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一篇小學教育評價方案
小學生素質教育評價方案
教育評價改革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個重要環節,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起著重要的導向和質量監控作用。學生評價是學校教育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評價的目的、功能、目標體系和評價的方式方法等各方面都直接影響著課程培養目標的實現。隨著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推進,學生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受到廣泛的重視。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和《關於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黨的教育方針,貫徹素質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學生素質發展和反映學生個體差異為出發點,從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注重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促進教師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促進各門課程的有效實施,充分發揮評價的功能,推動新課程改革的深入發展。
二、評價原則
(一)評價內容多元化原則。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考查,不僅關注學業成績,而且關注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發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學習興趣與積極情感體驗等方面的發展;尊重個體差異,注重對個體發展獨特性的認可,給予積極評價,發揮學生多方面潛能,幫助學生悅納自己、擁有自信;以質評為基礎,應用可操作的評價方法,不僅考查「認識」或「概念」等認知層面,同時還關注對「表現」等行為層次的考查,如行為觀察、情景測驗等。
(二)評價過程動態化原則。不僅關注結果,更要注重學生成長發展的過程,有機地將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結合起來;給予多次評價機會,促進評價對象的轉變與發展;鼓勵將評價貫穿於日常的教育教學行為中,使評價實施日常化、通俗化。如口頭評價、作業評價、成長記錄等。
(三)評價主體互動化原則。強調評價過程中主體間的雙向選擇、溝通和協商,關注評價結果的認同問題,即如何使評價對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評價結果;改變單一評價現狀,加強自評、互評,使評價成為教師、管理者、學生、家長共同積極參與的交互活動。
三、評價方法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
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要根據不同的評價內容和指標實施多元評價,還要滲透或包含在學科學習目標的評價中進行。道德品質和公民素養方面要重點結合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學科教學以及團隊活動、校本課程實施中進行評價;學習能力和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要結合所有學科教學進行評價;運動與健康方面主要結合體育與健康學科教學進行評價;審美與表現方面重點結合音樂、美術學科教學進行評價。要按學生年齡、心理及行為特點制定一些可觀察的指標,在學科教學或各種教育活動中分層實施評價。要創設情境、機會,通過參與活動,日積月累,讓學生感受、體驗與內化。要通過表現性任務、觀察記錄、訪談、作品分析、個人自評,同學、教師、家長互評的方式進行評價。
(二)學科發展目標的評價
⒈知識與技能的評價
要遵循各學科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以該學段、學年以及每個單元的知識與技能目標為基準,通過作業、紙筆測驗、考試和完成一些開放性的表現性任務等形式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以「等級+評語」的形式呈現。小學低年級(1—2年級)實行模糊評價或描述性等級。
⑴練習、作業
