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學老師量化考核方案
量化就是數字來化!
也就是自你們的考核指標(業績,出勤,全勤率...)不管什麼指標都變成數量,或者百分數什麼的
比如你今年的業務指標已經完成80%了,你的銷售額已經突破你的目標的120%了 等....相信你一定理解了!
Ⅱ 體美音教師量化考核表
1 音體美教師量化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學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教師考核評價 體系,提升音體美教師教育教學水平,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從我 校實際出發,本著科學性、公正性、針對性、激勵性、可操作性的 原則,特製訂音體美教師量化考核辦法(每學科量化總分100 分, 教師個人取得的各項榮譽按量化細則進行加分) 一、音樂(100 分) 1、考勤(10 分):按學校考勤制度執行。 2、學生評議(10 分):根據學生評議分三等,優秀10 分,良 好8 分,合格5 分,不合格不計分。 3、教案(10 分):根據學校教案檢查得分情況分別記10 分、 8 分、5 分 4、聽課記錄、理論學習筆記、反思故事。(5 分) 5、工作量10 分。(按量化細則進行折分計算) 6、教學效果(30 分):學期末進行測評,主要考查教學任務 完成情況、學生掌握情況。 (1)由學校隨機決定對音樂教師所帶的某一班級進行考核。 從所帶年級教材中抽取三分之一為考核內容: 要求背唱課本歌曲3 首(10 分), 其餘歌曲看書熟練唱(5 分), 2 簡單的看譜拍節奏及課本要求學生掌握的簡單樂理(5 分), 另對4 首以上歌曲(有律動、舞蹈動作、節奏、聲部等處理) 獎勵(5 分) (2)學校對教材以外指定的歌曲進行考核。一年級暫不作要 求,本學期二—六年級背唱《隊歌》、《國歌》,要求聲音洪亮、 音準節奏准確(5 分) 7、課外輔導(10 分):能組織好課外活動,且有計劃、有措 施、有活動記錄,組織認真,效果良好,每學期活動記錄在 25-30 次以上,加3 分。缺一次扣0.1 分,不活動者不得分。最後匯報演 出看效果最高記7 分,依次類推。(要求每名音樂教師至少有一個 優秀節目) 8、突出貢獻(10 分): (1)積極組織參加學校及上級單位組織的文藝演出、匯演、 比賽等活動,取得省市縣一等獎加10 分、8 分、6 分,二等獎加8 分、6 分、4 分,三等獎加6 分、4 分、2 分;校級一、二、三等加 3 分、2 分、1 分。參加演出沒有評等級的按同級的二等獎加分,一 學期只記最高分,不累計。 (2)一學期至少收集兩個適合學校師生演出的文藝節目 優秀 加2 分,良好加1 分,一般加0.5 分,沒有收集不得分。 9、臨時組織的活動(5 分):能積極完成學校臨時安排的文藝 等活動,編導組織者加5 分,參加者加2 分,不參加不得分。 二、體育(100 分) 3 1、考勤(10 分):按學校考勤制度執行。 2、學生評議(10 分):根據學生評議分三等,優秀10 分,良 好8 分,合格5 分,不合格的不計分。 3、教案(10 分):重點備一個年級,根據學校教案檢查得分 情況優秀10 分,良好8 分,合格5 分,不合格的不計分。 4、聽課記錄、理論學習筆記、反思故事。(5 分) 5、工作量10 分(按量化細則進行折分計算) 6、教學效果(30 分):學期末進行測評,主要考查教學任務 完成情況、學生掌握情況、學生綜合素質情況。 一、二年級: 1、學生能根據節拍按要求做廣播操,且有 50%的學生能做到 動作優美,節拍掌握較好。(15 分) 2、學生能按照隊列隊形要求站隊,知道基本的口令,能正確 判斷四面轉法。(10 分) 3、學生基本學會跳繩。(5 分) 三、四年級: 1、學生能根據節拍按要求做廣播操,且有 80%的學生能做到 動作優美,節拍掌握較好。