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教育部財政部關於中小學公用經費開支范圍
財政部、教育部頒布的《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和《中小學校會計制度》將中小學公用經費回分為六大類答——公務費:是指為開展教學活動所發生的公費、水電費、會議費、差旅費、郵電費、機動車輛燃料費、清潔用品和其他。業務費:是指為開展教學活動所發
② 學校的公用經費教育定額和綜合定額分別指什麼、包括什麼
教育定額屬於單項定額,單項定額則是指每一單項支出項目的定額。包括教育辦版公費、設備費權、教研費等分項開支定額。其中教育定額主要作用於為教育所需消耗的依據,又可以用來核算和分析實際消耗與定額消耗的差異。
綜合定額實際上是單項定額的匯總,是綜合定額的具體化,是對每一項具體開支項目確定的定額。綜合定額主要用於教育支出的供應計劃。在制定方法上,首先制定出單項定額,然後據此制定綜合定額。例如,學校成本綜合定額,就可以由教育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幾個單項定額匯總而成為一個綜合定額。
③ 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哪些
一、辦公費:反映學校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二、印刷費:反映學校的印刷費支出。
三、手續費:反映學校支付的各類手續費支出。
四、水費:反映學校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五、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六、郵電費:反映學校開動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路通訊費等。
七、物業管理費:反映學校開支的辦公用房、職工及離職人員宿舍等應由學校承擔的物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生等方面的支出。
八、交通費:反映學校車船等各類交通工具的租用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
九、差旅費:反映學校工作人員出差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幹部及大中專學生調遣費,人員調動旅費補助等。
十、出國費:反映學校工作人員出國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等支出。
十一、維修(護)費:反映學校日常開動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路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十二、租賃費:反映租賃辦公用房、宿舍、專用通訊網以及其他設備等方面的費用。
十三、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動的房租費、伙食補助費以及文件資料的印刷費、會議場地租用費等。
十四、培訓費:反映各類培訓支出。按標准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五、專用材料費:反映學校為完成其業務活動但不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的專用材料、一般教學設備支出,如教學實驗所需材料、葯品試劑、動物、低值易耗品、工具等購置費用。
十六、設備購置費:反映用於購置並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的辦公傢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
十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3)小學體育公用的經費標准支出擴展閱讀:
公用經費按單位編制內實有在職人數核定, 對超編人員財政不供給任何公用經費。 各單位要根據財政部門的核算定額, 結合本單位工作任務和收支計劃的安排,做到增收節支,量財辦事。 財政部門對各單位公用經費一律實行「包死定額, 超支不補, 結余留用」辦法。
在經營性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中公用經費為生產成本和管理費用之和。(公用經費=生產成本+管理費用)
學校公用經費是教育事業費中用於保證和改善辦學條件的公共開支部分。在中國,包括:
(1)公務費:包括辦公費、郵電費、水電費、公用取暖費、行政人員差旅費、畢業生派遣費、車船保養維修和燃料費、會議費、養路費、行政設備維修費、炊事管理和維修費、宣傳費、校園綠化費、清潔衛生費等;
(2)設備購置費:一般設備費、教學設備費和科研設備費、圖書購置費等;
(3)修繕費:公用房屋等建築物及附屬設備的修繕費、公房租金、不夠基本建設投資額度的零星土建工程費用;
(4)業務費:教學所需的消耗性開支,含醫療衛生材料,實驗用工具、器皿等低值易耗品、試劑、材料,專業資料講義及實習等費用;
(5)其他費用:外籍專家費、差額補助費或未能包括的其他費用等。
有開支定額的,按定額標准編列預算並掌握開支;無開支定額的,根據實際需要和財力可能,結合歷年開支情況,本著節約原則,編列預算並掌握開支。教育事業費中的公用經費部分,是學校行政和教學活動的基本保證。提高公用經費在總經費中的比重,是不斷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育質量的必要條件。
④ 「中小學公用經費」包括哪些內容
財政部、教育部抄頒布的襲《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和《中小學校會計制度》將中小學公用經費分為六大類—— 公務費:是指為開展教學活動所發生的辦公費、水電費、會議費、差旅費、郵電費、機動車輛燃料費、清潔用品和其他。 業務費:是指為開展教學活動所發生的各項業務費用,包括教學業務費、實驗實習費、文體維持費、宣傳費等。 業務招待費:是指為開展業務活動需要而合理開支的接待費用。 設備購置費:是指因教學和管理需要購置的儀器設備、文體設備、圖書、一般設備以及省財政和主管部門規定,按有關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列入設備購置費開支的修購基金。 修繕費:是指教學和管理用房屋、建築物和各類設備維修所發生的人工、材料及費用支出,以及公房租金和不夠基建立項的零星土建工程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上述費用以外的有關事業支出。
