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教育部鼓勵中小學每天一節體育課,你的體育課都被誰占過
教育部鼓勵中小學生每天一節體育課,並且還提出要把體育的分值劃定到中考的范圍當中,並且和語數外占據同樣的分值,由此可見,教育部對於體育越來越重視。在我們那個年代,人們總是覺得體育課是可有可無的事情,尤其是每次即將大考的時候,體育老師不是生病了,就是家裡有事兒,各科老師輪番佔用體育課,你的體育課都被誰佔用過呢?
現在的中小學生身體素質非常差,我們小時候的課余時間經常會跳繩,跳皮筋,但是現在的中小學生,升學壓力巨大,有一點功夫也總是想著玩會電腦和手機,他們的身體素質比我們小時候更差,所以教育部提倡加強中小學生的體育鍛煉,還要提高體育的分值,就是希望能夠提升中小學生的身體素質。如果真的能夠做到每天一節體育課,並且沒有指標,不用考試的情況之下,相信現在的中小學生會非常高興。
B. 教育部規定中小學生每天在校體育鍛煉時間不少於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規定:「對學生在校期間每天用於體育活動的時間給予保證。」《學校體育工作條例》要求中小學校要保證學生每天有一小時體育活動的時間。
黨的十六大把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質,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之一。青少年的健康素質是全民族健康素質的基礎。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指出:「健康體魄是青少年為祖國和人民服務的基本前提,是中華民族旺盛生命力的體現。學校教育要樹立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切實加強體育工作。
(2)教育部中小學體育擴展閱讀
2004年全國學生體質健康監測結果再次顯示,我國中小學生部分身體素質,特別是爆發力、力量、耐力素質及肺活量等指標持續下降,超重與肥胖學生的比例增加,學生視力不良檢出率繼續上升。鑒此,教育部下發了《教育部關於落實保證中小學生每天體育活動時間的意見》。
為切實提高廣大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現就保證中小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開齊並上好體育課。各地中小學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中小學體育課設置的規定和要求,開齊並上好體育課,小學1~2年級每周為4課時,小學3~6年級和初中每周為3課時,高中每周為2課時。地方和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減、擠占體育課時間。
二、保證課外體育活動時間。凡沒有體育課的當天,學校要組織學生參加一小時課外體育活動,課外體育活動時間應排進課表,形成制度。寄宿制學校要實行學生出早操制度。
三、實行大課間體育活動制度。近些年來,許多地方和學校為落實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通過調整作息制度,在課間操的基礎上,延長活動時間,豐富活動內容,形成了25~30分鍾大課間體育活動形式。
從這些年的實踐情況看,這種活動形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也得到了廣大教育工作者的普遍好評。各地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盡快推廣大課間體育活動形式,並形成制度。
學校要將大課間體育活動排入課表,按時進行。各地和學校要積極探索、不斷豐富大課間體育活動的組織形式和活動內容,科學、合理地安排運動負荷。
四、落實必要的物質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保證中小學校體育經費的投入,支持中小學校認真執行《中小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器材配備目錄》,購置必要的體育器材,建設、改善體育場地設施。
尚未達到《中小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器材配備目錄》要求的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作出相應的規劃,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同時,學校還應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積極建設快樂體育園地,努力滿足青少年學生體育活動的需要。
