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學老師申報副高級職稱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評審范圍和條件:
(一)從事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專業人員
(二)1.承擔五年以上中一職務工作;或獲得博士學位且已承擔兩年以上講師職務工作。
2.對本門學科具有系統而堅實的理論基礎和比較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及時掌握本門學科發展前沿的狀況。
3.教學成績顯著,能較好地對學生進行啟發式教學,培養其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4.發表過有一定水平的科學論文或出版過有價值的著作、教科書;或在教學研究方面有較高造詣;或在實驗及其他科學技術方面有較大貢獻。
(三)在中學學校承擔教學、管理等任務的教學和管理人員。
1.中學一級教師任教五年以上,或獲得博士學位者。
2.對所教學科具有系統的、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教學經驗比較豐富,教學效果顯著;或者在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比較突出的專長和豐富的經驗,並做出顯著的成績。
3.從事中學教育、教學某一方面的科學研究,寫出理論聯系實際、具有一定水平的經驗總結、科研報告或論著,或者在培養提高教師的文化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做出顯著貢獻。
(四)在小學學校承擔教學、管理等任務的教學和管理人員。
1.小學一級教師任教五年以上,或者高等師范學校及其他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見習一年期滿。
2.對所教學科具有比較扎實的文化專業知識,教學經驗比較豐富,並能結合教學開展課外活動,教學效果比較顯著。
3.掌握小學教育有比較扎實理論,善於根據小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效果顯著。
4.具有指導教學研究的能力,並承擔一定的教學研究任務,或者指導小學一、二、三級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並在培養提高教師文化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做出成績。
5.小學教師或管理人員獲省、部級以上獎勵及特別優秀者。
(1)小學教師評高級的條件擴展閱讀
破格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二:
1.教學效果好,教育質量高,得到縣(市)級以上同行的公認,並獲得一次一等獎或兩次二等獎;
2.承擔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示範課或觀摩課三次以上,並獲得好評;
3.受到市(廳)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4.公開發表不少於三篇有價值的教育教學研究文章,或在素質教育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省級交流或推廣,或因教學成績特別突出,受到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
凡破格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同時,必須參加由評委會組織的專家答辯,成績合格者,方可提交評委會評審。各級評委會原則上不受理越級破格申報。
2. 小學教師評審副高職稱需哪些條件
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等級和名稱為: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副高僅次於正高級,我國小學教師評副高必須取得一級教師任職資格後,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以下為小學教師副高職稱評定條件,分別從學歷條件、計算機能力、工作能力、業績成果、專著論文、破格條件進行論述。
學歷資歷條件:
(一)獲博士學位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
高中和職業高中教師獲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初中、職業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獲大學專科畢業以上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鎮中小學教師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後,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
(二)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計算機條件
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參加全國或全省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取得一級教師任職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
1.熟悉小學、幼兒園各階段的教學內容及相關要求,能勝任各階段的教育教學工作,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420學時以上(農村小學教師年均完成教學工作量360學時以上);校(園)長年均教學工作量(授課、聽課、評課)不少於同學科專任教師標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2.治學態度嚴謹,教育教學效果顯著。在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經驗豐富,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工作,有突出專長;
3.主持完成1項校本研修任務,並有完整的總結報告;
4.勝任教育教學帶頭人工作,培養、指導至少2名二級、三級教師提高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並取得一定成績。
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一級教師任職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教學研究機構人員組織開展的教學研究以及教育教學改革等成績突出,成為當地骨幹,在提高教師業務素質方面成績顯著(附相關證明材料),並主持完成1項市級以上教育教學科研課題(以鑒定證書為准);
2.小學、幼兒園教師,獲市級以上專業獎勵或榮譽稱號,並獲縣級以上優質課(示範課或觀摩課)1次以上。
縣以下(不含縣、區)農村鄉(鎮)小學、幼兒園教師,獲得縣級以上專業獎勵或榮譽稱號,並獲縣級以上優質課(示範課或觀摩課)1次以上。
在村小學和教學點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教師,取得一級教師任職資格後,獲中心校(學區)獎勵,並承擔中心校(學區)示範課或觀摩課1次以上。
論文、論著條件
取得一級教師任職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中小學(職業中學、幼兒園)教師,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以上,並提交本人教學案例1篇,或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並提交本人教學案例1篇,或提交縣級以上優質課(示範課、觀摩課)教案1篇以上(附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書面證明),並提交本人教學案例1篇。
在村小學和教學點工作的教師,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並提交本人教學案例1篇,或提交中心校(學區)優質課(示範課、觀摩課)教案1篇以上(附相應書面證明),並提交本人教學案例1篇;
(二)教學研究機構人員,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3篇以上。
破格條件
對不具備規定學歷,符合現任職資格規定年限要求,或具備規定學歷,符合現任職資格2年以上,確有突出貢獻者,獲省級以上專業獎勵或榮譽稱號,可破格申報。
附則
(一)校外教育機構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申報評審條件參照教學研究機構人員條件執行。
