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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作文二百個字

發布時間:2021-01-02 20:57:57

小學生200個字作文8篇

談捨得

佛語:捨得,捨得,有舍才有得。

愛因斯坦舍棄當以色列總統的機會,專注地進行科學研究,成了一名著名的科學家;少女時期的居里夫人舍棄初戀,投身於科學,而獲得成功;柏拉圖放棄了對導師蘇格拉底唯物論的信仰,才創立自己的唯心論;比爾蓋茨正是放棄了自己在哈佛大學的學位,投身商海,才成就了信息時代的一個財富神話。

放棄並不一定就是懦弱,要放棄也是需要很大的勇氣。現在的放棄是未來成功的一塊基石。學會放棄,不過分執著,這便是成功的開端。

人為何而活著

我認為活著便與生俱來一種責任。活著便要在人生的每個階段都應孝順父母、長輩;在出來工作後便要承擔起贍養父母的責任;到了結婚生子後,便要負起教育、培養下一代的責任:這便是人活著最基本的要求.

人活著更進一步的要求便是回報社會。人在臨死之前還不知道死後會去哪裡,或許與佛家所講的再次投胎,也或許是死後便只剩下一副骨頭。在人生當中多做善事,回報社會,這可能便是幫助了下一輩子的自己吧!

語言是心靈的展現

台灣作家林清玄做記者時曾報道過一次偷盜案,他贊美與欣賞小偷的心思細密、氣質斯文,小偷讀此文之後,痛改前非,最後改變了一生。吉鴻昌在美國勇敢地說出「我是中國人,我覺得當中國人光榮」;文藝復興時期,布魯諾在被宗教裁判死刑後,堅定的說:「火並不能把我征服,未來的世紀會了解我,知道我的價值。」又聾又啞的海倫凱勒曾說:「生活是多麼美好啊!」

語言是人與人相處必不可少的因素,善意的語言也展現了你純潔的心,惡毒的語言表現了你被污染的心。語言能非常深刻地影響我們的人際關系、們的意識,所以我們不管做什麼,都應該採取積極的語言,讓事物朝著健康的方向發展。

事物均有兩面

拿破崙在征戰生涯中,非常重視不拘一格的選用優秀的將領,他從不求完人。曹操有自知之明,在官渡之戰後決定西征。一代明主唐太宗,仍需要魏徵這一「明鏡」來正其行。一代偉人孔子,他的思想有其積極的一面,同時也存在對人們的思想發展不利的方面。

世界上既沒有完美無缺的人,也沒有一無是處的人,同時具有這兩者,或許才是所有人的真實面目。只要把自己的優點、長處表現出來,哪怕只是一葛甜美的笑容,或許也能改變自己或是別人的一生。你的長處可能是別人的短處,每個人都把自己好的「東西」拿出來,世界才會變得豐富而美好。

⑵ 舊河陰小學作文二百字

河南省滎陽市是我的家鄉,那裡種植的石榴個大色紅,籽滿無渣,甘甜多汁,可謂家喻戶曉。因為是在古代河陰縣(今滎陽廣武、北邙一帶)栽種的,所以被稱為河陰石榴。
河陰石榴樹不高,最高只有三米,開杈比較低,長到一米左右時就分杈。石榴樹的枝幹多刺,不很粗壯,但樹姿優美,葉子是卵形的,鬱郁蔥蔥,碧綠如玉,花蕊黃似金,紅似火,十分美麗,可作為高檔的觀賞樹。石榴樹的花期長達數月,每年五六月間繁花怒放,花紅似火,燦若雲霞,絢麗奪目。每年夏末秋初時,石榴樹花就變成了一個個乒乓球大小的青綠色的「小腦袋」。漸漸地,石榴越長越大,顏色也由綠轉黃,由黃轉紅,越發鮮艷了。到了秋天,紅彤彤的石榴掛滿枝頭,有的還咧開了大嘴,露出盈滿的果粒,似乎也在慶賀豐收季節的到來。這時摘下一個,剝開外皮,一顆顆石榴籽晶瑩剔透,宛如絢麗的紅寶石。掰下幾個籽放進嘴中,酸甜可口,真是果中佳品。
河陰石榴在漢代就開始種植了,唐代最盛。傳說它是張騫出使西域時從伊朗帶回來的。河陰石榴籽大、色紅、味甜,深受大眾的喜愛。石榴可謂渾身是寶,石榴樹不僅好看,對二氧化碳和鉛的吸附能力很強,為凈化空氣做出了巨大貢獻。吃石榴時連渣滓一起吃下去,不僅營養豐富,而且可以消食化積,尤其適合小孩子。石榴樹根可以驅除絛蟲,果皮可以止痢止瀉,用葉子熬水洗眼可以除眼疾,還可以製成保健石榴茶。
現在你是不是更喜愛我家鄉的特產——河陰石榴了呢?秋天到我的家鄉來時,可別忘了親自品嘗一下正宗的河陰石榴喲!

