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小學教師的職稱有哪些
小學職稱一般有小教三級、二級、一級、高級(相當於中級職稱)、特級(高級職稱)。
❷ 小學教師評職稱共有多少個級別
小學教師的級別一般有小教三級、二級、一級、高級(相當於中級職稱)、特級(高級職稱)。
2011年8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擴大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這意味著全國將有越來越多的中小學教師可以參評與教授級別一樣的正高級職稱。
2016年4月15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正式啟動本市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工作。
這次改革打破了實施30年的中學、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將原來相互獨立的兩個職稱系列統一設置為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並在中小學(幼兒園)新設正高級教師職稱,將民辦教師、編外教師納入評價范圍。
我國現行的以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制為主要內容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按照國家規定,中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為副高級,小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僅為中級,影響了很多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以及國民整體素質教育的高度。
舊有的職稱設置:
小學系列主要分為:小學特級教師(小高高)、小學高級、小學一級、小學二級、小學三級。
新規定下的職稱設置如下:
這次中小學職稱制度改革的重點是將原來獨立的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並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
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❸ 中小學教師職稱有哪幾種對應的崗位級別是幾級
中學職稱一般有中教三級、二級、一級、高級(高級職稱、副教授級)、特級(一種榮譽)。
小學職稱一般有小教三級、二級、一級、高級(相當於中級職稱)。
一、統一職稱(職務)等級和名稱
初級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二、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與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對應關系是:
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在小學中聘任的中學高級教師)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三、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
正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一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二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二級,三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
(3)新的小學教師職稱名稱擴展閱讀
1、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是中小學教師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和關鍵環節,崗位聘用是職稱評審結果的主要體現。中小學教師崗位出現空缺,教師可以跨校評聘。公辦中小學教師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製度管理和規范。
2、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中小學教師競聘上一職稱等級的崗位,由學校在崗位結構比例內按照一定比例差額推薦符合條件的教師參加職稱評審,並按照有關規定將通過職稱評審的教師聘用到相應教師崗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應及時兌現受聘教師的工資待遇,防止在有評審通過人選的情況下出現「有崗不聘」的現象。
3、堅持中小學教師崗位聘用制度。按照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實行中小學教師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發揮學校在用人上的主體作用,實現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和崗位聘用的統一。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強聘後管理,在崗位聘用中實現人員能上能下。
4、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工作,要健全完善評聘監督機制,充分發揮有關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教師的監督作用,確保評聘程序公正規范,評聘過程公開透明。評聘工作按照個人申報、考核推薦、專家評審、學校聘用的基本程序進行。
參考資料:網路——中小學教師職稱
❹ 小學老師的職稱等級有哪些
一,小教一級,中教二級還有幼教一級等這些與職稱是初級職稱,小高,中一是中級職稱。小特、中高是高級職稱。高級職稱需要省級有關部門審批。也可以通過人事部門的許可,參加職稱考試獲得。
二,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一2020)》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一2020)》要求,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中小學教師隊伍,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健全制度體系。
1.改革原中學和小學教師相互獨立的職稱(職務)制度體系。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原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並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
2.統一職稱(職務)等級和名稱。初級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3.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與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對應關系是: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在小學中聘任的中學高級教師)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4.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正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一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二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二級,三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
❺ 教師職稱都有哪些
1、小學員職,助職,中職,副高職。
2、統一職稱(職務)等級和名稱: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3、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與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對應關系是: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在小學中聘任的中學高級教師)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助教 主要是協助教師進行教學的一種職務,有的學校可能在升講師,副教授,教授時必須擔任過助教一職。
講師 主要是可以開設一門或者多門課程的大學老師,除了基本的教學任務外,還要彌補教授或者副教授教學遺留問題,使得教學趨於完善。
副教授 不僅僅開設課程對本學科具有足夠的了解,還能主持研究項目,適當的時候通過研究成果來開設新課,對於本科、碩士、博士研究生能夠指導他們學習和完成畢業設計。
教授 大學中的主體、主導型工作大多都是由教授承擔的,與副教授的職稱有所不同,但是知識水平都是差不多的,教授不僅需要以現有的方法解決教學中的問題,還能創造方法提供思路,定期參加學術研討會,為本學科在世界范圍內做出自己的貢獻。
❻ 中小學教師有哪些職稱評職稱要什麼條件
中小學教師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1、正高級教師:
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堅定的職業信念;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第一線,為促進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發揮了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任務,教書育人成果突出;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在高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2、高級教師:
具備博士學位,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城鎮中小學教師原則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任教經歷。
3、一級教師:
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4、二級教師:
具備碩士學位;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見習期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三級教師崗位任教3年以上。
5、三級教師:
基本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具有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知識,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
(6)新的小學教師職稱名稱擴展閱讀:
破格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二:
1、教學效果好,教育質量高,得到縣(市)級以上同行的公認,並獲得一次一等獎或兩次二等獎;
2、承擔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教育部門領導的學術團體組織的公開課、示範課或觀摩課三次以上,並獲得好評;
3、受到市(廳)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4、結合教學實際,積極從事教育教學研究工作,公開發表不少於三篇有價值的教育教學研究文章,或在素質教育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省級交流或推廣,或因教學成績特別突出,受到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凡破格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同時,必須參加由評委會組織的專家答辯,成績合格者,方可提交評委會評審。
❼ 小學教師的職稱有哪些每個等級評定有哪些條件
中小學教師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1、正高級教師基本要求: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在高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如不具備,須年齡在40周歲以上,具有教師資格證。
2、高級教師基本要求:具備博士學位,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城鎮中小學教師原則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任教經歷。如不具備,須年齡在35周歲以上,具有教師資格證。
3、一級教師基本要求: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如不具備,須年齡在27周歲以上,具有教師資格證。
4、 二級教師基本要求:具備碩士學位,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見習期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三級教師崗位任教3年以上。如不具備,須年齡在23周歲以上,具有教師資格證。
5、三級教師基本要求: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如不具備,須年齡在20周歲以上,具有教師資格證。)
❽ 小學教師的職稱有哪些小
據了解,我國現行的以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制為主要內容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按照國家規定,中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為副高級,小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僅為中級,影響了很多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以及國民整體素質教育的高度。
舊有的職稱設置:
小學系列主要分為:小學特級教師(小高高)、小學高級、小學一級、小學二級、小學三級。
新規定下的職稱設置如下:
這次中小學職稱制度改革的重點是將原來獨立的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並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
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