(二)本條件所稱「以上」均含本級(本數量級)。
(三)聽課、評課須附聽課、評課記錄和相關材料。優質課、示範課、觀摩課須附本人教案、主辦單位證明和專家評價意見。
(四)班主任、大隊輔導員、年級主任工作須附考核材料和獎勵證書等。
(五)培養指導青年教師,須附青年教師獲獎證書及經學校驗證的輔導青年教師的過程性材料。
(六)省部級以上專業獎勵包括: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省教學成果獎、省科學技術獎、省社會科學成果獎、省社科基金成果獎。同一項目多次獲獎,取其中一項最高獎。同一內容的業績不重復使用;省級榮譽稱號是指由省政府或省教育、人社行政部門聯合代表省政府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代表省政府頒發的與中小學幼兒園教育和教師相關的政府榮譽稱號。如:省模範教師、省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省優秀教師、省優秀教育工作者,省特級教師等。市、縣級專業獎勵、榮譽稱號按照上下對口的原則,確定獎項名稱、級別和等次,凡和省開展的業務獎勵、榮譽稱號不對應的,可視當地具體情況自行確定,但不得超過省開展的業務獎勵、榮譽稱號數量,具體以各設區市在省職改辦備案目錄為准。
(七)教育教學科研課題指教育行政部門或委託直屬相關事業單位組織開展的教育規劃、教育教學研究、教學方法和手段研究、教育技術研究、多種教學媒體綜合運用研究、發展性課堂教學手段研究、現代教學技藝運用研究等課題。省、市級級教育教學科研課題以省、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為准。提交課題時需同時提供申報書、結題報告與結題證書。
(八)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指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定的學術期刊,具有統一的ISSN刊號和CN刊號。論文發表的刊物不含內刊、增刊、特刊、專刊、論文集,綜述、通訊報道等不作為評審論文對待。教師撰寫的論文要有新意,有一定的理論水平,對教育教學工作有較強的指導意義。教研員撰寫的論文要有創新,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對教育教學工作有積極的指導作用。著作指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准出版的本專業學術專著。應具有特定的研究對象,概念准確,反映研究對象規律,並構成一定體系,屬作者創造性思維的學術著作。凡文章匯編、資料手冊、一般編譯著作、作品集、習題集、普通工具書等不視為學術專著。
3. 評高級教師需要哪些條件
評高級教師需要條件如下: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胸懷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牢固樹立愛與責任的意識,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2、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及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
3、身心健康。
二、具體標准條件:
1、工作能力突出:能對所教學生根據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道德教育,引導學生健康成長,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教書育人成果突出;
2、理論知識扎實:具有堅實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業績顯著,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
3、教學成績顯著:具有指導與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課改、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果,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取得突出成績;
4、積極發揮作用:勝任教育教學帶頭人工作,在指導、培養二級、三級教師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取得明顯成效;
5、教育工作經歷:博士學位,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具備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或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城鎮中小學教師原則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任教經歷。
(3)小學教師評高級的條件擴展閱讀:
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
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工作,要健全完善評聘監督機制,充分發揮有關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教師的監督作用,確保評聘程序公正規范,評聘過程公開透明。評聘工作按照個人申報、考核推薦、專家評審、學校聘用的基本程序進行。
一、個人申報。中小學教師競聘相應崗位,要按照不低於國家和當地制定的評價標准條件,按規定程序向聘用學校提出申報。
二、考核推薦。學校對參加競聘的教師,要結合其任現職以來各學年度的考核情況,通過多種方式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經集體研究,由學校在核定的教師崗位結構比例內按照一定比例差額推薦擬聘人選參加評審。
三、專家評審。由同行專家組成的評委會,按照評價標准和辦法,對學校推薦的擬聘人選進行專業技術水平評價。評審結果經公示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確認。
四、學校聘用。中小學根據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將通過評審的教師聘用到相應崗位。
4. 小學教師評高級職稱需要什麼條件
小學教師評高級職稱需要以下條件:/>
1、教齡要達到10年以上,也就是評(聘)小學一級教師四年後。/>
2、聘小學一級教師期間寫的教學論文獲市、區級二等獎至少一篇以上。/>
3、普通話城鎮二級甲等,鄉下二級乙等。/>
4、電腦要過關三科以上。/>
5、聽說2011年以後要英語過關。/>
6、平時的教學獎狀越多越好。
5. 小學高級教師評選條件
小學高級教師評選條件為:
一、具有系統的教育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理論知識;熟練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體系、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並在教學中正確運用。
二、完成學校規定的備課、授課、輔導、批改作業、考核學生成績等教學任務和教學工作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於專任教師的1/2。
三、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積極實施素質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開發學生智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四、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學研究能力,積極參與教育教學研究和教學(課程)改革實驗,能撰寫有一定水平的教學經驗總結和教改實驗報告。
(5)小學教師評高級的條件擴展閱讀:
我國小學高級教師現狀
1、在小學教師人群中,小學高級教師中年齡35—45歲的佔大多數,而這一年齡是教師教學生涯的黃金時期,這個年齡段的高級教師,若能發揮其應有的「領雁」作用,將對整個教育事業發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2、事實上相當一部分已評上高級職稱的教師,產生了職業倦怠的思想,認為自己年齡偏大,以給年輕人一些施展才能的舞台為借口,推託或拒絕學校安排的教學工作任務,沒有起到應有的「領雁」作用。
3、隨著農村學校規模縮小,教師向城區流動成為常態,高級教師也就相對集中到城區,留在農村的師資力量在削弱。
