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案例分析題
答:1.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關系主體主要有學校和學生.
2.本案是一則侵犯學生受教育權案.學校及有關領導應承擔相應的行政與民事責任.(1)《憲法》申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據此;學校不得妨害劉鵬作為公民行使這一正當權利,不得拒絕符合條件的學生人校學習.(2)《義務教育法》中規定:"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國家對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免收學費."《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中規定:"……其他行政機關和學校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自行制定收費的項目及標准;不得向學生亂收費用." 因此可知,該校的收費規定違反了義務教育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3)《教育法》中明確規定:"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享有平等權利.""國家,社會對符合入學條件,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種形式的幫助.""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四)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起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由此,劉鵬狀告工大附中的侵權行為符合我國《教育法》的有關規定.在本案中,工大及工大附中的領導雖然認識到了自身的錯誤,並真誠,無條件地接受了劉鵬入學.但其侵權行為已造成劉鸝失學達一年之久,理應承擔部分民事責任,而學校有關領導也應受到相應的行政處分.
3. 由本案引發的思考為:(1)學校應正當行使自身的權利,依法保障學生的受教育權,不得向學生亂收費.並應對自身的侵權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當學生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時,應勇於正確地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
B. 大學生直播賣菜目的是什麼
「任性菜販子」原來是個本科生
劉鵬,男,28歲,2012年畢業於安徽師范大學體育教育專業。劉鵬大學畢業後當了一名小學教師,2013年暑假決定辭職,開始賣菜。
如今,劉鵬也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她是個醫生,體貼、善良,不嫌棄我是個賣菜的,更不計較我沒時間陪伴她。」同時,他還委託弟弟幫他做了一款賣菜的APP,並籌劃將自己的賣菜生意從線下做到線上。
從劉鵬的案例中,事實上,現實社會是有很多機會的,不管是做老師,還是去賣菜,只要思維活躍,擁有創新的意識,更重要的是要踏實肯干,不是只想不做,做什麼都能成功。
C. 大學生直播買菜有前途嗎
大學生直播賣菜,最近網上炒得很火。劉鵬,男,28歲,2012年畢業於安徽師范大學體育教育專業。劉鵬大學畢業後當了一名小學教師,2013年暑假決定辭職,開始賣菜。劉鵬是一個很有想法的人,利用直播打造自己的品牌,首先在線下,在他們的菜市場,他已經是名人了,菜賣的非常好,現在他每天在多個平台直播賣菜。
劉鵬說他直播的目的是為了讓更多的人認識他,他是想利用網路進行宣傳,下一步想在網上賣菜,將生意從線下做到線上,目前,已經開始著手做APP了,將線下做到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