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關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全文
衛生部出台改進公立醫院服務管理意見(全文)
衛生部昨日出台關於改進公立醫院服務管理方便群眾看病就醫的若干意見,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貫徹落實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意見,促進公立醫院在改革發展中加強內部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改善群眾看病就醫體驗,在總結各地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現就堅持「以病人為中心」,改革公立醫院服務管理,方便群眾看病就醫提出以下意見。
一、堅持推進預約診療服務
(一)繼續推動在公立三級醫院實行預約診療,穩步向二級醫院擴展。探索門診和出院病人復診實行中長期預約,有條件的地方試行門診24小時掛號和預約服務。
(二)制定統一的預約診療工作制度和規范,把預約診療與病案管理和醫療保障制度有效銜接,不斷提高患者預約就診的比例。探索建立以城市或全省(區、市)為單位的預約平台,在保證信息安全的同時,做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
(三)制定改善門診服務、方便患者就醫的績效考評和分配政策,鼓勵醫務人員積極從事晚間門診和節假日門診。
(四)三級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基層醫院建立分工協作關系,做好醫院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以及醫院間的預約轉診服務。
二、優化門診流程,增加便民措施
(一)修訂完善門診管理制度,保障醫務人員按照既定安排出診。加強門診信息公開和咨詢服務,幫助患者預約診療和准確掛號,提高患者有效就診率。
(二)探索醫務調度管理制度改革,妥善安排醫療資源,根據就診病人數量和峰谷及時調配。做好門診和輔助科室之間的流程式控制制和銜接,加強門診各科室之間的協調配合。
(三)優化門診布局結構,合理安排患者就診過程,增加便民措施,減少就醫等待,改善患者就醫體驗。
三、加強急診綠色通道管理,及時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一)合理安排急診力量,配備經過專業培訓、勝任急診工作的醫務人員,標化配置急救設備和葯品。
(二)落實首診負責制,與120建立聯動協調制度,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建立急診、急救轉介服務制度。
(三)加強和改進執行急診分區救治、綠色通道進入住院救治和手術救治。改善急診「綠色通道」,建立創傷、急性心肌梗死、腦卒中等重點病種的急診服務流程與規范,密切科室間協作,確保患者獲得連續醫療服務。
(四)加強急診檢診、分診,及時救治急危重症患者。修訂完善急診標准,有效分流非急危重症患者。
(五)對全體醫師、護士進行急救技術操作規程的全員培訓,實行定期培訓、合格上崗制度。
四、改善住院、轉診、轉科服務流程,提高服務水平
(一)修訂患者轉院、轉科工作制度,修訂入院、出院服務管理制度和標准,改善入院、出院服務流程,方便患者。
(二)為患者辦理入院、出院手續提供個性化服務和幫助。做好入院、出院患者的指示、引導工作,入、出院事項實行門診交代或床邊交代。急診入院患者實行病人由急診科診療過渡入院或直接進入科室搶救與辦理入院同步方式。
(三)加強轉診、轉科患者的交接,及時傳遞患者相關信息,為患者提供連續醫療服務。對於轉科病員要做到內部精細化管理。
(四)對轉院、住院診療提供預約,逐步實現轉院診療服務從床邊到床邊,從社區到床邊的標准化連續服務。做好入出院手續辦理及結算時間預約安排,避免病人等候。
(五)加強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和重要患者隨訪預約管理,提高患者健康知識水平和對出院後醫療、護理及康復措施的知曉度。
五、改革醫療收費服務管理與醫保結算服務管理
(一)改革公立醫院收費服務管理,減少患者醫葯費用預付,方便參保參合患者就醫。
(二)與醫療保障管理機構協作配合,探索實施總額預付、單病種付費(收費),與預約診療措施相結合,識別患者醫保身份,逐步實現患者先診療後結算。
(三)逐步推行持卡就診實時結算,患者在定點醫院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除個人應繳的部分外,其餘均由醫療機構和基本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和各種結算制度、經辦機構直接進行結算。
六、規范臨床護理服務,實施整體護理模式
(一)落實護理人員配置標准,健全護理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護理技術操作規范。
(二)提供與患者的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相適應的護理服務,確保基礎護理與分級護理措施落實到位。
(三)注重人文關懷,實施整體護理模式,為患者提供包括生理、心理、社會、文化及精神等多方面需求的人性化護理服務,減少並逐步取消患者家屬陪護。
(四)開展健康教育工作,認真聽取患者及其家屬的意見,不斷改進護理工作。
七、加強精細化管理,提高服務績效
(一)以縮短平均住院日為切入點,優化醫療服務系統與流程。
(二)加快醫院信息化建設,合理配置和利用醫療資源,逐一解決影響縮短平均住院日的各個瓶頸環節,減少患者預約檢查、院內會診、檢查結果等方面的等候時間。
(三)加強重點學科建設、流程管理和科室合作,有效提高醫療服務效率,為患者提供便捷、滿意的醫療服務。
(四)實施臨床路徑管理,探索單病種質量控制和單病種付費改革,推動醫院提高績效。
八、落實患者安全目標,推動醫療質量持續改進
(一)加強醫療質量安全管理,開展醫療質量持續改進,支持中國醫院協會在全國各醫院開展年度患者安全目標活動。落實患者安全目標,保護患者、醫務人員及其他來院人員安全。
(二)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提高醫務人員對患者身份識別的准確性,防止手術患者、手術部位和術式錯誤。
(三)落實臨床葯師制和處方點評制度,提高葯物治療水平,確保患者用葯安全。
(四)改善醫務人員溝通,正確、有效執行醫囑。落實醫院感染控制和臨床實驗室「危急值」報告制度,防範醫療安全事件的發生。
九、開展重大疾病規范化診療,有效減輕患者負擔
(一)選擇常見惡性腫瘤、腎功能衰竭、小兒白血病、先心病等發病率高、疾病負擔重、社會影響大的重大疾病,借鑒發達國家的腫瘤診治經驗,立足我國國情,制定符合基本醫療服務、基本醫療保障和基本葯物供應原則的規范化診療指南,開展重大疾病的規范化診療試點工作。
(二)探索基於規范化診療的單病種支付與收費辦法,控制醫療費用,有效減輕重大疾病患者醫葯費用負擔。
(三)利用現代電子信息技術,逐步建立病理遠程診斷和會診系統,逐步解決縣醫院病理診斷問題,保障重大疾病規范化診療的基礎質量。
十、加強投訴管理,積極推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一)加強醫患溝通,防範醫療糾紛。實行醫療工作「首訴負責制」,設立或指定專門部門統一接受、處理患者和醫務人員投訴,及時處理並答復投訴人。
