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辦教師如何辭職
1、合理。所有事業單位都是一年後才可以轉正定級。合同的一年試用期指的就是你轉正定級的日期,這個不違法。你自己回憶,從2014年9月入職之後,你的工資是拿70%左右,到了2015月份,你的工資是不是比之前多了?如果是,就說明半年後已經給你發全額工資了。關於轉正定級,自己網路。
2、建議你在2015年7月份要提出辭職,最好不要超過7月15日。學校的工作有特殊性,特別是有編制的公辦學校。你9月份辭職,學校可以因為新學年「人手不足」,並且你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學校,學校暫時請不到人為理由,不同意你辭職,但是你半年後提出辭職,學校必須放人。如果你必須在學校不同意的情況下走人,你只能離職。離職和辭職不一樣,具體網路。最好就是現在辭職,讓學校有時間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能夠及時請人。
3、如果你是正常辭職,教育局不會不給你檔案。他要你的檔案也沒有用。檔案轉到人才市場不麻煩,只是給你託管著而已,等到你以後應聘上新的事業單位,拿回檔案也是很容易的。
4、辭職後是否需要轉戶口看你個人的意願。還要看是否有接收你的單位同意你轉入。或者你自己轉回出生地。
ps:如果你是因為下面三個原因要辭職,還是理解的:第一,考上了廣州市更好的高中。第二,考上了深圳市的學校,因為廣東省只有深圳市的教師待遇比廣州的教師待遇好。第三,回家鄉發展。如果是非以上三個原因,慎重考慮。畢竟廣州市公辦學校是很多人考,也很難考的,特別是對於剛畢業的朋友來說。你現在目前的崗位是很多教師夢寐以求的職位。慎重考慮。
B. 公辦學校教師辭職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主要是限制補課,體制僵化和薪資達不到期望吧
第一個,很多老師賺的錢里主要是開補課班賺的,但有的公立學校會限制教師在外招生開補課班
第二個,好多時候公立學校里的一些老師或者工作人員是靠關系進來的,在評選教師職稱時走關系的人也很多,學校風氣不好
第三個,公立學校工資比私立低,教師也難通過教學成績(如學生升學率,排名)來拿獎金.升職
C. 關於事業單位(公立學校)辭職的問題
如果你是事業在編人員,(現在事業編制都是凡進必考的),解除人事關系,根據事業單位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應該也沒有簽訂什麼協議,如果都沒有,你可以按照該款規定解除關系,解除後,用人單位應該將檔案辦理轉移。
申張正義團隊為你解答
D. 公立學校教師辭職前要注意什麼
公立學校教師也都與單位、單位的主管部門簽訂有相關的合同!!只要你不違約就行,但是能否批准你辭職??
有份穩定的工作不容易,要珍惜,三思而後行。
E. 公立學校辭職與調動有什麼區別
公立學校在編人員的辭職,指的是從體制內的人員變為體制外的人員,失去了公職人員身份,丟掉了鐵飯碗,從此不再享受國家關於公職人員的各項待遇,當最後離開這個職業時,不能辦理退休和病退。
調動是指從甲單位調往乙單位,屬於在體制內的人員流動,只涉及到崗位變化,不涉及身份變化,依然在國家關於體制內人員各項政策待遇的福澤范圍之內,享受退休、退職待遇,能夠保證老有所依。
F. 公立學校辭職
你不用賠償違約金。你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通知書〔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你繼續上班滿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你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G. 公辦教師辭職手續怎麼辦理
公辦教師辭職手續如下:
一、辭職人員首先應向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陳述辭職的理由和去向;
二、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收到辭職申請後,應在3個月內予以辦理辭職手續;
三、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經審核批准後,向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轉交《辭職申請表》和人事檔案;
四、國家統一分配的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在規定的服務期限內,一般不得辭職;
五、辭職人員提出辭職申請超過3個月,所在單位仍不給辦理辭職手續的,辭職人員可直接向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提出辭職申請。
(7)公立學校辭職擴展閱讀
教師有無編制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有編制可以調動,有相應的職稱工資並可以晉升,退休後享受相應的社保和職業年金。
2、無編制的學校教師往往屬於臨聘人員,無法晉升,無法調動,即你只屬於某一學校臨聘人員(俗稱代課老師),往往也無職稱,更無職稱工資(非在編有職稱也常無法聘任)。
3、退休後按照與當初所在單位簽訂的合同處理。
4、在私立學校中,因學校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必須幫其工作人員繳交社保,所以退休後一般享受社保待遇。
5、在公辦學校中的臨聘人員,因為財政困難等原因,一般不幫其繳交社保或者只繳交部分如工傷保險。
H. 公立學校的教師辭職後社保如何交
你可以自己到社保去設立自己的保險賬戶,按實際工作年限繳齊全部費用,然後根據單位應分擔的比例,起訴原單位,讓原單位來承擔。現在這樣的事情很普遍,幾乎都沒給老師交保險,像你這種情況,最好找個律師咨詢一下,看能有多少把握來讓單位來負責你的保險費。
I. 公辦學校教師離職
你是公辦學校教師,是有事業單位編制的(就是所謂的幹部身份)。
如果你離職,編制就沒有了。如果想再進學校,就需要向大學生那樣參加教師招考,以獲得崗位和編制。
如果是換成別的學校,建議採用調動方式;如果是到企業、公司,倒是可以辭職,因為他們哪裡沒有編制的
說法。
J. 公辦教師如何辭職
步驟
第一步寫辭職信
