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辭職去私立學校(大連楓葉國際學校)是不是明智
老師您好。
我是在楓葉學校今年畢業的學生,
我在初中,高中六年在楓葉學校學習。
如果您要當初中的英語老師,我想您以後會是這樣:
好:
學校環境好,可以按時按點下班,吃飯。可以與外籍教師一起工作,提高自身修養。
不好:
楓葉學校初中英語課時要每天一個班2堂課,一般一個老師要交至少2個班,有的甚至3個班。每天課時多,很累。
學校離市內要坐快軌單程一個小時。
學校不允許老師給予課外輔導賺外快和接受家長隨禮。
楓葉學校的學生比較皮,不好帶。這是真的。我看過無數那樣的學生。
升學壓力在集中在英語分數, 老師壓力大。
楓葉學校待遇好,但是您拋開其他外快呢?
學校食堂,學校住宿自己掏錢。
我的初中班主任至今想轉到公立學校可是因為他妻子也在學校任教,
只好在這個崗位繼續工作。
如果是當班主任的話,很操心很累的。
我記得遲到,違紀物品沒收還要扣掉老師工資50塊,
一個月就沒有多少了。
我們原來班級同學經常給老師買點水果送過去,
因為我們知道老師賺錢很不容易也很不好意思。
如果是高中老師的話就好很多。
高中領事一天沒事干,就是看一個間操和兩節晚自習。
很輕松,很自在。
一般高中領事都是半天班,上班也是在辦公室玩電腦。
我說的都是實話,我對學校沒有偏見,也沒有特別極端的個人想法。
我也算是老楓葉學生了,很多老師我都認識的,希望這些會給您一些幫助吧。
加油!!
Ⅱ 從私立學校辭職後心裡空盪盪的,很難過,之前一直盼著辭職
老師雖說職業很神聖,可也是人,沒有必要為了不開心的工作環境讓自己忍著,時間久了對自己對學生都不好。也許是換一個環境的時候到了,沒關系,調整兩天重新開始。外面的世界很大。
Ⅲ 私立學校教師辭職問題
私立學校就沒有這么麻煩了,只要你先禮後兵了,就不要擔心了,想朋友你這樣的情況,提前半個月通知了校方,而且已經做好工作的交接,是可以走的,如果你什麼都不管的話,甚而至於隨時可以走的,我覺得你已經算是負責任的了哦。順便說一句,我曾經也是私立學校的老師
Ⅳ 私立學校教師辭職扣假期工資和本月工資合法嗎
教師學期末離職後能否拿到工資要看教師與學校簽訂的合同是如何約定的;一、一般勞動合同對工資都有相應的約定;二、工資的發放應當以貨幣的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Ⅳ 想辭職,在私立學校幹活太累了。。。
如果自己目前沒辦法支撐自己去考研的花費,建議還是搞定現狀,努力解決目前的生計問題,畢竟生活是很現實的,過好當下的,才能展望未來,有時候乜辦法去及時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真的很無奈,但是生活就是這樣,殘忍且現實,不過只要自己好好加油不要放棄,總是會越來越好的
Ⅵ 私立學校工作壓力大,累,待遇低,想辭職
工作壓力大,才能更好的磨練自己,讓自己成長,更重要的是積累工作經驗,這樣辭職之後,才能在更好的平台上有發展機會。
所以建議先不要怕累,讓自己多積累經驗,同時積極准備招考,一有招考機會,再考慮辭職。
Ⅶ 我是一個私立學校老師,想辭職(不想30日內通知),需要賠償嗎
法律並沒有規定,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解除勞動關系的,是否應當支持經濟補償金。但是與之相近的規定有:
首先、《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法》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其次、《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五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再次、《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Ⅷ 在私立學校教書辭職了校長說沒有交接好扣了一個月工資。該怎麼辦
