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學教師晉升高級的十項能力和經歷都哪些
崗位出現空缺 教師可跨校評聘
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將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專度銜接。屬對於所有老師來說,無論有無編制,與單位都將是合同關系。
依照改革規定,職稱評定要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給學校更多的自主權。
教師職稱將和崗位掛鉤,職稱評審不再進行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當出現崗位空缺,教師可以跨校評聘。
據悉,目前學校職稱的評定要經過個人申請和教師測評等環節。在本次改革實施後,將完善中小學教師考核制度和聘後管理制度的要求,通過崗位聘用、崗位考核、競爭上崗、解聘辭聘,真正建立退出機制,使中小學教師在崗位聘用中實現人員的能上能下。
⑵ 教師的職業發展通路是什麼
第一步:自我認知。
職業規劃,首先要從了解自己開始,不僅僅是你的興趣,還有內性格、天賦、價值觀、容需要、願景等等這些內在的你。
主要有3種方法:
1)自省:靜下心來,自己和自己對話;
2)測評:藉助一些客觀測評工具,從客觀角度認識自己;
3)咨詢:在專業咨詢師(純粹自我認識,可以找心理咨詢師;以規劃未來為目的的自我認識,就找職業規劃咨詢師)的幫助下,更全面地認識自己。
以上三種方法需要結合起來使用,效果最佳。
第二步:了解職場。
這個信息量就巨大了,包括所有的行業分析和職位分析,以下是我們做職業訪談的問卷,這些是要了解的最基礎的內容:
⑶ 教師同一職稱內的不同檔位晉升標準是什麼
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在全國范圍全面推開。《意見》指出,改革將圍繞健全制度體系,拓展職業發展通道,完善評價標准,創新評價機制,形成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以社會和業內認可為核心,覆蓋各類中小學教師的評價機制,建立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相銜接的職稱制度。
《意見》強調,要健全制度體系,改革原中學和小學教師相互獨立的職稱(職務)制度體系,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在新的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設置正高級職稱。要完善評價標准,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切實改變過分強調論文、學歷的傾向,不斷提高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具體評價標准條件要對農村教師適當傾斜。
《意見》還提出,要創新評價機制,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注重遴選高水平的教育教學專家和經驗豐富的一線教師擔任評委會成員,改革和創新評價辦法,採取說課講課、面試答辯、專家評議等多種方式,對中小學教師的業績、能力進行有效評價。全面推行評審結果公示制度。要實現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銜接,明確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不再進行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中小學教師崗位出現空缺,教師可以跨校評聘。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表現優秀並符合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要健全完善評聘監督機制,確保評聘程序公正規范,評聘過程公開透明。新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適用於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和工讀學校等。民辦中小學教師可參照《意見》參加職稱評審。
《意見》認為,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廣大中小學教師切身利益,社會影響大,各省要將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作為當前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首要任務。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結合實際,周密部署;平穩過渡,穩慎實施,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自2011年9月以來,人社部、已在30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109個地級市開展了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改革擴大試點過程中,名中小學教師進行了職稱(職務)過渡,按照新的評價標准和評價辦法新晉升正高級教師806名,高級教師39839名。
人社部表示,此次改革主要突出以下特點:一是制度創新。改革遵循中小學教師成長規律和職業特點,統一了自1986年以來一直施行的中、小學兩大職稱系列,首次設置了正高級職稱,從制度框架、評審標准、評價機制等方面對中小學職稱制度進行了整體設計。二是科學公正。改革以解決突出問題為導向,著力提高人才評價標準的科學性和評價機制的公信力,把激勵教師長期從教、引導教師教書育人、不斷提高能力素質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三是轉變職能。部門主要是建立制度、制定標准、結構比例控制和監督檢查,真正把職稱評審權交到評委會,把聘用權交到學校。
⑷ 中小學教師崗位晉級如何評定
中小學教師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1、正高級教師:
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堅定的職業信念;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第一線,為促進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發揮了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任務,教書育人成果突出;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在高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2、高級教師:
具備博士學位,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城鎮中小學教師原則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任教經歷。
3、一級教師:
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4、二級教師:
具備碩士學位;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見習期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三級教師崗位任教3年以上。
5、三級教師:
基本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具有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知識,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
(4)小學教師的崗位晉升通路擴展閱讀:
破格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二:
1、教學效果好,教育質量高,得到縣(市)級以上同行的公認,並獲得一次一等獎或兩次二等獎;
2、承擔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教育部門領導的學術團體組織的公開課、示範課或觀摩課三次以上,並獲得好評;
3、受到市(廳)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4、結合教學實際,積極從事教育教學研究工作,公開發表不少於三篇有價值的教育教學研究文章,或在素質教育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省級交流或推廣,或因教學成績特別突出,受到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⑸ 小學教師晉升和發展路徑如何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機會怎麼樣
在鄉村中小學任教20年以上取得高級教師職稱、或在鄉村中小學任教30年以上取得正高級教師職稱的教師,學校沒有相應崗位空缺的,可分別按人社部門核準的副高級、正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數量的20%超崗位聘用。
按照鄉村教師評審條件申報並取得高級職稱的教師,原則上應在鄉村學校聘任,聘任5年內流動到非鄉村教師崗位的,應重新評聘。因組織安排援藏援疆援青等教師,在受援地取得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的,援派期滿經考核合格,返回後由派出單位直接聘用,沒有相應崗位空缺的,可超崗位聘用。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合格教師資格證書,所學專業與所教專業相關相近,能勝任教學工作,經考核合格的,可以初定相應教師專業技術資格和初聘相應教師專業技術職務。