作業分析評價是教師了解、掌握學習效果、學習態度最常用、有效的評價方式。學生的作業情況要通過學生的認真程度,正確率,創造性解決問題情況;完成作業的速度,主動作業的情況;課外學習情況以及實驗操作能力,小論文、小發明、小製作等成果來進行綜合評價。教師可以組織作業展示活動,進行優秀作業及成果評比,作為作業評價的依據。除了傳統的紙筆作業之外,更應注重口語交際作業、綜合實踐作業、實驗操作作業等促進學生在真實情境中實際表現能力的表現性作業。表現性作業包括綜合實踐活動記錄、參加社會工藝活動記錄、學科實驗、交流合作學習記錄、課外閱讀的數目和反思筆記等。
⑵單元測試:
單元測試(測驗)是在一個教學階段或單元結束後,根據教科書中對於本單元教學目標的要求做出的學業水平評價,衡量、檢測學生在預期學習成果和表現標准上所達到的程度。
設計單元測驗題目和實施評價需要依據單元教學目標的要求確定測試內容的范圍,注重考查學生對基本概念、原理的認識及理解。
單元測試是過程性評價的重要方面,每個教學階段或單元結束後都要測試並做記錄。
⑶期末考試(考查)
考試(考查)是評價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試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不同選擇相應的考試形式,既有閉卷形式,也有開卷形式。除紙筆測驗外,也要選擇外語聽力考試、口試、課題研究、情景測驗、實際操作等質性評價形式。運用考試進行評價時應注意:
考試內容:考試要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經驗的聯系,重視考查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及綜合應用的能力;要減輕學生機械記憶的負擔,突出綜合性、探索性和開放性,杜絕設置偏題、怪題;考試的內容應多元化,除關注知識與技能外,還應體現考查學習的過程與方法以及情感態度與價值觀方面的內容;還要重視加強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尤其是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反思能力的發展。
考查學科應通過平時觀察、評語、軼事記錄、表現性作業、綜合實踐活動等方式,對學生的知識與技能、學習習慣、興趣、毅力、學習動機、學習技能、社會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學生表現的信息進行考查。
考試方式:給予學生多次機會,同一考試也可多樣化呈現。如,1-2年級可採用游戲式、自選式、互測式考試,考試要突出趣味性。3-6年級實行分項考核、綜合評定。各學科期末考試成績以「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方式呈現。
考試結果處理:各科教師要對考試結果作出具體的分析指導,使學生獲得比較全面的反饋信息,從而督促、協助學生制定出下一步的學習計。不得公布學生考試成績並按考試成績排名。
⒉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
對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的評價必須與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教育目標相結合,在日常教學活動中,採用觀察、軼事記錄、訪談、學生自評和學生互評等質性的評價方式對其進行評價。各學科應根據本學科特點,結合基礎性發展目標在學科中的體現,制定具體的評價內容及指標體系。
成長記錄也是評價一個學生的重要依據,因此要搞好學生成長記錄,並要定期組織成長記錄的交流展示。並將成長記錄納入期末終結性評價內容。對成長記錄的評定應注重學生的進步和所付出的努力,明確改進的方向。要通過對成長記錄的回顧、比較,使學生學會反思,了解自己的進步,認識自己的優勢和不足,明確進一步發展的目標,逐步發展自省的意識和能力。
成長記錄袋的內容包括:①學生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通訊地址、出生日期、健康狀況、家庭背景;教育基本情況,如所進學校、主要課程測試成績、一般能力等級、特殊能力傾向,優秀與榮譽、個人社交和發展情況。②學生的各科學習檔案:A本學期掌握的知識和技能,一般按一個單元或一個學習主題收集資料。如單元測試成績單、綜合素質報告單。B目前最佳作品展現,包括生成過程,如最好的作業、最好的作文、優秀的美術作業、攝影照片、錄音磁帶等。C實踐創新活動的參與程度,如社會實踐調查報告、研究報告乃至各項競賽獲獎證書等。D同伴之間的觀察評價、教師觀察、評價及剖析,來自家長、社會的反饋信息,如教師的表揚或建議、學生的感想等。
(三)評價的主體
評價主體包括學生本人自評、互評、教師評價和家長評價四個方面。
學生自評和互評:一是由學生本人對自己的綜合素質及行為寫出自我評語;二是對自己或同學綜合素質的六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評出分項等級。
