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教育部對中小學教師課時量的標准有什麼規定
我想綉一對胸小,什麼對中小校教師的必須按規定時間不得課外輔導
② 國家規定每位教師每周課時數是多少
國家對每位教師每周課時數沒有做出具體規定。
1985年教育部《關於當前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問題的意見》提出:改革上述試行辦法,由各高等學校參照該辦法自行決定教師工作量的計算辦法及其定額,教育部不作統一規定。
1981年,教育部發出《關於試行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制度的通知》規定教師工作量包括;教學工作量、科學研究工作量、實驗室建設工作量等。教師全年工作量按每天8小時,每周5天及每年校歷周數計算。
全校教師的教學工作量一般應佔全校教師工作量的約 2/3。試行辦法及暫行規定對各級職務教師擔任各種教學工作,進行教材和教學法資料編寫工作,專職和主要從事科學研究、生產、實驗室工作,兼任黨政工作等的工作量計算方法均有詳細規定。
(2)深圳小學教師課時標准擴展閱讀:
其他國家老師周工作時間:
1、其他國家多無統一標准,有的由學校自訂標准,有的由學校在聘約中與教師個別約定,有的無成文規定,學校按一般慣例安排。
2、20 世紀 60—70 年代西方一些國家的研究表明:高等學校教師一般每周至少應工作 40 小時,實際每周平均工作時間約為 55 小時;多數教師的教學工作量占總工作量的 40%~70%。
3、對50個國家80所大學的調研表明,教師每周的平均教學工作量為 6.8 小時~12.5 小時;澳大利亞、亞洲和拉丁美洲的教師工作量最重,非洲次之,北美及歐洲最輕;發展中國家的教師工作量一般較發達國家為重。
③ 國家規定小學教師標准周課時為多少
這個好像每個省市的規定不完全一樣,不過這有一個福州的規定,你可以參考一下,估計相差不大的。
一、小學教師工作量:原則上擔任一個班的班主任和兩個班的語文或數學課,或包教一個班的語文和數學課。不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其他學科教師,原則上每周擔任18節課以上的教學工作,同時承擔相當於一個班班主任工作的其他教師工作量。
二、中學教師工作量:原則上擔任一個班的班主任和兩個班的語文或數學課。不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其他學科教師,原則上每周擔任14節課以上的教學工作量,同時承擔相當於一個班班主任工作的其他教師工作量。
三、中小學「雙肩挑」的校級幹部,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應擔任一個課程,一般不少於4課時。中學「雙肩挑」處室幹部,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一般應擔任一門主要學科的教學任務或相當一門主要學科的教學工作量。
四、其他職工,學校每學期應有明確的要求和具體的工作計劃,實行每天八小時上班制。
由於中小學教職工的工作量標準是由省教育廳根據教育部、人事部、財政部、國家勞動總局等有關規定精神而制定,你所提的意見,我們將積極向省教育廳等有關部門反映。
④ 國家規定小學教師每周帶多少節課
小學教師的工作內容除了在教室里上課之外,還要備課、批改作業、管理學生等等,回所以國家教育答部門規定小學教師的課時標准一般是每周14至18節,平均每天3至4節課時,這樣才能保證教師在上完課之後有時間備課、批改作業,發現學生學習中出現的問題,更好的疏導學生。
但是在一些鄉村偏遠地區的小學或者教學點,由於師資力量不足,教師人數不夠,同時又要為了完成教學任務,教師常常會出現「大包大幹」的情形,一整天處於滿負荷的工作狀態。比如說有的農村小學教學點,只有一、二、三這3個年級,學校里只有三個老師,「一個蘿卜一個坑」,三個班每節課都要有老師在上課,這樣就造成三個老師幾乎全天無休。
在課程安排上,上午第一節早讀課,之後是三節主課;下午也是三節課,一天下來7節課,如此下來每位教師的課時量在35節。有時勞動、美術、體育、音樂等課程會讓多個年級的學生一起上,這樣才能空出教師進行偶爾的輪流休息。
縱使這樣,每位教師的課時量還是在30節以上。很多教師在偏遠學校或者教學點一教就是三五年,甚至更久,他們為了農村教育的發展在默默地奉獻著自己的青春年華,令人欽佩!