(二)根據患者和醫務人員投訴,開展醫療服務的持續改進。
(三)積極推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和醫療責任保險工作,完善「大調解」,與司法、醫療責任保險等部門緊密配合,在縣(市、區)設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培訓專職人民調解員。
(四)組織公立醫院統一加入醫療責任保險,保障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化解醫療糾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把方便群眾看病就醫、減輕群眾經濟負擔納入公立醫院改革發展的重要內容,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完善政策制度,對醫院的工作制度進行清理,做好廢、改、立工作。要教育醫務人員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的理念,加強醫德醫風建設。要加強信息化建設,完善技術標准,搭建統一平台,為做好各項工作打好基礎。有關工作進展情況請及時報我部醫療服務監管司。
二○一○年二月一日
㈡ 關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的意見內容
關於印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衛生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的《關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各地在試點過程中的重要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向衛生部和相關部門報告。
衛 生 部
中 央 編 辦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 政 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關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
為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國務院《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國發〔2009〕12號),指導各地切實做好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把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葯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推進體制機制創新,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提高公立醫院運行效率,努力讓群眾看好病。按照「適度規模、優化結構、合理布局、提高質量、持續發展」的要求,堅持中西醫並重方針,統籌配置城鄉之間和區域之間醫療資源,促進公立醫院健康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基本醫療服務需求,切實緩解群眾看病貴、看病難問題。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公平與效率統一,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機制相結合;堅持公立醫院的主導地位,鼓勵多元化辦醫,推動不同所有制和經營性質醫院協調發展;堅持發展、改革和管理相結合,完善服務體系,創新體制機制,加強內部管理;堅持總體設計,有序推進,重點突破,系統總結;堅持中央確定改革方向和原則,立足我國國情,鼓勵地方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大膽探索創新。
二、試點的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實施步驟
(三)總體目標。
構建公益目標明確、布局合理、規模適當、結構優化、層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探索建立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分工協作機制,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形成比較科學規范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補償機制、運行機制和監管機制,加強公立醫院內部管理,促使公立醫院切實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形成公立醫院改革的總體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為全面推動公立醫院改革奠定基礎。
(四)主要任務。
——強化區域衛生規劃。合理確定公立醫院功能、數量和規模,優化結構和布局,完善服務體系。
——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建立協調、統一、高效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科學界定公立醫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責權,探索建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推進醫院院長職業化、專業化建設。
——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探索實現醫葯分開的具體途徑,改變醫療機構過度依賴葯品銷售收入維持運轉的局面,逐步取消葯品加成政策,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完善基本醫療保障支付方式,落實財政補助政策。落實中醫葯扶持政策。
——改革公立醫院運行機制。深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改進公立醫院經濟運行和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公立醫院內部管理,落實各項醫院管理制度,制訂疾病診療規程並推廣實施,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保障醫療質量,提高服務效率,控制醫療費用,方便群眾就醫。
——健全公立醫院監管機制。實施醫院信息公開,完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制度,加強醫療安全質量和經濟運行監管。