教師評價:一是由班主任給每個學生綜合素質的六個方面評出分項等級,並給每個學生寫出綜合性評語,重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整體描述,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具體評價方式見表二);二是各學科教師根據本學科所制定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及學科發展目標評價體系,對每個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達成及學生學業水平進行評價,給出相應的等級,並對學生學科的發展態勢進行描述,寫出激勵性的評語(具體評價方式見表三)。
家長評價:一是對自己學生的綜合素質寫出鑒定性評語;二是對自己學生綜合素質的六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評出分項等級。
(四)評價結果的呈現
⒈評價結果包括等級或評語
評語包括:①自我評語。②家長評語。③教師(班主任)評語。
等級包括:①分項等級。即根據評價內容所列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通過整體判斷對六個方面以及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給予一個等級;練習、作業、期末考試獲得的等級。②分主體等級。即由四個評價主體給出的評價等級。③綜合等級。即把分項等級和分主體等級綜合,作為綜合素質或學業水平評價的最後等級。以上等級均為四等,以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呈現。
⒉綜合等級合成的方法
加權法:各等級賦予分值採用「取平均值四捨五入法」合成最後等級。
直接評定法:依據期末考試的等級、作業和單元測試的等級、綜合實踐活動(研究課題及完成的報告)、成長記錄、特長與獲獎情況、自我及他人評價等進行總體分析,根據總體態勢確定綜合素質與學業水平的最後等級。
㈡ 如何建立建全校本課程的評價體系
專欄·校本課程(八) ■華東師范大學課程與教學研究所 崔允漷 秦冬梅 校本課程沒有國家標准,許多校本課程不屬於知識類,應如何評價?沒有合適的評價方案,校本課程的質量與發展如何保障?這些問題讓學校、教師很犯愁。課程評價的模式有很多,但如果按評價對象來劃分,課程評價不外乎三方面:方案評價、過程評價與結果評價。因此,我們就這三個方面與大家一起探討校本課程的評價。 課程方案評價,要整合外部審議和內部自我評價 課程方案是一種課程規劃和設計文本。就校本課程而言,它包括學校研製的《校本課程規劃方案》和教師撰寫的《課程綱要》。前者由地方課程委員會審議,後者由學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雖然校本課程審議制度在某種程度上保障了課程方案的質量,但由於校本課程是基於本校教育哲學、學生需要以及可利用的課程資源而開發的,單靠外部評價難免有所缺失,而內部評估者比外部評估者更熟悉評價對象的背景,也更容易收集到評價所需信息並對問題進行診斷與解決,因此由學校、教師自身對課程方案開展的內部自我評價更具有發展性評價的功能。《校本課程規劃方案》重在考察校本課程開發總目標與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學校教育哲學的適切度;總目標與學生興趣、發展需求的一致性程度;總目標與學校可獲取的課程資源的協調程度;課程結構和門類設置的合理性,等等。《課程綱要》的評價主要涉及教師是否具備開設這門課的意願、知識和能力;課程目標與總目標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學生的興趣和需求;課程目標闡述是否清晰,是否具有層次性以滿足不同學生的需求;是否選擇了合適的課程內容;課程內容的組織是否合理;課程的實施策略是否注意學生的個別差異;評價方法是否合理可行,等等。如江蘇省錫山高級中學設計了一份《課程綱要》的審議與自評參照表(見表1),可以供大家參考。 實施過程評價,教師與學生是當然的評價主體 如果說方案評價是一種靜態的原型評價,那麼實施過程評價就是一種跟蹤式的動態評價,其目的是為了發現在實施方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為校本課程的後續開發提供信息與建議。它評估的是課程的實際使用效果,而教師和學生是最直接的參與者、感受者,是當然的評價主體。教師對課程實施的評價主要集中於以下幾個問題:課程是否達到預期目標;課程實施過程中存在哪些優點或缺點,是否需要修改和完善課程設計;課程的實際使用是否對學生具有吸引力;課程是否可後續發展,等等。教師的評價可以通過反思進行自我評價,也可以由學校課程委員會等部門設計相關問卷或其他評價工具組織教師參與評價,由教師提供必要的評價信息。學生的評價則可包含:是否喜歡該課程,通過該課程的學習有哪些收獲,課程實施的哪些環節需要改進,等等。