4、為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促使教育事業和諧發展、城鄉均衡發展,小學高級教師應多擔當一些責任、有所作為,為教育教學事業起「領雁」作用。
6. 中小學教師評審高級職稱要什麼條件
條件如下:
1、思想品德標准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模範遵守師德規范,敬業愛崗,教書育人,勤於進取。
2、知識水平標准
系統掌握教育教學的基礎理論知識,准確把握現代教育教學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學科課程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國內外本學科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的最新動態和最前沿的學術成果,善於吸收最新教育教學研究成果並應用於教育教學實踐。
3、專業能力標准
具有很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對本學科課程的教育教學方法有創新性的改革;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教學科研能力,在本學科領域起到帶頭示範作用;具有較強的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現代教育技術應用能力;具有很強的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的教學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4、業績成果標准
具有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勝任中學各年級循環教學,教學業績顯著,教育藝術精湛,形成富有個性的教育教學風格;積極發揮推動本地區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作用,在本地區教師隊伍中有很高的威信。
職稱設置如下:
中小學職稱制度改革的重點是將原來獨立的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並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
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舊有的職稱設置:
中學系列主要分為:中學高級、中學中級(一級)、中學初級(二級、三級)
與中專系列對應的:高級講師、講師、助教(中學高級教師、中專高級講師相當於大學副教授級;助教,相當於中學的二級教師。)
小學系列主要分為:小學特級教師(小高高)、小學高級、小學一級、小學二級、小學三級。
7. 高級教師職稱評定條件什麼
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胸懷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牢固樹立愛與責任的意識,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2.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及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
3.身心健康。
高級教師為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及省、市、縣(市、區)教研機構和校外教育機構中教師、教研人員、教育工作者取得的副高級職稱。
2011年8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擴大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這意味著全國將有越來越多的中小學教師可以參評與教授級別一樣的正高級職稱。
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8. 小學教師評副高職稱有哪些條件
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胸懷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牢固樹立愛與責任的意識,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2、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及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
3、身心健康。
具體標准條件:
1、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能有效進行思想道德教育,積極引導學生健康成長,比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教書育人成果比較突出;
2、具有所教學科堅實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業績顯著,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
3、具有指導與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顯著的成果,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
4、勝任教育教學帶頭人工作,在指導、培養二級、三級教師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顯成效;
5、具備博士學位,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城鎮中小學教師原則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任教經歷。
(8)小學教師評高級的條件擴展閱讀
評審標准
1、思想品德標准
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2、知識水平標准
系統掌握教育教學的基礎理論知識,准確把握現代教育教學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學科課程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國內外本學科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的最新動態和最前沿的學術成果,善於吸收最新教育教學研究成果並應用於教育教學實踐。
3、專業能力標准
具有很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對本學科課程的教育教學方法有創新性的改革;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教學科研能力,在本學科領域起到帶頭示範作用;具有較強的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現代教育技術應用能力;具有很強的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的教學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4、業績成果標准
具有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勝任中學各年級循環教學,教學業績顯著,教育藝術精湛,形成富有個性的教育教學風格;積極發揮推動本地區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作用,在本地區教師隊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並承擔完成本專業高層次的科研項目。
德育工作有明顯成效,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綜合素質發展等方面起到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學生中有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指導青年教師、培養骨幹教師、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工作有較明顯的成績;公開發表或出版本專業的論文、論著,並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應用價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高級教師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教師職稱
