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學老師的職稱等級有哪些
一,小教一級,中教二級還有幼教一級等這些與職稱是初級職稱,小高,中一是中級職稱。小特、中高是高級職稱。高級職稱需要省級有關部門審批。也可以通過人事部門的許可,參加職稱考試獲得。
二,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一2020)》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一2020)》要求,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中小學教師隊伍,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健全制度體系。
1.改革原中學和小學教師相互獨立的職稱(職務)制度體系。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原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並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
2.統一職稱(職務)等級和名稱。初級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3.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與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對應關系是: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在小學中聘任的中學高級教師)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4.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正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一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二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二級,三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
『貳』 小學高級教師職稱相當於什麼行政級別
小學高級教師職稱和行政級別是不同的兩個路線。前者為職稱級別(初級內、中級、高級等),後容者為行政級別(科員、副科、正科、處級等),無可比性。
中小學教師是我國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動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力量。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原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並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
(2)小學教師高級職務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叄』 小學高級教師資格是專業技術多少級
專業技術抄職務是根據襲實際工作需要設置的,有明確職責、任職條件和任期,需要具備專門的業務知識和技術水平才能擔負的工作崗位。
我國從1986年起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目前設置的專業技術職務共29個系列,各系列一般分高、中、初三級,有些系列的高、初級又分為兩檔。
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劃分:
高級:小中高(相當於中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5-7級)
中級:小學高級(專業技術8-10級)
初級:小學一級(專業技術11-12級)、小學二級(專業技術13級)、小學三級(現在沒有小學三級)
『肆』 教師職稱 是不是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教師職稱是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教師職稱設置從正高級專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屬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以前職稱設置
中學系列主要分為:中學高級、中學中級(一級)、中學初級(二級、三級)
與中專系列對應的:高級講師、講師、助教(中學高級教師、中專高級講師相當於大學副教授級;助教,相當於中學的二級教師。)
小學系列主要分為:小學特級教師(小高高)、小學高級、小學一級、小學二級、小學三級。
其中晉升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年度考核規定
年度考核
申報評審中、小學教師系列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年度考核或任職期滿考核必須在稱職以上,其中,破格申報人員,在近兩年年度考核必須有一次為優秀。
所以教師晉升職稱實際上就是晉升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後,表明取得人具有從事該等級專業技術工作的資格,若被單位聘任,就表明該同志具有了該專業技術職務。也就是說取得了職稱。
『伍』 教師和教師職務的區別
教師和教師職務是不同的概念:教師是一種職業,教師職務是指教師在所在單位承擔的具體分工,一般是指行政職務,並不是什麼老師能力或級別,比如一般有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政教主任、總務主任等。
而如果是老師級別方面的,那叫做老師職稱,比如小學老師有小學二級老師、小學一級老師、小學高級教師、小學中學高級老師等。
擴展內容:
職位、職務、職能與職稱的區別
職位:它是指在一個特定的企業組織中、在一個特定的時間內、由一個特定的人所擔負的一個或數個任務所組成。簡單地講,職位是指企業的某個員工需要完成的一個或一組任務,隨著語義的拓展職位也可代表職務。
職務:職員所具有的頭銜稱謂,包括職權和職責兩方面內容。國家公務員級別從國家級正職(國家主席等)到辦事員級(辦事員)劃分各種級別。公司中的職務體系來源於國企行政職務劃分,因此,科員,主任,經理,總經理稱呼等原則上對應職務,隨著語義發展,職位亦有此意思。
職能:它是指人、事物、機構所應有的作用。從人的職能角度講,它是指一定職位的人完成其職務的能力;指事物的職能,一般等同於事物的功能;機構的職能一般包括機構所承擔的職權、作用等內容。
職稱:職務的名稱,通常指技術職務的名稱。
舉例說明:總經理是職位,其相應的職務是決策管理工作、高級管理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而職能就是高層管理,職稱可能有也可能沒有。
在對他人的尊稱中,有一種方式就是姓+職務,盧總、吳主任…總經理、主任就是他們的職務;還有以姓+職稱的方式:陶工、方工等,工程師就是他們的職稱,但並不是所有以姓+工的稱呼里「工」都是工程師的意思,在工程單位中,無論誰都可以用這個稱呼。
『陸』 小學高級教師職務是中級職稱嗎
職稱設置復從正高級職稱到員制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以前職稱設置
中學系列主要分為:中學高級、中學中級(一級)、中學初級(二級、三級)
與中專系列對應的:高級講師、講師、助教(中學高級教師、中專高級講師相當於大學副教授級;助教,相當於中學的二級教師。)
小學系列主要分為:小學特級教師(小高高)、小學高級、小學一級、小學二級、小學三級。
『柒』 教師職稱都有哪些
1、小學員職,助職,中職,副高職。
2、統一職稱(職務)等級和名稱: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3、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與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對應關系是: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在小學中聘任的中學高級教師)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助教 主要是協助教師進行教學的一種職務,有的學校可能在升講師,副教授,教授時必須擔任過助教一職。
講師 主要是可以開設一門或者多門課程的大學老師,除了基本的教學任務外,還要彌補教授或者副教授教學遺留問題,使得教學趨於完善。
副教授 不僅僅開設課程對本學科具有足夠的了解,還能主持研究項目,適當的時候通過研究成果來開設新課,對於本科、碩士、博士研究生能夠指導他們學習和完成畢業設計。
教授 大學中的主體、主導型工作大多都是由教授承擔的,與副教授的職稱有所不同,但是知識水平都是差不多的,教授不僅需要以現有的方法解決教學中的問題,還能創造方法提供思路,定期參加學術研討會,為本學科在世界范圍內做出自己的貢獻。
『捌』 普通教師的專業技術職務是什麼
教師專業技術職務是指中國根據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設置的教專師工作崗位。
1986年,中央屬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轉發的國家教育委員會分別制定的高等學校、中學、小學、中等專業學校等教師職務試行條例規定:高等學校設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中、小學分別設高級、一級、二級、三級教師;中等專業技術學校設高級講師、講師、助理講師、教員。
高等學校教授、副教授,中學高級教師,中等專業學校高級講師屬高級職務;
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講師,中學一級教師,小學高級教師和一級教師屬中級職務;
大學助教,中學二、三級教帥,中等專業學校助理講師和教員,小學二、三級教師均屬初級職務。
各職務有明確的崗位職責,有限額;上崗人員可領取相應的職務工資。經相應的評審委員會認定任職資格,由行政領導根據崗位設置和限額實行限期聘任(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