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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立醫院改革三大看點

發布時間:2021-02-22 00:07:15

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主要內容

1.完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 優化公立醫院結構布局,建立公立醫院之間、公立醫院與城版鄉基層醫療衛生權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
2.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 積極探索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逐步實現公立醫院統一管理,建立協調、統一、高效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
3.改革公立醫院法人治理機制 明確政府辦醫主體,科學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責權,探索建立以理事會等為核心的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
4.改革公立醫院內部運行機制 完善醫院內部決策執行機制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深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勵機制;
5.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 合理調整醫葯價格,逐步取消葯品加成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實現由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補償,完善醫療保障支付制度;
6.加強公立醫院管理
7.改革公立醫院監管機制 加強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安全質量監管和經濟運行監管;
8.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 開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9.加快推進多元化辦醫格局 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院。

② 聚焦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的三大焦點是什麼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印發《關於開展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完善公立醫院薪酬制度,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三大焦點:

提高醫生收入是否會導致醫療費用上漲?

根據指導意見,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慶、四川、陝西、青海、寧夏等11個綜合醫改試點省份各選擇3個市(州、區),除西藏外的其他省份各選擇1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進行試點。

采訪了解到,一些地方在薪酬改革實踐中,並未增加患者的醫療自付支出。數據顯示,2015年,成都市新都區第二人民醫院醫務人員平均工資較2012年增加13%;而該院的「葯佔比」較2012年下降6.87%;抗菌葯物采購價格平均下降56%,共實現葯品讓利1527萬元;門診、住院患者次均費用分別為131.17元、5557.89元,均低於成都市區級公立醫院平均水平。

調整後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醫保報銷范圍。


③ 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實施方案》明確公立醫院體制改革試點重點在三個方面:一是改革管理體製版、運行機制和權監管機制,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包括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推進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強化醫療服務質量管理等;二是推進補償機制改革,落實公立醫院政府補助政策,推進醫葯分開,逐步取消葯品加成,積極探索醫葯分開的多種有效形式;三是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積極穩妥推進部分公立醫院轉制,鼓勵民營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院。通過改革,使公立醫院切實履行公共服務職能,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提高醫療服務效率和質量,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滿意的醫療服務。