⑶ 小學生二年級兩百字作文

每個人都有最喜歡的顏色,對於二年級的我們,對於幼兒園的生活似乎已經模糊了,那時,幼兒園的生活,是什麼顏色的?「童年是金色的」是金色的嗎?回想起以前的一幕一幕,那是綠色的啊!

幼兒園門口,是三層台階,台階側壁,長滿了綠色的苔蘚,記得那次,我忍不住問老師:「那綠色的,短毛毛是什麼?」老師笑著說:「這是苔蘚,是一種植物。」我不知道什麼叫苔蘚,但聽老師說那是植物,那一定是活的,那會說話吧?我就問它:「你是苔蘚嗎?」它不語,只聽見遠處大樹被風吹的沙沙作響。

幼兒園後有一個小花園,每逢中午,我們不願意回家吃午飯,緊趕慢趕跑向後花園,哪裡有一棵杏子樹,每逢它結果了,我們就要舉行一個「杏果宴」我們把自己的衣服撩起來接著杏果,然偶裝著慢慢一兜杏子,坐在長滿苔蘚的石頭上,吃起來,我們幾乎吃不了多少,因為那杏子也不甜,帶我們吃夠了,玩夠了,戀戀不舍的回家時,那裡地上就會有好多咬了幾口的杏子。

這就是我喜歡的顏色,童年的顏色。


當著七個數字在我眼前閃過,我的耳畔就會想起那些經典的音樂,純音樂,輕音樂,流行樂,搖滾月,嘻哈樂......而眼前的七個數字也似乎化為人形。

哆,音節的第一個音符,也是人生的開始,如新生兒的啼哭,告訴世界萬物,我將華麗地出現在人間,也是一種美麗的誓言。

唻,升高的音符,象徵著我們的成長,看著這個數字「2」被外界重重的壓力,也被外界的拘束壓低了頭,所幸的是,我們還能思考,還能努力,不是嗎?

咪,他是音符中最有活力最有爆發性的,「3」的形體就想掙扎中的人,我理解3因為他就是我,我就是他。

發,人走到了中年,明顯變了低沉。

索,是中年到老年的過渡期,這是正是鞠躬盡瘁,看「5」那膝不是委屈的么?

拉,這時已經進入老年了。

希,是最高音他是沖刺,最後的沖刺,不由得發出感嘆 數字-音樂-人生。


有很多第一次,第一次爬山,第一次騎車,第一次走路,在這許許多多的第一次里,記錄了我們成長的足跡。

我也一樣,經歷過無數個第一次,但那一次,我終身難忘,那是一個風和日麗的星期天,我像往常一樣回到了家,我把今天的卷子拿給媽媽看,並自豪地說:「看,我打了98分,是補習班第一名。媽媽看了我的卷子,非但沒有誇我,還說我:「你怎麼回事?這個怎麼錯啦?多簡單地單詞你還能錯?」沒等媽媽說完,我已經很惱火了,我一把從媽媽手裡奪過卷子,撕成了兩半,狠狠地拍在桌子上,心裡想著:「打了98分還不滿意,那你還要我學到什麼程度?」那次,是我第一次發火,看著媽媽,我心中的怒火又一次噴發上來,我用盡全身力氣壓制住: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之的想法。從那天起,我好久都沒有和媽媽說過話,心中的怒火也沒有停止過。