——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醫療服務領域,完善政策體系,為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經營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引導、鼓勵和支持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發展,促進不同所有制醫療衛生機構的相互合作和有序競爭,滿足群眾不同層次醫療服務需求。
(五)實施步驟。
2009年,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醫葯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國辦函〔2009〕75號)的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已經分別選擇1-2個城市(城區)作為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國家在各地試點城市范圍內,選出16個有代表性的城市,作為國家聯系指導的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
2010年開始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加強對試點城市的調研督導,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加強信息交流和指導培訓,適時開展評估工作。不斷總結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經驗,完善公立醫院改革總體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在全國逐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三、試點的主要內容
(六)完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
加強公立醫院的規劃和調控。省級人民政府制訂衛生資源配置標准,組織編制區域衛生規劃和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合理確定各級各類公立醫院的功能定位。設區的市級以上衛生行政(含中醫葯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按照區域衛生規劃和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要求,研究制訂本級政府負責舉辦公立醫院的設置和發展規劃,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明確各級各類公立醫院的類別、數量、規模、布局、結構和大型醫療設備配置標准。充分利用和優化配置現有醫療衛生資源,新增衛生資源必須符合區域衛生規劃。對部分公立醫院,可有計劃、按步驟地遷建、整合、轉型和改制等,推動公立醫院結構布局的優化調整。
建立公立醫院之間、公立醫院與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城市一級、部分二級醫院應根據區域衛生規劃改造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公立醫院通過技術支持、人員培訓、管理指導等多種方式,帶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使公立醫院改革與健全基層醫療衛生體系緊密配合、相互促進。建立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實行分級醫療、雙向轉診,在明確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的功能定位、著力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能力和水平的同時,發揮價格、基本醫療保障支付政策等的引導和調控作用,引導一般診療下沉到基層。有條件的地區,醫院可以通過合作、託管、重組等方式,促進醫療資源合理配置。發展老年護理、康復等延續服務,逐步實現急、慢性病分治。
重點加強縣級醫院能力建設,實行城鄉醫院對口支援。推進縣級醫院標准化建設,改善縣級醫院的業務用房和裝備條件。完善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制度,多形式、多渠道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逐步提高縣級醫院的人員素質和能力水平。
(七)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
明確各級政府舉辦公立醫院的職責。中央和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舉辦承擔疑難危重病症診治、醫學科研和教學綜合功能的國家級或省級醫學中心;縣(市、區)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舉辦縣級公立醫院;其他公立醫院均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舉辦。
積極探索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按照醫療服務監管職能與醫療機構舉辦職能分開的原則,推進政府衛生及其他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醫院的屬地化管理,逐步實現公立醫院統一管理。有條件的地區可以設立專門的機構,負責公立醫院的資產管理、財務監管和醫院主要負責人的聘任,建立協調、統一、高效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制訂並落實按規劃設置的公立醫院發展建設、人員編制、政府投入、醫葯價格、收入分配等政策措施,為公立醫院履行公共服務職能提供保障條件。衛生、教育等行政部門要積極研究探索高校附屬醫院管理體制改革。
(八)改革公立醫院法人治理機制。
明確政府辦醫主體,科學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責權;探索建立以理事會等為核心的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明確在重大事項方面的職責,形成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制衡的權力運行機制。落實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強化具體經營管理職能和責任,增強公立醫院的生機活力。
制定公立醫院院長任職資格、選拔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推進職業化、專業化建設。建立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醫院院長激勵約束機制。
(九)改革公立醫院內部運行機制。