④ 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重點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
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2012〕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
《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2年是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以下簡稱醫改)承前啟後的關鍵一年,也是全面實施「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的開局之年。為明確任務目標,落實工作責任,鞏固擴大醫改成果,持續深入推進醫改,現提出2012年醫改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2〕11號)精神,以建設符合我國國情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核心,堅持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保持醫改基本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著力在加快健全全民醫保體系、鞏固完善基本葯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三個方面取得重點突破,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保持醫改良好勢頭,為實現「十二五」階段性改革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任務
(一)加快健全全民醫保體系。
1.鞏固擴大基本醫保覆蓋面。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三項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重點做好農民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以及學生、學齡前兒童和新生兒參保管理工作。繼續推進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等困難群體參保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2.繼續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
(1)政府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補助標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個人繳費水平相應提高,人均籌資達到300元左右。(財政部、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范圍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分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倍以上、當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全國農民年人均純收入的8倍以上,且均不低於6萬元。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分別達到70%以上和75%左右,逐步縮小與實際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之間的差距,門診統籌支付比例進一步提高。探索通過個人賬戶調整等方式逐步建立職工醫保門診統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3.改革醫保支付制度。
(1)積極推行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總額預付等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蓋統籌區域內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加強付費總額控制,建立醫療保險對統籌區域內醫療費用增長的制約機制,制定醫療保險基金支出總體控制目標並分解到定點醫療機構,與付費標准相掛鉤。積極推動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的談判機制和購買服務的付費機制,通過談判確定服務范圍、支付方式、支付標准和服務質量要求。結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對個人負擔的控制辦法。逐步將醫療機構總費用和次均(病種)醫療費用增長控制和個人負擔控制情況,以及醫療服務質量列入醫保評價體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2)完善差別支付機制,支付比例進一步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鼓勵使用中醫葯服務,引導群眾首診到基層。將符合條件的私人診所等非公立醫療機構和零售葯店納入醫保定點范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3)加強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完善監控管理機制,逐步建立醫保對醫療服務的實時監控系統,逐步將醫保對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延伸到對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建立聯合反欺詐機制,加大對騙保欺詐行為的處罰力度,並及時公開相關信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4.進一步加大醫療救助力度。
(1)加大救助資金投入,築牢醫療保障底線。救助范圍從低保家庭成員、五保戶擴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難群體,資助其參加城鎮居民醫保或新農合。提高救助水平,取消醫療救助起付線,穩步提高封頂線,對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住院自負醫療費用救助比例進一步提高。(民政部、財政部負責)
(2)研究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通過政府出資、社會捐贈等多渠道籌資建立基金,解決無費用負擔能力和無主病人發生的應急醫療救治費用。抓緊制定基金管理辦法。(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5.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機制。
(1)研究制定重特大疾病保障辦法,積極探索利用基本醫保基金購買商業大病保險或建立補充保險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實解決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貧的問題。做好基本醫保、醫療救助、商業保險等的銜接。(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保監會、民政部負責)
(2)全面推開尿毒症、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葯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等8類大病保障,將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齶裂等12類大病納入保障和救助試點范圍。(衛生部、民政部、財政部負責)
6.提高基本醫保經辦管理水平。
(1)積極推廣醫保就醫「一卡通」,方便參保人員就醫。基本實現參保人員統籌區域內和省內醫療費用異地即時結算,加快推進以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為重點的跨省醫療費用異地即時結算。穩步推進職工醫保制度內跨區域轉移接續,加強各項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銜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2)加強醫保基金收支管理,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基金堅持當年收支平衡原則,結余過多的結合實際重點提高高額醫療費用支付水平,使基金既不沉澱過多,也不出現透支;職工醫保結余過多的地方要採取有效辦法把結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3)探索整合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管理職能和經辦資源,完善基本醫保管理和經辦運行機制。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城鄉統籌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負責)
(4)在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監管的前提下,鼓勵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保監會負責)
7.大力發展商業健康保險。
完善商業健康保險產業政策,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發展基本醫保之外的健康保險產品,滿足多樣化的健康需求。鼓勵企業、個人參加商業健康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制定落實稅收等相關優惠政策。(發展改革委、保監會、財政部負責)
(二)鞏固完善基本葯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
8.鞏固完善基本葯物制度。