評價方法可以是由學生針對上述問題開展自評,也可以組織學生進行訪談、座談或問卷調查等。要注意的是,設計學生評價工具時用語的可接受性和可理解度,如調查課程實施中哪些環節需要改進時,轉化到問卷上可表述為你認為這門課怎樣上更好?實施過程的評價要體現其過程性、動態性,要注意收集過程中的評價信息。 學業成就評價,要突出過程評價與差異評價 關於校本課程的結果評價,主要指學生通過校本課程學習後的學業成就評價。涉及的問題主要有:是在學生之間進行橫向比較,還是就學生的個人發展狀況進行縱向對比?是形成性評價還是總結性評價?怎樣的評價方式和手段是合適的?評價結果以怎樣的形式呈現,是分數、等級,還是描述性評語?等等。那麼,怎樣的學生學業評價才是合適的呢?顯然,能讓學生發掘自己的潛能和優勢,獲得成功的體驗,促進學生發展的評價是我們所追求的。因此,筆者提議學生學業評價要注重過程評價與差異評價。校本課程是針對學生發展需求而開設的,是為了促進學生的發展,採取注重過程的形成性評價更有利於了解學生的學習困難,幫助學生調控自己的學習過程,激勵學生進一步提高自己的發展水平。另外,基於校本課程的初衷是考慮到學生的能力和發展需求的差異性,評價時也應考慮到這種差異性。在學生修習課程之初,教師可採取前測,對參與課程學習的學生進行知識水平和能力評估,再根據學生的不同發展水平和特點,設計不同維度和層次的評價標准。在後續各個階段的學生學業評價中,評價的重點應放在個體差異性上。在評價的方法上,教師可根據評價目的、評價內容的性質採取多樣化的評價方式。如對於可測量的學習結果,可以採取考試、測驗的方式;對於難以測量的學習結果,可通過作品展示、現場表演、實物製作、項目設計、對話交流、檔案袋記錄等多種方式來評價。評價的差異性應考慮到學生個人知識水平和接受能力的不同,盡可能做到使每位學生獲取符合自己能力的進步和成就感,能真正體現校本課程的價值。 總而言之,校本課程每一階段的評價都有特定的信息需求,也都有採取多種評價方法的可能性。無論採取哪一種方法,都要事先明晰評價者的信息需求,明確評價目的,才能獲取真正需要的信息來改進校本課程,促進其健康發展。值得一提的是,校本課程的評價要求評價者具備一定水平的評價素養,而評價素養的養成是一項工程,需要一個過程。因此,我們不能不切實際地要求教師有多高的校本課程評價能力,重要的是讓教師在實踐中提高,並給予持續的專業引領。
㈢ 小學生教育評價方案
黔城完小學生素質教育評價方案
教育評價改革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個重要環節,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起著重要的導向和質量監控作用。學生評價是學校教育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評價的目的、功能、目標體系和評價的方式方法等各方面都直接影響著課程培養目標的實現。隨著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推進,學生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受到廣泛的重視。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和《關於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黨的教育方針,貫徹素質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學生素質發展和反映學生個體差異為出發點,從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注重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促進教師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促進各門課程的有效實施,充分發揮評價的功能,推動新課程改革的深入發展。
二、評價原則
(一)評價內容多元化原則。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考查,不僅關注學業成績,而且關注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發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學習興趣與積極情感體驗等方面的發展;尊重個體差異,注重對個體發展獨特性的認可,給予積極評價,發揮學生多方面潛能,幫助學生悅納自己、擁有自信;以質評為基礎,應用可操作的評價方法,不僅考查「認識」或「概念」等認知層面,同時還關注對「表現」等行為層次的考查,如行為觀察、情景測驗等。
(二)評價過程動態化原則。不僅關注結果,更要注重學生成長發展的過程,有機地將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結合起來;給予多次評價機會,促進評價對象的轉變與發展;鼓勵將評價貫穿於日常的教育教學行為中,使評價實施日常化、通俗化。如口頭評價、作業評價、成長記錄等。