完善醫院內部決策執行機制。完善院長負責制。按照法人治理結構的規定履行管理職責,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須經醫院領導班子集體討論並按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程序報批、執行。實施院務公開,推進民主管理。完善醫院組織結構、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推進醫院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現代化。
完善醫院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嚴格預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強成本核算與控制。積極推進醫院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改革,嚴格財務集中統一管理,加強資產管理,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實施內部和外部審計制度。在大型公立醫院探索實行總會計師制度。
深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勵機制。科學合理核定公立醫院人員編制。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的人事管理制度。以專業技術能力、工作業績和醫德醫風為主要評價標准,完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製度。合理確定醫務人員待遇水平,完善人員績效考核制度,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體現醫務人員的工作特點,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探索實行並規范注冊醫師多地點執業的方式,引導醫務人員合理流動。
(十)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
推進醫葯分開,改革以葯補醫機制,逐步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由各地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考慮醫院功能定位、醫療保障基金承受能力、本地財政能力、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和對價格調整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
合理調整醫葯價格,逐步取消葯品加成政策。在成本核算的基礎上,合理確定醫療技術服務價格,降低葯品和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加強醫用耗材的價格管理。逐步取消葯品加成政策,對公立醫院由此而減少的合理收入,採取增設葯事服務費、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准等措施,通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予以補償。葯事服務費原則上按照葯事服務成本,並綜合考慮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報銷范圍。也可以對醫院銷售葯品開展差別加價試點,引導醫院合理用葯。
完善醫療保障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基本醫療保障費用支付方式,積極探索實行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總額預付等方式,及時足額支付符合醫療保障政策和協議規定的費用;落實醫療救助、公益慈善事業的項目管理和支付制度;完善補充保險、商業健康保險和道路交通保險支付方式,有效減輕群眾醫葯費用負擔。在加強政府指導,合理確定醫療服務指導價格,合理控制醫院醫葯總費用、次均費用的前提下,探索由醫院(醫院代表)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談判確定服務范圍、支付方式、支付標准和服務質量要求。
加大政府投入。政府負責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貼等,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緊急救治、救災、援外、支農、支邊和支援社區等公共服務經費,對中醫醫院(民族醫醫院)、傳染病醫院、職業病防治院、精神病醫院、婦產醫院和兒童醫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傾斜。
(十一)加強公立醫院管理。
加強醫療服務質量管理。健全和落實醫院管理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健全醫療質量管理組織,推行疾病診療規范和葯物臨床應用指南,規范臨床檢查、診斷、治療、使用葯物和植(介)入類醫療器械行為,持續提高醫療質量,保障患者安全。加強重點學科和人才隊伍建設,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要規范各級各類公立醫院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葯物的比例,建立健全國家基本葯物采購供應管理制度,促進公立醫院優先配備和合理使用基本葯物。推廣應用適宜技術和基本葯物,在加強規范和保障質量的基礎上逐步實行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降低醫療服務成本。研究制訂疾病診療規程並推廣實施,推動病種規范化治療。
改善醫院服務。通過採取提供預約診療服務,暢通急診綠色通道,優化服務流程,按病情分類診療等措施,努力縮短病人等候時間。建立患者投訴管理機制,及時有效處理患者投訴和醫療糾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提高醫院信息化水平。以醫院管理和電子病歷為重點推進公立醫院信息化建設,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研究制訂醫療機構內部信息管理的規定和標准,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逐步建立醫院之間、上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之間、醫院和公共衛生機構、醫保經辦機構之間的互聯互通機制,構建便捷、高效的醫院信息平台。
(十二)改革公立醫院監管機制。
實行全行業監管。加強衛生行政(含中醫葯管理)部門醫療服務監管職能,建立健全醫療服務監管機制。所有醫療衛生機構不論所有制、投資主體、隸屬關系和經營性質,均由衛生行政(含中醫葯管理)部門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完善機構、人員、技術、設備的准入和退出機制,依法實行全行業監管。