(1)擴大基本葯物制度實施范圍。鞏固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葯物制度的成果,落實基本葯物全部配備使用和醫保支付政策。有序推進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葯物制度,同步落實對鄉村醫生的各項補助和支持政策。對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各地政府可結合實際,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將其納入基本葯物制度實施范圍。鼓勵公立醫院和其他醫療機構優先使用基本葯物。(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規范基本葯物采購機制。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建立和規范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葯物采購機制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56號),堅持招采合一、量價掛鉤、雙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監控等政策。完善基本葯物質量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對基本葯物中的獨家品種、經多次集中采購價格基本穩定且市場供應充足的基本葯物試行國家統一定價。探索建立短缺葯品監測機制,對用量小、臨床必需的緊缺品種可採取招標定點生產等方式確保供應。建立省級基本葯物集中采購使用管理信息系統,落實集中付款和供應配送政策,提高及時配送率。(發展改革委、衛生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食品葯品監管局負責)
(3)完善國家基本葯物目錄。認真總結各地基本葯物使用情況,研究調整優化國家基本葯物目錄,更好地適應群眾基本用葯需求。逐步規范基本葯物劑型、規格和包裝。規范地方增補基本葯物,增補葯品嚴格執行基本葯物制度相關政策。(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醫葯局、食品葯品監管局負責)
(4)加強基本葯物質量監管。繼續提高基本葯物質量標准,對基本葯物實行全品種覆蓋抽驗和電子監管,提高對基本葯物從生產到使用全過程監管能力。(食品葯品監管局負責)
9.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
(1)建立完善穩定長效的多渠道補償機制,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正常運轉。中央財政建立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全面實施後對地方的經常性補助機制,並納入預算安排。地方政府要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項補助以及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納入財政預算並及時足額落實到位,實行先預撥後結算。全面落實一般診療費及醫保支付政策。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經費。(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深化編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合理確定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總量,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功能定位和發展需要實行動態調整。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法人自主權,全面實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重點選聘好院長並建立任期目標責任制。(中央編辦、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3)完善績效分配機制。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收入分配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乾和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在平穩實施績效工資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比例,合理拉開收入差距。要按時足額發放績效工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支結余部分可按規定用於改善福利待遇,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4)加快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認真細致做好債務核實和鎖定工作,多渠道籌集並落實化債資金,按時完成債務剝離和債務化解工作,堅決制止發生新債。(財政部、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負責)
10.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
(1)按照填平補齊的原則,繼續加大支持鄉鎮衛生院標准化建設的力度。(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負責)
(2)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建立涵蓋基本葯物供應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醫療服務、績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統一技術信息標准,實現與基本醫保等信息互聯互通,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規范化水平。(發展改革委、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3)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推進全科醫生制度建設,開展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繼續為中西部鄉鎮衛生院和基層部隊招收5000名以上定向免費醫學生,安排1.5萬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崗人員進行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實施2萬名全科醫生特設崗位項目,完善落實鼓勵全科醫生長期在基層服務的政策,力爭實現每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醫生。支持100個左右全科醫生臨床培訓基地建設。中央財政繼續支持中西部地區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在崗培訓,重點開展具有全科醫學特點、促進基本葯物使用等針對性和實用性強的培訓項目,共培訓62萬人次。(衛生部、總後勤部衛生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負責)
(4)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全科醫生執業方式和服務模式改革試點,推行全科醫生(團隊)與居民建立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中醫葯等適宜技術和服務。建立健全分級診療、雙向轉診制度,積極推進基層首診負責制試點。(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醫葯局負責)
11.築牢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底。
(1)採取公建民營、政府補助等多種方式,對村衛生室的房屋建設、設備購置給予扶持。將村衛生室納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和管理范圍。落實鄉村醫生的多渠道補償、養老政策。(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加強鄉村醫生培訓和後備力量建設。對在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每年免費培訓不少於兩次,累計培訓時間不低於兩周。採取本地人員定向培養等多種方式充實鄉村醫生隊伍,確保每個村衛生室都有鄉村醫生。(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3)加強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對鄉村醫生和村衛生室的行業管理,重點強化服務行為監管。積極推進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一體化管理。(衛生部、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三)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以縣級醫院為重點,統籌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補償機制、人事分配、葯品供應、價格機制等綜合改革,選擇在300個左右縣(市)開展縣級醫院綜合改革試點,鼓勵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具體模式。拓展深化城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
12.加快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1)改革補償機制。採取調整醫葯價格、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和落實政府辦醫責任等綜合措施和聯動政策,破除「以葯補醫」機制。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葯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醫院由此減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虧損通過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予以補償。調整後的醫療技術服務收費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增加的政府投入由中央財政給予一定補助,地方財政要按實際情況調整支出結構,切實加大投入。(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調整醫葯價格。取消葯品加成政策。提高診療費、手術費、護理費等醫療技術服務價格。降低大型設備檢查價格,政府投資購置的公立醫院大型設備按扣除折舊後的成本制定檢查價格。(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負責)
完善縣級公立醫院葯品網上集中采購,積極推進葯品帶量采購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壓縮中間環節和費用,著力降低虛高價格。(衛生部、監察部負責)
(3)發揮醫保的補償和監管作用。同步推進總額預付、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等復合支付方式,通過購買服務對醫療機構給予及時合理補償,引導醫療機構主動控製成本、規范診療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嚴格考核基本醫保葯品目錄使用率及自費葯品控制率等指標,控制或降低群眾個人負擔。(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分別負責)
