1.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孝感市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公示
論文提綱,是指論文作者動筆行文前的必要准備,是論文構思謀篇的具體體現。構思謀篇是指組織設計畢業論文的篇章結構,以便論文作者可以根據論文提綱安排材料素材、對課題論文展開論證。有了一個好的提綱,就能綱舉目張,提綱摯領,掌握全篇論文的基本骨架,使論文的結構完整統一;就能分清層次,明確重點,周密地謀篇布局,使總論點和分論點有機地統一起來;也就能夠按照各部分的要求安排、組織、利用資料,決定取捨,最大限度地發揮資料的作用。[1]
論文提綱可分為簡單提綱和詳細提綱兩種。簡單提綱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論文的要點,如何展開則不涉及。這種提綱雖然簡單,但由於它是經過深思熟慮構成的,寫作時能順利進行。沒有這種准備,邊想邊寫很難順利地寫下去。
論文提綱由作者在完成論文寫作後,縱觀全文,寫出能表示論文主要內容的信息或詞彙,這些信息或詞彙,可以從論文標題中去找和選,也可以從論文內容中去找和選。例如上例,關鍵詞選用了6個,其中前三個就是從論文標題中選出的,而後三個卻是從論文內容中選取出來的。後三個關鍵詞的選取,補充了論文標題所未能表示出的主要內容信息,也提高了所涉及的概念深度。需要選出,與從標題中選出的關鍵詞一道,組成該論文的關鍵片語。
2. 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每年都進行嗎
教師的職稱有五級,分別如下:
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不同級別下的教師職稱評定條件如下:
(一)正高級教師。
1.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堅定的職業信念;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第一線,為促進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發揮了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任務,教書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統地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和專業知識,教育教學業績卓著,教學藝術精湛,形成獨到的教學風格;
3.具有主持和指導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並廣泛運用於教學實踐,在實施素質教育中,發揮了示範和引領作用;
4.在指導、培養一級、二級、三級教師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在本教學領域享有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
5.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在高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級教師。
1.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能有效進行思想道德教育,積極引導學生健康成長,比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教書育人成果比較突出;
2.具有所教學科堅實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業績顯著,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
3.具有指導與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顯著的成果,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
4.勝任教育教學帶頭人工作,在指導、培養二級、三級教師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顯成效;
5.具備博士學位,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城鎮中小學教師原則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任教經歷。
(三)一級教師。
1.具有正確教育學生的能力,能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較豐富的班主任、輔導員工作經驗,並較好地完成任務;
2.對所教學科具有比較扎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教學經驗比較豐富,有較好的專業知識技能,並結合教學開展課外活動,開發學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學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組織和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並承擔一定的教學研究任務,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積累了一定經驗;
4.在培養、指導三級教師提高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績;
5.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級教師。
1.比較熟練地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勝任班主任、輔導員工作,教育效果較好;
2.掌握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理論知識,具有所教學科必備的專業知識,能夠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教學大綱、教材、正確傳授知識和技能,教學效果較好;
3.掌握教育教學研究方法,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和創新實踐;
4.具備碩士學位;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見習期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三級教師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級教師。
1.基本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
2.具有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知識,基本掌握所教學科的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能夠完成所教學科的教學工作;
3.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
3. 中小學教師評審高級職稱申報需要哪些條件
一、申報條件
申報中小學教師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熱愛教師職業,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愛崗敬業,教風端正,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三)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四)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五)身體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完成規定的教學或教研工作任務。
(六)擔任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級行政職務的,取得相應層次的校(園)長培訓合格證書。
(七)小學教師(不含廠、礦所屬小學)申報小學高級教師及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須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並經審驗合格。
(八)學歷和任職年限分別符合下列要求:
1、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或大學專科畢業在初中任教,擔任中學二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
(2)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擔任中學二級教師職務3年以上。