加強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安全質量監管。充分依託現有的具有較高診療技術水平和質量管理水平的公立醫院,建立完善國家、省、市(地)三級醫療質量安全控制評價體系和各級各專業醫療質量控制評價組織,加強醫療質量安全評價控制工作,持續改進醫療服務質量。完善各級各類醫院管理評價制度,繼續做好醫院管理評審評價工作。
加強公立醫院運行監管。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公立醫院功能定位和發展規劃的監管。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建設規模、標准和貸款行為,加強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管理。控制公立醫院特需服務規模,公立醫院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健全財務分析和報告制度,加強公立醫院財務監管。建立健全公立醫院財務審計和醫院院長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建立社會多方參與的監管制度,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對公立醫院的監督作用。全面推進醫院信息公開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強化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對醫療服務的監督制約作用,依照協議對醫療機構提供的服務進行監督,並納入公立醫院考核和評價內容中。充分發揮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監督作用,加強醫療行業協會(學會)在公立醫院自律管理監督中的作用。建立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積極發展醫療意外傷害保險和醫療責任保險,完善醫療糾紛調處機制,嚴厲打擊「醫鬧」行為。
(十三)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
逐步探索建立符合醫學人才成長規律、適應我國國情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把住院醫師培訓作為全科醫生、專科醫生培養的必經環節。通過試點,探索完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制度模式、規范標准、體制機制和配套政策,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經費保障機制,完善編制管理、崗位設置、人員聘用和工資保障等人事保障機制和其他相關政策。試點期間重點為縣級醫院培養專科方向的住院醫師,為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培養全科方向的臨床醫師。
(十四)加快推進多元化辦醫格局。
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加快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的辦醫體制。完善政策措施,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院。在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中,要給非公立醫院留出足夠空間。非公立醫院在醫保定點、科研立項、職稱評定、繼續教育等方面,與公立醫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務准入、監督管理等方面一視同仁。政府可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由非公立醫院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和公共服務。落實非營利性醫院稅收優惠政策,完善營利性醫院稅收優惠政策。加強對非公立醫院的監管,引導非公立醫院依法經營、加強管理、嚴格自律、健康發展。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區域衛生規劃和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確定公立醫院轉制的范圍、條件、程序和配套政策措施,積極穩妥地把部分公立醫院轉制為非公立醫院,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和職工合法權益。公立醫院改制方案必須充分徵求職工意見。允許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公立醫院轉制重組。
四、試點的組織領導
(十五)試點的領導機制。
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任務重、難度大,要充分認識公立醫院改革的重要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加強對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領導。試點工作由國務院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試點城市人民政府和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實施,衛生部組織推動試點工作,加強對試點城市工作的指導、培訓、評估和監督,其他有關部門積極支持配合。
(十六)試點的組織實施。
試點城市人民政府應建立試點工作領導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和本《指導意見》要求,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廣泛徵求意見,制訂試點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在堅持中央確定的方向和原則基礎上,努力細化、實化、具體化,突出重點方面和關鍵環節,強調體制機制創新,深入探索,大膽嘗試,力求有所突破,取得實效。試點實施方案由省級醫改領導小組審核後組織實施,並報衛生部和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制訂並落實試點的配套政策措施,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將重大問題向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有關部門報告。
(十七)試點的指導、評估和監督。
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試點城市的指導和支持。國務院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和評估,及時總結試點情況,完善有關政策措施,推進試點工作積極穩妥地開展。
(十八)創造良好試點環境。