⑤ 學校體育工作經費包括哪些
體育管理費,運動員培養訓練費、體育競賽費等。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切實保專證學校體育經費投屬入,把學校體育專項經費納入年度教育經費預算,並做到與教育總經費的增長實行同步增長。中小學校的公用經費要按一定的比例專項用於學校的體育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第六條保障條件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體育事業經費、體育基本建設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和基本建設投資計劃,並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逐步增加對體育事業的投入。
(5)小學體育公用的經費標准支出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為保證學校體育工作的正常開展,促進學生身心的健康成長,制定本條例。
學校體育工作是指學校體育課教學、課外體育活動、課余體育訓練和體育比賽。
學校體育工作應堅持普及與提高相結合、體育鍛煉與安全衛生相結合的原則,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強身健體活動,重視繼承和發揚民族傳統體育,注意吸取其他學校體育的有益經驗,積極開展陽光體育工作。
⑥ 中小學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哪些
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印發《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三條 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是指保證農村中小學正常運轉、在教學活動和後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
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不得用於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
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於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
(6)小學體育公用的經費標准支出擴展閱讀:
教育公用經費支出的問題主要存在於義務教育階段。表現為以下四個方面:
1、經費結構不合理。辦公費、設備設施購置費及政策性支出等所佔比例過高,與教育教學直接相關的支出比例太低。在學校教育事業費中,人員經費與公用經費的比例不合理,且存在將公用經費挪用作人員經費的情形。
2、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保障水平總體偏低,盡管近年來公用經費支出規模不斷增大,但對學校而言尚處於維持運轉的水平。農村住宿制學校的運行成本和北方農村學校取暖費用尤其偏高。
3、地域差距較大。按照法律規定,地方可以制定不低於國家標準的生均公用經費標准。因此各地公用經費定額標准差距懸殊。如上海在2011年小學生均公用經費定額就達到1600元,初中達到1800元,遠高於中西部欠發達地區。
4、農村義務教育學校財權受限。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後,財政部、教育部要求對農村中小學實行「校財局管」。財政管理權的上移造成學校公用經費管理自主權的削弱,容易打消學校辦學積極性。
⑦ 公用經費支出包括哪些
公用經費支出包括如下:
1、辦公費:反映學校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2、印刷費:反映學校的印刷費支出。
3、手續費:反映學校支付的各類手續費支出。
4、水費:反映學校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5、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6、郵電費:反映學校開動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路通訊費等。
7、物業管理費:反映學校開支的辦公用房、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宿舍等應由學校承擔的物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生等方面的支出。
8、交通費:反映學校車船等各類交通工具的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
9、差旅費:反映學校工作人員出差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幹部及大中專學生調造費,人員調動旅費補助等。
10、出國費:反映學校工作人員出國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等支出。
11、維修(護)費:反映學校日常開動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路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7)小學體育公用的經費標准支出擴展閱讀
公用經費使用要求與標准
1、教師培訓費
按照學校年度日常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不包括上級部門安排的專項師訓經費);
用於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培訓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住宿費以及大型培訓講座等費用的開支。培訓經費支出項目和標准,嚴格按《縣中小學教師培訓經費管理暫行規定》(員教發(2007)72號)執行。