這是必須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辭職信和應聘信一樣,都應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也可以再加上一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推薦合適的接班人等內容,但措辭和語氣一定不能過激,以免白紙黑字上留下對你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詳談
這是離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離職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批准和支持,關鍵還得看這一步。在和主管詳談之前,必須准備好離職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時的工作表現還不錯,或者是公司的骨幹力量,那麼在談話中主管很可能會挽留你,而你必須用得體的語言去應對,想方設法表明你的立場,並堅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辭而別,那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會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
第三步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並徵得同意之後,就應該開始著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你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來了之後,你仍必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完畢才能離開公司,以盡到自己的最後一份責任。
第四步人事手續
決定離職之後,會有一系列人事手續要辦,一般來說是由原單位開出退工單,並將你的檔案轉出。另外還有你的養老關系和房屋公積金等等也需要一並轉移。假如你已經找到了新單位,那麼只要將原有的勞動關系轉到新單位即可,假如你是待業或者出國等等,那麼就必須咨詢有關部門後妥善處理,以免將來你需要用到這些關系的時候發生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第五步
按正常途徑來,走的時候要開離職證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時候要看你的離職證明的。
第六步
在辭職前,你就應當做一個有心人,平日就做好業務知識管理。將每項業務的程序與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記錄下來,儲存在檔案或電腦里,這樣離職時才可以移轉出去。這種做法不但有利於接替者,對你也有好處。任何業務或經驗,若不能夠加以整理、記錄,很難轉化成個人財富。這種積累是可以重復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內持續升遷,或取得外界機會的必備條件。
(10)公立學校辭職擴展閱讀:
實質:離職無非就是主動、被動和不可抗力三種,而分歧最多的當屬員工主動離職。現 在很多人大講員工忠誠度,看上去好像很有理的,可是坐下來仔細想一想,這個忠誠度的核心是什麼?員工為什麼要對你忠誠?憑什麼?你給我報酬,我給你創造工作價值。
員工到企業工作,在實質上雙方是一種交換關系,其實這個最關鍵的是企業和員工雙方一種契合度,一旦這個契合度出現某一方的傾斜,如果再沒有一方願意主動放下姿態,願意多走一步,願意吃虧一點,這種不平衡自然很快浮出水面,結果就是離職。
關鍵員工離職,企業會發生招募成本、時間成本、培訓成本、團隊環境融合成本、離職補償成本,甚至商業機密泄露風險、增加競爭對手力量等等利空;
員工則需尋找發展平台的機會成本、生活成本、時間成本、團隊環境融合成本,甚至跳槽風險損失,職業空白期損失,對個人因職業不穩而產生的心理、家庭不穩定因素等等,也是利空。
職工需要做的是攜帶個人證件和相關材料以及離職證明到當地的社保局養老保險有關部門辦理養老保險的轉移手續,之後再拿著材料和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去辦理醫療保險的轉移手續。以上就是關於辭職後社保的轉移問題。
關於檔案的辦理,是這樣的:假如你辭職的那家單位將你的檔案是委託在人才市場保管的,我們要做的是拿著辭職證明到人才市場去把你的檔案由委託保管轉為個人委託保管。換了公司之後,拿著和新的公司的簽訂的勞動合同到勞動市場,重新辦理託管就可以了。
一、 研究擬定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草案。
二、 研究提出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全國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三、 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監測全國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我國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
四、 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置標准、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中等和初等學校的統編教材;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五、 統籌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職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學校設置標准,審核高等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制定學科專業目錄、教學基本文件,指導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高等教育評估工作;負責"211工程"的實施和協調工作。
六、 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