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學教師定級問題
應該是中教1級的,本科畢業教學在一年
以後評定為中教2級,現在評定工資主要看職稱和工齡
Ⅱ 教師怎麼定級
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評審標准:
思想品德標准: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知識水平標准:系統掌握教育教學的基礎理論知識,准確把握現代教育教學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學科課程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國內外本學科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的最新動態和最前沿的學術成果,善於吸收最新教育教學研究成果並應用於教育教學實踐。
專業能力標准:具有很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對本學科課程的教育教學方法有創新性的改革;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教學科研能力,在本學科領域起到帶頭示範作用;具有較強的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現代教育技術應用能力;具有很強的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的教學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業績成果標准:具有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勝任中學各年級循環教學,教學業績顯著,教育藝術精湛,形成富有個性的教育教學風格;積極發揮推動本地區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作用,在本地區教師隊伍中有很高的威信。
申報條件:
一、擁護黨的領導,胸懷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牢固樹立愛與責任的意識,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二、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及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
三、身心健康。
Ⅲ 小學教師評職稱共有多少個級別
小學教師的級別一般有小教三級、二級、一級、高級(相當於中級職稱)、特級(高級職稱)。
2011年8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擴大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這意味著全國將有越來越多的中小學教師可以參評與教授級別一樣的正高級職稱。
2016年4月15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正式啟動本市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工作。
這次改革打破了實施30年的中學、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將原來相互獨立的兩個職稱系列統一設置為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並在中小學(幼兒園)新設正高級教師職稱,將民辦教師、編外教師納入評價范圍。
我國現行的以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制為主要內容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按照國家規定,中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為副高級,小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僅為中級,影響了很多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以及國民整體素質教育的高度。
舊有的職稱設置:
小學系列主要分為:小學特級教師(小高高)、小學高級、小學一級、小學二級、小學三級。
新規定下的職稱設置如下:
這次中小學職稱制度改革的重點是將原來獨立的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並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
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Ⅳ 安徽教育廳網文件查詢查找關於教師崗位續聘文件
要看你和學校之間是什麼關系。如果你是事業編制,也就是有編制的教師,除非你涉回嫌刑事犯罪或答者有重大違紀情況,否則教育局無權撤銷你的編制。這是有具體文件規定的,你查閱一下。不過學校是可以不和你續聘,但是無權撤銷編制。
Ⅳ 安徽省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標准條件有誰頒布
當然可以啦。
國家鼓勵非師范生的高校畢業生參加教師資格考試,並通過自己努力取得相應等級和專業的教師資格證書。
一、我國現在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種類
根據《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國現在有七種教師資格。
1. 幼兒園教師資格;
2. 小學教師資格;
3. 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統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4.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5. 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統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6. 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統稱"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7.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成人教育的教師資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依照上述分類確定類別。
《教師法》等相關政策法規規定,中國公民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應當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並持有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教師資格條例》第五條規定:「 取得教師資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級及其以下等級的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擔任教師;但是,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或者初級職業學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與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相互通用。」
各級各類學校,是指實施學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職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是指少年宮以及地方教研室、電化教育機構等。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具備的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要具備下列條件:
1. 中國公民;
2.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3.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4. 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
5. 有教育教學能力;
6.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三、各類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學歷條件的相關規定
《教師法》規定,各類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條件分別為:
1. 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2. 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3. 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它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 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 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具有特殊技藝者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時,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此項規定僅限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不適用於其他種類教師資格;
6. 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目前,隨著教育事業的發展和公眾對高質量教育需求的不斷提高,特別是教師資格考試制度改革試點的實行,部分試點省份已提高了幼兒園、小學、初中等教師資格種類的學歷要求。
Ⅵ 安徽省教師小 高職稱評定新政策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九品論文網 教育論文發表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版稱制度改革指導權意見》(人社部發[2011]98號文件)精神,現將2015年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主要內容概述如下:
一、健全制度體系
遵循中小學教師成長規律和職業特點,將原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並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統一後職稱(職務)等級和名稱為: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
Ⅶ 教師定級需要哪些東西
需要《高等、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見習期滿轉為正式幹部申報表》。
各學校(單位)按2016年分配教師人數(個別特殊情況已轉正的除外)領取《高等、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見習期滿轉為正式幹部申報表》。申報轉正的教師應主動提出申請,再填寫《高等、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見習期滿轉為正式幹部申報表》。
學校(單位)要成立考核小組,學校組織申請轉正的教師在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上進行口頭或書面述職,接受民主測評、民主監督。考核小組要對照崗位要求,根據申請轉正教師一年來的政治、思想、工作業務情況進行認真考核,形成學校(單位)意見。對達不到見習期要求的教師,經所在單位研究討論,單行材料報主管部門批准,適當延長見習期。
(7)安徽小學教師定級文件擴展閱讀:
教師定級的相關要求規定:
1、按照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實行中小學教師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發揮學校在用人上的主體作用,實現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和崗位聘用的統一。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強聘後管理,在崗位聘用中實現人員能上能下。
2、中小學教師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以及高級、中級、初級崗位內部各等級的結構比例,根據新的中小學教師職稱等級體系,按照國家關於中小學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正高級教師數量國家實行總量控制。
3、學校對參加競聘的教師,要結合其任現職以來各學年度的考核情況,通過多種方式進行全面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經集體研究,由學校在核定的教師崗位結構比例內按照一定比例差額推薦擬聘人選參加評審。
Ⅷ 小學教師的級別如何劃分的
小學教師的級別一般有小教三級、二級、一級、高級(相當於中級職版稱)、特級(高級權職稱)。
各級別規則和申報條件參見:教師職稱。
教師職稱:
2011年8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擴大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這意味著全國將有越來越多的中小學教師可以參評與教授級別一樣的正高級職稱。
2016年4月15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正式啟動本市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工作。
這次改革打破了實施30年的中學、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將原來相互獨立的兩個職稱系列統一設置為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並在中小學(幼兒園)新設正高級教師職稱,將民辦教師、編外教師納入評價范圍。
此外,外語計算機也將不作為職稱申報的必備條件。新政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將惠及全市17萬名中小學教師。
Ⅸ 安徽省中小學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資格標准條件(試行)的通知
關於印發《安徽省中小學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資格標准條件(試行)》的通知
教人〔 2005〕6號
各市、縣教育局、人事局,省直有關單位:
為適應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學教師職務評聘工作,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省中小學教師隊伍實際,我們對1999年由原省教委、省人事廳印發的《安徽省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考評標准》、《安徽省中學一級教師、小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考評標准》和《教研室、電教館人員晉升中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考評標准》進行了修訂。現將 《 安徽省中小學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資格標准條件(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在試行過程中有何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人事廳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