五、加強組織管理。中小學校要切實樹立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把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的工作納入學校教育、教學內容中,認真落實。
校長是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各部門及廣大教師要關心和支持這項工作。凡直接參加組織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的體育教師、班主任及文化課教師,均應計算工作量。
六、建立督導、檢查和工作評比制度。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將落實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工作,納入對中小學校的綜合督導內容及評估指標體系,加強督導檢查。
同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也要把這項工作,列為對學校日常教學工作的檢查、學校校長年終考評以及有關的工作評比內容之中,定期進行檢查、督促,使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工作落到實處。
C. 教育部對中小學體育器材設施配備提出了哪些要求
3、要求:
3.1 小學體育教學器材設施配備要求應按表1。
3.2 小學體育器材設施的配備分為「基本」和「選配」兩種配備要求。
「基本」欄目規定了小學完成教育部發布的《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課程標准》(2011年版)所規定的體育教學任務應具備的常規通用儀器設備和專用體育器材設施。所有開設小學體育課程的學校均應達到該欄目的配備要求。
「選配」欄目是學校在達到「基本」配備要求的基礎上,根據選用的教材、學校的校本課程、任課教師專業特長、學校課外體育活動開展等方面的需求,在「選配」欄目中有選擇地配備相應的體育器材設施,以滿足教學活動的實際需要。
「基本」欄目中的通欄「√」為功能相近或功能有交叉的器材,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配備方案。
3.3 配備數量按照每個年級4個平行班、每班45人的標准計算。如果每年級平行班和班級學生數較多,則應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器材設施的配備數量。
3.4消耗性材料如球類、毽子等是保證體育教學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條件,學校應根據需要及時補充。
3.5為適應不同地區社會經濟及教育發展的不同特點和不同需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對本標准表1所列的「選配」欄目體育教學器材設施的品種、數量和規格進行適當調整。遵循確保學校體育教學和課外體育活動的正常實施和開展,有利於體育教育的普及、提高,促進學校豐富多樣的體育活動開展,惠及多數學校和多數學生,以及一切從實際需要出發的原則。
3.6凡是進入學校的體育器材設施,需取得通過資質認定的專業質量檢驗機構出具的合格證書或符合相關標準的檢測報告。圖書、掛圖、音像製品應為國家正式出版物。軟體應經軟體產品登記和備案。
3.7 體育器材所用的材料、外形和結構設計、主要零部件靜負荷能力、穩定性、安全警示要求除應符合相應產品標准外,應分別符合GB 19272-2011的5.2、5.3、5.4、5.5、5.6的規定。
3.8 需要安裝的體育器材設施應嚴格按照相應的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要求進行安裝,同時應符合GB 19272-2011的5.7的規定。單杠、雙杠、鞦韆、肋木、平梯、爬竿、爬繩等涉及上下運動彈跳或可能從空中跌落的器材,其跌落防護應符合GB 19272-2011的5.3.3。
3.9 體育器材的安全使用壽命及疲勞性能、環保要求、表面質量、管理與維護應分別符合GB 19272
-2011的5.8、5.9、5.10和第8章的規定。器材的標志和使用說明應符合GB 19272-2011的7.1、7.1.1、7.1.2、7.1.3的規定。
3.10 本標準的執行情況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教育技術裝備機構負責監督。
(3)教育部中小學體育擴展閱讀
學校的體育器材管理人員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去開展工作:
1、 學校各項體育器材應分類擺放,造冊登記管理。對已經破損的器材要及時注銷,使帳物相符。
2、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體育器材室。
3、按照「誰借誰負責」的原則,上課所用的器材,需辦理登記手續,課後按數按量歸還,放回原處。如有遺失損壞,追查責任,按價賠償。