(5)小學教師的崗位晉升通路擴展閱讀
中學教育與小學教育是基礎教育的不同階段,相互銜接,中學教師和小學教師(含幼兒園)具有相近的職業屬性和職業特點,因此,新的職稱制度統一了中學教師和小學教師兩個職稱系列,將中小學教師職稱統一設置為從員級到正高級五個層級。
在相同的制度框架下評價選拔中小學教師,因地制宜,分類改革,更加符合以職業分類為基礎的人才評價規律,更加符合中小學教師職業成長規律,也更加符合基礎教育工作實際。
原有職稱系列中學教師最高級別為副高級,小學教師最高級別為中級,新的職稱制度設置了中小學教師正高級職稱,使中小學教師首次擁有和教授、研究員同樣的職業發展空間,提升了中小學教師的職業地位,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中小學教師『船到碼頭車到站』的職業倦怠現象。
⑹ 小學「高級」教師怎麼晉升「超高」
小學高級教師晉升正高條件如下:
1、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堅定的職業信念;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第一線,為促進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發揮了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任務,教書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統地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和專業知識,教育教學業績卓著,教學藝術精湛,形成獨到的教學風格;
3、具有主持和指導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並廣泛運用於教學實踐,在實施素質教育中,發揮了示範和引領作用;
4、在指導、培養一級、二級、三級教師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在本教學領域享有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
5、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在高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6)小學教師的崗位晉升通路擴展閱讀: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一2020)》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一2020)》要求,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中小學教師隊伍,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1、統一職稱(職務)等級和名稱。初級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2、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與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對應關系是: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在小學中聘任的中學高級教師)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3、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正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一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二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二級,三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
⑺ 什麼是教師聘任崗位等級
教師聘任崗位等級是指專業技術崗位分為13個等級,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對應一至四級崗位,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對應五至七級崗位,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對應八至十級崗位,初級專業技術職務對應十一至十三級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中技術崗位分1至5級,依次分別對應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普通崗位不分等級。中學教師崗位不少於85% `。
高等學校崗位設置的總量與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總數保持一致。按照規定,高等學校專業技術崗位一般不低於崗位總量的70%,其中,教師崗位一般不低於崗位總數的55%,高水平大學為教學科研服務的輔助性專業技術崗位占崗位總量的比例可適當提高。管理崗位一般不超過崗位總數的20%。
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幼兒園將嚴格控制非教學人員崗位。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教師崗位占崗位總量的比例一般不低於85%。幼兒園教師崗位所佔比例一般不低於88%。 義務教育學校崗位設置按照中小學編制標准,原則上以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量確定。普通初中教師崗位占崗位總量的比例一般不低於85%,普通小學教師崗位占崗位總量的比例一般不低於90%。
⑻ 教師如何晉級
教師晉級首先要達到申報條件,然後資歷評定。
一、申報條件
凡申報評審中、小學教師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完成本職工作,成績顯著;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能夠堅持正常工作,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二、資歷標准
一級教師
1、具有正確教育學生的能力,能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較豐富的班主任、輔導員工作經驗,並較好地完成任務;
2、對所教學科具有比較扎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教學經驗比較豐富,有較好的專業知識技能,並結合教學開展課外活動,開發學生的智力和動手能力,教學效果好;
3、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二級教師。
1、比較熟練地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勝任班主任、輔導員工作,教育效果較好;
2、掌握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理論知識,具有所教學科必備的專業知識,能夠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教學大綱、教材、正確傳授知識和技能,教學效果較好;
3、具備碩士學位;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見習期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三級教師崗位任教3年以上。
三級教師。
1、基本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
2、具有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知識,基本掌握所教學科的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能夠完成所教學科的教學工作;
3、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
(8)小學教師的崗位晉升通路擴展閱讀
我國現行的以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制為主要內容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按照國家規定,中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為副高級,小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僅為中級,影響了很多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以及國民整體素質教育的高度。
舊有的職稱設置:
中學系列主要分為:中學高級、中學中級(一級)、中學初級(二級、三級)
與中專系列對應的:高級講師、講師、助教(中學高級教師、中專高級講師相當於大學副教授級;助教,相當於中學的二級教師。)
小學系列主要分為:小學特級教師(小高高)、小學高級、小學一級、小學二級、小學三級。
新規定下的職稱設置如下:
這次中小學職稱制度改革的重點是將原來獨立的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並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
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⑼ 請問,本科當小學老師,有什麼晉級通道嗎,有學歷要求嗎
你好!
