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對於學校營養午餐老師沒有交生活費的怎麼處理
學校應該會支付吧!
㈡ 學校食堂對外承包後營養餐做一個星期就不給承包人做!請問這合理嗎!由他們學校組織老師做不都是要賺錢...
承包給外人符合規定嗎?
㈢ 老師退營養餐的錢給學生家長該怎麼回復
老師,我們家孩子的營養早餐錢都笑到很重視,而且,我們還加孩子。每天吃早餐也不浪費,您為什麼要把我們的錢退掉呢?
㈣ 我想問一下為什麼學生有營養餐吃,還要學生交500塊錢。老師還天天吃牛肉羊肉。
你好,你可以去教育局反映一下這個情況,讓學校解釋一下,把費用名單列舉出來,這樣就放心了,如果學校有違規的地方,這也是對他的一種督促。如果沒有,咱也放心,注意,要讓教育局對本人信息保密。
㈤ 小學營養餐老師應不應該在裡面吃,需要交伙食費嗎
學生餐老師不應該吃,如果吃應該交伙食費,但實際情況是:
學校一般會要求老師「同學生就餐」換取「老師在班管理」。其伙食費學校可能要求老師交納,也可能抵消在班管理勞動由學校支出。
㈥ 小學生營養餐放學回家吃老師不讓,合適嗎
這個是不怎麼合適的,因為小學生的營養餐,他有自己的可以自己解決的能力,也有自己支配的權利,所以老師不讓拿回家的話,可能是有點不太合適的。
㈦ 小學營養餐收費符合規定嗎,老師讓交420元的餐費,如果不在學校就餐的話,要簽自願放棄書
學校的營養餐符合規定,但是是自願的形式,願意交就交,不願意交就不交。不能採取強迫形式,暗自強迫也不行。
㈧ 現在全國各地中小學生學校都發課間營養餐,我們這兒的學校老師卻讓學生當天必須吃,不吃就不給發了。
我們這里的營養餐,看不見學生就不給發。老師們卻說,這是剩下的。然後把營養餐塞到自己的兜里。嵩縣城管鎮中。
㈨ 「蹭吃」學生營養餐是違紀還是違法
有網友舉報陝西省安康市漢濱區大同初級中學老師「蹭吃」學生營養餐,安康市漢濱區紀委和漢濱區教育局高度重視,經聯合調查,該校81名教職工在未繳納餐費的情況下,與學生一起享用由財政補貼的營養餐。11日,3名校長被分別給予免職、黨內警告和誡勉談話處分。(5月13日《京華時報》)
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是我國自2011年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就餐問題的一項健康計劃。學生營養餐經費主要來源於國家財政補貼,作為學校老師而且還是81名老師,不交一分錢集體「蹭吃」學生營養餐,還一吃就是一年多,不知「蹭吃」的老師們有何感受,難道就沒感覺惶恐不安和羞愧難當?
一個學校81名老師「蹭吃」學生營養餐,絕不是某一個兩個老師的「偷吃」行為,實際反映出來的是學校老師集體侵佔學生營養餐補貼,相信這應該是學校研究決定的。誰又有這一決定權呢,當然是學校的校長們。竟然將貪婪之嘴明目張膽地伸向學生的營養餐,作為3位校長也好,81名老師也罷,其為人師表的師德操守何在?
雖然按照中小學生營養餐實施辦法,為及時發現和解決食堂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學校校長或學校管理人員需要輪流陪餐,但配餐人員要自理餐費。陪餐人都需自理餐費,何況學校的全部81名老師。事實上,81名老師「蹭吃」學生營養餐並不是一開始就發生,而是在2015年春季後,這說明學校不管是領導還是老師,都知道學生營養餐只屬於學生所有。因此,就老師集體「蹭吃」學生營養餐而言,從小來說是嚴重違反學生營養餐的有關規定,公然侵佔學生利益;從大來說,就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國家財政專項補貼,「蹭吃」一年多,這已經不存在偶爾過失的問題,而是有故意之嫌,更何況「蹭吃」這么長時間,追繳數額也達到上萬元,嚴重地講已經具備貪污罪的構成條件。
目前,盡管上級紀檢部門積極介入調查處理,而3名校長也被分別給予免職、黨內警告和誡勉談話處分,但這些處分也只是從黨紀和政紀的角度給予的。既然從上面的分析中看出,「蹭吃」學生營養餐行為已經涉嫌貪污犯罪,因此理應依法受到制裁。其實貪污學生餐費補貼而受到審判的案列之前也有先例,如,2012年寧夏回族自治區西吉縣紅耀中學校長因截留學生晚餐補貼而獲刑11年。
值得一提的是,該事件將學生營養餐補貼使用的監管問題又一次暴露出來,作為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在學生營養餐的實施及財政補貼的使用上如何更有效地實施監督管理,確實有待更進一步的思考,真正讓學生營養餐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