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東莞市樟木頭鎮中心小學怎麼樣
東莞市樟木頭鎮中心小學,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東莞市樟木頭鎮中心小學更多信息和資訊。
『貳』 東莞市樟木頭所有學校名稱
蓓蕾幼兒園,新城市幼兒園,樟木頭中心小學,樟木頭中學,養賢中學,樟木頭鎮實驗小學。華太小學,新城市小學
『叄』 樟木頭外來務工子女入公立學校需要哪些要求
可以申請,積分制入學。
申請要求,緊供參考
第一條 本方案適用於年滿6-18周歲,有正常學習能力的新莞人子女,其父或母須在東莞市行政區域內就業或經商,流動人口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以及在東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二條 本方案中的新莞人子女是指其父母雙方及本人均為具有我國國籍的非東莞市戶籍人員(含香港、澳門戶籍適齡學童)。擁有台灣身份證或外國國籍等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學童不適用於本方案。
第三條 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新莞人子女必須年滿6周歲;申請入讀小學非起始年級的,必須符合相對應的入學年齡;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新莞人子女必須是小學應屆畢業生。
已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請留級重讀。如發現申請留級重讀者,將取消其申請資格。已在東莞市義務教育公辦小學就讀的新莞人子女可讀至本學段結束;本學段結束後再升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初中,需重新申請及計算積分。
第四條 符合申請資格的新莞人子女可以向其父母一方服務地或其父母在東莞市擁有產權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地(兩者任選其一)的鎮街新莞人服務部門提出申請,通過積分制方式,入讀申請地所在鎮街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或政府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
申請人父母的學歷、職稱、在莞服務年限、在莞參保年限、在莞居住時間、在莞納稅、在莞參加社會服務等方面情況作為計算積分的依據。
『肆』 東莞市樟木頭鎮實驗小學怎麼樣
東莞市樟木頭鎮實驗小學,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東莞市樟木頭鎮實驗小學更多信息和資訊。
『伍』 樟木頭公辦學校有哪些
樟木頭中學有初、高中部
是公辦的
樟木頭小學也是公辦的
『陸』 樟木頭集體戶口可以上公辦小學嗎
可以申請,積分制入學。
申請要求,緊供參考
第一條 本方案適用於年滿6-18周歲,有正常學習能力的新莞人子女,其父或母須在東莞市行政區域內就業或經商,流動人口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以及在東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二條 本方案中的新莞人子女是指其父母雙方及本人均為具有我國國籍的非東莞市戶籍人員(含香港、澳門戶籍適齡學童)。擁有台灣身份證或外國國籍等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學童不適用於本方案。
第三條 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新莞人子女必須年滿6周歲;申請入讀小學非起始年級的,必須符合相對應的入學年齡;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新莞人子女必須是小學應屆畢業生。
已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請留級重讀。如發現申請留級重讀者,將取消其申請資格。已在東莞市義務教育公辦小學就讀的新莞人子女可讀至本學段結束;本學段結束後再升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初中,需重新申請及計算積分。
第四條 符合申請資格的新莞人子女可以向其父母一方服務地或其父母在東莞市擁有產權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地(兩者任選其一)的鎮街新莞人服務部門提出申請,通過積分制方式,入讀申請地所在鎮街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或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
申請人父母的學歷、職稱、在莞服務年限、在莞參保年限、在莞居住時間、在莞納稅、在莞參加社會服務等方面情況作為計算積分的依據。
『柒』 樟木頭有哪些公立小學
中心小學,實驗小學
『捌』 東莞樟木頭鎮中心小學入學條件有哪些
根據《東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暫行辦法》(東府〔2009〕50號,以下簡稱《辦法》)的要求,鎮街計生辦為新莞人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出具其父母計劃生育情況證明(附件,以下簡稱《證明》)。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是指申請人父母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如父母有超生等不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行為的,其所有子女均不具備申請入讀公辦學校的資格。
二、符合條件需辦理《證明》的,須提供以下證件(證明):父母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母親(女方)戶籍地出具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計劃生育服務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合法的收養證明),鎮級或以上醫院、計生服務中心(所)出具的結扎證或查環查孕證明。
三、關於《證明》中部分項目的填寫說明:
1、申請人姓名:指申請入讀公辦學校的新莞人子女姓名。
2、戶籍地及現住址需詳細填寫,包括省、市、縣、鄉鎮、村五級。
3、子女出生時間:按照出生醫學證明(或收養證明)如實填寫。
4、避孕節育情況:按照落實避孕節育措施的相關證明如實填寫。
5、所持證件:必須是母親戶籍地出具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計劃生育服務證》,且經現居住地驗證合格的。
6、系統編碼:必須要在流動人口信息資料庫中,錄入了申請人母親完整的計劃生育信息;如沒有的,必須先填寫《申報表》,錄入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系統生成「系統編碼」。
7、最近連續查環查孕情況:⑴須提供鎮級或以上醫院、計生服務中心(所)出具的查環查孕證明,或者婚育證明(服務證)中記錄的查環查孕情況;⑵填寫女方最近連續查環查孕(每年不少於3次)的年份、次數和結果是否都為「無懷孕」;⑶最近連續查環查孕3年以上的,只填寫最近3年的查環查孕情況。
8、父母現居住地不在同一鎮街的,由申請入讀的公辦學校所在鎮街計生辦加具意見。
四、關於《東莞市新莞人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積分方案》的「(六)計劃生育(10分)」(《辦法》第10頁)有關內容的說明:
1、屬應結扎已結扎的,可得10分;不屬應結扎但屬應查環查孕對象,最近連續3年有查環查孕(每年不少於3次),且結果都為「無懷孕」的,方可得10分(提供鎮級或以上醫院、計生中心出具的結扎證或鎮級或以上醫院、計生中心出具的婦檢證明);
2、連續2年(每年不少3次)查環查孕,無懷孕的,得6分(提供鎮級或以上醫院、計生中心出具的婦檢證明);
3、連續1年(每年不少於3次)查環查孕,無懷孕的,得3分(提供鎮級或以上醫院、計生中心出具的婦檢證明);
4、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得分。
五、鎮村兩級要認真核實申請人父母的計劃生育情況,加具意見的內容包括:⑴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⑵是否應結扎已結扎;⑶是否最近連續×年(從××年至××年)進行查環查孕;⑷查環查孕結果是否都為「無懷孕」。
六、鎮村兩級必須要認真把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按有關規定從嚴從重處理。
附件:
新莞人子女申請入讀公辦學校計劃生育證明
申請人姓名 父母結婚時間
父親姓名 母親姓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 戶籍地
現住址 現住址
子
女
情
況 孩次 姓名 性別 出生時間 政策屬性 避孕
節育
情況 類型 落實時間 落實地點
母親計劃生育情況 流入現居住地
時間 年 月 最近
連續
查環
查孕
情況
(計生辦填寫 年份 查環查孕次數 結果是否都為「無懷孕」
所持證件 □ 服務證
□ 婚育證明 □是 □否
證件編號 □是 □否
系統編碼
(計生辦填寫) □是 □否
村(社區)計生辦意見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蓋公章)
鎮街計生辦意見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蓋公章)
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