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處理課堂教學偶發事件要遵循哪些原則
課堂教學中的偶發事件是指課堂中突發的教師意料之外的事情。這類事件不同於一般的問題行為,常常嚴重擾亂課堂秩序,危害較大。因此,在處理過程中,我們要遵循一定的原則。
(1)積極主動,嚴肅認真。
偶發事件的發生大多帶來消極後果,因此,教師對任何大大小小的偶發事件都不容忽視或草率處理,妄下結論,消極應付,推卸責任,甚至不聞不問。教師應有高度的教育責任感,以對教育事業的忠誠和對學生熱愛負責的精神,一絲不苟地對待每一件事、每一個學生,不放過任何一個微小的稍縱即逝的苗頭和線索,以滿腔熱情來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消極等待,任事件自然發展,只能貽誤教育的良機,甚至會導致惡性事故的發生。
(2)沉著,冷靜,善於控制。
面對課堂上的偶發事件,教師要沉著,冷靜,判斷要正確,善於控制情緒,行動要謹慎,果斷,切忌急躁,沖動,感情用事。要理解、尊重、愛護學生,事情發生後不能大動肝火,喪失理智感或瘋狂地謾罵,毆打學生,嚴重損害學生的人格和自尊心,失去作為教師的道德,失去師生之間的友情。
(3)寬嚴適度,掌握分寸。
任何措施和手段都應該寬嚴適度,有適當的分寸。因為任何方法措施都只適用於一定的范圍,都有一個」」度」」,達不到這個」」度」」或超過了這個」」度」」,不但不會產生積極作用,還可能產生消極的影響:教師在處理偶發事件時,在情感的流露、措施的寬嚴、批評語言的用詞方面都要精心把握,尤其要把握好對學生懲罰的度,過」」嚴」」,」」小題大做」」,懲罰的結果讓學生難以接受,還可能會產生逆反心理。懲罰過輕,對學生不能有所觸動,叉起不到警示作用。因此,要對學生問題的性質、程度、是否重犯等作出區分,對故意惹事,影響極壞,又重復犯錯者,應予以重罰;對無意行為,程度輕者,可輕罰。寬嚴失當,失去分寸,必然造成教學秩序混亂。
(4)滿懷愛心,教書育人。
愛心是教育的基礎,是教師要求轉化為學生行為的催化劑,是教育取得成功的奧妙所在。偶發事件的處理也要求教師以愛心為行動准則,達到教書育人的目的。
處理偶發事件時要注意:第一,針對問題,不作人身攻擊,也就是只對事,不對人,處罰壞行為本身不得造成人格傷害。第二,不因處理紀律問題而影響教學。必須很快平息事件,使正常工作不受影響。第三,只解決問題,不追究過失。應通過愛心培養愛心,不以責難、不當懲罰來追究過失。第四,為學生保留面子。顧及學生的自尊心,易收到正面教育的效果。
㈡ 小學體育教師如何解決教學中的突發事件
一堂理想來的體育課應該是一氣源呵成的。在融洽和諧的課堂氛圍中,教師能有計劃、有步驟地針對教學目標、任務,按部就班地進行愉快教學,學生也能在愉悅的心情下學習知識,鍛煉身體。但是,在現實的體育教學中,由於體育教學的特殊性,在課堂中經常會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突發事件。這些事件的出現往往會打亂教學節奏,影響學生的學習興趣與熱情。因此,教師如能快速、果斷、正確地處理好這些突發事件,不僅不會影響到體育課的教學質量,反而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本文從以下四個方面來闡述。一、調整心態,沉著應付體育課上突發事件的產生,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同時,由於體育活動量大,學生活潑好動的探究心強,學生之間又有體質上的差異,從而導致在體育課上經常會出現一些小的傷害事故。正因為這些不確定的因素,更增添了上好一堂體育課的難度。因此,教師除了在課中傳道授業外,更要保證學生的身心健康。在遇到一些突發傷害事故時,不要慌亂。
㈢ 有哪些情形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哪些情形學校不需要承擔責任
一、學校應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
1、《侵權責任法》規定:
第三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第四十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2、《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
第九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葯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准、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十一)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十二)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條
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准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二、學校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