⑤ 國家規定教師每周課時量是多少
國家教育部規定教師每周工作量:
1、普通高中教師每周工作量10—14節。高中語文、數學、英語每周10節,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每周12節,音樂、體育、美術、通用技術、心理健康、信息技術等每周14節。擔任班主任周課時不少於10節。
2、初中教師每周工作量12—16節。語文、數學、英語每周12節,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每周14節,音樂、美術、綜合實踐、信息技術等學科每周16節;體育任教7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4節,美術、計算機周課時不少於18節。
3、小學教師每周工作量14—18節。語文、數學每周14節,其他專任教師每周18節。
(5)深圳小學教師課時標准擴展閱讀:
1.《關於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提出,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教育融入培養、培訓和管理全過程,構建覆蓋各級各類教育的師德建設制度體系。在准入招聘和考核評價中強化師德考查。實施師德師風建設工程,建立教師國家榮譽制度,加快形成繼承我國優秀傳統、符合時代精神的尊師重教文化,創造良好的教書育人環境。
2.意見同時要求,要切實提高教師待遇。完善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制度,改進績效考核辦法,使績效工資充分體現教師的工作量和實際業績,確保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
⑥ 國家規定教師每周課時量是多少
國家對每位教師每周課時數沒有做出具體規定。
1985年教育部《關於當前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問題的意見》提出:改革上述試行辦法,由各高等學校參照該辦法自行決定教師工作量的計算辦法及其定額,教育部不作統一規定。
1981年,教育部發出《關於試行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制度的通知》規定教師工作量包括;教學工作量、科學研究工作量、實驗室建設工作量等。教師全年工作量按每天8小時,每周5天及每年校歷周數計算。
全校教師的教學工作量一般應佔全校教師工作量的約 2/3。試行辦法及暫行規定對各級職務教師擔任各種教學工作,進行教材和教學法資料編寫工作,專職和主要從事科學研究、生產、實驗室工作,兼任黨政工作等的工作量計算方法均有詳細規定。
(6)深圳小學教師課時標准擴展閱讀:
其他國家老師周工作時間:
1、其他國家多無統一標准,有的由學校自訂標准,有的由學校在聘約中與教師個別約定,有的無成文規定,學校按一般慣例安排。
2、20 世紀 60—70 年代西方一些國家的研究表明:高等學校教師一般每周至少應工作 40 小時,實際每周平均工作時間約為 55 小時;多數教師的教學工作量占總工作量的 40%~70%。
3、對50個國家80所大學的調研表明,教師每周的平均教學工作量為 6.8 小時~12.5 小時;澳大利亞、亞洲和拉丁美洲的教師工作量最重,非洲次之,北美及歐洲最輕;發展中國家的教師工作量一般較發達國家為重。
⑦ 中小學教師課時數標準是國務院哪個文件規定
我國對中小學教師課時數標准數沒有確切的規定。
1985年教育部《關於當前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問題的意見》提出:改革上述試行辦法,由各高等學校參照該辦法自行決定教師工作量的計算辦法及其定額,教育部不作統一規定。
1981年,教育部發出《關於試行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制度的通知》規定教師工作量包括;教學工作量、科學研究工作量、實驗室建設工作量等。教師全年工作量按每天8小時,每周5天及每年校歷周數計算。
全校教師的教學工作量一般應佔全校教師工作量的約 2/3。試行辦法及暫行規定對各級職務教師擔任各種教學工作,進行教材和教學法資料編寫工作,專職和主要從事科學研究、生產、實驗室工作,兼任黨政工作等的工作量計算方法均有詳細規定。
(7)深圳小學教師課時標准擴展閱讀:
其他國家老師周工作時間:
1、其他國家多無統一標准,有的由學校自訂標准,有的由學校在聘約中與教師個別約定,有的無成文規定,學校按一般慣例安排。
2、20 世紀 60—70 年代西方一些國家的研究表明:高等學校教師一般每周至少應工作 40 小時,實際每周平均工作時間約為 55 小時;多數教師的教學工作量占總工作量的 40%~70%。
3、對50個國家80所大學的調研表明,教師每周的平均教學工作量為 6.8 小時~12.5 小時;澳大利亞、亞洲和拉丁美洲的教師工作量最重,非洲次之,北美及歐洲最輕;發展中國家的教師工作量一般較發達國家為重。
⑧ 國家教育部對中小學教師課時量的標准有什麼規定嗎
國家教育部對每個地方的中小學教師課時量的標准各不相同。詳細信息咨詢當地教育局。
⑨ 國家規定中小學課時量
中小學專任教師周課時標准
(一)小學教師周課時數標准:語迴文和數學14節,科學和外語15節,體育、音樂、美答術和信息技術16節,品德、綜合實踐和地方課程等17節。
(二)初中教師周課時數標准:語文、數學、英語和科學12節,思想品德、歷史與社會、體育14節,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綜合實踐和地方課程等16節。
(三)高中教師周課時數為10~14節,各校根據選考學考情況(普通高中)以及專業特點(職業高中)制定各學科周課時數標准。
(9)深圳小學教師課時標准擴展閱讀:
20 世紀 60—70 年代西方一些國家的研究表明:高等學校教師一般每周至少應工作 40 小時,實際每周平均工作時間約為 55 小時;多數教師的教學工作量占總工作量的 40%~70%。
對 50 個國家 80 所大學的調研表明,教師每周的平均教學工作量為 6.8 小時~12.5 小時;澳大利亞、亞洲和拉丁美洲的教師工作量最重,非洲次之,北美及歐洲最輕;發展中國家的教師工作量一般較發達國家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