試點地區要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加強對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的宣傳,調動廣大醫務人員參與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爭取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衛生部門與宣傳部門要緊密配合,加強對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輿情監測與研判,積極引導社會輿論,堅定改革信心,合理引導社會預期。
㈢ 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主要內容
1.完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 優化公立醫院結構布局,建立公立醫院之間、公立醫院與城版鄉基層醫療衛生權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
2.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 積極探索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逐步實現公立醫院統一管理,建立協調、統一、高效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
3.改革公立醫院法人治理機制 明確政府辦醫主體,科學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責權,探索建立以理事會等為核心的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
4.改革公立醫院內部運行機制 完善醫院內部決策執行機制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深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勵機制;
5.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 合理調整醫葯價格,逐步取消葯品加成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實現由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補償,完善醫療保障支付制度;
6.加強公立醫院管理
7.改革公立醫院監管機制 加強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安全質量監管和經濟運行監管;
8.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 開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9.加快推進多元化辦醫格局 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院。
㈣ 公立醫院的改革試點
始於2006年的中國新醫改,終於大盤落定。作為新醫改最艱難的一環,公立醫院改革將先試點積累經驗然後推行。民營醫院,支持民營資本辦醫、政府購買醫療服務等舉措,將和管辦分離等爭議不大的內容,共同出現在方案。
「部分公立醫院將轉為民營醫院」,對於這一項改革內容,不少網友有一種疑慮和不安,擔心這將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損害醫院的公益品質、加劇醫院的私利化和牟利化傾向。這樣的擔心,當然並非完全沒有道理———特別是借鑒以往國企改革、公立學校改制中的經驗教訓。
但從總體和根本上看,筆者依然認為,「部分公立醫院將轉為民營醫院」的改革大方向,還是值得肯定和應當堅持的。上述這些擔心,誠然可能出現,卻並不一定就是「公立醫院轉民營」在邏輯上的必然結果。
一方面,公立醫院的民營化,並不等於私利化、營利化———民營而公益(非營利)實際上完全可以做到統一、兼而有之的。另一方面,轉制部分公立醫院、實現辦醫主體的多元化,也有利於從根本上打破公立醫院的壟斷地位,推動醫療行業的競爭化,而競爭的增加,必然有利於患者醫療消費自主選擇權的充分落實和保障。
由此不難看出,「部分公立醫院是否應該轉民營」其實並不是問題,而問題在於,這種「轉民營」究竟「為什麼轉」以及「轉成什麼」。「為什麼轉」涉及的是「轉民營」的根本目的———是為政府「甩包袱」、「廉價瓜分國有資產」而轉,還是為改變公立醫院壟斷格局、促進行業競爭而轉。如果僅是前者,這樣的轉制當然是可疑的,但如果根本目的是後者,則是值得歡迎的。
「轉成什麼」所涉及的則是「轉民營」的核心價值,主要是轉成營利性的私益醫院,還是非營利的公益醫院,顯然只有堅持後者,醫院的基本社會屬性、價值回歸才能真正得到維護。以此回頭來考察和衡量此前江蘇宿遷所實行被稱為「賣光」的公立改民營的醫改嘗試,其之所以最後贏得的社會評價十分紛繁、矛盾批評者指責其並沒有解決「看病貴」的問題,違背醫療衛生領域規律;而贊之者則認為「雖然仍有部分瑕疵,但大方向是正確的」根本就在於,宿遷醫改在正確回答和妥善處理上述兩個問題上,並沒有做到平衡。一方面,雖然其在實現和促進醫療行業競爭方面,作用明顯、效果顯著,很大程度上解決了「看病難」的問題,但另一方面,對於「公益」這個醫療行業的核心價值,卻沒能真正得到捍衛,賣光後的醫院幾乎都成了以營利為目的、追逐利潤的營利性私益醫院。
在這里,有一個概念或許應進一步詳加釐清:非營利醫院的「非營利」,其實並非完全的「不營利」而僅僅是「不以營利為目的」,也就是說,公益醫療機構的營利不得進行任何分紅、成為投資人的收益,而只能用於自身的繼續發展。而要保證這一點,政府的監管和支持無疑不可或缺,如對非營利醫院(無論公立還是民營)的財務狀況實施嚴格的審計審核,同時又輔以免稅等政策扶持。
從這個意義上說,「公立醫院轉民營」能否成功,既促進競爭,又確保非營利的公益性,打消公眾對此的擔心,政府職能的成功轉型才是問題的關鍵和要害。這就要求,一方面,政府須將不該管的真正交給社會,實現醫療行業的政事分開、管辦分開,讓無論公立還是民營的醫院均成為獨立、自治,不依附於行政權力的社會主體;另一方面,
又應將本該政府履行的職責真正承擔起來,對所有醫療機構實施一律平等、中立的嚴格行業監管。
2015年10月8日財政部社會保障司透露,公立醫院改革是新一輪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核心任務。為支持推進公立醫院改革,中央財政2015年下達公立醫院改革補助資金111.24億元。一是按每個縣補助300萬元的標准下達補助資金59.31億元,支持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二是按每個試點城市一次性補助2000萬的標准下達補助資金13.2億元,支持第三批66個城市開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使試點城市擴大到100個。三是對100個試點城市所轄區,按每個區100萬元的標准下達補助資金2.73億元,支持二級及以下醫院開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四是按人均每年3萬元的標准下達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補助資金36億元,支持12萬名學員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㈤ 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名單