2、申報小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師范學校(含中專)畢業,擔任小學一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
(2)大學本、專科畢業,擔任小學一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
3、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或大學專科畢業在初中任教,擔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
(2)碩士研究生畢業並取得碩士學位,擔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
(3)博士研究生畢業並取得博士學位,擔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2年以上。
4、小學高級教師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學歷,擔任小學高級教師職務10年以上;
(2)大學本科學歷,擔任小學高級教師職務8年以上;
(3)碩士研究生畢業並取得碩士學位,擔任小學高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
二、評審條件
(一)中學一級、小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1、專業理論知識和工作經歷、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統的教育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理論知識;熟練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體系、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並在教學中正確運用;勝任一門學科的教學工作,能夠指導所教學科的研究性學習活動和課外(實踐)活動。
(2)完成學校規定的備課、授課、輔導、批改作業、考核學生成績等教學任務和教學工作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於專任教師的1/2。根據工作需要,積極承擔班主任工作。
教學基本功扎實,能運用現代化的教學手段,教學內容傳授正確完整,教學語言准確生動,教法靈活,演示熟練,圖示准確,重點突出,難點、疑點分析透徹,教學效果良好(其中至少1年為優秀),符合評估標准要求。
(3)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積極實施素質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開發學生智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教書育人,將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文精神培養滲透於教學之中,與教材內容有機結合。所教班級形成良好的班風、學風,學生在各方面得到較全面的發展。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學研究能力,積極參與教育教學研究和教學(課程)改革實驗,能撰寫有一定水平的教學經驗總結和教改實驗報告。
其他教育機構教學教研人員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牢固的教育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所研究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體系、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勝任一門學科的教學研究和教學指導工作。
(2)有計劃地深入學校調查研究、指導教學,完成規定的教學研究、教學指導和教學評估工作任務。積極承擔培訓、指導教師的任務。
2、教育教學水平和工作業績
城市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以上(破格申報人員具備4條以上),其中1、2、3條中須具備1條以上:
(1)講授過縣、區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省、市屬重點高中教師講授過學校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2次以上。
(2)在CN刊物上獨立發表教育教學論文1篇;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研活動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學論文2篇以上。
(3)積極開展素質教育,在培養學生個性特長等方面成績顯著,直接指導的學生在縣、區以上政府部門組織的活動中獲獎,同時本人被授予優秀輔導教師。
(4)教師節期間,獲得縣、區以上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
(5)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績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6)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帶班級被評為縣、區以上文明班集體或本人被評為優秀班主任。
農村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以上(破格申報人員具備4條以上),其中1、2、3條中須具備1條以上:
(1)中學教師講授過縣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小學教師講授過鄉、鎮統一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
(2)在CN刊物上公開發表教育教學論文1篇;或在縣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研活動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學論文2篇以上。
(3)積極開展素質教育,在培養學生個性特長等方面成績顯著,直接指導的學生在縣以上政府部門組織的活動中獲獎,同時本人被授予優秀輔導教師。
(4)教師節期間,獲得縣以上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
(5)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績突出,受到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6)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帶班級被評為鄉、鎮以上文明班集體或本人被評為優秀班主任。
4. 湖北省咸寧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學歷、資歷要求
1.必備證件(未註明原件的均為復印件):①學位、學歷證書(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的須附學歷驗證材料);②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若為轉任現資格的,須提供轉任前的資格證書);③任現職以來聘任證書或有效文件;④教師資格證;⑤任現職以來繼續教育證原件,繼續教育內容頁填寫完整,並經組織繼續教育單位蓋章或提供相關繼續教育證明,繼續教育證書須經主管部門驗印方為有效,驗印年度至申報職稱條件截止年度。
2.其他材料:①農村或薄弱校任(支)教情況登記表。所有申報人員均須填寫,其中鄉村教師填寫後由所在學校教育主管部門註明該校是否為鄉村學校並蓋章;城鎮教師填寫後由所在學校、受援學校及相應主管部門蓋章。從城鎮調入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須提供行政部門出具的調動審批相關材料;②現任黨政職務任命書(復印件)。
二、教育工作要求
1.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原件。
2.由學校(單位)出具的班主任工作(含視同班主任工作)證明及教學工作量證明,證明須與原始檔案記載一致。
三、教學工作要求
1.提供任現職以來或2013年後學生滿意率情況匯總表。
2.循環教學:由學校提供循環教學的有效證明及年度考核表原始記載(塗改無效)。
3.公開課、示範課或專題講座:應為本學科相關的內容,需提供開課或講座有效通知、安排表及講稿。
5. 湖北省教育廳2015中小學教師荊州高級職稱評審公示
評審結果出來之後你們當地的人事考試網應該有公示的,或者上你們當地的教育網查詢
職稱論文發表咨詢我頭像
6. 江蘇省2019年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條件