第十二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台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條
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3)小學教師教學責任事故處理辦法擴展閱讀:
1、事故處理: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
第十五條
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並應當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有條件的,應當採取緊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第十六條
發生學生傷害事故,情形嚴重的,學校應當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屬於重大傷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
學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應學校要求或者認為必要,可以指導、協助學校進行事故的處理工作,盡快恢復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第十八條
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與受傷害學生或者學生家長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雙方自願,可以書面請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調解。成年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教育行政部門收到調解申請,認為必要的,可以指定專門人員進行調解,並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調解。
第二十條
經教育行政部門調解,雙方就事故處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在調解人員的見證下簽訂調解協議,結束調解;在調解期限內,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或者調解過程中一方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的,應當終止調解。調解結束或者終止,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
第二十一條
對經調解達成的協議,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雙方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事故處理結束,學校應當將事故處理結果書面報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重大傷亡事故的處理結果,學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2、損害賠償: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
第二十三條
對發生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學生傷害事故賠償的范圍與標准,按照有關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中的有關規定確定。
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調解時,認為學校有責任的,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提出相應的調解方案。
第二十五條
對受傷害學生的傷殘程度存在爭議的,可以委託當地具有相應鑒定資格的醫院或者有關機構,依據國家規定的人體傷殘標准進行鑒定。
第二十六條
學校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根據責任大小,適當予以經濟賠償,但不承擔解決戶口、住房、就業等與救助受傷害學生、賠償相應經濟損失無直接關系的其他事項。
學校無責任的,如果有條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本著自願和可能的原則,對受傷害學生給予適當的幫助。
第二十七條
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中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予以賠償後,可以向有關責任人員追償。