(三)評價主體互動化原則。強調評價過程中主體間的雙向選擇、溝通和協商,關注評價結果的認同問題,即如何使評價對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評價結果;改變單一評價現狀,加強自評、互評,使評價成為教師、管理者、學生、家長共同積極參與的交互活動。
三、評價方法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
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要根據不同的評價內容和指標實施多元評價,還要滲透或包含在學科學習目標的評價中進行。道德品質和公民素養方面要重點結合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學科教學以及團隊活動、校本課程實施中進行評價;學習能力和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要結合所有學科教學進行評價;運動與健康方面主要結合體育與健康學科教學進行評價;審美與表現方面重點結合音樂、美術學科教學進行評價。要按學生年齡、心理及行為特點制定一些可觀察的指標,在學科教學或各種教育活動中分層實施評價。要創設情境、機會,通過參與活動,日積月累,讓學生感受、體驗與內化。要通過表現性任務、觀察記錄、訪談、作品分析、個人自評,同學、教師、家長互評的方式進行評價。
(二)學科發展目標的評價
⒈知識與技能的評價
要遵循各學科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以該學段、學年以及每個單元的知識與技能目標為基準,通過作業、紙筆測驗、考試和完成一些開放性的表現性任務等形式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以「等級+評語」的形式呈現。小學低年級(1—2年級)實行模糊評價或描述性等級。
⑴練習、作業
作業分析評價是教師了解、掌握學習效果、學習態度最常用、有效的評價方式。學生的作業情況要通過學生的認真程度,正確率,創造性解決問題情況;完成作業的速度,主動作業的情況;課外學習情況以及實驗操作能力,小論文、小發明、小製作等成果來進行綜合評價。教師可以組織作業展示活動,進行優秀作業及成果評比,作為作業評價的依據。除了傳統的紙筆作業之外,更應注重口語交際作業、綜合實踐作業、實驗操作作業等促進學生在真實情境中實際表現能力的表現性作業。表現性作業包括綜合實踐活動記錄、參加社會工藝活動記錄、學科實驗、交流合作學習記錄、課外閱讀的數目和反思筆記等。
⑵單元測試:
單元測試(測驗)是在一個教學階段或單元結束後,根據教科書中對於本單元教學目標的要求做出的學業水平評價,衡量、檢測學生在預期學習成果和表現標准上所達到的程度。
設計單元測驗題目和實施評價需要依據單元教學目標的要求確定測試內容的范圍,注重考查學生對基本概念、原理的認識及理解。
單元測試是過程性評價的重要方面,每個教學階段或單元結束後都要測試並做記錄。
⑶期末考試(考查)
考試(考查)是評價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試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不同選擇相應的考試形式,既有閉卷形式,也有開卷形式。除紙筆測驗外,也要選擇外語聽力考試、口試、課題研究、情景測驗、實際操作等質性評價形式。運用考試進行評價時應注意:
考試內容:考試要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經驗的聯系,重視考查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及綜合應用的能力;要減輕學生機械記憶的負擔,突出綜合性、探索性和開放性,杜絕設置偏題、怪題;考試的內容應多元化,除關注知識與技能外,還應體現考查學習的過程與方法以及情感態度與價值觀方面的內容;還要重視加強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尤其是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反思能力的發展。
考查學科應通過平時觀察、評語、軼事記錄、表現性作業、綜合實踐活動等方式,對學生的知識與技能、學習習慣、興趣、毅力、學習動機、學習技能、社會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學生表現的信息進行考查。
考試方式:給予學生多次機會,同一考試也可多樣化呈現。如,1-2年級可採用游戲式、自選式、互測式考試,考試要突出趣味性。3-6年級實行分項考核、綜合評定。各學科期末考試成績以「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方式呈現。
考試結果處理:各科教師要對考試結果作出具體的分析指導,使學生獲得比較全面的反饋信息,從而督促、協助學生制定出下一步的學習計。不得公布學生考試成績並按考試成績排名。