9. 中小學教師評審高級職稱申報需要哪些條件
一、申報條件申報中小學教師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熱愛教師職業,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愛崗敬業,教風端正,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三)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四)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五)身體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完成規定的教學或教研工作任務。(六)擔任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級行政職務的,取得相應層次的校(園)長培訓合格證書。(七)小學教師(不含廠、礦所屬小學)申報小學高級教師及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須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並經審驗合格。(八)學歷和任職年限分別符合下列要求:1、申報中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大學本科畢業,或大學專科畢業在初中任教,擔任中學二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2)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擔任中學二級教師職務3年以上。2、申報小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中等師范學校(含中專)畢業,擔任小學一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2)大學本、專科畢業,擔任小學一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3、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大學本科畢業,或大學專科畢業在初中任教,擔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2)碩士研究生畢業並取得碩士學位,擔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3)博士研究生畢業並取得博士學位,擔任中學一級教師職務2年以上。4、小學高級教師申報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大學專科學歷,擔任小學高級教師職務10年以上;(2)大學本科學歷,擔任小學高級教師職務8年以上;(3)碩士研究生畢業並取得碩士學位,擔任小學高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二、評審條件(一)中學一級、小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1、專業理論知識和工作經歷、能力,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系統的教育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理論知識;熟練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體系、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並在教學中正確運用;勝任一門學科的教學工作,能夠指導所教學科的研究性學習活動和課外(實踐)活動。(2)完成學校規定的備課、授課、輔導、批改作業、考核學生成績等教學任務和教學工作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於專任教師的1/2。根據工作需要,積極承擔班主任工作。教學基本功扎實,能運用現代化的教學手段,教學內容傳授正確完整,教學語言准確生動,教法靈活,演示熟練,圖示准確,重點突出,難點、疑點分析透徹,教學效果良好(其中至少1年為優秀),符合評估標准要求。(3)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積極實施素質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開發學生智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教書育人,將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文精神培養滲透於教學之中,與教材內容有機結合。所教班級形成良好的班風、學風,學生在各方面得到較全面的發展。(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學研究能力,積極參與教育教學研究和教學(課程)改革實驗,能撰寫有一定水平的教學經驗總結和教改實驗報告。其他教育機構教學教研人員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牢固的教育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所研究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體系、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勝任一門學科的教學研究和教學指導工作。(2)有計劃地深入學校調查研究、指導教學,完成規定的教學研究、教學指導和教學評估工作任務。積極承擔培訓、指導教師的任務。2、教育教學水平和工作業績城市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以上(破格申報人員具備4條以上),其中1、2、3條中須具備1條以上:(1)講授過縣、區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省、市屬重點高中教師講授過學校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2次以上。(2)在CN刊物上獨立發表教育教學論文1篇;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研活動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學論文2篇以上。(3)積極開展素質教育,在培養學生個性特長等方面成績顯著,直接指導的學生在縣、區以上政府部門組織的活動中獲獎,同時本人被授予優秀輔導教師。(4)教師節期間,獲得縣、區以上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5)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績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6)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帶班級被評為縣、區以上文明班集體或本人被評為優秀班主任。農村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以上(破格申報人員具備4條以上),其中1、2、3條中須具備1條以上:(1)中學教師講授過縣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小學教師講授過鄉、鎮統一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2)在CN刊物上公開發表教育教學論文1篇;或在縣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研活動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學論文2篇以上。(3)積極開展素質教育,在培養學生個性特長等方面成績顯著,直接指導的學生在縣以上政府部門組織的活動中獲獎,同時本人被授予優秀輔導教師。(4)教師節期間,獲得縣以上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5)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績突出,受到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6)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帶班級被評為鄉、鎮以上文明班集體或本人被評為優秀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