獲得大學專科學歷後,從事教學工作滿3年,可初定小學一級、中學二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等。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經考核合格,可初定相應的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獲得大學專科學歷後,從事教學工作滿3年,可初定小學一級、中學二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獲得大學本科學歷後,從事教學工作滿1年,可初定小學一級、中學二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
獲得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後,從事教學工作滿3年,可初定小學高級、中學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獲得博士學位後,從事教學工作,可初定小學高級、中學一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
(6)湖北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擴展閱讀:
江蘇省2019年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的相關要求規定:
1、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因課程計劃、學校規模等原因而課時量偏少的學科,任課教師須有其他與教學有關的工作量作為補充。
2、積極參加教科研活動。任現職以來,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撰寫教科研材料3篇。其中本學科教科研材料2篇,至少有1篇在縣級以上的教育教學刊物上發表,或在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委託組織或認可的論文評比中獲獎。
3、積極參與學生思想教育工作,從教以來,擔任班主任或團委書記或少先隊大隊輔導員3年以上,或擔任課外活動小組指導教師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現職期間擔任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
7. 中小學教師評審高級職稱申報需要哪些條件
一、申報條件申報中小學教師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熱愛教師職業,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愛崗敬業,教風端正,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三)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四)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五)身體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完成規定的教學或教研工作任務。(六)擔任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級行政職務的,取得相應層次的校(園)長培訓合格證書。(七)小學教師(不含廠、礦所屬小學)申報小學高級教師及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須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並經審驗合格。(八)學歷和任職年限分別符合下列要求:1、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大學本科畢業,或大學專科畢業在初中任教,擔任中學二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2)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擔任中學二級教師職務3年以上。2、申報小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中等師范學校(含中專)畢業,擔任小學一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2)大學本、專科畢業,擔任小學一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3、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大學本科畢業,或大學專科畢業在初中任教,擔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2)碩士研究生畢業並取得碩士學位,擔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3)博士研究生畢業並取得博士學位,擔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2年以上。4、小學高級教師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大學專科學歷,擔任小學高級教師職務10年以上;(2)大學本科學歷,擔任小學高級教師職務8年以上;(3)碩士研究生畢業並取得碩士學位,擔任小學高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二、評審條件(一)中學一級、小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1、專業理論知識和工作經歷、能力,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系統的教育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理論知識;熟練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體系、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並在教學中正確運用;勝任一門學科的教學工作,能夠指導所教學科的研究性學習活動和課外(實踐)活動。(2)完成學校規定的備課、授課、輔導、批改作業、考核學生成績等教學任務和教學工作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於專任教師的1/2。根據工作需要,積極承擔班主任工作。教學基本功扎實,能運用現代化的教學手段,教學內容傳授正確完整,教學語言准確生動,教法靈活,演示熟練,圖示准確,重點突出,難點、疑點分析透徹,教學效果良好(其中至少1年為優秀),符合評估標准要求。(3)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積極實施素質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開發學生智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教書育人,將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文精神培養滲透於教學之中,與教材內容有機結合。所教班級形成良好的班風、學風,學生在各方面得到較全面的發展。(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學研究能力,積極參與教育教學研究和教學(課程)改革實驗,能撰寫有一定水平的教學經驗總結和教改實驗報告。其他教育機構教學教研人員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牢固的教育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所研究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體系、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勝任一門學科的教學研究和教學指導工作。(2)有計劃地深入學校調查研究、指導教學,完成規定的教學研究、教學指導和教學評估工作任務。積極承擔培訓、指導教師的任務。2、教育教學水平和工作業績城市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以上(破格申報人員具備4條以上),其中1、2、3條中須具備1條以上:(1)講授過縣、區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省、市屬重點高中教師講授過學校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2次以上。(2)在CN刊物上獨立發表教育教學論文1篇;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研活動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學論文2篇以上。(3)積極開展素質教育,在培養學生個性特長等方面成績顯著,直接指導的學生在縣、區以上政府部門組織的活動中獲獎,同時本人被授予優秀輔導教師。