(4)落實政府辦醫責任。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公共衛生服務、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貼等投入政策。(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負責)
合理確定公立醫院(含國有企業醫院)數量和布局,嚴格控制建設標准、規模和設備配備。禁止公立醫院舉債建設。(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資委負責)
(5)加快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按照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要求,落實縣級公立醫院經營管理和用人自主權。探索建立理事會等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公立醫院功能定位、發展規劃、重大投資等權力由政府辦醫主體或理事會行使。(衛生部、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負責)
建立完善院長負責制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人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繼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進公立醫院醫務人員養老等社會保障服務社會化。(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6)完善醫院內部分配激勵機制。健全以服務質量、數量和患者滿意度為核心的內部分配機制,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提高人員經費支出占業務支出的比例,提高醫務人員待遇。院長及醫院管理層薪酬由政府辦醫主體或授權理事會確定。嚴禁將醫務人員個人收入與醫院的葯品和檢查收入掛鉤。(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
13.拓展深化城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圍繞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葯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以破除「以葯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以改革補償機制和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為抓手,深化體制機制創新,提高服務質量和運行效率,盡快形成改革的基本路子。研究探索採取設立專門管理機構等多種形式確定政府辦醫機構,履行政府舉辦公立醫院的職能。根據改革需要,在績效工資分配、定價、葯品采購等方面給予試點地區一定自主權。(衛生部、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國資委負責)
14.大力發展非公立醫療機構。
(1)各地要盡快出台鼓勵社會資本舉辦發展醫療機構的實施細則,細化並落實鼓勵社會資本辦醫的各項政策,支持舉辦發展一批非公立醫療機構。衛生等有關部門要限期清理修改相關政策文件。進一步開放醫療服務市場,放寬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准入范圍,積極引進有實力的企業、境外優質醫療資源、社會慈善力量、基金會、商業保險機構等舉辦醫療機構,對舉辦發展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給予優先支持。擴大境外資本獨資舉辦醫療機構試點范圍。鼓勵具有資質的人員(包括港、澳、台地區)依法開辦診所。進一步改善執業環境,落實價格、稅收、醫保定點、土地、重點學科建設、職稱評定等方面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可對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予以補助。積極發展醫療服務業,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向高水平、規模化的大型醫療集團和康復醫療機構發展。(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衛生部、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鼓勵公立醫院資源豐富的地區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包括國有企業所辦醫院在內的部分公立醫院改制重組。鼓勵社會資本對部分公立醫院進行多種形式的公益性支持。(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資委負責)
15.全面開展便民惠民服務。
(1)以病人為中心、以服務為導向,簡化掛號、就診、檢查、收費、取葯等醫療服務流程,積極推進區域統一預約掛號平台建設,普遍實行預約診療,開展「先診療、後結算」,改善就醫環境,明顯縮短病人等候時間,方便群眾就醫。大力推廣優質護理,倡導志願者服務。(衛生部負責)
(2)大力推行臨床路徑,加強質量控制。開展單病種質量控制,規范醫療行為。繼續開展抗菌葯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以電子病歷和醫院管理為核心,推進公立醫院信息化建設。醫療機構檢驗對社會開放,檢查設備和技術人員應當符合法定要求或具備法定資格,實現檢查結果互認。(衛生部負責)
16.提升縣級醫院服務能力。
加強縣級醫院以人才、技術、重點專科為核心的能力建設,每個縣重點辦好1-2所縣級醫院(含縣中醫院),提高縣域內就診率,降低縣外轉出率。啟動實施縣級醫院設立特設崗位,引進急需高層次人才。鞏固深化城市醫院對口支援縣級醫院的長期合作幫扶機制,安排6000名縣級醫院骨幹人員到三級醫院進修學習,發展面向農村及邊遠地區的遠程診療系統。(衛生部、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
(四)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
17.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
(1)繼續做好10類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著力提高服務質量、居民知曉率和滿意度。城鄉居民健康檔案規范化電子建檔率達到60%以上,高血壓、糖尿病患者規范化管理人數分別達到6500萬、1800萬。將排查發現的所有重性精神病患者納入管理范圍。加強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工作。提高流動人口以及農村留守兒童和老人公共衛生服務可及性。加強健康促進與教育,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導科學就醫和安全合理用葯。(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2)繼續實施重大公共衛生項目,做好傳染病、慢性病、職業病、重性精神病、重大地方病等嚴重危害群眾健康的疾病防治。完善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路,繼續支持農村院前急救體系和縣級衛生監督機構建設,加強重大疾病防控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18.推進醫療資源結構優化和布局調整。
(1)制定區域衛生規劃,明確省、市、縣衛生資源配置標准,新增醫療衛生資源優先考慮社會資本。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達到4張的,原則上不再擴大公立醫院規模。(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2)加強醫療服務體系薄弱環節建設,支持醫療機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加強省級兒童專科醫院和市、縣級綜合醫院兒科建設。啟動邊遠地區地市級綜合醫院建設。加強醫療衛生信息技術標准化建設,促進信息技術與管理、診療規范和日常監管有效融合。(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19.創新衛生人才培養使用制度。
(1)加大護士、養老護理員、葯師、兒科醫師,以及精神衛生、院前急救、衛生應急、衛生監督、醫院和醫保管理人員等緊缺人才和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出台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加快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衛生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
(2)推進醫師多點執業。各地要出台醫師多點執業實施細則,鼓勵具備行醫資格的人員申請多個地點執業,完善執業醫師注冊、備案、考核、評價、監管政策,建立醫師管理檔案。建立健全醫療執業保險和醫療糾紛處理機制。(衛生部負責)
20.推進葯品生產流通領域改革。
(1)改革葯品價格形成機制,選取臨床使用量較大的葯品,依據主導企業成本,參考葯品集中采購價格和零售葯店銷售價等市場交易價格制定最高零售指導價格。完善進口葯品、高值醫用耗材的價格管理。(發展改革委負責)
(2)完善醫葯產業發展政策,規范生產流通秩序。推動醫葯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醫葯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發展葯品現代物流和連鎖經營,提高農村和邊遠地區葯品配送能力。促進葯品生產、流通企業跨地區、跨所有制的收購兼並和聯合重組。鼓勵零售葯店發展,並按規定配備執業葯師。(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食品葯品監管局負責)
(3)完善葯品質量標准,提高仿製葯質量水平。實施新修訂的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修訂並發布實施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定期發布葯品質量公告。嚴厲查處制售假葯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掛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證照,以及買賣稅票、發布虛假葯品廣告等違法違規活動。(食品葯品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目標責任制。
(二)強化財力保障措施。
(三)強化績效考核。
(四)強化宣傳引導。

