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宿州二十小老師不戴口罩毆射門衛,拘留了嗎
情況惡劣,是應該拘留。
Ⅱ 2000年到2009年安徽省宿州市農村小學教師工資大概多少錢
作為一個農村的小學教師,工資是很低的,一個月可能2000塊錢左右,再加上其他的補貼。
Ⅲ 誰還知道2000年到2009年每年安徽省宿州市農村小學教師的工資大概多少錢
2000年到2009年,安徽省宿州市農村小學教師的工資,每年增長為5%。
Ⅳ 安徽宿州市2019年教師考編年齡限制在多少,麻煩請知道的群眾們,告訴一下
安徽宿州市2019年教師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職業道德;
(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含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參加2018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在2018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或證書編號的人員);
(四)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其中涉及「年齡條件」的,如「25周歲以下」為「1992年6月6日(含)以後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或教學)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或教學)經歷。
Ⅳ 2019年度宿州市埇橋區公開招聘小學新任教師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只說重點:
2019年度宿州市埇橋區公開招聘小學新任教師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可詢問埇橋區人社局、教育局。
埇橋區人社局、教育局的說法解釋是最權威的。
Ⅵ 正式編制的小學老師一般工資是多少
以安徽某縣城中來級教師工作源十年左右的工資標准如下:每月打卡工資2000+,每月績效工資700+,每月公積金1200+,僅供參考。
在編中小學教師基本工資分兩部分:一塊是國家統籌工資;另一是地方財政支出,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消費水平不同,財政收入的狀況不同,因此各地工資差異很大。
教師職稱不同,工資不同,中小學教師職稱一般分為:初級教師、中級教師、高級教師。職稱級別越高,工資越高。</ol> 4.教師工資分為每月打卡基本工資、績效工資、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組成。 5.教師的基本打卡工資每月發到上,績效工資根據在學校的工作量多少進行分配,多勞多得,半年發一次。
Ⅶ 宿州埇橋區的小學特崗老師工資有碭山的高嗎
宿州市埇橋區小學特崗老師工資有沒有碭山縣高可能會因為學歷能力等方面有一些差別
Ⅷ 宿州市靈璧縣小學教師在編最初工資是多少啊我想考那在編老師。
每個月差不多到手的1140元,加上五金獎金,年薪兩萬差不多。就算你考上了編制也在偏遠的農村小學,哎,不好混啊!
Ⅸ 宿州市教師教師資格證首次注冊實施方案
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實施細則
(安徽省教育廳 2013年9月4日發布)
為確保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順利實施,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教育部關於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教師函〔2011〕6號),結合我省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教師資格制度,健全教師管理體制,建立嚴格准入、能進能出的教師管理新機制,促進教師終身學習和全面發展,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的教師隊伍,根據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是對教師入職後從教資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學教師資格實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冊。定期注冊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冊的人員,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第三條 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對象為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依法舉辦的民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在崗教師納入定期注冊范圍。
第四條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應與教師人事管理工作緊密結合,將嚴格教師考核和促進教師專業發展作為重要的工作目標。定期注冊應堅持以人為本、科學規范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客觀體現教師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工作業績情況。
第五條 省教育廳主管全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教師管理許可權,負責本地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組織、管理、監督和實施。
第二章 注冊條件
第六條 首次任教且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教師和本細則實施前已經任教的在崗教師,申請首次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聘用為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或民辦學校在崗教師;
(三)具有良好的師德表現,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第七條 滿足下列條件的,定期注冊合格: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達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師德考核評價標准,有良好的師德表現;
(二)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於國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360個培訓學時;
(四)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暫緩注冊:
(一)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國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師培訓學時的;
(二)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及以上,但經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進修、培訓、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除外;
(三)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暫緩注冊者達到定期注冊條件後,可重新申請定期注冊。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不合格:
(一)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師德考核評價標准,影響惡劣;
(二)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兩年以上(含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
第十條 注冊有效期內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者,注冊有效期自動終止。
第三章 注冊程序
第十一條 取得教師資格,初次聘用為教師的,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內,申請首次注冊。經首次注冊後,每5年應申請一次定期注冊。
第十二條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須由本人申請,所在學校集體辦理,按照人事隸屬關系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注冊。
第十三條 教師應當在定期注冊有效期滿前60日內,申請辦理下一次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定期注冊實行網上申請。
第十四條 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
(二)《教師資格證書》;
(三)學校或主管部門聘用合同;
(四)所在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證明;
(五)5年的各年度考核證明;
(六)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教師培訓證明;
初次聘用為教師申請首次注冊的,應當提交(一)(二)(四)項材料,同時提交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證明。本細則實施前已經任教的在崗教師申請辦理首次注冊的,應當提交上述(一)(二)(四)項材料,同時提交學校出具的勝任教育教學工作證明。暫緩注冊重新申請的,應當提交情形消失證明或者有關情況改正補充證明。
第十五條 定期注冊工作不收取教師和學校任何費用。
第十六條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申報材料的初審,提出注冊結論的建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申報工作的復核;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注冊申請進行終審,並在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注冊結論及有關信息。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在受理注冊申請終止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並給出注冊結論。注冊結論應提前進行公示。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將申請人的《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份存入個人人事檔案,一份歸檔保存,同時在申請人《教師資格證書》附頁上標明注冊結論。
第四章 罰則
第十九條 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教師資格注冊的,視情況暫緩注冊或注冊不合格,並給予相應處罰;已經注冊的,應當撤銷注冊。
第二十條 所在學校未按期如實提供申請人注冊證明材料的,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一條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實施定期注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不符合教師定期注冊條件者准予定期注冊的;
(二)對符合教師定期注冊條件者不予定期注冊的。
第二十二條 注冊范圍內的教師無故逾期不申請定期注冊,按照注冊不合格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人對定期注冊結果有異議的,可依法提出申訴或者行政復議。
第二十四條 本細則由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細則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Ⅹ 宿州二中1984年任教的老師名單
宿州二中1984年任教的老師名單,
年代太久遠了。
可詢問宿州二中辦公室、教務處。
以學校的說法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