(10 分) 2、學生能按照隊列隊形要求站隊,能正確判斷四面轉法,以 及能掌握正確的原地踏步和齊步走。(10 分) 3、立定跳遠、跳繩達到規定標准,學會規定的花樣繩操。(10 分) 4 五、六年級: (1)、學生能根據節拍按要求做廣播操,且有 95%的學生能 做到動作優美,節拍掌握較好。(10 分) (2)、學生立定跳遠,且有80%的學生能達標。(5 分) (3)、學生能掌握 100 米蹲踞式起跑姿勢並能按規定時間跑 完全程。(10 分) (4)、學生學會花樣繩操,並有配合性的花繩表演。(5 分) 7、課外輔導(10 分):能組織好課外活動,且有計劃、有措施、 有活動記錄,組織認真,效果良好,每學期活動記錄在25-30 次以 上,加3 分。缺一次扣0.1 分,不活動者不得分。最後匯報訓練效 果最高7 分,依次類推。 8、突出貢獻(10 分):積極組織參加學校及上級單位組織的 各類比賽等活動,取得省市縣一等獎加10 分、8 分、6 分,二等獎 加8 分、6 分、4 分,三等獎加6 分、4 分、2 分;校級一、二、三 等加3 分、2 分、1 分。一學期記一次最高分,不累計。 9、其他(5 分):主動配合校區各處室、班主任,積極做好學 生的集合、整隊、學生兩操活動等工作視情況加5 分、3 分、1 分。 三、美術(100 分) 1、考勤(10 分):按學校考勤制度執行。 2、學生評議(10 分):根據學生評議分三等,優秀10 分,良 好8 分,合格5 分,不合格的不得分。 5 3、教案(10 分):根據學校教案檢查得分情況分別記10 分、 8 分、5 分。 4、聽課記錄、理論學習筆記、反思故事。(5 分) 5、工作量10 分(按量化細則進行折分計算) 6、教學效果(30 分):學期末進行測評,主要考查教學任務 完成情況、學生掌握情況。由學校隨機決定對美術教師所帶的班級 進行考核。 主要考查教學任務完成情況和學生掌握情況。具體操作方法: ①現場考核(10 分),依據新課程標准要求和教材內容所列的美術 基礎知識、欣賞知識、美術基本表現能力等幾方面,隨機決定老師 所帶的班級進行問卷調查。②作業檢查:(10 分):學生一學期繪 畫作品不得低於10 張,學期末每班檢查10—20 名學生的繪畫作業, 每缺一張扣2 分,繪畫作品必須緊扣教材。③其他作品(10 分):(剪 紙、泥塑、小製作等)根據教材內容而定種類每班不少於三種,每 種不少於10 件。) 7、課外輔導(10 分):能組織好課外活動,且有計劃、有措 施、有活動記錄,組織認真,效果良好,每學期活動記錄在 25-30 次以上,加 3 分。缺一次扣 0、1 分,不活動者不得分。活動效果 最高記7 分,依次類推。 8、突出貢獻(10 分): (1)積極組織參加學校及上級單位組織的各類比賽等活動, 取得省市縣一等獎加8 分、6 分、4 分,二等獎加6 分、4 分、2 分, 6 三等獎加4 分、3 分、2 分;校級一、二、三等加3 分、2 分、1 分。 一學期記一次最高分,不累計。 (2)教師作品:每學期每位美術教師交 2 副上檔次的作品, 經評比後按等級給分。一等獎2 分、二等獎1.5 分、三等獎1 分, 沒有作品不加分。 9、其他(5 分):主動配合學校各處室、班主任,及時更換學 校黑板報,宣傳櫥窗;協助班主任搞好黑板報的插圖和設計,並能 積極完成學校安排的臨時性應急工作,視情況加5 分、3 分、1 分。 實驗小學 2014 年9 月
Ⅲ 如何解決多課頭任課教師的教學量化考核
任課教師量化考核細則
為切實加強我校師資隊伍建設,規范教學質量管理,健全激勵、競爭機制,以促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同時為發放教學質量獎及其他各類獎勵提供依據,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條 考核原則:堅持民主、公正、客觀性原則;堅持重實績、講實效原則;堅持定性、定量相結合原則。
