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與私立學校簽了五年的合同,到期後不想繼續幹了,那麼私立學校有權利扣押我的檔案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版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權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及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用人單位沒有違法的情況,但是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不為你出具離職證明,你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就可以。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沒有違法情況存在,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你要承擔。支付相應用人單位損失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用人單位不配合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當然不可以扣押檔案。
⑵ 您好,我跟一所私立學校簽了合同,合同是2017年7月9號簽訂的。合同日期
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第四十七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第五十條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以外,該代錶行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第五十六條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條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五十九條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
⑶ 我與私立學校簽了兩年的合同,現在學校要毀約怎麼辦
得先看看合同里的違約責任知否有明確約定
⑷ 和私立學校簽合同違約有什麼後果
不影響你考編,但是學校可能會起訴你要求你承擔違約責任。
⑸ 2019年7月31號與私立學校簽了一年合同,然後在2019年12月28日進入了事業單位的
你合私立學校鑒了一年合同,然後在2018年12月28日進入事業單位的,這個你如果內合私立學校鑒了合同是容受法律你護的你沒到合同期進入了事業單位是要賠償違約金的的,多少你和校方約談,取得了校方同意你可能少拿違違約金。
⑹ 和私立學校簽了合同後,時間沒滿可以辭職嗎是否需要負法律責任
按合同約定內容處理,比如需要解除合同的條件,如果只是勞動合同的協議和內容,按正常程序(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辭呈),然後做好交接工作....
⑺ 和私立學校簽了一年合同 考上編制怎麼辦
需要重新簽訂。
1、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專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屬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像這種情況,因為是單位的原因導致重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主體變更),新的勞動合同對於勞動者的待遇不能降低只能等於或高於原合同,否則員工有權拒絕。
3、新單位要承接原單位在原合同的一切權利義務,例如工齡連續計算,年休假對應的工齡累加,解除勞動合同時的補償金要累計。
對於補充問題的回答:
1、正如我第一次回答裡面提到的,現在是由於用人單位原因,需要變更勞動合同主體,員工與新的用人單位建立新的勞動關系,因此,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新的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2、像這種案例,涉及整體轉編制的,按照規范做法,還要召開員工會議,徵求員工意見(做一個會議簽到表或者就召開員工會議的情況錄像),然後與員工簽訂新的勞動合同才是最穩妥和規范的。
請採納答案,支持我一下。
⑻ 與民辦學校簽了合同,但沒有上崗,可不可以違約,不付違約金或者少付
你不用支付違約金的,單位與你約定的違約金無效。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內規定:「除本法第容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附: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⑼ 急!前幾天面試了一個私立學校,簽了三方,也簽了合同,但是合同8月
真誠和對方解釋原因,獲得對方的諒解,畢竟單位也不想拿錢聘用一個沒有工作態度的員工,祝順利
⑽ 和私立學校簽了合同不辭而別算違法嗎
一般人的概念中的違法其實是違反刑法,是要追究刑事責任,像你這種情況也算是違法,是違反的合同法,但不構罪,不會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