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規定小學音樂、體育、美術的成績以什麼作為評價形式
分數
㈡ 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每百名學生擁有體育、藝術(美術、音樂)專任教師數。
這一項不核實相應資格證書。是「專任」就可以。
㈢ 如何評價音樂體育美術教師的績效
一、主要內容
在全省范圍內遴選一批具有教學實踐經驗的中小學體育、音樂、美術學科骨幹教師進行繼續教育培訓,通過培訓進一步提高他們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其應用現代教育教學手段和方法水平,進一步提升其課外體育活動、藝術活動的組織管理水平、科學研究的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使其具備培訓當地中小學體育、音樂、美術教師的能力;促進形成特點鮮明的教育教學風格及學校體育、音樂、美術學科特色,使他們成為相應學科的帶頭人,全面帶動和促進全省中小學體育、音樂、美術教師隊伍整體水平提升。
二、績效目標
從2014年起,分批次開展體育、音樂、美術骨幹教師培訓工作,每批遴選中小學體育、音樂、美術骨幹教師各約1000名。充分發揮省級骨幹教師培訓的示範作用,引導各市、縣兩級相應地建立和完善教師培訓機制,省、市、縣共同形成體育、音樂、美術教師培訓體系,促進體育、音樂、美術教師隊伍整體水平提升。
三、實施周期
每年舉行體育、音樂(美術)各一批次培訓,每批體育、音樂、美術骨幹教師培訓分3至7期進行,每期培訓時間為8-10天。
四、遴選范圍
體育、音樂、美術骨幹教師的遴選范圍為公辦和民辦中小學(含非完小、教學點,下同)在職在崗專任教師和兼職教師,以及各級教研機構中從事中小學教研工作的在職在崗教研員。
㈣ 教師編一般考什麼內容
教師招聘一般考公基+教基,一般參加統考的都是考公基+教基。但是有些地市在單獨考試的時候,會考教基+學科。所以此類考試的考試內容還得看公告具體公告要求。
㈤ 如何考核音,體,美,信息技術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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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學管理的改革,建立健全教師考核評價體系,充分體現新課程標准和現代教育理念對教師教學效果評價考核的要求,從我校實際出發,本著科學性、公正性、針對性、激勵性、可操作性的原則,特製訂音樂、體育、美術、電腦、通用技術學科教師考核細則。
一、第二課堂開展:(40分)
建立興趣活動小組,有計劃、有組織記5分,不建隊者不得分。
每周周二、周四活動兩次,記15分,每缺一次活動扣2分.活動有記錄、有學生考勤,活動效果好記5分,每缺一項扣2分。
學期末進行成果展示,由學校組織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進行測評。不進行展示扣15分,效果不理想扣8分。
二、全校性活動組織(35分)
每學期每個科目組織一次全校性活動,邀請教育局相關人員及學校領導測評,並組織學生測評,總評為優、良、中三個等級,分別賦分35、30、25,不組織活動的科目不得分。作品要裝訂存檔,活動攝影要存檔,沒有資料者扣10分,資料不齊全者扣5分。(每個科目中沒參與活動組織的老師不得分)美術、電腦、通用技術教師以所代班級推出「學生作品」為參數,每班不少於8篇;體育、音樂教師活動組織要富有特色,否則扣2分。
三、其它工作:(25分)
1、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如大型活動的會場布置、縣級文藝晚會節目編排、學校報紙的排版編輯、學校電腦的維護),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不按要求完成或不服從安排的每次扣2分。
2、體育教師負責組織學校課間操(重點組織自己任教班級),課間操每缺勤一次扣1分(特殊情況除外),如其所帶班級課間操效果不理想,又不想辦法整改的,一次扣1分。
四、附加分
所教學科的學生在各項大賽中獲縣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記3、2、1分;獲得州級的一、二、三等獎的分別記4、3、2分;獲得省級1、2、3等獎的分別記5、4、3分;獲國家級的1、2、3等獎的分別記6、5、4分
本項同一教師只記一次最高獎項,不累計。
五、執行時間
本考核辦法經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㈥ 國家規定教師每周課時量是多少
國家教育部規定教師每周工作量:
1、普通高中教師每周工作量10—14節。高中語文、數學、英語每周10節,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每周12節,音樂、體育、美術、通用技術、心理健康、信息技術等每周14節。擔任班主任周課時不少於10節。
2、初中教師每周工作量12—16節。語文、數學、英語每周12節,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每周14節,音樂、美術、綜合實踐、信息技術等學科每周16節;體育任教7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4節,美術、計算機周課時不少於18節。
3、小學教師每周工作量14—18節。語文、數學每周14節,其他專任教師每周18節。
(6)小學音樂美術體育教師考核辦法擴展閱讀:
1.《關於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提出,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教育融入培養、培訓和管理全過程,構建覆蓋各級各類教育的師德建設制度體系。在准入招聘和考核評價中強化師德考查。實施師德師風建設工程,建立教師國家榮譽制度,加快形成繼承我國優秀傳統、符合時代精神的尊師重教文化,創造良好的教書育人環境。
2.意見同時要求,要切實提高教師待遇。完善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制度,改進績效考核辦法,使績效工資充分體現教師的工作量和實際業績,確保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
㈦ 如何對小學音體美教師的教學成績考核
考評的方式方法:
查資料、走訪師生、聽課、民主測評
考核細則:
1、工作版量10分。科任教權師周任課節次達到14節以上得10分,班子成員達8節以上得10分,少一節扣1分.