⑤ 我國公立醫院改革!改的是什麼!

一、推進來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源。公立醫院要堅持維護公益性和社會效益原則,以病人
為中心。鼓勵各地積極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界定公立醫院所有者和管理者
的責權。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
二、建立規范的公立醫院運行機制。公立醫院要遵循公益性質和社會效益原則,堅持以
病人為中心,優化服務流程,規范用葯、檢查和醫療行為。推進醫葯分開,積極探索多種有
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葯補醫機制。通過實行葯品購銷差別加價、設立葯事服務費等多種方式逐
步改革或取消葯品加成政策,同時採取適當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
式等措施完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
三、落實公立醫院政府補助政策。逐步加大政府投入,主要用於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
扶持重點學科發展、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補貼政策性虧損等,對承擔的公共衛
生服務等任務給予專項補助,形成規范合理的公立醫院政府投入機制。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建
設規模、標准和貸款行為。

⑥ 新醫改革有哪些亮點和突破點

亮點1
遏制醫葯價格虛高
6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強調,為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看病貴」問題,國家將建立科學合理的醫葯價格形成機制,規范醫療服務和葯品價格管理。 為規范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國家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其餘由醫療機構自主定價。
根據《意見》的要求,中央政府負責制定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及項目、定價原則及方法;省或市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定基本醫療服務指導價格。基本醫療服務價格按照扣除財政補助的服務成本制定,體現醫療服務合理成本和技術勞務價值。不同級別的醫療機構和醫生提供的服務,實行分級定價。
同時,國家將規范公立醫療機構收費項目和標准,研究探索按病種收費等收費方式改革;建立醫用設備儀器價格監測、檢查治療服務成本監審及其價格定期調整制度。
為改革葯品價格形成機制,國家將合理調整政府定價范圍,改進定價方法,提高透明度,利用價格杠桿鼓勵企業自主創新,促進國家基本葯物的生產和使用。對新葯和專利葯品逐步實行定價前葯物經濟性評價制度。對仿製葯品實行後上市價格從低定價制度,抑制低水平重復建設。
《意見》要求「嚴格控制葯品流通環節差價率」:對醫院銷售葯品開展差別加價、收取葯事服務費等試點,引導醫院合理用葯。
亮點2
全民享受「病有所醫」
《意見》強調,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努力實現全體人民病有所醫。
堅持醫葯衛生事業為人民健康服務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從改革方案設計、衛生制度建立到服務體系建設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則。
財政部科研所所長賈康表示,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這是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重大轉變,也是在醫療衛生領域明確和強調政府責任的理論基點和決策依據。
賈康說,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符合公共產品的基本特徵,對於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體社會成員的和諧不可或缺,而市場又不能有效提供,政府理應成為主要提供者。經過30年改革開放,我國財政經濟實力顯著增強,為將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意見》提出,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國家制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從2009年起,逐步向城鄉居民統一提供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施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有效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及其危險因素,進一步提高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能力。
亮點3
政府購買醫療服務
《意見》明確提出,將完善政府對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投入機制,「對包括社會力量舉辦的所有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各地都可採取購買服務等方式核定政府補助」。
北京師范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研究所主任金承剛表示,這意味著我國財政投入機制的重大轉變,通過推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變「養人辦事」為「辦事養人」,可以有效促進醫療衛生服務體制機制的轉變。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顧昕說,所謂「購買服務」,即指政府基於某種考慮,為某些公共服務,如公共衛生服務、某些基本醫療服務,全額或部分埋單,但具體實施是通過競爭的方式,向所有符合資質的服務提供者購買服務。
公立醫院改革一直被視為醫改的最大難題。「新醫改」明確提出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新模式,專家表示,這是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的一次全新突破。
亮點4
提升基層醫療水平
為了方便城鄉居民就近就醫,合理利用醫療資源,我國將提高醫療衛生資源利用效率,新增衛生資源重點投向農村和社區衛生等薄弱環節。
醫療資源配置一直是困擾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大問題,據統計,我國80%的醫療資源在城市,而城市裡80%的醫療資源又在大醫院,這直接導致大醫院里常常人滿為患,而在基層社區、尤其是偏遠農村的醫療機構則冷冷清清。