2、差旅費
①學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天數和差旅費用。
②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③差旅費開支標准:在縣城招待所住宿每人每天按30元以下標淮憑據報銷;在市級招待所住宿每人每天按50元以下標准憑居報銷;在省級以上招待所住宿每人每天按70元以下標准憑據報銷。出差伙食費補助標准:縣城與鄉鎮往返4元,一般地區15元,特殊地區20元。
到一般地區辦事,當天往返的可報誤餐補助10元。城區(本縣境內)公務不得發放誤餐補助。在鄉鎮內、鄉鎮間開會、辦事、培訓等不予發放補助。
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硬卧票。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批准後方可乘坐飛機。
⑧ 事業單位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分別指什麼
人員經費支出是指直接用於公務員個人部分的支出,具體包括基本工資、補版助工資、權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等。
公用經費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完成工作任務用於設備設施的維持性費用支出,以及直接用於公務活動的支出,具體包括公務費、業務費、修繕費、設備購置費、其他費用等。
(8)小學體育公用的經費標准支出擴展閱讀:
人員經費按照國家預算收支科目的劃分,包括工資、補助工資(如副食品價格補貼、冬季取暖補貼、民辦教師補助費等)、職工福利費、離休退休人員費用和人民助學金等項。
行政、事業單位發給個人的撫恤金、出國實習和留學人員生活費、收養人員生活費等,也屬人員經費。人員經費,應根據定員編制和開支標准,編列預算,掌握開支。教育事業費中人員經費與公用經費的比例,是研究教育經費內部分配的重要內容。計算學校教育成本時,人員經費中與培養人才無關的費用(如離退休人員經費、撫恤金等)應予扣除。
⑨ 中學各項支出各占總公用經費的比例標準是多少
沒有生均公用經費定額標准,學校收取雜費就沒有科學的依據,政府財政撥款就沒有量化的標准。每年給多少是多少,不給或少給,誰也說不清楚,職責不明。
※研究人員已經開發出一套軟體,幾分鍾內就可以計算出一所學校、一個縣、一個市、一個省乃至全國的義務教育公用經費需求量,它是從學校運轉所消耗的每一件實物中精確計算出來的,方便快捷。
※有了生均公用經費定額標准,各級政府同時也就有了一份責任和義務。各級教育部門就可以理直氣壯地向有關部門提出公用經費的需求總量,並要求將此列入本級政府的財政預算中。每年需要多少,給了多少,還差多少,一目瞭然。
對話雙方:●李曜明本報記者
◆胡喻山「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專家、高級會計師、研究員
●李曜明(以下簡稱李):「一費制」收取的雜費是為了補充學校公用經費不足的。這里牽涉到「公用經費」這個概念。可是,我在采訪時發現,不少人對這個概念很模糊,經費缺口清單中羅列的項目很多,外人一時很難分清哪些屬「公用經費」的范疇,哪些不是,很容易產生誤解。我知道,您多年來一直在研究中小學公用經費這個課題,能不能給讀者解析一番?
◆胡喻山(以下簡稱胡):我國教育經費按用途分兩大類:教育基本建設費和教育事業費。其中,教育事業費又分為公用經費和人員經費。
就一所學校而言,經費由三部分構成:1.教職工的工資;2.用於教學活動運轉的公用經費;3.大型設備購置和校舍建設的發展經費。
中小學公用經費是指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正常運轉、維持正常教育秩序而消耗的公共使用的經費。從經濟學角度看,是中小學維持「簡單再生產」所必需的。
財政部、教育部頒布的《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和《中小學校會計制度》將中小學公用經費分為六大類,即:公務費、業務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
●李:可是,個別學校在實際操作中,並沒有嚴格按照上述標准分類、分項支出。您認為,哪些項目不應該在公用經費中支出?
◆胡:我國舉辦著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基礎教育,由於當前的財力有限,公用經費標准本身就很低,如果非公用經費擠占公用經費,那麼,有限的公用經費就會更加緊張,必然影響學校的正常運轉。我認為,下列支出不能列入公用經費的范疇:學校教職工的水電費(是家庭的私費開支);學校獨立核算的食堂所發生的水電費;學校獨立核算的基建項目所發生的水電費(應由承擔基建的工程隊支付);學校獨立核算的校企及單獨核算的經營項目及出租項目所發生的水電等費用;勤工儉學的支出;學校對外投資的經費……這些均應從公用經費中剝離出去。
●李:中小學公用經費定額標准非常重要,它是確定「一費制」取費標準的重要依據,也是財政部門編制教育經費預算的依據。所以,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要求各省制定公用經費定額標准。我聽說,早在十多年前,您就參與了「中小學公用經費實物消耗定額標准」的課題研究,這個課題的研究結果如何?
◆胡:過去,中小學公用經費的確缺乏科學的管理標准,很多人只注重要錢、分錢、花錢,至於應該要多少錢,能夠給多少錢,維持一所學校運轉需要花多少錢,生均多少錢?這些問題卻很少有人來研究,財務活動變成了記記賬、報報賬的過程。為了加強基礎教育財務管理,科學地預測公用經費的需求,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1989年,我們提出要建立普通中小學公用經費實物消耗定額體系,並成立了課題組。
該課題是在原國家教委的領導下,由湖北省教委會同北京、山西、甘肅、四川、江西、上海、福建、廣東、山東等11個省市教委共同研製的。
課題組先抽取一些中小學,對公用經費實物消耗情況進行實地觀察測定,將學校每天耗用物品逐一登記,每月匯總,將教學大綱和教材規定的所有實驗課開足,然後計算所消耗物品的量。
課題組共採集原始數據1320萬個。根據不同物資的消耗階段,按校平、班平、相關年級平、生平的年消耗量用回歸方程進行處理,獲取了各類物資消耗量的估計值。1991年7月,通過了專家的鑒定。1992年,原國家教委決定在全國試用。據調查,使用該「定額標准」的地方,效益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