我並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發這么大的火,我很迷茫,我不止一次的問我自己:我學習到底是為誰學的 ?那個時候,媽媽的做法讓我認為很不公平,讓我認為學習好像是為他學的一樣。

過了好長時間,我的怒氣沒那麼重了,便靜下心來思考,我那天為什麼會那麼做,我做的到底對不對?那天,我終於想明白了,我似乎認為我的做法很可笑,媽媽畢竟是為我好,他既然生了我,那麼他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我。

那一天,我明白了很多。


夏天到了,茉莉花靜靜地開放了。香是香,但朵兒太不起眼,顏色也不艷麗,我開始並不怎麼鍾情於它。一場暴雨卻改變了我對茉莉花的印象。傾盆大雨夾著咆哮的狂風,茉莉花被吹得東倒西歪,花瓣也飄落了不少。可是,我第二天,風雨停了,我走到陽台一看,只見茉莉花那墨綠色的葉子簡直就是課文中寫的那樣「翠色慾流」,更令我感到驚奇的是綠葉中夾著很多個晶瑩如玉的花苞。傍晚,那花苞全開了,滿屋子清香。我,一個原本不太留意茉莉花的人,被它那小小軀體里頑強的生命力震撼了, 深深地愛上了這比起眼的茉莉花。
我看著那雪白的蕊,覺得真是玲瓏剔透。固然沒有嬌艷的色彩,但質朴、本色、純潔,不含任何雜質。它不像美人蕉那樣,穿著大紅袍子,披著黃色上衣,驕傲地揚起頭;也不像荷花那樣在水面上擺著優美的姿勢,等待著人們的贊賞......它是那麼小,那麼不起眼。我曾經看過這樣的詩句:
「小小茉莉花,默默吐芳華。
生活中的美,難道只屬於繽紛的色彩和堂皇的外表嗎?茉莉花的小小花,撲鼻的香,不畏風雨的堅強,難道不是一幅令人贊嘆的風景嗎?我願,願化成一朵小小的,雪白的茉莉花,無私地把自己的一份清甜,一份芳香,奉獻給愛美的人們。

那時正是茉莉花開,僅僅是這樣嗎?


我印象最深的事就是在幼兒園時。我的語文老師要求我把字寫好,要求我練字。 出處:作文

那時雖然聽老師說,但並未堅持下來,只是偶爾練一練,現在看著自己的字還真的有點後悔當初浪費了太多的時間,沒有把字練好。正好今年放署假時學校老師給我們布置署假作業,我想就利用署假時間來練一練字吧。先練幾天吧!

但是堅持三天後,每天練兩頁,到了第四天,心就有點煩了,想想還是算了吧,反正一下子字也不會寫好的,但另一個聲音又在耳邊想起,要堅持,不要輕言放棄呀。

最後經過矛盾的爭扎,我還是堅持了下來。尤其是當我碰到不順心的事情時,我就拿出紙和筆,安靜的練起字來,結果什麼煩心事都沒了。現在練字已經成為我生活的一種習慣,如里哪天不練倒覺得好像還有一件事情沒完成。經過自己的努力,現在我的字有了一點的進步,今後我還將繼續堅持下去。

經過這件事,我總結出一個經驗:凡是做什麼事情都要堅持不懈、持之以恆。


「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

記得有一次,我到外面玩。正當我要去盪鞦韆時,迎面跑出了一個四五歲的小弟弟,由於跑得太快,不小心摔倒在地,在那兒大哭了起來。我急忙跑過去扶起小弟弟拍掉他身上的灰。我看了一下,小弟弟鼻涕流出來了,手掌也擦破了皮。我趕緊把紙巾拿出來,給小弟弟擦擦臉,把鼻涕也擦掉,並幫他止住了手掌里的血,還一邊用各種方法哄他,親切地說:「小弟弟,不哭,不哭……」