看國家的政策公報欄目,如果有試點,那裡會公布的。
㈥ 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實施方案》明確公立醫院體制改革試點重點在三個方面:一是改革管理體製版、運行機制和權監管機制,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包括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推進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強化醫療服務質量管理等;二是推進補償機制改革,落實公立醫院政府補助政策,推進醫葯分開,逐步取消葯品加成,積極探索醫葯分開的多種有效形式;三是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積極穩妥推進部分公立醫院轉制,鼓勵民營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院。通過改革,使公立醫院切實履行公共服務職能,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提高醫療服務效率和質量,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滿意的醫療服務。
㈦ 關於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意見的服務能力
(一)合理配置醫療資源。針對縣域群眾主要健康問題,根據人口數量和分布、地理交通等因素,制訂縣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合理確定縣域內醫院的數量、布局、功能、規模和標准。政府在每個縣(市)重點辦好1-2所縣級醫院(含中醫醫院)。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完成縣級醫院標准化建設,3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至少有一所醫院達到二級甲等水平。以縣級醫院為中心完善縣域急救服務體系,建立縣域院前急救體系。嚴格控制縣級醫院建設規模和大型設備配置。鼓勵資源集約化,探索成立檢查檢驗中心,推行檢查檢驗結果醫療機構互認,以及後勤服務外包等。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對醫療資源進行整合、重組和改制,優化資源配置。落實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辦醫政策。
(二)提高技術服務水平。編制縣級醫院重點專科發展規劃,按規劃支持縣級醫院專科建設。近期重點加強重症監護、血液透析、新生兒、病理、傳染、急救、職業病防治和精神衛生,以及近三年縣外轉診率排名前4位的病種所在臨床專業科室的建設。開展好宮頸癌、乳腺癌、終末期腎病血液透析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復雜疑難疾病的篩查轉診工作。推廣應用適宜醫療技術,適當放寬二、三類相對成熟技術的機構准入條件。各地衛生和醫保管理部門要組織縣級醫院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和按病種付費的要求,制訂實施適應基本醫療需求、符合縣級醫院實際、採用適宜技術的臨床路徑,病種數量不少於50個,規范醫療行為。
(三)加強信息化建設。按照統一標准,建設以電子病歷和醫院管理為重點的縣級醫院信息系統,功能涵蓋電子病歷、臨床路徑、診療規范、績效考核及綜合業務管理等,與醫療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銜接,逐步實現互聯互通。發展面向農村基層及邊遠地區的遠程診療系統,逐步實現遠程會診、遠程(病理)診斷和遠程教育等。建設醫療健康信息網。
(四)提高縣域中醫葯服務能力。針對地方主要疾病,積極利用當地中醫葯資源,充分發揮中醫簡便驗廉的特點和優勢,提高辨證論治水平,並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支持和指導,促進中醫葯進基層、進農村,為群眾防病治病。加強縣級醫院中醫服務能力建設,落實對中醫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
(五)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引導經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生到縣級醫院就業,並為其在縣級醫院長期工作創造條件。逐步實現新進入縣級醫院的醫務人員,必須具備相應執業資格。臨床醫師應當進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建立健全繼續教育制度。積極培養或引進縣域學科帶頭人。增強護理人員力量,醫護比不低於1∶2。建立城市三級醫院向縣級醫院輪換派駐醫師和管理人員制度,加強對三級醫院派駐情況的考核。可以從城市三級醫院選聘一批有管理經驗的業務骨幹到對口支援的縣級醫院擔任院長、副院長或科主任。鼓勵和引導城市大醫院在職或退休的骨幹醫師到縣級醫院執業。通過政府給予政策支持、職稱晉升、榮譽授予等措施,吸引和鼓勵優秀人才到縣級醫院長期執業。經批准可在縣級醫院設立特設崗位引進急需高層次人才,合理確定財政補助標准,由中央和省級財政支持,招聘優秀衛生技術人才到縣級醫院工作。
(六)開展便民惠民服務。建立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模式,實行預約掛號,優化服務流程,改善服務態度和質量,推廣優質護理服務,實行基本醫療保障費用即時結算。完善患者投訴機制,加強醫患溝通。
㈧ 醫改以來對公立醫院的改革出台了哪些政策
聚焦1、試點城市名單揭曉,方案靈活方向明確
23日,衛生部、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新發布的《關於確定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系試點城市及有關工作的通知》中公布了16個試點城市的名單,其中包括東、中部的各六個城市及西部四個城市。
《通知》指出,各國家聯系試點城市要按要求,針對本地公立醫院的突出問題,結合本地工作基礎和環境條件,制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既可以推進綜合改革,也可以重點突破個別或若干關鍵環節;既可以在全市范圍內縣級(二級)以上公立醫院開展試點,也可以選取部分有代表性的公立醫院進行試點。