⒉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
對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的評價必須與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教育目標相結合,在日常教學活動中,採用觀察、軼事記錄、訪談、學生自評和學生互評等質性的評價方式對其進行評價。各學科應根據本學科特點,結合基礎性發展目標在學科中的體現,制定具體的評價內容及指標體系。
成長記錄也是評價一個學生的重要依據,因此要搞好學生成長記錄,並要定期組織成長記錄的交流展示。並將成長記錄納入期末終結性評價內容。對成長記錄的評定應注重學生的進步和所付出的努力,明確改進的方向。要通過對成長記錄的回顧、比較,使學生學會反思,了解自己的進步,認識自己的優勢和不足,明確進一步發展的目標,逐步發展自省的意識和能力。
成長記錄袋的內容包括:①學生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通訊地址、出生日期、健康狀況、家庭背景;教育基本情況,如所進學校、主要課程測試成績、一般能力等級、特殊能力傾向,優秀與榮譽、個人社交和發展情況。②學生的各科學習檔案:A本學期掌握的知識和技能,一般按一個單元或一個學習主題收集資料。如單元測試成績單、綜合素質報告單。B目前最佳作品展現,包括生成過程,如最好的作業、最好的作文、優秀的美術作業、攝影照片、錄音磁帶等。C實踐創新活動的參與程度,如社會實踐調查報告、研究報告乃至各項競賽獲獎證書等。D同伴之間的觀察評價、教師觀察、評價及剖析,來自家長、社會的反饋信息,如教師的表揚或建議、學生的感想等。
(三)評價的主體
評價主體包括學生本人自評、互評、教師評價和家長評價四個方面。
學生自評和互評:一是由學生本人對自己的綜合素質及行為寫出自我評語;二是對自己或同學綜合素質的六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評出分項等級。
教師評價:一是由班主任給每個學生綜合素質的六個方面評出分項等級,並給每個學生寫出綜合性評語,重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整體描述,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具體評價方式見表二);二是各學科教師根據本學科所制定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及學科發展目標評價體系,對每個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達成及學生學業水平進行評價,給出相應的等級,並對學生學科的發展態勢進行描述,寫出激勵性的評語(具體評價方式見表三)。
家長評價:一是對自己學生的綜合素質寫出鑒定性評語;二是對自己學生綜合素質的六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評出分項等級。
(四)評價結果的呈現
⒈評價結果包括等級或評語
評語包括:①自我評語。②家長評語。③教師(班主任)評語。
等級包括:①分項等級。即根據評價內容所列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通過整體判斷對六個方面以及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給予一個等級;練習、作業、期末考試獲得的等級。②分主體等級。即由四個評價主體給出的評價等級。③綜合等級。即把分項等級和分主體等級綜合,作為綜合素質或學業水平評價的最後等級。以上等級均為四等,以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呈現。
⒉綜合等級合成的方法
加權法:各等級賦予分值採用「取平均值四捨五入法」合成最後等級。
直接評定法:依據期末考試的等級、作業和單元測試的等級、綜合實踐活動(研究課題及完成的報告)、成長記錄、特長與獲獎情況、自我及他人評價等進行總體分析,根據總體態勢確定綜合素質與學業水平的最後等級。
㈣ 如何建立建全校本課程的評價體系求答案
課程方案評價,要整合外部審議和內部自我評價課程方案是一種課程規劃和設計文本。就校本課程而言,它包括學校研製的《校本課程規劃方案》和教師撰寫的《課程綱要》。前者由地方課程委員會審議,後者由學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雖然校本課程審議制度在某種程度上保障了課程方案的質量,但由於校本課程是基於本校教育哲學、學生需要以及可利用的課程資源而開發的,單靠外部評價難免有所缺失,而內部評估者比外部評估者更熟悉評價對象的背景,也更容易收集到評價所需信息並對問題進行診斷與解決,因此由學校、教師自身對課程方案開展的內部自我評價更具有發展性評價的功能。