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簡答題: 《義務教育階段數學課程標准(修訂稿)》在課程總體目標方面 與原《小學數學課程標准》相比
《全日制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准(修改稿)》(以下簡稱《標准》)專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屬務教育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制定的。《標准》以推進實施素質教育,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宗旨,明確數學課程的性質和地位,闡述數學課程的基本理念和設計思路,提出數學課程目標與內容標准,並對課程實施提出建議。
《標准》提出的數學課程理念和目標對義務教育階段的數學課程與教學具有指導作用,所規定的課程目標和內容標準是每一個學生在該階段應當達到的基本要求。《標准》是教材編寫、教學、評估和考試命題的依據。在實施過程中,應當遵照《標准》的要求,充分考慮全體學生的發展,關注個體差異,因材施教。
2. 2011年新修訂的小學數學課程標准內容有哪些
第一部分
前
言
一、課程性質
二、課程基本理念
三、版課程設計思路
第二部分
課程目標
一、總權目標
二、學段目標
第三部分
內容標准
第一學段(1~3年級)
一、數與代數
二、圖形與幾何
三、統計與概率
四、綜合與實踐
第二學段(4~6年級)
一、數與代數
二、圖形與幾何
三、統計與概率
四、綜合與實踐
第三學段(7~9年級)
一、數與代數
二、圖形與幾何
三、統計與概率
四、綜合與實踐
第四部分
實施建議
一、教學建議
二、評價建議
三、教材編寫建議
四、課程資源開發與利用建議
附
錄
附錄1
有關行為動詞的分類
附錄2
內容標准及實施建議中的實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