很高興為你解答。
本科當小學老師,需要取得教師資格證,沒有其他的要求。
⑽ 教師晉級(小教一級晉升小教高級)標准、條件是什麼
中小學教師破格推薦評審教師職務任職資格提出如下意見:
一、破格推薦評審中小學教師職務任職資格,是指雖不具備《中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小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學歷、資歷條件,但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符合本實施意見規定的中小學教師,可不受《試行條例》規定的學歷、資歷限制,推薦評審中、小學教師高、中級職務任職資格。
二、破格推薦評審中學教師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者,其學歷應不低於中專,任中級職務年限原則上不少於3年。
三、本實施意見中的條件只作為破格評審的推薦條件而不是評審的標准條件。申報破格評審中小學教師職務的評審標准條件應按照《試行條例》的規定與其他中小學教師正常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標准條件一致。
四、破格推薦評審高、中級職務任職資格的教師,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和貫徹「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遵紀守法。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模範履行教師職責,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五、符合第四條規定,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破格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
一 在教學工作中治學嚴謹,精通業務,具有精湛的教學藝術,教學效果特別顯著,在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組織或授權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組織的示範課、公開課、研究課、觀摩課評比(競賽)中獲得一等獎,且持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或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頒發的獲獎證書者;或在經過省、市(部)級以上教研部門、專業學會選拔推薦參加的全國二級以上學會組織的全國性中小學(幼兒園)學科示範課、公開課、研究課、觀摩課評比(競賽)中獲得一等獎,且持有全國性專業學會(一級學會)教育專委會(二級學會)頒發的獲獎證書者。
二 在擔任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專長,善於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理論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經驗豐富,成績顯著,或在市級以上班主任工作經驗交流中,經驗典型,事跡感人,普遍反映好,曾獲得省(市)級表彰的優秀班主任;或在省、市(部)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須有CN或ISSN編號的刊物)上發表2篇以上具有較高理論水平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論文,或有相關專著正式出版。
三 在科學研究方面有突出表現,獲得省、市(部)級以上政府頒發的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等級獎的主研人員。
四 在教育教學改革方面取得顯著成績,提出了具有一定學術價值的理論、觀點,或創立了新的教學模式或方法,所主研的課題或撰寫的論文在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委託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重慶市教育學會組織承辦的「重慶市中小學優秀教改成果」或「重慶市基礎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獎中獲得一等獎,且持有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重慶市教育學會頒發的獲獎證書的課題主研人員或論文主要作者。
五 主編或參與編寫的教材、教師教學參考書(參與編寫的內容應不少於3萬字,且不含習題冊),經市級以上教材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正式出版使用。
六 全國總工會授予的「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國家人事部、教育部(國家教委)聯合授予的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重慶市人事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聯合授予的重慶市優秀教師、重慶市優秀教育工作者。
七 獲得重慶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小學特級教師榮譽稱號的人員。
六、符合第四條規定,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薦評審中學一級教師(小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
一 具有系統、扎實的理論知識,教學藝術有特色,教學成果、效果顯著,在區縣(自治縣、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委託教研部門(教科院/所/教研室/進修校)組織的示範課、公開課、研究課、觀摩課評比(競賽)中獲市級二等獎、區縣(自治縣、市)級一等獎以上,且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獲獎證書者;或在經過省、市(部)級以上教研部門、專業學會選拔推薦參加的全國二級以上學會組織的全國性中小學(幼兒園)學科示範課、公開課、研究課、觀摩課評比(競賽)中獲得二等獎以上,且持有全國性專業學會(一級學會)教育專委會(二級學會)頒發的獲獎證書者。
二 在擔任 班主任工作方面經驗豐富,成績顯著,或在區縣(自治縣、市)級以上班主任工作經驗交流中,經驗典型,事跡感人,反映好,曾獲得區縣(自 治縣、市)級表彰的優秀班主任;或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須有CN或ISSN編號的刊物)或正式出版相關專著中上發表1篇以上具有較高理論水平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論文。
三 在科學研究方面有突出表現,獲得區縣(自治縣、市)級以上政府頒發的的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等級獎以上的主研人員。
四 在教育教學改革方面成績突出,獲得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委託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重慶市教育學會頒發的「重慶市中小學優秀教改成果」、「重慶市基礎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等級獎以上;或獲得區縣(自治縣、市)級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教育教學改革」或「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的課題主研人員或論文主要作者。
五 參與編寫地方教材或主編校本教材(不含習題冊),經區縣(自治縣、市)級教材選用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正式使用。
六 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
七、各區縣(自治縣、市)可根據本意見精神制定本地區教師中級職務破格推薦評審實施意見。
八、本實施意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過去相關文件中有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本實施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