這個你可以告訴校長,請參照具體規定,告訴你究竟是哪一項沒有交接好,如果確實有,你可以繼續做接下來的工作,把交接工作做好,注意這段時間,仍然是算作工作時間,也也就是說,交接期間上班也是要按天給工資的。同時,勞動法規定,辭職要提前一個月的時間,一般最好不要今天辭職,明天就不去上班了,否則很有可能會讓企業抓住你因為立刻消失導致給企業造成損失,甚至會有可能向你索賠。
如果以上你已經做到了,校長仍然扣你的工資,你可以明確告訴他,如果他仍然這樣做,你可以尋求勞動仲裁。注意先保留你上班的一些證據,實在沒有辦法,就去勞動仲裁,可以事先像當地人社局櫃台、當地工會咨詢一下,不打無准備之仗。
Ⅸ 我是私立學校的老師,工作壓力太大,生病了,想辭職,但是學校不收我的辭職信,還說讓我請長假,怎麼辦
算自動離職 ,不過我建議,不要這樣做 對你自己不好 。你一個當老師的為什麼不能走流程。這么隨性。
1、辭職和自動離職從現象上來看都是你(員工)主動不幹了。
2、辭職要提前30天書面提出申請,不管用人單位同意還是不同意,第31天就可以不上班了,你已經盡到告知義務,沒有法律責任。
3、你所說的自動離職是不是突然就不上班了,也不打招呼?這樣不好,如果單位以曠工違紀把你開除或辭退,你的工作記錄很不光彩,扣你的曠工工資和違約你也沒辦法,很吃虧。
4、法律規定自動離職不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要負責賠償(包括培訓費、安置費等)。如果另外一個用人單位聘用了你而你沒有和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有勞動合同或者保險等能證明你和原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那麼這個第三方的用人單位還要承擔連帶責任受到懲罰,哪個單位敢用你呢?
5、如果你的檔案、保險在單位名下,麻煩,要把它們都轉出來,如果單位不放人,你的路要更長。
去你所在人力資源部提離職,拿好你的辭職報告。提離職後30天後自動生效。公司不能強制留人。
辭職不用單位批准,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辭職信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30天他們不結算工資,你就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去申請仲裁。
其實說到底,還是走正規的辭職手續比較妥當,別給自己和別人找麻煩,穩穩當當堂堂正正走人不是很好嗎?(個人建議)
祝你好運!
Ⅹ 如何看待公立學校教師辭職到私立學校
私立學校的待遇肯定比公立的好,但是私立學校的飯碗沒有那麼保證,有較大的生存壓力。如果你是名教師,你會有很大壓力在教學上,學校期待,新老師的沖擊會比你想像的大一點。
1、學校
私立學校是屬於私人集團的,以盈利為目的,這點是跟公立學校的最明顯區別。私立學校也是有好壞之分的,好的私立學校,生源好,師資好,聲譽好,能進到這樣的學校,肯定比在公立學校強。
但是差的私立學校也是很多的,可能在招攬教師的時候表現得禮賢下士,一旦進去了發現領導差勁,教學壓力大,同事相處差,雖然工資高一點,你也會工作不開心。
2、生源
好的私立學校的生源都是經過層層挑選的,那些有錢就能進的學校,肯定是差學校。
好的生源教起來有多舒服你肯定有體會的。
還有一點就是私立學校很多權貴子女,有時候你會不得不被請吃飯,這點我是非常厭惡的,飯桌上的家長,有可能是你領導的領導,你不得不迎合他們,這個非常讓人惡心又無可奈何。至於為何請你吃飯,我們都心知肚明。
3、師資
不是有很多厲害的教師的學校就一定很厲害,厲害的私立學校是講究團隊的,一個備課組是一個團隊,講究合作,集體備課,獎金獎勵也是分配到備課組的。這樣的環境你才能做的開心,當然,這個是跟學校的制度有關的。
4、待遇
為何最後才談待遇,因為我覺得待遇並不是做得開心的最根本的,你的工作能被認可,跟同事相處融洽,上課上得順利舒服,教研有突破,這些比待遇重要多了。
私立學校的待遇肯定比公立的好,但是私立學校的飯碗沒有那麼保證,有較大的生存壓力。如果你是名教師,你會有很大壓力在教學上,學校期待,新老師的沖擊會比你想像的大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