2、出勤10分。本學期出全勤者得10分,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或事假滿一天扣1分。
3、課堂教學水平50分。課堂教學評估平均成績乘以50%為其課堂教學的最終成績。
4、履行職責10分。按時上下課,認真上課,課堂教學中無不安全事故發生得10分。否則扣5——10分。
5、獲獎5分。本學期內,獲校級優秀教師或模範班主任得2分,縣級及其以上得3分;獲校內外某項活動獎勵一次得1、2分,同時獲得多項獎勵的合計得分,但最高不能超過5分。
6、備課15分。教案備寫由考評小組成員分別打分評價,最後以平均成績的15%為該教師備課的最終成績。
7、民主測評10分。擔任哪一級哪一班的科目教學,由該級該班所有教師和班子成員分優、良、一般三個等級進行評價,優得10分,良得8分,一般得6分,最後取所有評價者的平均分為其民主測評成績。
㈧ 體美音教師量化考核表
1 音體美教師量化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學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教師考核評價 體系,提升音體美教師教育教學水平,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從我 校實際出發,本著科學性、公正性、針對性、激勵性、可操作性的 原則,特製訂音體美教師量化考核辦法(每學科量化總分100 分, 教師個人取得的各項榮譽按量化細則進行加分) 一、音樂(100 分) 1、考勤(10 分):按學校考勤制度執行。 2、學生評議(10 分):根據學生評議分三等,優秀10 分,良 好8 分,合格5 分,不合格不計分。 3、教案(10 分):根據學校教案檢查得分情況分別記10 分、 8 分、5 分 4、聽課記錄、理論學習筆記、反思故事。(5 分) 5、工作量10 分。(按量化細則進行折分計算) 6、教學效果(30 分):學期末進行測評,主要考查教學任務 完成情況、學生掌握情況。 (1)由學校隨機決定對音樂教師所帶的某一班級進行考核。 從所帶年級教材中抽取三分之一為考核內容: 要求背唱課本歌曲3 首(10 分), 其餘歌曲看書熟練唱(5 分), 2 簡單的看譜拍節奏及課本要求學生掌握的簡單樂理(5 分), 另對4 首以上歌曲(有律動、舞蹈動作、節奏、聲部等處理) 獎勵(5 分) (2)學校對教材以外指定的歌曲進行考核。一年級暫不作要 求,本學期二—六年級背唱《隊歌》、《國歌》,要求聲音洪亮、 音準節奏准確(5 分) 7、課外輔導(10 分):能組織好課外活動,且有計劃、有措 施、有活動記錄,組織認真,效果良好,每學期活動記錄在 25-30 次以上,加3 分。缺一次扣0.1 分,不活動者不得分。最後匯報演 出看效果最高記7 分,依次類推。(要求每名音樂教師至少有一個 優秀節目) 8、突出貢獻(10 分): (1)積極組織參加學校及上級單位組織的文藝演出、匯演、 比賽等活動,取得省市縣一等獎加10 分、8 分、6 分,二等獎加8 分、6 分、4 分,三等獎加6 分、4 分、2 分;校級一、二、三等加 3 分、2 分、1 分。參加演出沒有評等級的按同級的二等獎加分,一 學期只記最高分,不累計。 (2)一學期至少收集兩個適合學校師生演出的文藝節目 優秀 加2 分,良好加1 分,一般加0.5 分,沒有收集不得分。 9、臨時組織的活動(5 分):能積極完成學校臨時安排的文藝 等活動,編導組織者加5 分,參加者加2 分,不參加不得分。 二、體育(100 分) 3 1、考勤(10 分):按學校考勤制度執行。 2、學生評議(10 分):根據學生評議分三等,優秀10 分,良 好8 分,合格5 分,不合格的不計分。 3、教案(10 分):重點備一個年級,根據學校教案檢查得分 情況優秀10 分,良好8 分,合格5 分,不合格的不計分。 4、聽課記錄、理論學習筆記、反思故事。