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是一個小學生,馬上就要體育監測了,在班裡跑步很慢,怎樣才能跑得快
我50米六秒四。馬上要監測的話,很難提高多少。建議練習原地小碎步,雙臂有專節奏的前後快速屬擺動,雙腳腳尖快速交替點地。跑步要跑的快靠前腳掌蹬地,呼吸不要太猛,小口小口的。我小時自己練的方法就是追人家騎自行車的,跟著他蹬自行車的的節奏來,逐步加快。
❷ 小學生體育達標每一項目的標准
小學生體育達標標准如下:
拓展資料: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說明:
為建立健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機制,激勵學生積極參加身體鍛煉,教育部印發《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2014年修訂)》,要求各學校每學年開展覆蓋本校各年級學生的《標准》測試工作,並根據學生學年總分評定等級。只有達到良好及以上的學生,方可參加評優與評獎。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以下簡稱《標准》)是國家學校教育工作的基礎性指導文件和教育質量基本標准,是評價學生綜合素質、評估學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發展的重要依據,是《國家體育鍛煉標准》在學校的具體實施,適用於全日制普通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的學生。
❸ 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若干意見的建立健全學校體育的監測評價機制
9.完善學生體質健康測試和評價制度。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修訂並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做好學生健康檢查制度、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制度與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測試制度的配套銜接。各學校每年對所有學生進行體質健康測試,並將測試結果經教育部門審核後上報納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數據管理系統;同時,要按學生年級、班級、性別等不同類別在學校內公布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總體結果,並將有關情況向學生家長通報。各地要加強管理,創造條件,保證學生體質健康測試工作的順利開展。要把學生體質健康水平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指標,將學生日常參加體育活動情況、體育運動能力以及體質健康狀況等作為重要評價內容。因地制宜組織實施好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積極探索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增加體育科目的做法,推進高考綜合評價體系建設,有效發揮其對增強學生體質的引導作用。
10.實施學校體育工作評估制度。教育部研究制訂以評價學生體質健康水平和基本運動技能為主要內容的學校體育工作評估標准和實施辦法。從2013年起組織開展中小學體育工作評估,縣級教育部門要組織學校按照要求進行自我評估,地市級教育部門要對本地學校體育工作評估結果進行復核檢查,省級教育部門要進行抽查和認定,並將經認定的評估結果匯總後報送教育部備案。教育部將組織制訂高等學校體育工作基本標准和高等職業學校體育課程教學指導綱要,並適時組織開展高等學校體育工作評估。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要深入分析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結果,動態把握學生體質健康發展變化趨勢,有效指導學校體育工作。
11.實行學校體育報告公示制度。各地教育部門要逐級上報本行政區域學校體育工作情況,上級教育部門對所報情況進行公示,重點報告和公示學校體育開課率、陽光體育運動情況、學校體育經費投入、教學條件改善、教師隊伍建設和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等。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向社會公布學生陽光體育運動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監督電話。學校要利用公告欄、家長會和校園網等定期通報學生體育活動情況。從2013年起,教育部組織編制和發布《全國學校體育工作年度報告》,按生源所在地分省(區、市)公布高等學校新生入學體質健康測試結果。
❹ 兒童體質建康監測中心怎麼注冊
兒童體質建康監測中心注冊
樓主求採納~
教育部5月23日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剛剛印發的《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中小學校體育工作評估辦法》、《學校體育工作年度報告辦法》三個文件。教育部表示,今後將逐步建立健全包括學校測試上報、部門逐級審查、隨機抽查復核、動態分析預測、信息反饋公示、評價結果應用等相關制度和管理措施在內的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體系。而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結果將進入檔案,作為升學重要依據。
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每個學生每年都要參加相應的項目測試。身體形態類的項目包括身高、體重,身體機能類的項目包括肺活量等,身體素質類的項目包括跳繩、50米、坐位體前屈、引體向上、1000米、800米等。全日制普通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的學生都要參加體質健康測試。
每個學校每學年要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對本校所有學生進行一次體質健康測試,項目測試的單項與總分的評價等級分別為: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分別記入每個學生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登記卡》。全國各級各類學校每年均直接將本校各年級測試數據,經當地教育部門審核後報送至教育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數據管理系統」。
學校要製作《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登記卡》,規范記錄每一名學生的體質健康測試成績及其評定等級。小學將體質健康測試情況列入學生成長記錄或素質報告書,初中以上學校列入學生檔案,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考試的重要指標和內容。將體質健康測試情況作為高等學校學生評優評先、畢業考核或者升學的重要依據。
根據規定,學校要按年級、班級、性別等不同類別在校內公布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總體結果,中小學校要將有關情況向學生家長通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委託第三方機構分析和發布本行政區域內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基本情況;按生源所在地統計,並以省(區、市)或地(市、州)為單位公布高等學校新生入學體質健康測試結果,並反饋至生源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
❺ 小學體質檢測關繫到升學考試嗎
不關!