第二十八條
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學生的行為侵害學校教師及其他工作人員以及其他組織、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成年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第二十九條
根據雙方達成的協議、經調解形成的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應當由學校負擔的賠償金,學校應當負責籌措;學校無力完全籌措的,由學校的主管部門或者舉辦者協助籌措。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學校舉辦者有條件的,可以通過設立學生傷害賠償准備金等多種形式,依法籌措傷害賠償金。
第三十一條
學校有條件的,應當依據保險法的有關規定,參加學校責任保險。
教育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鼓勵中小學參加學校責任保險。
提倡學生自願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在尊重學生意願的前提下,學校可以為學生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創造便利條件,但不得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參考資料:網路-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㈣ 教師怎樣處理教學事故
教學事故的嚴重程度是不一樣的。比如上課遲到,這本身也是一種輕微的教內學事故。容呃,直接有課不上就是屬於曠課曠工的嚴重事故了。對輕微的教學事故可以進行批評教育。對稍微嚴重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和適當的處分。屢教不改的個別特別嚴重的甚至要解聘。
㈤ 教師應怎樣處理體育課上的突發事件
那麼如何正確、有效地處理課堂上的突發事件,關繫到課堂秩序的穩定和班級同學之間的團結,同時也反映一名體育老師的課堂管理能力及處理藝術。教師在處理課堂突發事件時,一看判斷,二看經驗,三看能力,應遵循一定的原則,這樣教師在處理課堂突發事件事件中就會立於不敗之地,進而卓有成效地完成體育課的教學任務。一、教育性原則在體育教學過程中,教師必須抱著教育為本的目的和心態對待每一件突發事件,應公平、公正地對待每一位學生。由於體育課本身的特殊性,學生在練習和游戲過程中難免出現口頭或肢體上的摩擦,甚至會出現一些傷害事故,此時教師應先了解事件發生的原因和過程,然後對有過錯的學生進行批評和教育,使其認識到自己存在的問題,並以此教育全體學生,避免以後再出現類似事件,決不能只憑自己的感覺和肉眼看到的情況就斷然判定是非,這樣就難免出現誤判,對學生的心靈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二、客觀性原則 學生之間本身就存在著個體的差異,因此,我們在體育教學過程中要努力去了解每一位學生,要客觀地分析、評價每一位學生,這樣不僅有利於我們更好地完成體育課的課堂教學,還能避免在課上出現突發事件時對學生的「思維定勢」的影響,以致憑自己的主觀隨意性以導致問題處理不公,從而影響到學生的成長和發展,使其在錯誤的方向上越走越遠。三、針對性原則 對於體育課上發生的突發事件,教師應在弄清事件的原因和性質後,再著手解決問題,用不同方法解決不同的問題,不能簡單地用一種模式或方法去解決問題,應注意事情的不同層面的差別和個體之間的差異;教師要善於課堂上出現的問題,把握問題的實質,進行針對性教育。四、有效性原則教師在體育課上處理突發事件時,要注意所採取的方法,既不能簡單粗暴,也不能只憑自己的主觀判斷去斷定是非,更不能簡單問題復雜化,隨意佔用很多的課堂教學時間去解決問題。處理和教育重要的是看效果,採取靈活有效的方式,往往行之有效,事半功倍。五、冷處理原則 一堂體育課,教師要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課堂教學任務,因而不可能花很多的時間去處理課堂上出現的問題,有些突發事件處理不能急於表態和下結論,過於草率和盲目,不僅不利於解決問題,還往往使自己陷於被動。當出現了突發事件和問題時,教師的一個眼神和一兩句話常常會起到震懾作用,學生往往會有所收斂或停止相互之間的摩擦和沖突,等課後學生的情緒冷靜下來以後,教師再去處理這些問題,學生能更快地發現自己存在的錯誤,也能心平氣和地解決問題,接受老師的批評與教育。 正確處理好課堂上的突發事件,不僅有利於班級的團結與穩定、同學之間的和睦與信任,還能使課堂教學任務得到順利地完成,培養教師的課堂管理能力和遇到與處理問題的應變能力。在遇到突發事件時,掌握和運用好以上「七原則」,對於我們教師特別是年輕缺乏經驗的教師更好地駕御課堂,處理好師生、學生之間的關系,以圓滿地完成課堂教學任務,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雷鋒敬上
㈥ 如果學生在學校發生事故,作為教師應該如何處理。
