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教師和教師職務的區別
教師和教師職務是不同的概念:教師是一種職業,教師職務是指教師在所在單位承擔的具體分工,一般是指行政職務,並不是什麼老師能力或級別,比如一般有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政教主任、總務主任等。
而如果是老師級別方面的,那叫做老師職稱,比如小學老師有小學二級老師、小學一級老師、小學高級教師、小學中學高級老師等。
擴展內容:
職位、職務、職能與職稱的區別
職位:它是指在一個特定的企業組織中、在一個特定的時間內、由一個特定的人所擔負的一個或數個任務所組成。簡單地講,職位是指企業的某個員工需要完成的一個或一組任務,隨著語義的拓展職位也可代表職務。
職務:職員所具有的頭銜稱謂,包括職權和職責兩方面內容。國家公務員級別從國家級正職(國家主席等)到辦事員級(辦事員)劃分各種級別。公司中的職務體系來源於國企行政職務劃分,因此,科員,主任,經理,總經理稱呼等原則上對應職務,隨著語義發展,職位亦有此意思。
職能:它是指人、事物、機構所應有的作用。從人的職能角度講,它是指一定職位的人完成其職務的能力;指事物的職能,一般等同於事物的功能;機構的職能一般包括機構所承擔的職權、作用等內容。
職稱:職務的名稱,通常指技術職務的名稱。
舉例說明:總經理是職位,其相應的職務是決策管理工作、高級管理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而職能就是高層管理,職稱可能有也可能沒有。
在對他人的尊稱中,有一種方式就是姓+職務,盧總、吳主任…總經理、主任就是他們的職務;還有以姓+職稱的方式:陶工、方工等,工程師就是他們的職稱,但並不是所有以姓+工的稱呼里「工」都是工程師的意思,在工程單位中,無論誰都可以用這個稱呼。
B. 小學一般都有什麼職務啊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二、校長
三、黨(總支、支部)書記 四、分版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 五、分管權教學副校長 六、分管後勤副校長 七、法制副校長 八、工會主席 九、保衛主任 十、辦公室主任 十一、德育主任 十二、教務主任 十三、總務主任
十四、少先隊輔導員、團委(支部)書記 十五、教科(研)室主任 十六、教研組長 十七、年級組長 十八、班主任 十九、任課教師 二十、體育教師 二十一、電教教師
二十二、心理教師或心理健康學科任課教師 二十三、財務人員 二十四、財產管理員 二十五、圖書管理員 二十六、檔案管理員 二十七、體育器材保管員 二十八、實驗室管理員 二十九、食堂管理員
三十、宿舍管理員 三十一、校醫 三十二、文印室人員 三十三、水電工 三十四、門衛 三十五、保衛人員 三十六、學校保安 三十七、學生安全員 三十八、保沽員 三十九、校車管理員 四十、校車隨車照管人員
C. 什麼是教師職務
教師的職務與聘任是一種用人制度,其出發點和歸宿都是為了聘用教師,為了用人,雖然也包括了對教師的評價環節,但評價的目的是為了選拔人才,為教師的聘任服務。如果沒有聘任教師的意圖,也就無需考察評價教師的思想品德修養、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教師職務聘任工作中,考察評價教師的重點應著眼於教師的履職能力上,看其能否履行相應的職務職責。教師職務的聘任應當遵循雙方地位平等的原則,由用人學校和教師雙方共同協商完成。而所謂的教師職稱評定製度是一種單純的人才評價制度,以評價人才為目的,屬於品位分類,不考慮用人意圖。評價的重點是通過考察教師已經取得的學術技術成就和工作業績來評定教師的學術技術及業務水平等級稱號。教師申請評定職稱純屬個人行為。職稱評定不受數額限制,只受標准限制。
小學教師的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充分調動和發揮小學教師為社會主義教育事業服務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教師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覺悟、文化業務水平和履行職責的能力,努力完成本職工作,特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 小學教師職務是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設置的工作崗位。小學教師職務設:小學高級教師、小學一級教師、小學二級教師、小學三級教師。各級教師職務應有定額。
小學高級教師為高級職務,小學一級教師為中級職務,小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三級教師為初級職務。
第三條 小學教師職務實行聘任或任命制。聘任或任命教師職務,必須經過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從政治思想、文化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工作成績和履行職責等方面進行評審,認定具備擔任相應職務的條件,由學校或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領導進行聘任或任命。聘任或任命教師擔任職務應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為三至五年,可以續聘或連任。
第二章 職責
第四條 小學三級教師職責:
l.在高級教師或一級教師的指導下,承擔學校安排的教學任務,備課,講課,輔導,批改作業,考核學生成績。
2.在高級教師或一級教師的指導下,在課內外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擔任班主任、少先隊輔導員。
3.參加教學研究活動。
第五條 小學二級教師職責:
1.承擔學校安排的教學任務,備課,講課,輔導,批改作業,考核學生成績。
2.在課內外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擔任班主任、少先隊輔導員,或組織、輔導學生課外活動。
3.參加教學研究工作。
第六條 小學一級教師職責:
l.承擔學校安排的教學任務,備課,講課,輔導,批改作業,考核學生成績。
2.在課內外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擔任班主任、少先隊輔導員,或組織、輔導學生課外活動。
3.承擔或組織年級的教育教學研究工作。
第七條 小學高級教師職責:
l.承擔學校安排的教學任務,備課,講課,輔導,批改作業,考核學生成績。
2.在課內外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擔任班主任、少先隊輔導員,或組織、輔導學生課外活動。
3.指導教育教學研究工作,或承擔培養教師的任務。
第三章 任職條件
第八條 小學教師應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良好的師德,遵守法紀,品德言行堪為學生的表率,關心愛護學生,教書育人,使學生在德育、智育、體育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並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結合工作需要,努力進修,提高教育和學術水平。