而與月初原則上通過的《指導意見》相比,此次正式出台的版本包括四個部分共十八條,並明確了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等內容。九項試點的主要內容為:一是完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加強公立醫院規劃和調控,優化公立醫院結構布局,建立公立醫院之間、公立醫院與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二是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明確各級政府舉辦公立醫院的職責,積極探索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逐步實現公立醫院統一管理,建立協調、統一、高效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三是改革公立醫院法人治理機制,明確政府辦醫主體,科學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責權,探索建立以理事會等為核心的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制定公立醫院院長任職資格、選拔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醫院院長激勵約束機制;四是改革公立醫院內部運行機制,完善醫院內部決策執行機制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深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勵機制;五是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合理調整醫葯價格,逐步取消葯品加成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實現由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補償,完善醫療保障支付制度;六是加強公立醫院管理,確保醫療安全,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改善醫院服務;七是改革公立醫院監管機制,加強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安全質量監管和經濟運行監管,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對公立醫院的監督作用;八是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開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九是加快推進多元化辦醫格局,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院。
哈爾濱醫科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杜樂勛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盡管社會上普遍看重公立醫院改革進程中降葯價等具有直接利益影響的內容,但其實《指導意見》中的每個細節都關系著改革整體的成敗,也值得各界關注與跟進。杜樂勛還指出,盡管《指導意見》只是在方向上明確了一個范圍,並沒有實際約束效力,但這正是為了避免讓整個公立醫院改制變得過於模式化。「因地制宜,才能更加靈活的把總體的指導精神應用到各地的醫改當中,」杜樂勛說。
重塑全行業
聚焦2 、新醫改或可重塑全行業,醫葯分開利好相關領域
此前,基本葯物目錄制度的執行在加速了一些中小企業被兼並、整合進程的同時,也使得那些進入國家葯物目錄的企業不得不快馬加鞭擴大產能,滿足即將到來的爆發式市場需求。月初,隨著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關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公立醫院改革正式破冰。盡管有專家曾表示,由於試點范圍有限以及不容忽視並有待實踐的一些細節問題,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所帶來的沖擊在今後一到兩年內對行業的整體格局不會產生實質影響。但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從長期來看,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經驗有可能將逐步改變醫葯行業的傳統布局和規則。
這其中,由作為公立醫院改革亮點之一的取消葯品加成所引發的變局,無疑成為了與患者和醫院利益關系最為密切的一個環節。不難預想,隨著試點醫院逐步擺脫對葯品收入的依賴,其對葯品價格也將變得不敏感。同時,基本葯物目錄品種和國產廉價葯都會面臨不少市場份額提升的機遇,基本葯物目錄品種在大醫院的使用份額更會有顯著提升。有分析人士指出,不排除改革試點期間全國醫院葯品市場有加速擴容的可能。
另一方面,根據政府向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提供的補償方案來看,補償標準是通過每家醫院的合理收入和支出來擬定,因此也有分析猜測,醫院從自身利益出發可能會由於增加收入基數而催生醫院用葯市場在2010年出現高增長的局面。這也意味著面向醫院的葯品生產企業,其銷售收入面臨提高的可能,並且普葯、專科葯都有受益機會。此外,若取消葯品加成且補償到位,外企原研葯失去了價格加成給醫院帶來利潤的優勢,其銷售份額下降幅度無疑將變得明顯,這也將有利於國產仿製葯和仿創葯企業搶占市場,而這對於行業企業顯然也是普遍利好的。
除了我國葯企自身受益外,在取消葯品加成的政策驅動下不少投資顧問也紛紛表示看好醫療服務行業在未來面對的機遇。由於葯品加成向來在很大程度上支撐著我國公立醫院的收入,僅依靠政府財政進行這一部分收入缺口的補貼並不能完全緩解醫院財政系統可能面臨的壓力,因此依靠醫療服務收費無疑將成為試點醫院獲益的重要途徑,而這對於以生產醫療診斷試劑的生產商來說將構成長期利好。
㈨ 新農合報銷比例
1、門診報銷比例:來如自果是在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
2、住院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3、大病醫療報銷比例:凡參加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70%。並且只要是在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症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每年還可限額補償1.1萬元。
從報銷制度來看,以下幾種情況將不予報銷!
1、低於規定的最低報銷金額的不再報銷。
2、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銷的也將不予報銷。
3、凡購買養生類葯品將不予報銷。具體類目以醫保葯物目錄為准。
4、沒有在制定醫療機構就醫的將不予報銷。
5、沒有醫院的批准私自轉院治療的將不予報銷。
6、特殊事故所產生的醫療費用也將不予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