為此,新公布的《意見》要求,充分利用和優化配置現有醫療衛生資源,對不符合規劃要求的醫療機構要逐步進行整合,嚴格控制大型醫療設備配置,鼓勵共建共享,提高醫療衛生資源利用效率。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1月21日的決定,國家將重點加強縣級(含中醫院)、鄉鎮衛生院、邊遠地區衛生室和困難地區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這些項目的建設將納入今後三年各級政府8500億元投入計劃。
為提高基層醫療機構的技術水平,國家將建立城市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城市醫院通過技術支持、人員培訓等方式,帶動社區衛生服務持續發展。
亮點5
基本葯物全能報銷
我國將加快建立以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為基礎的葯品供應保障體系,同時,基本葯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葯物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於非基本葯物。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定義,基本葯物是指滿足大部分群眾的衛生保健需要,在任何時候均有足夠的數量和適宜的劑型,其價格是個人和社區能夠承受得起的葯品。
我國在上世紀90年代的醫改中,就曾提出建立國家基本葯物制度,但多年來始終停留在出台目錄的初始階段,並沒有建立起涉及基本葯物生產、采購、配送、使用、報銷等各個環節的完整體系。
《意見》明確,建立基本葯物的生產供應保障體系,在政府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基本葯物實行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減少中間環節,保障群眾基本用葯。國家制定基本葯物零售指導價格,在指導價格內,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招標情況確定本地區的統一采購價格。
同時,新醫改意見要求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葯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要將基本葯物作為首選葯物並確定使用比例。基本葯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葯物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於非基本葯物。
衛生部葯物政策與基本葯物制度司司長鄭宏表示,這不僅有利於整頓治理葯品生產供應保障體系,促進醫葯市場健康發展,也有利於引導規范醫療服務行為,保障群眾用葯安全,降低患者醫葯費用。
亮點6
公立醫院告別「以葯牟利」
作為醫改方案近期將重點抓好的五項改革之一,我國將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完善公立醫院經濟補償政策,逐步解決「以葯補醫」問題。
我國將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監管機制,積極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並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國家將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醫院經濟補償政策,逐步解決「以葯補醫」問題。同時,國家將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鼓勵民營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院。
《意見》還表示將大力改進公立醫院內部管理,優化服務流程,規范診療行為,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明顯縮短病人等候時間,實現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努力讓群眾看好病。
到2011年,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將取得突破,加上其他改革措施,我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將明顯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有效減輕居民就醫費用負擔,切實緩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亮點7
政府加大投入力度
我國將建立政府主導的多元衛生投入機制。專家表示,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需要政府履行其應盡職能,加大投入力度。
《意見》明確了政府、社會與個人的衛生投入責任。確立政府在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主導地位。公共衛生服務主要通過政府籌資,向城鄉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由政府、社會和個人三方合理分擔費用。特需醫療服務由個人直接付費或通過商業健康保險支付。
逐步提高政府衛生投入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使居民個人基本醫療衛生費用負擔有效減輕;政府衛生投入增長幅度要高於經常性財政支出的增長幅度,使政府衛生投入占經常性財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新增政府衛生投入重點用於支持公共衛生、農村衛生、城市社區衛生和基本醫療保障。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表示,《意見》雖強調政府主導,並不意味著排斥社會資本的介入。相反,《意見》明確提出要建立多元衛生投入機制,正是為了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形成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的辦醫體制。
亮點8
信息共享方便就醫
根據《意見》,我國將建立實用共享的醫葯衛生信息系統,大力推進醫葯衛生信息化建設,以方便群眾就醫。
在醫療衛生信息系統建設方面,我國將完善以疾病控制網路為主體的公共衛生信息系統,提高預測預警和分析報告能力;以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為重點,構建鄉村和社區衛生信息網路平台;以醫院管理和電子病歷為重點,推進醫院信息化建設;利用網路信息技術,促進城市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合作,同時將積極發展面向農村及邊遠地區的遠程醫療。
此外,我國還將建立和完善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加快基金管理、費用結算與控制、醫療行為管理與監督、參保單位和個人管理服務等具有復合功能的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建設,並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醫療救助信息系統建設,實現與醫療機構信息系統的對接,積極推廣「一卡通」等辦法,方便參保(合)人員就醫,增加醫療服務的透明度。