屬於學校范疇的,如違紀啊之類得,上報學校。
屬於民事、刑事犯罪的先報案,後通知領導
㈦ 幼兒園班級發生事故,教師該如何處理
哪要看是什麼事情了
如果是有人找老師,需要離開班級,可以找另外一名教師組織教內學。
如果是容安全事故,孩子發生抓傷碰傷,可以請保育員帶下去處理。
如果是自然災害,譬如火災地震等,教師要組織幼兒有序的從安全出口逃生。
如果是兩個老師之間的矛盾,需要各自反思,溝通並解決。
㈧ 體育教師在課上發生教學事故應該如何處理
為了預防和處理體育課堂中的安全事故,本人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首先,學校和教師要全面了解學生的健康情況;其次,教師要認真細致地做好課前准備工作;第三,教師要強化課堂規范與課堂紀律教育;第四,教師要強調保護與幫助的方法及其重要性;最後,教師應當增強責任心,提高業務水平。對於課堂教學事故的處理,教師需要學習一些急救方法和應急措施,以便在第一時間對受傷的學生進行正確救治。
㈨ 如何處理課堂教學突發事件
每位授課教師,在自己的課堂教學中,或多或少會遇到一些與課堂無關的「突發事件」。對此,若處理得好,則會風平浪靜,海闊天空;若處理得不好,遇會招來是非,甚至會影響師生情緒,進而影響班級和學校聲譽。那麼,在短暫的時間內,對課堂「突發事件」,應怎樣巧妙處理呢?這給每位授課教師提出了一個新的課題。在這里,筆者結合自己的教學實踐,就此問題作一些探索,供同行參考。
一、課堂「突發事件」類型
課堂「突發事件」,根據其性質可分為三類:干擾型、矛盾型、尷尬型。在每種類型中,根據存在主體的不同又有不同分類:
在干擾型「突發事件」中,由於干擾源的不同,可分為課堂內干擾型和課堂外干擾型。其中,在課堂內干擾型中又包含個體干擾型和集體干擾型。
在矛盾型「突發事件」中,主要包含學生個體與個體的矛盾,以及師生個體矛盾兩種。
在尷尬型課堂「突發事件」中,重要主體是教師和學生。
二、對課堂「突發事件」的處理目的授課教師對課堂「突發事件」的處理,應以排解(化解)和利導為目的。
排除是指對一般課堂「突發事件」採取視而不見,姑且把它放置一邊,暫不在課堂上作及時處理(除必要處理的事件而外)。
利導是指授課教師巧妙地藉助當時的情景,將「突發事件」向有利於教學方向引導,將不利因素化為有利因素。
三、處理原則和要求對課堂「突發事件」的處理,應堅持「六不」原則和「四要」要求。「六不」:1不搞「事件」擴大化;2不傷害師生感情;3不影響當堂教學;4不作當堂處理;5不休罰學生6不過多佔用教學時間。「四要」:1用語要簡明、委婉;2設置內容要符合當時情景;3比喻要貼切;4聯系要緊密。
四、處理方法
對課堂「突發事件」的方法不是唯一的,而是靈活多樣的。這就要求授課教師要充分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找出最佳的行之有效的處理方法,才能達到處理目的,收到良好的處理效果。
現根據課堂「突發事件」的類型、處理目的、原則和要求,結合自己的教學實踐針對具體情況談一些處理方法。
(一)對干擾型課堂「突發事件」的處理
1、若要將干擾型「突發事件」排除(化解),可採用「假託法」。
所謂「假託法」,是指授課教師根據「突發事件」,巧妙地藉助一個與之相似的另一事物來分散該事物的注意力方法。有一次,筆者剛走進教室上課,突然聽到有個女生在哭泣,我靈機一動,環顧了一下教室說:「是誰把小孩子帶進教室里來啦?」此言一出,同學們驚奇地回頭看了那哭泣的女孩,頓時滿座寂然,鴉雀無聲。「既然沒有人,那我們就開始上課吧……」這里,筆者就是根據學生的哭泣聲,假託這哭泣是源於有人把小孩子帶入課堂而發出的。既沒批評學生,也沒深入課堂調查,僅用一句話就平息了課堂干擾。
2、若要將干擾型課堂「突發事件」轉變成「利導」,則採用「聯系法」。
這里所指的「聯系法」,就是利用所學的知識與「突發事件」相聯系,達到運用知識鞏固知識為目的的引導方法,一次,筆者在課堂上正津津樂道。突然,一隻小麻雀飛來,肆無忌憚地站在窗檯上嘰嘰喳喳地收個不休。同學們都用好奇的目光看著它,甚至有的同學按奈不住,想跑去捉它。此時,我便轉換了話題,來了小插曲:「有這樣一幅對聯,誰先對出來,中期考試多加5分」,同學們一聽馬上回過頭來,顯得激情洋溢。我接著說:「上聯是『一隻麻雀鳴窗檯』」,同學們深思後,有人對出「一行白鷺上青天」,也有人對出:「滿室學生看窗外」……「還有最好的對法,這就留同學們下去思考,現在言歸正傳……」這里,筆者並沒有板著面孔批評學生,面是將「麻雀鳴」和杜甫的《絕句》聯系起來,再和對聯知識起來,巧妙地將課堂干擾因素轉化有利因素。
(二)矛盾型課堂「突發事件」的處理
1、若要將矛盾排除(化解),可採用「轉移法」。
所謂「轉移法」,是根據矛盾的學生雙方都有觀注自己切身利益的心理特徵,用某一事實,使學生裝的注意力從矛盾的事物中轉移到另一非矛盾的事物上來,以緩和或消解矛盾的方法。有一次,我見兩學生最初在課堂上專心聽講,後來因一個學生將另一個學生的筆弄掉在地上而相互抓扯起來,雙方處於對峙狀態,我馬上改口道:「這次作業納入學期考試,先把作業本拿下去,陳××、李××……」當二人聽到叫他們的名字時,便放開了手,這樣雙方的激烈矛盾才得以排除。
2、若將矛盾型「突發事件」化為「利導」,可採用「滑稽法」。
