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6年眉山市屬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成績查詢時間
1.筆試各科成績於2016年4月5日公布。
2.由於閱卷工作採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專,沒有人工登屬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於2016年4月5日至4月6日登陸眉山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於2016年4月8日前在眉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3.筆試摺合總成績和崗位排名於2016年4月8日前公布。
2. 2016年眉山市教師職稱改革對論文要求
結尾是全文內容發展的必然結果,是文章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現代著名作家師陀版曾說權:「寫文章不管長短,首先要考慮好結尾。有了結尾,如何開頭,中間如何安排,便迎刃而解了。」好的結尾當如豹尾,響亮有力,令人警醒,催人奮進。如魯迅的《論雷峰塔的倒掉》,結尾只有兩個字:「活該!」短短兩字,可謂簡潔之至,力透紙背!
3. 2016年眉山市屬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2016年、2017年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副高及以上職稱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詳見附件2)。其中: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並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職稱(執業)資格證等相關證書,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並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職稱(執業)資格證等相關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職稱(執業)資格證等相關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並提供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報考條件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5)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有關迴避的規定;(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本次公招年齡計算時間截止2016年9月12日。2.具體要求: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等詳見《崗位表》(附件2)。《崗位表》中的專業條件主要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專業目錄名稱為依據(見附件4),目錄中沒有的專業以公告中公布的專業名稱為依據。請報考人員認真對照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聘崗位,否則將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報名:(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2)曾被開除公職的。(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4)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5)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招聘方式和程序(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9月12日至9月23日下午18:00。
報名方式:報名採取網路報名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可選擇其中一種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報名時免收報名費。
報名辦法(1)網路報名:報考人員登錄眉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mspta.gov.cn)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頁(具體網址見附件1),下載《2016年眉山市市屬事業單位考核招聘高層次和緊缺人才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見附件3),如實、准確填寫相關報名信息,並將《報名信息表》電子版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材料掃描件發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郵箱地址見附件1)。
(2)現場報名:報考人員攜帶《報名信息表》2份(貼上2寸免冠證件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招聘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手續的原件和復印件等,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招聘單位詳細地址見附件1)。4.報名要求(1)每位報考人員限報1個崗位。(2)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1.現場報考人員的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在報名現場同步進行。2.網路報考人員資格初審。網路報考人員請於2016年9月12日至9月24日登錄本人郵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於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3.網路報考人員資格復審。網路報考人員在考核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應攜帶《報名信息表》2份(貼上2寸免冠證件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手續的原件和復印件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4.幾種特殊報考對象,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供以下材料:(1)2016年、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未畢業人員出具本人學生證和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2)機關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在編在冊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其報考的證明。(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三)考核採取專業知識測試、業務能力操作、面試等方式進行現場考核,重點考核應聘者的專業知識、適崗能力、職業道德等。依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按照報考人員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可以少於公告發布的招聘名額,也可以不招聘。各招聘單位考核時間、方式等另行通知。(四)體檢及考察1.體檢。擬聘人選須參加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准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文件規定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公告發布後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台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體檢事宜另行通知。2.考察。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綜合了解,對其檔案和提供的報考信息、相關材料作進一步核實。因自願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按該崗位已參加考核人員的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規定了最低成績的崗位,遞補人員的考核成績不得低於該招聘崗位規定的最低成績。體檢、考察事宜另行通知。(六)公示考核、體檢合格者在公告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公示期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擬聘用人員公示7天後,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組織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後再決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願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七)聘用1.經考核、體檢合格,並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2.受聘人員在規定時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3.考核招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6月(具體試用期詳見《崗位表》),試用期滿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4.考核招聘人員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期未滿的,不得辦理流(調)動。
4. 眉山市仁壽縣2016年公租房名單
當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會向社會公布配租結果。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版》
第十四條權配租對象與配租排序確定後應當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配租對象按照配租排序選擇公共租賃住房。
配租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
5. 2016年眉山工傷賠款條約
眉山市是屬於四川省,眉山市員工工傷賠償是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進行計算。
《工傷保險條例》關於工傷待遇的描述為第三十條至第三十九條。《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關於工傷待遇的描述為第八條和第九條。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後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第三十二條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准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八條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6. 眉山市仁壽縣2016年教師公招面試採取什麼形式
這個應該面試通知書上會說啊
7. 2016年眉山市全國計算機一級等級考試報名地點
你好,建議你登錄XX省教育考試院,然後在計算機社會考試,里邊進行報名。一步一步流程,選擇地區,學校 填報信息 選擇考級科目。等最後支付錢。成功後明年三月前一周拿準考證准備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