⑦ 公立醫院改革的方案解讀

醫改向何處去,事關億萬人民健康,千家萬戶幸福,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經過長期醞釀,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4月6日,新華社受權發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為涉及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新醫改指明了前進方向。《意見》的提出,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國共產黨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理念的又一具體實踐。
根據《意見》,新醫改解民之憂的核心舉措一是減輕群眾負擔,突出公益性質。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醫療衛生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中國人均壽命從1949年的35歲增長到2007年的72.5歲,全民健康水平明顯提高。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原有的醫療衛生體系越來越不適應人民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看病難、看病貴」成為許多普通百姓心頭揮之不去的陰影。為解民之憂,新醫改在政府、社會、個人的三方利益調整中,突出強調政府的主導作用和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屬性。明確提出通過加大投入、強化監管、改善服務等舉措,切實發揮政府在制度、規劃、籌資、服務、監管等方面的職責,維護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促進公平公正,切實緩解醫葯費用上漲過快,個人負擔過重的問題。
二是擴大保障范圍,推進城鄉均等。過去,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不合理的問題比較突出,城鄉之間、區域之間、不同社會人群之間在享有醫療保障方面存在較大差距。因此,新醫改將解決資源配置不合理、推進醫療服務均等化作為重點,明確提出,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大力發展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爭取到2011年,建立全面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和基本葯物制度,使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得到普及,到2020年,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
三是提高服務質量,完善醫療體制。除了政府投入不足、資源配置失衡之外,體制機制不健全、不合理是造成「看病難,看病貴」的又一主要原因。新醫改著重強調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葯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分開的指導思想,明確提出完善醫葯衛生四大體系,鼓勵引導各種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加強醫葯衛生人才隊伍建設,保障醫葯衛生體系有效規范運轉,為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搭建了制度框架。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新醫改解民之憂,也是在固國之本。
在《意見》指導下,新醫改將使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得到有效解決。這不僅有利於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共享社會進步成果,而且對減少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也將具有積極意義。
「醫改」是世界性難題,能否在滿足人民不斷增長的醫療衛生需要與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之間找到平衡,既考驗執政智慧,又直接影響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在新醫改方案醞釀過程中,黨和政府積極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廣納民智,吸取歷史經驗教訓,通過突出強調公益與公平,踐行了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執政理念。
黨的十七大提出了建立中國特色的醫葯衛生體制,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意見》則為實現這一目標,規劃出惠民「路線圖」。(竇含章) 「公立醫院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這是7日發布的《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中的規定。
一些公立醫院過多設置一些VIP高級病房、特需門診等特需醫療服務項目,引起社會爭議。業內人士指出,限定公立醫院設置過多的特需服務,是使公立醫院回歸公益性的一項舉措,也有利於充分利用緊缺的公共醫療資源為老百姓提供服務。
為維護公立醫院公益性,緩解老百姓看病就醫難題,《實施方案》還明確要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逐步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葯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政府負責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償等,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緊急救治、援外、支農、支邊等公共服務經費,對中醫院(民族醫院)、傳染病醫院、職業病防治院、精神病醫院、婦產醫院和兒童醫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傾斜。
《實施方案》指出,推進醫葯分開,逐步取消葯品加成,不得接受葯品折扣。醫院由此減少的收入或形成的虧損通過增設葯事服務費、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解決。葯事服務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適當提高醫療技術服務價格,降低葯品、醫用耗材和大型設備檢查價格。 醫保能否跨地區報銷?針對許多人的這一期待,7日發布的《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明確,我國將改進醫療保障服務,推廣參保人員就醫「一卡通」,實現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隨著人口流動的加劇,如退休後投奔子女、派駐到其他城市工作、進城務工等,越來越多的人在就醫中遇到難題--報銷手續繁瑣,在不同城市來回奔波。不少人提出,異地醫保不解決將制約市場經濟下的人才流動和福利社會框架下的異地醫療,希望出台醫療保障轉移、銜接、異地看病的切實可行方案,建立跨地區、跨省份的基本醫療轉移結算辦法,形成全國統一的醫療信息網。
為此,《實施方案》指出,建立異地就醫結算機制,探索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就地就醫、就地結算辦法。制定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解決農民工等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跨制度、跨地區轉移接續問題。做好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城鄉醫療救助之間的銜接。《實施方案》明確,允許參加新農合的農民在統籌區域內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簡化到縣域外就醫的轉診手續。
