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生產銷售假葯怎麼處罰
生產銷售假來葯怎麼處罰:
我國《刑自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條規定,將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生產、銷售假葯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刑法》第150條的規定,單位犯生產、銷售假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個人犯生產、銷售假葯罪的法定刑處罰。
『貳』 根據葯品管理法規定發現銷售、使用假葯的單位會受到怎樣處罰 答:
根據《葯品管理法》規定發現銷售使用假葯的單位會受到按照《葯品管理法》所承擔的罪行。
『叄』 對銷售假葯有哪些處罰
一、對銷售假葯有哪些處罰?
銷售假葯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全部的財產,單位犯罪的要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涉案人員。
二、犯罪構成
1、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銷售假葯、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首先,行為人生產、銷售的必須是假葯。《刑法》141條明確規定,"本條所稱假葯,是指依照的規定屬於假葯和按假葯處理的葯品、非葯品"。
2、行為有人生產、銷售假葯的行為。也就是一切製造、加工、採集、收集某種物品充當合格或特定葯品的行為,都是生產假葯的違法行為。
3、生產、銷售假葯罪的犯罪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自然人中有使用自製的葯品於臨床而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犯本罪的,如現在的很多醫院都設有制劑室,用以生產供本單位使用的葯品,有的醫療單位由於經濟效益的驅使,違規生產劣質葯品或超范圍生產葯品用於臨床等。還有個別的醫療單位明知是假葯而違規銷售,都可構成該罪。
5、該罪的犯罪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生產、銷售假葯的行為會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會發生侵害人體健康的危險,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三、生產、銷售假葯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生產、銷售的假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
1、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
2、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
3、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
4、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不管是單位還是民事主體個人,只要被發現售賣假葯,都會被判處刑事處罰,這是由於售賣假葯的行為,會給生病的主體的健康造成威脅,同時這也是一種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行為,故而他人若是發現了售賣假葯的行為,收集證據後舉報,可以得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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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假葯按什麼處罰?
生產銷售假葯罪和劣葯罪的區別是什麼?
『肆』 銷售假葯怎麼處罰
一、《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假葯罪】生產、銷售假葯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條所稱假葯,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葯和按假葯處理的葯品、非葯品。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經省級以上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設置或者確定的葯品檢驗機構鑒定,生產、銷售的假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的「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
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
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
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
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
生產、銷售的假葯被使用後,造成輕傷、重傷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應認定為「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生產、銷售的假葯被使用後,致人嚴重殘疾,三人以仁重傷、十人以上輕傷或者造成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應認定為「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
第九條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實施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而為其提供貸款、資金、賬號、發票、證明、許可證件,或者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運輸、倉儲、保管、郵寄等便利條件,或者提供製假生產技術的,以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論處 。
第十條 實施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同時構成侵犯知識產權、非法經營等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十一條 實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查處,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第十二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與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的,從重處罰。
構成本罪同時構成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依照處刑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二款)
『伍』 醫療機構銷售假葯劣葯衛生局怎麼管理
你好!
《辦法》明確,醫療機構發現假葯、劣葯,應立即停止使用、就地封存並妥善保管,並版及時向所在地權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葯品,應立即停止使用,通知葯品生產企業或者供貨商,並及時向所在地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需要召回的,醫療機構應當協助葯品生產企業履行葯品召回義務。
我的回答你還滿意嗎~~
『陸』 賣假葯怎麼判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生產、銷售假葯,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條所稱假葯,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葯和按假葯處理的葯品、非葯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包括配製,下同)、銷售假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葯:
1、葯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葯品標准規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葯品冒充葯品或者以他種葯品冒充此種葯品的。
(6)公立醫院銷售假葯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首先,把假葯賣給消費者的行為存在欺詐,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如果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侵害消費者的人格尊嚴、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其次,在很多時候生產、銷售假葯,生產者和銷售者只是為了牟利,誇大了葯效,並不會傷害人體健康,也就只是違法的行為。可如果生產、銷售的假葯足以危害人體健康,那就涉嫌生產、銷售假葯罪,會受到刑事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柒』 銷售假葯到底怎麼判刑呢
這個不是很清楚,所以去網上看了看,發給你看看,不夠不要去冒這個回險哦 人命關天哦!要答是吃出問題來了,你這輩子就完了!
我國《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條規定,將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生產、銷售假葯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刑法》第150條的規定,單位犯生產、銷售假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個人犯生產、銷售假葯罪的法定刑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