4、要經常檢查器材,做到及時整修、翻曬、匯報、報損、增添。保證學校體育活動的正常開展。
5、 做到不定期的對體育室進行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整潔。
6、日常管理中,做好防潮、防霉工作。
為了使有限的器材發揮最大的作用,全校師生都要重視、支持體育器材的管理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體育器材
參考資料來源:安慶市政務公開辦公室-國家教育部解讀小學體育器材設施配備標准
D. 教育部鼓勵中小學每天開設一節體育課,體育鍛煉有多重要
我覺得很有必要每天一節體育課,自從上學之後孩子越來越胖,放學後孩子是沒有時間再去鍛煉的,在學校一直坐在教室里容易引起肥胖,每天戶外1小時的體育煅燒既增強體質,對眼睛也有好處。
E. 教育部對中小學體育師生比有什麼規定規定
學校類別 教職工與學生比例
城市高中 1∶12.5
縣城高中 1∶13
農村高中 1∶13.5
城市初中版 1∶13.5
縣城初中 1∶16
農村初中 1∶18
城市小學權 1∶19
縣城小學 1∶21
農村小學 1∶23
F. 教育部有沒對中小學體育師生比的規定多少
學校類別 教職工與學生比例
城市高中 1∶12.5
縣城高中 1∶13
農村專高中 1∶13.5
城市初中屬 1∶13.5
縣城初中 1∶16
農村初中 1∶18
城市小學 1∶19
縣城小學 1∶21
農村小學 1∶23
G. 教育部提出,中小學生每天要兩小時體育活動,你覺得這符合實際嗎
我覺得這是不切實際的,而且這件事已經不止一次的提過了,但是最終落實到學校的時候就不切實際了。
像是歐美國家他們的教育體制跟我們不太一樣,首先他們下午三點開始就是學生自己的時間,而大多數孩子都喜歡去體育運動,別說兩個小時了,有可能會時間更長,這也是為什麼田徑項目一直是歐美國家的長處,因為人家從小的鍛煉就比我們國家的孩子時間多很多。
結合以上的情況我們國家想要達到每天都有兩個小時的運動時間還是不大可能的,當然了發展整個國家的青少年身體健康也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我們國家的有關部門能夠提起對這方面的重視,畢竟少年強則國強。
H. 教育部對中小學生陽光體育要求是什麼
教育部門獲悉,教育部近日下發通知,要求中小學生必須確保每天一小時的體育活動。 2004年全國學生體質健康監測結果再次顯示,我國中小學生部分身體素質各項指標持續下降,超重與肥胖學生的比例增加,學生視力不良檢出率繼續上升。學生每天的體育鍛煉不足、體育活動時間不能得到保證是其主要原因 基於此,教育部要求各地中小學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中小學體育課設置的規定和要求,開齊並上好體育課。凡沒有體育課的當天,學校要組織學生參加一小時課外體育活動。 教育部發布的《中小學體育工作督導評估指標體系(試行)》,將中小學生的近視率、每天鍛煉一小時的完成情況等列入評估內容。《體系(試行)》要求,對中小學體育工作督導評估的重點是四方面:教育管理、條件保障、評價機制和學生體質狀況。其中,教育管理包括落實一小時體育鍛煉時間、建立軍訓制度和召開運動會等。條件保障包括體育教師配備率、體育場地和器材達標率等內容。評價機制包括中考中體育分數比重、視力檢測率等內容。學生體質狀況包括學生體質健康標准達標率、視力不良率等。教育部要求各地開展中小學體育工作督導評估,要落實限期整改、結果公報和問責獎懲等制度。督導結果要向社會公布,並作為考核領導幹部政績的重要內容和進行表彰獎勵或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
I. 為什麼要發教育部關於保證中小學體育課課時的通知
為了學生擁有健康、陽光的明天!
J. 教育部對中小學體育器材設施配備有哪些要求
必配類器材設施是根據體育教學和開展課外體育活動的基本要求確定的,各學校必須按照要求配齊。必配類分為一類必配和二類必配。一類必配是指各學校均須配備的最基本的器材設施;二類必配是指原則上學校也應配置齊全,但確因客觀條件所限,難以配齊的,學校可有一定的自主性,根據本校的條件因地制宜的選擇,其中足球、籃球、排球三項相關器材設施中不得少於兩項。
選配類是指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配備的器材設施。選配類也分一類選配和二類選配。一類選配是根據學校進行體育教學、課外體育活動和課余體育訓練的需要確定的,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配置。二類選配則主要根據學校體育改革中不斷拓展的教學、課外活動的內容與形式以及各學校的傳統、特色確定的,學校應努力創造條件進行配置。對選配類器材設施,各地、各校應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認真研究,有計劃地選擇配備。對常用易耗器材,各校要及時補充,保持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