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規定小學教師標准周課時為多少
這個好像每個省市的規定不完全一樣,不過這有一個福州的規定,你可以參考一下,估計相差不大的。
一、小學教師工作量:原則上擔任一個班的班主任和兩個班的語文或數學課,或包教一個班的語文和數學課。不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其他學科教師,原則上每周擔任18節課以上的教學工作,同時承擔相當於一個班班主任工作的其他教師工作量。
二、中學教師工作量:原則上擔任一個班的班主任和兩個班的語文或數學課。不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其他學科教師,原則上每周擔任14節課以上的教學工作量,同時承擔相當於一個班班主任工作的其他教師工作量。
三、中小學「雙肩挑」的校級幹部,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應擔任一個課程,一般不少於4課時。中學「雙肩挑」處室幹部,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一般應擔任一門主要學科的教學任務或相當一門主要學科的教學工作量。
四、其他職工,學校每學期應有明確的要求和具體的工作計劃,實行每天八小時上班制。
由於中小學教職工的工作量標準是由省教育廳根據教育部、人事部、財政部、國家勞動總局等有關規定精神而制定,你所提的意見,我們將積極向省教育廳等有關部門反映。
2. 國家規定中小學課時量
中小學專任教師周課時標准
(一)小學教師周課時數標准:語迴文和數學14節,科學和外語15節,體育、音樂、美答術和信息技術16節,品德、綜合實踐和地方課程等17節。
(二)初中教師周課時數標准:語文、數學、英語和科學12節,思想品德、歷史與社會、體育14節,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綜合實踐和地方課程等16節。
(三)高中教師周課時數為10~14節,各校根據選考學考情況(普通高中)以及專業特點(職業高中)制定各學科周課時數標准。
(2)溫州小學教師課時量標准擴展閱讀:
20 世紀 60—70 年代西方一些國家的研究表明:高等學校教師一般每周至少應工作 40 小時,實際每周平均工作時間約為 55 小時;多數教師的教學工作量占總工作量的 40%~70%。
對 50 個國家 80 所大學的調研表明,教師每周的平均教學工作量為 6.8 小時~12.5 小時;澳大利亞、亞洲和拉丁美洲的教師工作量最重,非洲次之,北美及歐洲最輕;發展中國家的教師工作量一般較發達國家為重。
3. 教育部規定的中小學各科的周課時量是多少
普通高中教師10到14節,高中語文、數學、英語每周10節,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 史、地理每周12節,音樂、美術、體育、通用技術、心理健康、信息技術等每周14節(中職學校的有所不同,可參照本標准根據專業特點制定各學科周課時量標准)。
初中教師12到16節,語文、數學、英語每周12節,生物、政治、物理、化學、歷史、地理、 體育每周14節,音樂、美術、綜合實踐、信息技術等學科每周16節。
小學教師14到18節,語文、數學每周14節,其他專任教師每周18節。
學習是積累的,希望小朋友們學習從小抓起,知識能改變命運,書中自有黃金屋,爭取做一個有文化的文明人,為社會做貢獻。
4. 教育部規定的中小學各科的周課時量是多少
北京市政府《關於全日制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的暫行意見》中規定:中學語文教師每人教兩個班(10課時~12課時);數學、物理、化學、外語教師每人每周授課12課時~16課時,平均14課時;其他各學科每人每周授課14課時~18課時,平均16課時。
小學教師每人包教一個班的語文、數學,或每周授課16課時~20課時,平均18課時。其他省、市根據本地區特點,對中小學教師工作量均有類似規定。
(4)溫州小學教師課時量標准擴展閱讀
小學階段以綜合課程為主。小學低年級開設品德與生活、語文、數學、體育、藝術(或音樂、美術)等課程;小學中高年級開設品德與社會、語文、數學、科學、外語、綜合實踐活動、體育、藝術(或音樂、美術)等課程。
初中階段設置分科與綜合相結合的課程,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語文、數學、外語、科學(或物理、化學、生物)、歷史與社會(或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以及綜合實踐活動。積極倡導各地選擇綜合課程。學校應努力創造條件開設選修課程。在義務教育階段的語文、藝術、美術課中要加強寫字教學。
5. 小學教師周課時量是多少
我也是小學教師,應該說不同地區有不同的工作量吧。比不了的,越比越傷心。
6. 國家教育部對中小學教師課時量的標准有什麼規定
我想綉一對胸小,什麼對中小校教師的必須按規定時間不得課外輔導
7. 國家規定教師每周課時量是多少
國家對每位教師每周課時數沒有做出具體規定。
1985年教育部《關於當前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問題的意見》提出:改革上述試行辦法,由各高等學校參照該辦法自行決定教師工作量的計算辦法及其定額,教育部不作統一規定。
1981年,教育部發出《關於試行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制度的通知》規定教師工作量包括;教學工作量、科學研究工作量、實驗室建設工作量等。教師全年工作量按每天8小時,每周5天及每年校歷周數計算。
全校教師的教學工作量一般應佔全校教師工作量的約 2/3。試行辦法及暫行規定對各級職務教師擔任各種教學工作,進行教材和教學法資料編寫工作,專職和主要從事科學研究、生產、實驗室工作,兼任黨政工作等的工作量計算方法均有詳細規定。
(7)溫州小學教師課時量標准擴展閱讀:
其他國家老師周工作時間:
1、其他國家多無統一標准,有的由學校自訂標准,有的由學校在聘約中與教師個別約定,有的無成文規定,學校按一般慣例安排。
2、20 世紀 60—70 年代西方一些國家的研究表明:高等學校教師一般每周至少應工作 40 小時,實際每周平均工作時間約為 55 小時;多數教師的教學工作量占總工作量的 40%~70%。
3、對50個國家80所大學的調研表明,教師每周的平均教學工作量為 6.8 小時~12.5 小時;澳大利亞、亞洲和拉丁美洲的教師工作量最重,非洲次之,北美及歐洲最輕;發展中國家的教師工作量一般較發達國家為重。
8. 國家教育部對中小學教師課時量的標准有什麼規定嗎
國家教育部對每個地方的中小學教師課時量的標准各不相同。詳細信息咨詢當地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