第二條 考核內容:對教師教學業務工作的全過程進行考核,著重於教學實績、教學態度和教學水平。
第三條 考核依據:
序
號
項
目
分值
考核細則
負責
部門
專職
教師
兼職
教師
1
教學
態度
(20分)
2
2
1.任課教師應提前5分鍾,攜帶教科書和教案准時進入班級,
將教學設備檢查完好後准備上課,不得遲到違者每次扣0.5分。下課以鈴聲為准不得早退,下課時應關閉教室電源及教學設備。違者每次扣1分,扣完2分為止。
2.任課教師每節上課前應統計學生出勤情況,如有缺席,課後將缺席名單送交班主任。違者每次扣0.5分,扣完3分為止。
3.上課前做好准備工作,上課期間不許離開課堂(包括實驗課、上機課)。違者每次扣1分,扣完3分為止。
4.任課教師不允許因個別學生擾亂課堂紀律而不給學生上課。(有事課後處理,情況嚴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的送交班主任 或相關人員處理。)違者每次扣2分,扣完3分為止。
5.調課應至少提前二天向教學部門申請,不準臨時調課、私自調課。杜絕丟課、曠節。臨時調課每次扣0.5分,私自調課每次扣1分,丟課、曠節每次扣3分,扣完2分為止。
6.教師上課時必須注意自身的儀表和舉止,為學生作表率。不穿短褲、背心、拖鞋,不穿奇裝異服;談吐文雅;不吸煙;不坐著上課。不準接打手機(手機要置於關機或震動狀態),不準吸煙,不準會客,不準離開教室。不得做與教學無關的事,不準講與教學無關的話。違者每次扣1分,扣完3分為止。
7.任課教師必須保證正常的課堂秩序,課堂上如有吵鬧、打鬧現象,沒及時處理者每次扣1分,扣完2分為止。
職校
教學
部門
3
3
3
3
3
3
2
2
3
3
2
2
2
教學
實施
(35分)
課堂
教學
(25)
5
5
1.教師要根據教學需要認真制定教學計劃,並嚴格執行教學計劃。檢查時不按教學計劃進行者,每次扣1分,扣完5分為止。(因學校臨時工作安排影響,允許上下浮動一周)
2.教師認真備課,按學校統一下發的教案要求保質保量完成教案。每期進行二次不定期檢查,不按時上繳者每次扣2分,教案沒有達要求者每項扣0.5分,扣完5分為止。
3.教師應服從學校整體教學安排,無正當理由而不服從安排者每次扣1分,扣完5分為止。
4.教師在課堂上要運用適合學生年齡和專業特點的教學方法進行教學,注重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注重學生能力的培養,搞好課堂上師生的雙邊活動。檢查時沒按要求完成者每次扣0.5分,扣完6分為止。
5.教師應按時、按量布置、批改作業,作業量應大於課時的50%,批改量應大於作業量的80%,檢查時沒按要求完成者每次扣0.5分。如發現要學生代批現象,每次扣1分。扣完4分為止(實踐課按教務科要求填寫實驗報告總結、實訓報告)。
職校
教學
部門
5
5
5
4
6
6
4
5
2
實踐
教學
(10)
5
5
1.指導課程實驗認真負責,按要求及時批改實驗報告,及時上交報告樣本,檢查時沒按要求完成者每次扣1分,扣完5分為止。
2.指導課程(畢業)設計認真負責,按要求及時上交課程(畢業)設計大綱、計劃、任務書等相關材料,無教學事故,按要求批改報告、指導畢業設計相關材料並及時上交,檢查時沒按要求完成者每次扣1分,扣完5分為止。
3.具備學校規定的雙師素質(通過國家相關職業資格考試或取得行業、企業的認證證書)(附加分2分)
職校
教學
部門
5
5
附加
附加
3
專業建設與
教改
科研
(30分)
專業
建設
(10)
3
5
1. 1.參與校內實訓室建設(有證明材料)(3分)
2. 2.參與校外實訓基地建設(主要聯系者);或積極聯系實習單位(有協議或學生已到單位實習)(3分)
3. 3.參與專業建設(需直接參與並完成相應資料編寫、提出方案建議並得到認可和實施)(2分)
4. 4.參與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等文件的編寫(2分)