《校本課程規劃方案》重在考察校本課程開發總目標與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學校教育哲學的適切度;總目標與學生興趣、發展需求的一致性程度;總目標與學校可獲取的課程資源的協調程度;課程結構和門類設置的合理性,等等。《課程綱要》的評價主要涉及教師是否具備開設這門課的意願、知識和能力;課程目標與總目標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學生的興趣和需求;課程目標闡述是否清晰,是否具有層次性以滿足不同學生的需求;是否選擇了合適的課程內容;課程內容的組織是否合理;課程的實施策略是否注意學生的個別差異;評價方法是否合理可行,等等。如江蘇省錫山高級中學設計了一份《課程綱要》的審議與自評參照表(見表1),可以供大家參考。
實施過程評價,教師與學生是當然的評價主體如果說方案評價是一種靜態的原型評價,那麼實施過程評價就是一種跟蹤式的動態評價,其目的是為了發現在實施方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為校本課程的後續開發提供信息與建議。它評估的是課程的實際使用效果,而教師和學生是最直接的參與者、感受者,是當然的評價主體。教師對課程實施的評價主要集中於以下幾個問題:課程是否達到預期目標;課程實施過程中存在哪些優點或缺點,是否需要修改和完善課程設計;課程的實際使用是否對學生具有吸引力;課程是否可後續發展,等等。教師的評價可以通過反思進行自我評價,也可以由學校課程委員會等部門設計相關問卷或其他評價工具組織教師參與評價,由教師提供必要的評價信息。學生的評價則可包含:是否喜歡該課程,通過該課程的學習有哪些收獲,課程實施的哪些環節需要改進,等等。評價方法可以是由學生針對上述問題開展自評,也可以組織學生進行訪談、座談或問卷調查等。要注意的是,設計學生評價工具時用語的可接受性和可理解度,如調查課程實施中哪些環節需要改進時,轉化到問卷上可表述為你認為這門課怎樣上更好?實施過程的評價要體現其過程性、動態性,要注意收集過程中的評價信息。
學業成就評價,要突出過程評價與差異評價關於校本課程的結果評價,主要指學生通過校本課程學習後的學業成就評價。涉及的問題主要有:是在學生之間進行橫向比較,還是就學生的個人發展狀況進行縱向對比?是形成性評價還是總結性評價?怎樣的評價方式和手段是合適的?評價結果以怎樣的形式呈現,是分數、等級,還是描述性評語?等等。那麼,怎樣的學生學業評價才是合適的呢?顯然,能讓學生發掘自己的潛能和優勢,獲得成功的體驗,促進學生發展的評價是我們所追求的。因此,筆者提議學生學業評價要注重過程評價與差異評價。校本課程是針對學生發展需求而開設的,是為了促進學生的發展,採取注重過程的形成性評價更有利於了解學生的學習困難,幫助學生調控自己的學習過程,激勵學生進一步提高自己的發展水平。另外,基於校本課程的初衷是考慮到學生的能力和發展需求的差異性,評價時也應考慮到這種差異性。在學生修習課程之初,教師可採取前測,對參與課程學習的學生進行知識水平和能力評估,再根據學生的不同發展水平和特點,設計不同維度和層次的評價標准。在後續各個階段的學生學業評價中,評價的重點應放在個體差異性上。在評價的方法上,教師可根據評價目的、評價內容的性質採取多樣化的評價方式。如對於可測量的學習結果,可以採取考試、測驗的方式;對於難以測量的學習結果,可通過作品展示、現場表演、實物製作、項目設計、對話交流、檔案袋記錄等多種方式來評價。評價的差異性應考慮到學生個人知識水平和接受能力的不同,盡可能做到使每位學生獲取符合自己能力的進步和成就感,能真正體現校本課程的價值。
總而言之,校本課程每一階段的評價都有特定的信息需求,也都有採取多種評價方法的可能性。無論採取哪一種方法,都要事先明晰評價者的信息需求,明確評價目的,才能獲取真正需要的信息來改進校本課程,促進其健康發展。值得一提的是,校本課程的評價要求評價者具備一定水平的評價素養,而評價素養的養成是一項工程,需要一個過程。因此,我們不能不切實際地要求教師有多高的校本課程評價能力,重要的是讓教師在實踐中提高,並給予持續的專業引領。
㈤ 小學課程評價制度
一、 學校校本課程評價任務由課程開發實施小組具體承擔。
二、 學校校本課程的評價標准要分學內科制訂,科學、合理、細致,具有教育和發展功能。
三、 對校本課程教材內容的評價要以符合學校辦學思想和育人目標為准繩,體現學校的辦學特色, 體現學生發展的多元化、生動化。
四、 校本課程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業成績,而且要發現和發展學生多方面的潛能,了解學生發展中的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
五、 校本課程評價要強調教師對自己教學行為的分析與反思,以自評為主,校長、教師、學容生、家長共同參與,研究校本課程的可操作性和實用性,不斷提高校本課程的開發水平。
六、 校本課程的評價要注重周期性地對學校課程執行情況、課程實施中的問題進行分析評估,調整課程內容,改進教學管理,形成校本課程不斷革新、
不斷適應學校學生學習需求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