(4)教師節期間,獲得縣、區以上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5)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績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6)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帶班級被評為縣、區以上文明班集體或本人被評為優秀班主任。農村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以上(破格申報人員具備4條以上),其中1、2、3條中須具備1條以上:(1)中學教師講授過縣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小學教師講授過鄉、鎮統一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2)在CN刊物上公開發表教育教學論文1篇;或在縣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研活動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學論文2篇以上。(3)積極開展素質教育,在培養學生個性特長等方面成績顯著,直接指導的學生在縣以上政府部門組織的活動中獲獎,同時本人被授予優秀輔導教師。(4)教師節期間,獲得縣以上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5)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績突出,受到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6)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帶班級被評為鄉、鎮以上文明班集體或本人被評為優秀班主任。
8. 甘肅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條件
根據《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教育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基層中小學教師系列高級職稱評價條件標准(試行)》的通知》,甘肅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條件如下:
第六條 品德條件標准。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及法律法規,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國精神和科學精神,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堅持立德樹人,廉潔奉公,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以信念、人格、實干立身。任現職以來品德考核必須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並在單位公示。
第十條 專業能力。
(一)正高級教師
深入系統地掌握所教學科體系和專業知識,師德師風高尚,教育教學業績卓著,教學藝術精湛,形成獨到的教學風格,在教育教學方面具有一定的影響;具有主持和指導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學思想、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並廣泛運用於教學實踐,在實施素質教育中,發揮了示範和引領作用,在基層教育教學領域享有較高的聲譽,是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
(二)高級教師
具有所教學科堅實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業績顯著,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具有指導與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顯著的成果,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是基層公認的業務骨幹。
第十一條 教育教學能力。
獲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不要求專業一致),教育教學經驗豐富、能力突出,研究能力強,身心健康,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須完成教育部門或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量,其中,校長年均教學工作量(授課、聽課、評課)不少於同學科專任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的1/3,其他從事教育教學管理人員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不少於同學科專任教師的2/3。
(二)在教育教學中發揮示範帶動作用,正高級教師教育教學能力突出,培養指導至少3名本學科教師提高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高級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強,培養指導至少2名本學科教師提高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
第十二條 基礎學習能力與實踐經歷。
(一)正高級教師。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以上畢業,並任高級教師滿5年。
2、大學專科畢業,在鄉村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25年,並任高級教師滿5年。
(二)高級教師。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以上畢業,並任一級教師滿5年。
2、大學專科、中專畢業,在縣以下基層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分別滿20年、25年,並任一級教師滿5年。
第十三條 勝任工作能力。
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申報正高級教師須至少有一次優秀)以上,連續考核合格間斷的,申報當年之前連續3個考核年度必須為合格及以上。任現職期間,有如下情形者,不得申報:
(一)紀檢監察部門審查未結束或受處分在處分期內的。
(二)上次評委會評審未通過,又未取得新業績的。
(三)申報當年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第十四條 知識更新能力。
任現職以來,完成《甘肅省繼續教育條例》規定的每年的學習任務。
第十五條 學術水平能力。
對論文不做限制性要求,可用工作總結、教案或講課等代替答辯。
第十六條 幫扶經歷。
基層城鎮中小學教師應有在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累計1年以上的經歷;教育教學研究、服務機構人員應有在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調研、指導累計1年以上的經歷。在脫貧攻堅工作中,擔任駐村幹部、工作隊長(第一書記)等的時限,計入鄉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經歷。
第十七條 對外交往、信息化技術應用能力。
對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做要求,鼓勵人才通過參加培訓、自學等形式提高外語水平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能用計算機進行課件製作、公文處理等基本操作。
(8)湖北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擴展閱讀:
考核認定高級職稱
第二十一條評委會考核認定。對紮根基層時間長、任職時間長、貢獻大的教育教學工作者,達到第十八條1項以上條件標准,由評委會以個人述職、實踐操作、業績展示等多種方式考核認定
(一)正高級教師
1、基層工作滿30年,在鄉村學校任高級教師滿10年或在州、縣(區、市)學校任高級教師滿15年
2、受聘為國家學術刊物編委3年以上或擔任全國本專業學會常務理事5年以上的。
(二)高級教師
1、基層工作滿25年, 在鄉村學校任一級教師滿10年或在州、縣(區、市)學校任一級教師滿15年的。
2、碩士研究生畢業。在鄉村工作滿5年、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年度考核均合格且有1次優秀的。
3、受聘為省級學術刊物主編3年以上或擔任全省本專業學會正、副秘書長5年以上的。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考核認定或直接聘用。博士研究生畢業,在州、縣(區、市)屬單位工作滿1年後,由用人單位(無人事管理權的由單位主管部門)對其德、能、勤、績、廉全面考核認定高級教師;在鄉村工作的可直接聘用(任)高級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