正在這時候,我看見一個阿姨向這邊跑來,還喊著:「丁丁,丁丁!」小弟弟聽見了,抬起有些微紅的眼睛,奶生奶氣地叫了一聲:「媽媽!」阿姨趕緊跑過來,抱起小弟弟問:「怎麼哭了?」我說:「剛才小弟弟跑得太快了,摔倒了。我沒來得及扶住他,不好意思。那位阿姨看了自己的孩子,只見臉挺干凈的,衣服也挺干凈的,手上的傷口也不再流血了,就說:」沒關系,還要謝謝你呢。「並向我笑了笑,便拉起孩子的手走向游樂園。

我心裡感到暖暖的,他笑了,我也開心。



上星期四的晚上,我正在班級值日,等所有的同學都走後,才關掉教師的門准備回家,為了更節約時間,我先拿出數學作業來做。突然,我的一個同學出他的作業硬要讓我抄答案,我連忙把作業還給他,說:「不用,不用,我自己做。」他聽了,開始說答案了。我就更生氣了,說道:「你怎麼這樣呀?你這是在害我,再這樣的話我要告訴老師。」他這才把作業收回去,不再打擾我。

這時,媽媽來接我回家,看到了這一情景,摸著我的後腦勺,高興地說:「我的女兒懂事了,你拒絕得對!」





好啦,就這些了,不夠追問我,我在給你寫,望採納咯~親~~~

⑷ 小學生作文兩百字。

這里給您一篇文章以供參考。

秋天來了,燕子去了。樹葉在一夜間變成了金黃色,路邊堆滿了一版層層薄紗似的衣裳。夏天的日子就這樣過去了,告別了夏季,秋季來臨。微風細爽!
古往今來,秋天,一直是被人們贊美最多的季節,在秋天裡,人們總是會收獲他們的成功。俗話說:「一分耕耘,一分收獲」,一場耕耘是為了一場收獲,沒有收獲,耕耘就失去了意義。沒有秋天,春天又意義何在。秋權天,比春天更有意義,花木燦爛的春天固然美麗,然而碩果累累的秋天卻透著豐收的喜悅,瓜果飄香的秋天,富有它燦爛絢麗的色彩。
秋天,真是個不錯的季節。

小學三年級寫事作文二百字

讓我開心的一件事

星期五的晚上,我放學回來,看到桌子上放著一盤新鮮的草莓專。我正准備吃上屬一顆解解饞,這時媽媽從廚房走了出來,媽媽故意神秘的說:「寶貝兒,先別急,這是我的原材料,待會我們一起做好吃的吧。」我覺得很奇怪,媽媽要教我做什麼呢?

媽媽讓我用剪刀把草莓的蒂剪去,然後我把剪好的草莓一顆顆遞給媽媽,只見媽媽把草莓切成小塊小塊的放進了鍋里,點上了火。我正想休息,媽媽又叫上我說:「快往鍋里加糖!」就這樣我一邊加糖,媽媽一邊攪拌。半個小時過去了,草莓慢慢的變成了糊狀,我覺得很像我以前吃過的一種東西,我興奮的叫了起來:「媽媽,這是我最喜歡吃的草莓醬!」

媽媽笑著對我說:「寶貝,你真聰明!看來答案不用我來揭曉了。」看著這紅紅的草莓醬,我的心裡樂開了花,我用筷子蘸了一點放進嘴裡,又酸又甜,可好吃了!這件事情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只有自己親手做出的東西才最有成就感!

⑹ 小學作文兩百字左右

有一天,我起了床,吃完早飯,背著書包上學去。我走出了不遠,媽媽版在後面說:「今天天氣有權點陰帶上雨傘。」我說:「今天天氣很好,不會下雨的。」說完我就上學去了。
到教室看到同學們在讀書,我立刻到我的座位上坐下,拿出書來就讀。第一節課風和日麗,第二節課晴轉多雲,第三節課蒙蒙小雨,最後一節課傾盆大雨。
叮鈴鈴,放學了,同學們拿著自己的雨傘走了,我還在教室里站著。
突然,我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原來是媽媽。我高興地跑到媽媽身邊,媽媽騎上電動車,把雨傘給了我,回到家裡,我看到媽媽全身都濕透了,我感動地流下了淚水。