教育部5月23日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剛剛印發的《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中小學校體育工作評估辦法》、《學校體育工作年度報告辦法》三個文件。教育部表示,今後將逐步建立健全包括學校測試上報、部門逐級審查、隨機抽查復核、動態分析預測、信息反饋公示、評價結果應用等相關制度和管理措施在內的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體系。而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結果將進入檔案,作為升學重要依據。
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每個學生每年都要參加相應的項目測試。身體形態類的項目包括身高、體重,身體機能類的項目包括肺活量等,身體素質類的項目包括跳繩、50米、坐位體前屈、引體向上、1000米、800米等。全日制普通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的學生都要參加體質健康測試。
每個學校每學年要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對本校所有學生進行一次體質健康測試,項目測試的單項與總分的評價等級分別為: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分別記入每個學生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登記卡》。全國各級各類學校每年均直接將本校各年級測試數據,經當地教育部門審核後報送至教育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數據管理系統」。
學校要製作《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登記卡》,規范記錄每一名學生的體質健康測試成績及其評定等級。小學將體質健康測試情況列入學生成長記錄或素質報告書,初中以上學校列入學生檔案,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考試的重要指標和內容。將體質健康測試情況作為高等學校學生評優評先、畢業考核或者升學的重要依據。
根據規定,學校要按年級、班級、性別等不同類別在校內公布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總體結果,中小學校要將有關情況向學生家長通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委託第三方機構分析和發布本行政區域內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基本情況;按生源所在地統計,並以省(區、市)或地(市、州)為單位公布高等學校新生入學體質健康測試結果,並反饋至生源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
❻ 小學六年級體育四項檢測,作文題目。
我愛好體育
我有許多體育愛好,有打乒乓球 、打羽毛球、打籃球……
一天,我和爸爸來到體育館內打羽毛球和乒乓球,我興高采烈來到乒乓球台旁拿出球拍打起乒乓球來。我倆開始比賽,我和爸爸打了二十多個回合還不分勝負,爸爸突然發力,我一看球飛向我來,我被嚇的四處亂跑,爸爸看見了仰頭大笑。我十分不服氣,趁他還沒笑完立刻發出一個快球,爸爸沒接到,我高興的一踹三尺高十分得意。爸爸看到我勝利了十分不快,就想方設法來害我,他指指桌子下說:「球在你那邊。」我聽完後低頭尋找,怎麼也找不到,我抬頭一看爸爸的球正向右邊飛去,我立刻三步並兩步跑過去,說時遲那時快,球立刻被我擋走,飛向爸爸那,爸爸正准備得意等我輸,可是……爸爸垂頭喪氣的來到羽毛球場地,不過,這次爸爸打了一個一左一右的球,讓我十分難接,又讓我左右跑我根本打不過,只好慘敗而歸。今天這兩項體育運動既動了手又動了腦,所以十分高興!
體育還可以讓人身體健康,所以我很愛體育運動。
❼ 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經費怎麼填
第一條 為提高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水平,深化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學業水平測試和考試制度改革,完善學校體育工作評價機制,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根據《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全日制普通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的學生體質健康測試以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以此為基礎開展的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工作。
第三條 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是指測試人員採用規范的技術、方式和方法,組織學生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所確定的測試項目及有關內容的實際測評,是促進學生體質健康發展、激勵學生參加身體鍛煉的教育、評價和反饋手段,重點監測學生的身體形態、身體機能、身體素質和運動能力等方面情況及其變化趨勢。教育部根據中國青少年學生成長發育特徵、全國學生體質健康變化趨勢和國家學校體育工作政策,動態調整和公布學生體質健康測試項目和測試內容。
第四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以強化體育課程和課外鍛煉為基礎,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為依據,在本行政區域內統籌開展面向全體學生的體質健康測試,逐步建立健全包括學校測試上報、部門逐級審查、隨機抽查復核、動態分析預測、信息反饋公示、評價結果應用等相關制度和管理措施在內的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體系。
第五條 實行全體學生測試制度。各級各類學校每學年開展覆蓋本校各年級全體學生的體質健康測試工作,並將測試數據(含學生基本情況、單項指標分值、測試成績、評定等級以及實施測試的時間、地點、方式和人員等信息)進行匯總整理,按照規定的許可權、程序和方法,上報至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數據管理系統。因病或殘疾學生可依申請准予暫緩或免於體質健康測試。
第六條 完善上報數據審查制度。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督促本行政區域內下級教育部門及所屬學校全面開展測試工作和及時上報測試數據,並組織有關方面登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數據管理系統,按照管理系統設置的用戶管理許可權,逐級對測試上報數據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經核准後確認提交。
第七條 建立數據抽查復核制度。教育部每年委託第三方機構在各地上報測試數據基礎上,綜合考慮學校類型、學生性別、年級學段、區域布局等因素,隨機抽取一定比例的學校作為考查樣本,進行測試工作和測試數據的現場抽查復核,並將現場抽查測試數據與學校上報測試數據進行一致性比對、綜合分析和反饋各地。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按要求建立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抽查復核工作機制。
第八條 建立體質健康研判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通過監測評價動態把握學生體質健康變化趨勢,及時分析測試結果,深度查找影響因素,科學預測變動走向,開展體質健康預警,完善學生體質健康改善措施,提高學校體育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和科學決策水平。
第九條 實行監測結果公示制度。學校要按年級、班級、性別等不同類別在校內公布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總體結果,中小學校要將有關情況向學生家長通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委託第三方機構分析和發布本行政區域內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基本情況;按生源所在地統計,並以省(區、市)或地(市、州)為單位公布高等學校新生入學體質健康測試結果,並反饋至生源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學校和各地在公示體質健康信息時不得泄露學生個體的信息和侵犯其個人隱私。