這里所指的「滑稽法」,就是授課教師根據事件突發時的情景,結合自己的滑稽言行而產生的一種排除矛盾,使之向有利方向引導的方法。一次,筆者上課,見兩學生為爭課桌的寬窄而打起架來了,此時,筆者便舉起雙手,佯裝喊道:「別打我了,我投降了!」同學們見此狀,便大笑起來,連先前打架的那兩個同學都停手笑起來。接著,筆者給同學們講了一個小故事:從前,有兩家人為了一垛牆的佔地問題發生糾紛,雙方爭執不休。其中一家寫信給他遠方做官的兒子,其子回信時寫了一首詩:「千里修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長城萬里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同學們被這博大的胸懷所感。此後,班裡爭東西的現象再也沒有發生了。
(三)、尷尬型課堂「突發事件」的處理
1、若要達到排除目的,可採用「順承法」。
這種方法的主要特徵是授課者在尷尬的環境中,順著尷尬事件向著自己有利的方向自圓其說。一次筆者上一篇課文的導語是:「同學們,你們喜歡過年嗎?」當時,筆者希望學生能作肯定回答,但出乎意料,同學們的回答是不喜歡,於是筆者靈機一動:「是呀,我也不喜歡,但是『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這樣便排除了尷尬局面,扭回了我的課前導入。
2、若要達到「利導」目的,可採用「引用法」。
在某些尷尬的情景中,恰當地引用一些與尷尬事件相似或相關的名言警句,不但使自己不感到尷尬,反而使學生在這種情景中學到了知識,同時也使之對知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有一次,是下雨天,教室的地板被踩濕了,很滑。筆者上課時,摔了一跤,險些摔在地上。此時,同學們鬨堂大笑。我站起身來:「醉卧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同學們一聽,頓時安靜下來,在後來的中考試題里,就遇到這句名句填空,同學們告訴我說:「我們都做起了,就因你摔的那一跤……」
總之,對課堂「突發事件」的處理,方法不是唯一的。授課教師應從實際出發,充分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許多課堂「突發事件」不但會迎刃而解,而且還會轉化為寶貴的課堂教學資源。
應對課堂突發事件六種方法:
一、熱處理
熱處理是教師對一些突發事件剛發生時就抓住時要,趁熱打鐵或正面教育或嚴肅批評,長善救失、揚正抑邪。記得有一次,天下著大雨。我正在教室給同學們上語文課。突然,教室門砰的一下被推開了,一個從頭到腳都被淋濕的中年婦女撞進了教室,她彷彿沒有看見我一樣,徑自走到後排一個男生桌前大聲說道:明明,今天雨好大,這把傘你拿起,放學後早點回去。她的這一舉動把全班同學都愣住了,隨即教室里便鬨堂大笑起來。我等那位婦女走出教室後,便在黑板上寫下了偉大的母愛,借剛才送傘一事對同學們進行教育,讓他們知道母親對兒女的疼愛和期望,教育他們要理解父母、尊重父母,更要為父母而刻苦學習。同時,也通過這件事對學生進行文明禮貌教育。 像以上這種熱處理方法需要有較快的反應速度,當機立斷,迅速採取對策,既有效解決了事件,又使學生在思想上引起了震憾,留下深刻的印象。
二、冷處理
冷處理是指教師對突然發生的事故採取冷靜、冷落的方式,暫時給予凍結,仍按原計劃上課,等到下課後對學生做處理。這種方式一般用於處理學生的惡作劇問題上,教師對這種事見怪不怪,不驚奇,不慌亂,也不追究誰乾的,也不批評。 教師用充裕的時間了解事件真相及根源,把問題處理得更恰當。冷處理需要教師憑自身的意志力,克服對某些學生的反感情緒,用理智戰勝無益的激情和沖動。
三、寬容法
教師對學生突然出現的惡作劇或危害性不大的問題,該寬容時要寬容,是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的重要條件,也是機智地處理突發事件的藝術。教育家斯賓塞說過:野蠻產生野蠻,仁愛產生仁愛,這就是真理,對待學生沒有同情,他們就變得沒有同情,而以應有的友情對待了他們就是培養他們友情的手段。
四、因勢利導法
課堂中的突發事件激起了學生好奇心,完全吸引了學生的注意力,教師要想讓學生重新回到教學目標上來困難時,可以隨時挖掘突發事件中的積極因素,對學生進行因勢利導的教育和教學活動。
五、寓教於喻
學生的生活閱歷不太豐富,對許多問題的認識缺乏切身體驗,但只要把道理講透,學生還是能理解接受的。教師可用形象的比喻方式,不僅能吸引學生,引起興趣,還能增加學生的內心體驗,使學生不知不覺地受到教育。
六、爆炸式教育法
爆炸式教育主要針對學生在課堂上出現的嚴重破壞性行為,採用大刀闊斧的處理方式。例如:在一節體育課上,兩個學生為爭籃球打起來,一個騎在另一個學生卡他脖子時,教師就應該趕到現場,命令其住手!一邊拉開他們,一邊義正嚴辭地批評他們,平息風波。像學生中的這類矛盾激化,已經危及學生的生命安全的行為,不容教師慢聲細語,該有張飛喝斷長坡水倒流的氣勢,勇武果斷地命令其住手,讓學生絕對服從,沒有任何解釋的餘地,一旦學生態度老實再循循善誘,進行心平氣和的說服教育。這種爆炸式教育法不可不用,但不可多用,不可濫用,教師要從實際出發,用得恰到好處。
㈩ 請問作為老師課堂上出現突發事件該怎麼處理
首先你要冷靜你面對的是一個班的學生並不是一個~!在通過下課或者課余時間了解突發原因,在通過簡介的例子在班上讓這個學生知道自己的錯誤所在~!這樣學生也會很服你,突發事件就自然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