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宜昌金東方小學插班生轉學手續辦理流程
宜昌金東方小學插班生轉學手續辦理流程,一般如下:
1、家長聯系好「轉內入學校」後,向就容讀學校提出申請,由轉出學校開出轉學聯系單
2、家長持「轉學聯系單及相關證明」到轉入學校聯系,轉入學校加註意見,確定是否同意轉入。
3、家長得到「同意轉入」後,在轉出學校領表、填表、加註意見,並填寫一式三聯的轉學證明書。
4、家長和學生攜帶轉學證明書到轉入學校銜接建檔報名事宜,轉入學校將「同意轉入的轉學書」送縣教育局基教科審批。
5、將審批完整的「轉學呈報表」送轉入的中心學校存檔。
6、將「轉學證明回執」送「轉出學校」存檔。
② 宜昌市怎樣辦理小升初轉學手續
到22中開一個接收證明,再去23中辦理轉學手續。
③ 小學轉學流程2018規定
一. 轉學條件
學生在學期間不得隨意轉學,本市戶籍學生確因戶籍和合法固定居所變更等情況需要轉學的,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轉入學校提出書面申請。
二. 轉學申請及辦理手續時間
本市戶籍有轉學需求的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於本學期放假前(2018年1月18日前)向轉入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由學校核查居民戶口本、產權證、原學校學籍卡。
三. 轉學安置原則
當本學區內申請轉學人數超過對應學校可供給學位數時,由教育體育委員會小學處按照統一、及時、相對就近的原則統籌安置到班容未超標的學校。
四. 學籍辦理
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辦理轉學具體流程如下:
(一)對於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轉入學校通過學籍系統發起辦理轉學手續並核辦;
(二)轉入學校所屬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三)轉出學校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四)轉出學校所屬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五)轉入學校獲得轉出學校及雙方所屬學籍主管部門三方核准同意後,通知學生於正式開學前辦理報到注冊。
不能轉學的情況:
情況1:同區內公辦學校之間不能轉學。
情況2:本市高中不能轉學。
情況3:學生受處分期間不能轉學。
情況4:公辦學生已入學後不能再轉入民辦。
④ 小學轉學需要什麼證件。
不需要證件,僅需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
學生轉學僅需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其他流程均在網上進行。在各地共同努力下,全國學籍系統已經在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部署完畢,學生信息入庫工作進入收官階段,除對接省份外已實現全國聯網;
待學生核心數據與公安部身份證管理系統比對工作完成後,教育部即為學生配發全國統一的正式學籍號。
在此之前全國學籍系統聯網試運行,已為學生分配了臨時學籍號(貴州學生已獲正式學籍號)。使用正式或臨時學籍號均可辦理跨省轉學等日常學籍管理工作。
《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六條 學校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復建立學籍。學籍主管部門和學校應利用電子學籍系統進行查重。
學籍管理實行「籍隨人走」。學校不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殘疾程度較重、無法進入學校學習的學生,由承擔送教上門的學校建立學籍。
第九條 學生轉學或在基礎教育階段升學時,學籍檔案應當轉至轉入學校或升入學校,轉出學校或畢業學校應保留電子檔案備份,同時保留必要的紙質檔案復印件。學生最後終止學業的學校應當歸檔永久保存學生的學籍檔案,或按相關規定辦理。
學校合並的,其學籍檔案移交並入的學校管理。學校撤銷的,其學籍檔案移交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單位管理。
⑤ 在宜昌轉學校需要什麼手續
不知道你要轉的是什麼層次的學(小學、初中、高中)?從我所知道的情況來說,現專在想轉屬學是非常困難的。小學最容易,只要接收學校同意,到轉出學校寫個申請,批復、蓋章後交到新學校就行了。初中就要麻煩得多,首先要徵得接收學校的同意,然後到轉出學校提出申請,經班主任和學校領導同意簽字後,填寫正式的表格一式三份,加蓋該校的公章後,到縣一級教育局簽署意見、蓋章,一份留在教育局存檔,一份交轉出學校,一份交轉入學校,這才算辦完了手續。就我所知,現在高中是不可以轉學的,一定要轉的,手續特別多,特別復雜,並且要由省教廳批准才行,一般沒有人能搞定。
⑥ 公立小學轉公立小學,怎麼辦理轉學手續
難,因為現在的家長都想讓孩子進好的學校,現在有政策的,要進的話應該要有較硬的關系,還要很多錢。
⑦ 宜昌市小學三年級轉學需要什麼手續怎麼辦理(縣轉市區)
給學校談談了~要考試吧!
⑧ 小學轉學需要什麼手續
小孩讀三年級,因父母離異需轉省內另一個城市,現在是公立小學,轉出去還能讀公立學校嗎?
⑨ 關於小學轉學,轉學手續需要什麼呢
轉學是指學生因家庭住址遷移且戶籍變更,或確有其他特殊困難需要轉學到其他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一、學生轉學堅持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
依據「小學相對就近,初中相對集中」的原則,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非畢業年級接收轉學生的工作,最遲不得晚於每學期開學第一周辦理。因特殊情況(須提供相關證明)需中途轉學,經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認,方可辦理學期中途轉學。
學生在休學期間、受處分期間不予轉學。公辦中小學的六年級、九年級第二學期原則上不辦理轉學。
二、學生辦理轉學手續的流程:
第一步,先由接收學校出具接收證明;
第二步,經接收學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門同意後;
第三步,轉出學校方可辦理轉出手續。
學生轉入學校未落實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轉學證明。對沒有申請轉學的學生不得迫使其轉學,由此造成學生輟學的,由原校承擔責任。
三、學生由外省、市轉來本市及市域內跨行政區轉學
應出具學生法定監護人與其子女或被監護人同一戶籍的本市居民戶口簿、實際居住地與戶籍(地)一致的證明,向戶籍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轉學,經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後統籌安排入學。
本市學生轉往外省、市或其他區(市)縣,應由學生法定監護人持戶口證明(或監護人工作變更證明)、接收學校證明,向原就讀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核准後發給轉學證明,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准,可辦理轉出手續。
四、轉學需要的材料詳細清單:
(一)小學學生轉學。
小學生質量綜合評價手冊、體質健康標准登記卡、體格檢查表。
(二)初中學生轉學。
學籍卡片原件(原校須復制一份留存)、體質健康標准登記卡、體格檢查表。共青團員組織關系按有關規定可一並隨轉。
(三)高中學生轉學。
高中學生考試(考查)成績登記表、高中學生評語表、中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實踐表、體格檢查表、會考成績。共青團員組織關系按有關規定可一並隨轉。
(四)怎樣辦理借讀手續。
申請在本市借讀的外地學生,應持學生常住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在當地就讀有困難的證明(老家無監護人的證明)、父母雙方身份證(暫住證)、父母一方的就業證(務工證)、學生的原籍戶口本、學生成績冊。
家長須持以上證明到所住管片學校申請入學。對確實有接收學生困難的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可由區教委根據實際情況,協調解決。
註: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以地區和學校具體信息為准!
(9)宜昌市公立小學轉學擴展閱讀:
學生轉往另一個學校學習。 錢鍾書 《圍城》七:「她前年逃難到內地,該進大學四年級,四年級生不許轉學。」
學生轉學,經兩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必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