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鐸山中心小學教師的工資
不是那個地方的不知道
㈡ 寧波市洪塘中心小學教師是否有住房補貼
租房子沒有補貼,用公積金買房就算是補貼了
㈢ 將4位老師分配到3個學校去任教,共有分配方案
C4,2*A3,3=36
先選出兩名老師分到一組,不同三組分到三個學校
㈣ 上海才工作的小學老師收入列表
工資翻3倍,上海眾多中小學教師買房「後勁十足」
上海大多數教師的年入是5萬,工資改革後,年入增加到了15萬。
前天公布的《上海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讓不少老師喜出望外——按方案算出來的「底薪」翻了一番。目前,該市各學校正在緊鑼密鼓地研究另外30%獎勵工資的實施方案。
在為人民教師高興之餘,也為房價可能繼續上漲感到擔憂。
學校施行績效工資之前,教師工資大多不高,教師收入和當地的房價有很大差距,許多中青年教師的基本住房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原因是過低的收入抑制了住房消費。
工資改革前,上海大多數教師的年入是5萬,工資改革後,年入增加到了15萬。購房能力得到了巨大的提升。
上海市有多少教師?教師裡面又有多少無房戶?據了解,目前上海市中、小學教師大約有15萬人,包括學校管理人員及職工在內大約共有17萬人。由於98年之後停止福利分房,現在的中小學教師中30歲左右的骨幹教師,其中絕大部分都沒有趕上福利分房。由於近年來教師工資相對房價漲幅一直偏低,之前教師收入大多無力買房,但漲工資之後,買房的奢望終於可以變成現實了。
不用多說,如果這15萬教師中,有一半教師的購買力,也就是大約7萬名教師的購房需求同時釋放,那將是怎樣的一種情形?市場上一下子冒出了7萬多套的購房需求,上海的供需平衡瞬間就被打破,供不應求的局面很快就會顯現出來。當然了,這種理論上的7萬套購房需求聽起來有些誇張和不切實際,都是,近期被激發出來的大量教師的購房需求,卻是任何人都不能迴避或者視而不見的。
現實就是這樣子的,自己的工資沒有漲,別人的工資大漲了一倍,人家的購房能力就是實實在在的比你高出了一倍,那麼,之前的高房價在人家教師眼裡就不是高高在上了。
面對普通人越來越吃力的房價,是選擇降房價來遷就原地踏步的工資?還是提高一部分人的工資,進而增強社會整體購買力?我們應該看的比較清楚了。綜合權衡,應該是增加收入的辦法利大於弊。
增加普通勞動者在一次收入中的分配比例,這是大勢所趨,也是我們日盼夜盼的。但是,當這個願望正在逐漸變成現實的時候,我們自己卻往往看不清趨勢,依然在用老眼光、舊思維看待事物,不相信社會是在點滴進步與完善中前進的。因此,也就看不到即將爆發的又一波住房消費潮的到來,就會又一次與機會失之交臂。以往的教訓不能不總結,這就是要密切觀察社會上有沒有新的購買力產生,他們是不會停下來等待別人的。
㈤ 關於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請問這樣合理嗎
百分復之三十績效又稱獎勵性績效,制都是不按職稱分的,我們事主要按課時量和考試的成績分,就是說課上的多的,期末學生考試名次在前面的老師拿的就多,反之課少的,學生考試拖後腿的就少,我倒是覺得還是合理
因為個別老師年級大了,仗到先進單位,職稱上去了,工作上挨年輕人,分錢的時候就跳出來了,這樣,課時多的錢要多些比較合理,乾的多拿的多,乾的少就拿的少,也算按勞分配嘛,其次,考的好的當然不能和考的差的一視同仁,那不然很多個別老師用心付出和個別混日子的老師拿的一樣也不公平啊
不過領導階層的拿的是在是有點太高了,這個不贊成
還有班主任的比我們普通任課老師多點也可以理解,畢竟班主任要辛苦好多
不過我們這邊一般的任課老師一年百分之三十還是四千多
㈥ 教師分配房子被學校收回,且無任何補助
您對學校免費提供的住房不享有所有權。因此,在拆遷時您無法主張房屋拆遷補償。內
依據《中華人容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縣、鄉兩級人民政府應當為農村中小學教師解決住房提供方便。」法律僅規定政府應當為您解決主房問題提供方便,而非為您提供主房。據此,您也無法向政府主張要求「分房住」。
至於學校對此十分有責任,需要看您與學校是否簽訂相關協議。若學校在聘用您時就與您約定您在職期間或退休後要無償提供住房的,您可以基於該協議以學校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是我從法律知識出發為您提供的回答,或許刺耳、或許不能達到您欲達到的事實效果,還請您見諒。
㈦ 農村小學招聘教師分入各村小的分配方案
教育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