第九條 小學三級教師任職條件是,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要求的任教一年以上的小學教師,經考核,表明能掌握所教學科的教材、教法,完成所承擔的教育教學工作,並能履行三級教師職責。
第十條 小學二級教師任職條件是,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要求的中等師范學校畢業生,見習一年期滿,或者小學三級教師任教三年以上,經考核,表明能履行二級教師職責並具備下列條件:
l.基本掌握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知識。
2.具有從事小學教學工作所必須具備的文化專業知識,勝任小學教學工作。
3.基本掌握教育小學生的原則和方法,勝任班主任和少先隊輔導員工作。
第十一條 小學一級教師任職條件是,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要求的小學二級教師任教三年以上,或者高等師范學校及其他高等學校專科畢業生見習一年期滿,經考核,表明能履行一級教師職責並具備下列條件:
1.能夠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教學大綱、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正確傳授知識和技能,教學效果好。
2.具有正確教育小學生的能力和班主任、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經驗,教育效果好。
第十二條 小學高級教師任職條件是,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要求的小學一級教師任教五年以上,或者高等師范學校及其他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見習一年期滿,經考核,表明能履行高級教師職責並具備下列條件:
l.對所教學科具有比較扎實的文化專業知識,教學經驗比較豐富,並能結合教學開展課外活動,教學效果顯著。
2.掌握小學教育的比較扎實的理論,善於根據小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效果顯著。
3.具有指導教學研究的能力,並承擔一定的教學研究任務,或者指導小學一、二、三級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並在培養提高教師文化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做出成績。
第十三條 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要求,在小學的教育或教學的某一方面成績特別突出的教師,其任職條件,可不受學歷和任職年限的規定限制。
第四章 考核和評審
第十四條 學校要對被聘任或任命的教師的政治思想表現、文化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工作成績和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建立考績檔案,為教師職務的評審和聘任或任命提供依據。
第十五條 小學教師職務的評審工作,由省、地、縣三級教育行政部門分級領導,並在地、縣兩級分別設立小學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各級評審委員會,由同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學校或學區設立評審小組,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第十六條 評審小學教師職務時,應由本人提供政治思想、教育教學工作總結和履行職責情況,填寫《小學教師職務評審申報表》,經過相應的評審組織評審後,報主管部門審核。
小學高級教師的任職條件,由地級評審委員會審定;小學一、二、三級教師的任職條件,由縣級評審委員會審定。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條例適用於全國小學、幼兒園、盲聾啞學校小學部和弱智兒童學校(班)及省、地、縣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機構。原則上也適用於其他類型的初等學校,實施辦法另訂。
幼兒園各級教師職務的任職條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本條例,自行擬定。
第十八條 國務院有關部委所屬小學,其教師的聘任或任命工作分別由國務院有關部委領導和組織。
第十九條 為了實施本條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應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分別制定實施細則和《小學教師任職條件考核辦法》、《小學教師聘任或任命辦法》、《小學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組織辦法》,並報國家教育委員會備案。
第二十條 本條例的解釋權屬於國家教育委員會。
D. 小學教師的級別如何劃分的
小學教師的級別一般有小教三級、二級、一級、高級(相當於中級職版稱)、特級(高級權職稱)。
各級別規則和申報條件參見:教師職稱。
教師職稱:
2011年8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擴大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這意味著全國將有越來越多的中小學教師可以參評與教授級別一樣的正高級職稱。
2016年4月15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正式啟動本市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工作。
這次改革打破了實施30年的中學、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將原來相互獨立的兩個職稱系列統一設置為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並在中小學(幼兒園)新設正高級教師職稱,將民辦教師、編外教師納入評價范圍。
此外,外語計算機也將不作為職稱申報的必備條件。新政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將惠及全市17萬名中小學教師。
E. 怎麼應聘小學教師職位
你對教師工作的理解
對新課標或者說是對課改的認識
記得我上班之前,校長還問我喜歡孩子嗎
要表現的很有耐心
F. 小學教師職位的晉升路線
分為5個等級,分別是:
(一)正高級教師。
1.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堅定的職業信念;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第一線,為促進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發揮了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任務,教書育人成果突出;