第十條 有效應用監測評價結果。學校要製作《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登記卡》,規范記錄每一名學生的體質健康測試成績及其評定等級。小學將體質健康測試情況列入學生成長記錄或素質報告書,初中以上學校列入學生檔案,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考試的重要指標和內容。
❽ 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的辦法正文
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
第一條為提高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水平,深化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學業水平測試和考試制度改革,完善學校體育工作評價機制,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根據《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全日制普通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的學生體質健康測試以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以此為基礎開展的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工作。
第三條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是指測試人員採用規范的技術、方式和方法,組織學生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所確定的測試項目及有關內容的實際測評,是促進學生體質健康發展、激勵學生參加身體鍛煉的教育、評價和反饋手段,重點監測學生的身體形態、身體機能、身體素質和運動能力等方面情況及其變化趨勢。教育部根據中國青少年學生成長發育特徵、全國學生體質健康變化趨勢和國家學校體育工作政策,動態調整和公布學生體質健康測試項目和測試內容。
第四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以強化體育課程和課外鍛煉為基礎,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為依據,在本行政區域內統籌開展面向全體學生的體質健康測試,逐步建立健全包括學校測試上報、部門逐級審查、隨機抽查復核、動態分析預測、信息反饋公示、評價結果應用等相關制度和管理措施在內的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體系。
第五條實行全體學生測試制度。各級各類學校每學年開展覆蓋本校各年級全體學生的體質健康測試工作,並將測試數據(含學生基本情況、單項指標分值、測試成績、評定等級以及實施測試的時間、地點、方式和人員等信息)進行匯總整理,按照規定的許可權、程序和方法,上報至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數據管理系統。因病或殘疾學生可依申請准予暫緩或免於體質健康測試。
第六條完善上報數據審查制度。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督促本行政區域內下級教育部門及所屬學校全面開展測試工作和及時上報測試數據,並組織有關方面登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數據管理系統,按照管理系統設置的用戶管理許可權,逐級對測試上報數據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經核准後確認提交。
第七條建立數據抽查復核制度。教育部每年委託第三方機構在各地上報測試數據基礎上,綜合考慮學校類型、學生性別、年級學段、區域布局等因素,隨機抽取一定比例的學校作為考查樣本,進行測試工作和測試數據的現場抽查復核,並將現場抽查測試數據與學校上報測試數據進行一致性比對、綜合分析和反饋各地。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按要求建立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抽查復核工作機制。
第八條建立體質健康研判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通過監測評價動態把握學生體質健康變化趨勢,及時分析測試結果,深度查找影響因素,科學預測變動走向,開展體質健康預警,完善學生體質健康改善措施,提高學校體育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和科學決策水平。
第九條實行監測結果公示制度。學校要按年級、班級、性別等不同類別在校內公布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總體結果,中小學校要將有關情況向學生家長通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委託第三方機構分析和發布本行政區域內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基本情況;按生源所在地統計,並以省(區、市)或地(市、州)為單位公布高等學校新生入學體質健康測試結果,並反饋至生源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學校和各地在公示體質健康信息時不得泄露學生個體的信息和侵犯其個人隱私。
第十條有效應用監測評價結果。學校要製作《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登記卡》,規范記錄每一名學生的體質健康測試成績及其評定等級。小學將體質健康測試情況列入學生成長記錄或素質報告書,初中以上學校列入學生檔案,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考試的重要指標和內容。將體質健康測試情況作為高等學校學生評優評先、畢業考核或者升學的重要依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學生體質健康狀況作為評價學校教育質量和地方教育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
第十一條將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工作納入本級政府教育督導內容和評估指標體系,並作為對各級各類學校進行評優、表彰的基本依據。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對積極開展監測評價工作並成績顯著的單位以及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二條教育部設立國家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工作監督電話和相關網路信息平台,接收社會咨詢和反映情況。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也要設立和公布監督電話。鼓勵第三方機構及公民個人以適當的方式監督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工作,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三條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有條件的學校支持設立學生體質健康監測、研究或服務機構,建設專業化的測試、服務和研究人員隊伍。教育部依託第三方機構設立全國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研究機構,開展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的政策咨詢、技術研究、質量監測、結果公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第十四條各地和學校要加大經費投入,不斷改善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的環境、設備、場地等條件。加強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技術培訓。妥善處理霧霾、陰雨、冰雪等惡劣天氣或特殊自然條件下的測試工作。合理安排測試前、測試中和測試後的醫療防護和質量保障措施。加強學生運動安全教育,依法處置測試期間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保證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工作的健康、安全和有序開展。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