3
3
2
2
2
2
教改
與
課程建設
(10)
3
5
1.進行教學方法、教學內容及教學模式的改革,參與經驗交流或提交完整材料(3分)
2.完成所授課程課件製作(已經有的需逐次改進)(3分)
3.每年製作一門精品課件(4分)
4.參與職業人才培訓模式改革,針對不同的專業進行特色教學
5 5.主動承擔教改工作任務,獲得相關立項或獎勵相關立項或獎勵(4.5項為附加分:5分)
3
5
4
5
附加
附加
科研
(10)
3
參考
1.教師應完成教學部門規定的聽課節數且記錄詳細。聽課記錄中沒有評價者每次扣0.5分,未完成聽課節數者,每缺一節扣0.5分,扣完3分為止。
2.教師應完成教學部門布置的教研任務,未完成者每缺少一項扣0.5分,扣完2分為止。
3.在學校組織的各種教研活動(如集體備課、集體聽課、質量分析會、信息交流會等)中,遲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3分為止。
4.具有中級職稱的教師每學年發表論文不少於1篇;具有副高職稱的教師每學年發表論文不少於2篇。未完成任務扣2分。
2
參考
3
3
2
附加
4
教學
效果
(15分)
5
5
1.學生反饋,滿意率在90%以上賦5分;80%—90%賦4分;70%—80%賦3分;60%—70%賦2分;59%以下賦0分。
2.聽課:中層領導聽課、了解學生,反映問題嚴重者。扣1—5分。
3.期末考試成績:平均分在90%以上賦5分;80%—90%賦4分;70%—80%賦3分;60%—70%賦2分;59%以下賦0分。
4.技能合格證:獲證率在90%以上賦5分;80%—90%賦4分;70%—80%賦3分;60%—70%賦2分;59%以下賦0分。
(附加分:5分)
5
5
5
5
附加
附加
5
獎懲
附
加
分
1.優質課(觀摩課、公開課、研究課等)按級分別賦2分。
2.優秀錄像課按級分別賦2分。
3.學術類競賽獲獎,按校級,一等獎分別賦2分,二、三等獎分別賦1分、0.5分。
4.優秀任課教師按校級分別賦4分。
5.主動承擔學校臨時性工作,視工作量加1—10分。
6.指導學生參加各種競賽,獲得相關的獎勵,視工作量加1—10分。
7.量化考核和教師月獎金掛鉤。每扣1分,扣發當月獎金10元。超過100分者,每超過1分獎勵10元。
註:以上各種獎勵只在獲獎當年作為考核內容,不累計加分,不作二次考核。
第四條 考核等級與結果處理:教師教學業務考核每學期按考核分確定等級為優秀、合格、不合格。總分為90分及以上為優秀;介於70-89分之間為合格;60-69分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考核為優秀等級者給予表彰,考核後幾名的實行試聘。對連續二次考核末名,暫時取消授課資格並予以解聘。
第五條 課時酬金發放辦法:
1、校決定將外聘教師的課時酬金劃分為基本金部分和質量金部分。基本金佔80%,授課當月發放;質量金佔20%,留存至學期結束前根據任課教師教學質量考核結果分等發放。
2、教學質量根據考核結果進行分等,一般優秀控制在外聘教師總人數10%以內,合格控制在80%左右,不合格控制在10%以內。學院在每學期結束前將考核結果報送教務處,以便及時發放質量金。質量金發放標准:優秀為質量金的100%加課酬的20%,合格為質量金的100%加課酬的5%,基本合格為質量金100%,不合格質量金全額扣除。
第六條 組織領導:教師教學業務考核在學校校長領導下,由教務處具體牽頭負責。教學質量考核是學校師資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相關考核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如違紀違規,要從嚴處理。
第七條 本考核辦法解釋權屬於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