(5 分) 5、工作量10 分(按量化細則進行折分計算) 6、教學效果(30 分):學期末進行測評,主要考查教學任務 完成情況、學生掌握情況、學生綜合素質情況。 一、二年級: 1、學生能根據節拍按要求做廣播操,且有 50%的學生能做到 動作優美,節拍掌握較好。(15 分) 2、學生能按照隊列隊形要求站隊,知道基本的口令,能正確 判斷四面轉法。(10 分) 3、學生基本學會跳繩。(5 分) 三、四年級: 1、學生能根據節拍按要求做廣播操,且有 80%的學生能做到 動作優美,節拍掌握較好。(10 分) 2、學生能按照隊列隊形要求站隊,能正確判斷四面轉法,以 及能掌握正確的原地踏步和齊步走。(10 分) 3、立定跳遠、跳繩達到規定標准,學會規定的花樣繩操。(10 分) 4 五、六年級: (1)、學生能根據節拍按要求做廣播操,且有 95%的學生能 做到動作優美,節拍掌握較好。(10 分) (2)、學生立定跳遠,且有80%的學生能達標。(5 分) (3)、學生能掌握 100 米蹲踞式起跑姿勢並能按規定時間跑 完全程。(10 分) (4)、學生學會花樣繩操,並有配合性的花繩表演。(5 分) 7、課外輔導(10 分):能組織好課外活動,且有計劃、有措施、 有活動記錄,組織認真,效果良好,每學期活動記錄在25-30 次以 上,加3 分。缺一次扣0.1 分,不活動者不得分。最後匯報訓練效 果最高7 分,依次類推。 8、突出貢獻(10 分):積極組織參加學校及上級單位組織的 各類比賽等活動,取得省市縣一等獎加10 分、8 分、6 分,二等獎 加8 分、6 分、4 分,三等獎加6 分、4 分、2 分;校級一、二、三 等加3 分、2 分、1 分。一學期記一次最高分,不累計。 9、其他(5 分):主動配合校區各處室、班主任,積極做好學 生的集合、整隊、學生兩操活動等工作視情況加5 分、3 分、1 分。 三、美術(100 分) 1、考勤(10 分):按學校考勤制度執行。 2、學生評議(10 分):根據學生評議分三等,優秀10 分,良 好8 分,合格5 分,不合格的不得分。 5 3、教案(10 分):根據學校教案檢查得分情況分別記10 分、 8 分、5 分。 4、聽課記錄、理論學習筆記、反思故事。(5 分) 5、工作量10 分(按量化細則進行折分計算) 6、教學效果(30 分):學期末進行測評,主要考查教學任務 完成情況、學生掌握情況。由學校隨機決定對美術教師所帶的班級 進行考核。 主要考查教學任務完成情況和學生掌握情況。具體操作方法: ①現場考核(10 分),依據新課程標准要求和教材內容所列的美術 基礎知識、欣賞知識、美術基本表現能力等幾方面,隨機決定老師 所帶的班級進行問卷調查。②作業檢查:(10 分):學生一學期繪 畫作品不得低於10 張,學期末每班檢查10—20 名學生的繪畫作業, 每缺一張扣2 分,繪畫作品必須緊扣教材。③其他作品(10 分):(剪 紙、泥塑、小製作等)根據教材內容而定種類每班不少於三種,每 種不少於10 件。) 7、課外輔導(10 分):能組織好課外活動,且有計劃、有措 施、有活動記錄,組織認真,效果良好,每學期活動記錄在 25-30 次以上,加 3 分。缺一次扣 0、1 分,不活動者不得分。活動效果 最高記7 分,依次類推。 8、突出貢獻(10 分): (1)積極組織參加學校及上級單位組織的各類比賽等活動, 取得省市縣一等獎加8 分、6 分、4 分,二等獎加6 分、4 分、2 分, 6 三等獎加4 分、3 分、2 分;校級一、二、三等加3 分、2 分、1 分。 一學期記一次最高分,不累計。 (2)教師作品:每學期每位美術教師交 2 副上檔次的作品, 經評比後按等級給分。一等獎2 分、二等獎1.5 分、三等獎1 分, 沒有作品不加分。 9、其他(5 分):主動配合學校各處室、班主任,及時更換學 校黑板報,宣傳櫥窗;協助班主任搞好黑板報的插圖和設計,並能 積極完成學校安排的臨時性應急工作,視情況加5 分、3 分、1 分。 實驗小學 2014 年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