2.在指導、培養一級、二級、三級教師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在本教學領域享有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
3.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在高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級教師。
1.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能有效進行思想道德教育,積極引導學生健康成長,比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教書育人成果比較突出;
2.勝任教育教學帶頭人工作,在指導、培養二級、三級教師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顯成效;
3.具備博士學位,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城鎮中小學教師原則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任教經歷。
(三)一級教師。
1.具有正確教育學生的能力,能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較豐富的班主任、輔導員工作經驗,並較好地完成任務;
2.在培養、指導三級教師提高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績;
3.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級教師。
1.比較熟練地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勝任班主任、輔導員工作,教育效果較好;
2.具備碩士學位;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見習期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三級教師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級教師。
1.基本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
2.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
(6)小學教師職位擴展閱讀:
國外中小學教師評價體系;
1.俄羅斯
在俄羅斯,剛剛入職的教育工作者被稱為「專業人員」,沒有級別,工作滿5年之後,可以自願申請晉級。級別有「二級」、「一級」和「高級」之分,級別與收入掛鉤。
另外,獲得「高級」職稱的教師還可以申請「首席教師」或「教學法專家」頭銜。評「二級」在本校范圍內就可以進行,「一級」需要到區教育局,評「高級」則要教育部點頭。
2.韓國
韓國的中小學教師也是國家的教育公務員,按照其教育對象不同分為幼兒教師、初中小學教師和高中教師三類。
以初中教師為例,其按級別分為二級教師、一級教師、教導主任和校長。師范學院的畢業生可以獲得二級教師資格證,工作滿三年後,可以申請考試成為一級教師。如果是獲得了教育碩士學位的二級教師,那麼從事教育工作一年後就可以進行申請晉升。
G. 6種常見的小學教師職位招聘,你知道有哪幾種嗎
教師這個職業,被稱為是鐵飯碗。近年來,選擇參加教師招聘考試的大學畢業生很多。通常情況下,小學往往會招聘六種常見的教師職位。其中,有兩種職位競爭通常非常激烈。另外的4種職位,競爭相對而言就比較輕松。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尤其是考慮到近年來,各地都在強調傳統文化進校園,書法就是傳統文化中比較突出的一種。越來越多的中小學開始招收書法教師。但是,在大學生群體中,具備書法教學能力的大學生非常少。很多時候,雖然中小學招聘教師設置了書法方面的教師職位,但報名者往往寥寥無幾,因為很多人都沒有書法的實操能力,也根本沒有這方面的教學資質。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在書法方面的專業能力突出,基本上很容易上岸。
H. 小學老師的職稱等級有哪些
一,小教一級,中教二級還有幼教一級等這些與職稱是初級職稱,小高,中一是中級職稱。小特、中高是高級職稱。高級職稱需要省級有關部門審批。也可以通過人事部門的許可,參加職稱考試獲得。
二,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一2020)》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一2020)》要求,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中小學教師隊伍,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健全制度體系。
1.改革原中學和小學教師相互獨立的職稱(職務)制度體系。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原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並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
2.統一職稱(職務)等級和名稱。初級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3.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與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對應關系是: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在小學中聘任的中學高級教師)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4.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正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一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二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二級,三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
I. 小學教師「在職學校及工作崗位」要怎麼填
就填現在工作的單位全稱和所從事教學名稱就可以了,比如說某某小學 語文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