⑺ 小學作文珍貴的一分鍾兩百個字

今天我先說說我最愛的花吧.
我最愛水仙花,因為她既不像百合那樣純的蒼白,也不想玫瑰那樣紅的妖艷,更不想牽牛那樣紫的發黑.水仙她白,她白的可愛,她白的透明,她白的燦爛.其實如果你要是欣賞她久了就會覺得她不是一朵花,她是一個嬌嫩的少女,就如她的名字一樣,水仙,水仙,「水中仙子」.是的,她也許上世真的是個仙女,在水中輕舞著,栩栩動人……
有人說她看上去像一朵白色的野花,也有人說它像一朵玉蘭花,更有人因為她身子的醜陋說她像大蒜.其實,水仙花不是野花,也不是玉蘭,更不是大蒜!她就是她,她就是水仙花!她是聖潔的,是不可侵犯的,是神聖的!她是不可以被別的東西所替代的!
是的,桂花是很香的,「十里飄香」就是形容她的花香的.可是我們的水仙花,她的花香也是很迷人的.雖然談不上「十里飄香」但是至少可以讓整個屋子彌漫在她那淡淡的香味中.哦!水仙的香味,淡淡的,淡淡的,可是又不失她的香味本質.她不像茉莉花,香的很濃很濃,使人們反而覺得聞她的香不是一種享受,而是受罪.
上面我說過有人認為水仙花像大蒜,這是麻木的.我承認,水仙花的莖和葉是有點像大蒜的莖和葉,但是大蒜有她莖和葉上的聖潔之花嗎?大蒜根本不是花,怎麼能和水仙相提並論呢?水仙花可是「水中仙子」啊!讓大蒜和她並論,實在是侮辱她的人格.
我.我.不.還是.唉!是的,哦!水仙花,我最愛的花!

⑻ 兩百個字作文

愛看書的我
我的最大愛好是看書。一看到書就會把什麼都忘了。有一次,是回我外公的生日,答爸爸媽媽叫了好幾次才把沉浸在《三國演義》中的我拉了出來。我無可奈何戀戀不舍地離開了書房。到了爺爺家,我們發現給爺爺的生日禮物沒有拿。爸爸說我跑得快,就讓我跑回家去拿。回到了家裡,我拿好禮物,又想到剛才看到的書里情節,又情不自禁地打開了《三國演義》,又便津津有味的看起來了。時間過的飛快,正當我看到關羽過五關斬六將時,爸爸回來了。爸爸生氣的說:「拿個禮物,三四個小時,你真行呀!」結果可想而知,我被爸爸狠狠地K了一頓。
這就是我,一個愛看書的小學生

⑼ 小學三年級的作文我喜歡的東西二百個字

我喜歡復的小動物是狗,制是爸爸學校里看校護院的小黃。它身上長著軟綿綿的黃黃的毛,干凈發亮。一對水汪汪的眼睛,像兩顆明亮的珍珠滾來滾去,很討人喜歡。
起初它不認識我。有一次,我和姐姐到爸爸的學校里去玩,它對我很兇,直朝我撲過來,差一點咬傷我的腳,幸虧有姐姐的護看,它才跑遠了。第二天爸爸帶我去學校,小黃搖著尾巴跑來了,爸爸指著我告訴它:這是自己人,要認下,以後不要咬了,好不好?它看著我,搖搖尾巴,在我的腳上嗅了嗅就走開了。我們就這樣認識了,我漸漸地喜歡上它了。
這狗對我的爸爸很親熱,它每次看到我的爸爸,總會跑過來纏住爸爸的腳汪汪地叫,好像在說:「主人,給點吃的。」爸爸說:「忘記了,給你沒有帶。」它不愉快的走開了。它其實對我也很親熱,有一次,它跑到我跟前要吃的,我只好把剛買的雞腿給了它,它吃的狼吞虎咽,口中還發出嗚嗚的聲音。我對它說,慢慢吃,別噎著。它吃完了雞腿,我就逗著它玩,它像風一樣的跑,我怎麼也追不上它,最後,它在草坪上等我玩。
它平時看起來很膽小,但遇到陌生人,就會大叫,把陌生人嚇跑。
這就是我喜歡的小狗,一個討人喜歡、盡職盡責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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