此外,為提高基本醫療保障管理服務水平,《實施方案》還提出鼓勵地方積極探索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葯服務提供方的談判機制和付費方式改革,合理確定葯品、醫療服務和醫用材料支付標准,控製成本費用。探索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基本醫療保障管理制度,並逐步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資源。在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監管的前提下,積極提倡以政府購買醫療保障服務的方式,探索委託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 即將正式啟幕的北京醫改中,被提及了近三年的「小病進社區,大病(轉診)去醫院」概念,因缺少大醫院的改革配套,難以發揮「疏導患者合理就診」實效,將在大醫院和社區的「診療共同體」中得以「矯正」。
或許我們也可以做一個通俗化的理解:「小病進社區」這樣一個美好的初衷,因為在社區很難真實享受到大醫院專家門診的高質量服務,導致原定「從今年1月1日起沒有在社區首診而直接去大醫院就診的,醫葯費將不予報銷」制度,受到患者的抵制而不得不「重新詮釋」。
新的改革不再強制「專家支援社區」,也不再強制「患者小病進社區」。這是一個務實的決策。但並不等於不再探索節約醫療成本的社區之路,而是要重新探索用市場化的道路實現社區與大醫院醫療資源的平衡,達到不通過強制而實現「社區首診」的目的。實際上,原有的「小病進社區」,什麼是小病,什麼是大病,概念本身就是模糊的,一個小感冒的背後可能隱藏著大病,標准難定,患者自然不放心。
北京市衛生局局長表示,改革關鍵是要確立社區衛生站和三甲大醫院相同的疾病診斷標准,「按患者的病情需求配給相應級別的醫生和適宜的醫療資源」,構建大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之間的「共同體」和暢通的「轉診通道」,患者不再排隊,在社區衛生服務站即可接受與大醫院統一標準的規范診療。
這樣的目標非常誘人,但用什麼方法建立統一標準的規范診療,具體路徑仍然模糊。是通過社區衛生站設備的完善?還是診斷「程序」的完善,抑或是通過遠程醫療形式與大醫院專家直接對接?如果離開了人本身,離開了在診療過程中起決定因素的「專家」,二者的「接軌」談何容易?北京的「看病難」,是「成也蕭何,敗也蕭何」的現實演繹:過於集中的優質醫療資源必然「樹大招風」,再富集的優勢醫療資源也捉襟見肘,北京患者只能和全國人民一道,進入「排隊候診」的漫長隊列。
如果不把優秀的專家資源和醫療設備從過於集中的配置方式中解放出來,實現更大范圍、更均衡的合理分配,建立衛生服務站與大醫院統一標準的診療規范同樣可能流於空想。因此,不論是中央、北京市政府和大醫院,有義務積極主動地對醫療資源匱乏地區承擔起均衡醫療資源的責任。硬體投資主要由政府來承擔,而軟體的醫療人才的培養與建設,則需要通過「解放醫生」來實現。
對於後者,北京醫改方案透露的信息則讓人看到了曙光。據悉,方案將鼓勵專家在完成基本醫療服務之後的業余時間,自願兼任完全遵循市場規律的醫院「特需服務」,或應聘社區坐堂行醫,抑或吸引社會資本自己辦診所辦醫院,滿足更多患者對專家的求診需要。
該政策意味著,有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可以在兼顧醫院本職工作的同時,在全國范圍內四處行醫,從而使醫生擺脫現有對醫院的單位依附關系,成為自由執業的社會人。直接效應是平衡醫療資源,變「大量患者上北京」為「少數醫生下基層」,既為基層百姓懸壺濟世,又為基層培養人才,大大降低社會醫療成本,「看病難」問題有望緩解;間接效應是醫生勞動價值的提升,「大處方」對醫生收入的影響降低,「看病貴」問題逐漸可緩。
看點:公立醫院改革 患者能得啥實惠?
公立醫院系統是我國醫療體系的「主力軍」。公立醫療體系布局和運行是否合理、公立醫院服務是否良好、行為是否規范,直接關繫到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和就醫感受。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提出,2015年進一步擴大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到2017年,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全面推開。公立醫院改革將如何改?患者又能從改革中得到哪些實惠?
破除以葯補醫,建立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
【改革干貨】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力爭到2017年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葯佔比(不含中葯飲片)總體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葯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在保證公立醫院良性運行、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整體負擔不增加的前提下,試點城市要在2015年制定出台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
【專家點評】北京協和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院長劉遠立認為,長期以來,公立醫院三個渠道籌資的方式存在若干弊端,一是逼迫醫療行業成為商品銷售行業;二是讓醫院與廠商形成利益共同體,而不是與患者成為利益共同體;三是供方誘導需求的存在促使醫療費用上漲,造成不少社會資源不必要的消耗;四是增加了病人遭受「醫療傷害」的風險;五是提供了容易滋生行業腐敗的溫床。因此,公立醫院改革的最大「手術」是破除以葯補醫機制,與此同時,通過適當提高服務收費和政府補貼這兩道閘門,通過醫保支付銜接,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取消葯品加成後公立醫院收入減少的問題。
【患者感受】江西省新余市是國家第二批城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經常帶兒子去醫院的新余市民肖莉霞是改革後到醫院就診的第一批患者之一。她發現,改革後葯價確實便宜了,比如以前賣33元的易坦靜現在只要20多元,盡管兒科的專家號和診療費比以前增加了9元,但這9元全部由醫保報銷,所以改革還是讓自己減少了開銷。
強調公立醫院公益性,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
【政策干貨】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的考核評價機制。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專門的公立醫院管理機構制定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定期組織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以及院長年度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
根據醫療行業培養周期長、職業風險高、技術難度大、責任擔當重等特點,國家有關部門要加快研究制定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薪酬改革方案。嚴禁給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醫務人員個人薪酬不得與醫院的葯品、耗材、大型醫學檢查等業務收入掛鉤。
【專家點評】劉遠立說,公立醫院改革不是要革公立醫院的命,更不是要整肅廣大公立醫院系統的醫務工作者,而是要改革制約公立醫院發揮其正常社會責任的體制機制,從而讓公立醫院提供的服務變得更加「公平可及,群眾受益」。
【醫生感受】「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改革,意味著醫務人員將能夠獲取合理合法的收入,從根子上向『紅包』『回扣』說不」。新余市人民醫院兒科主任陳英說,深化編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會倒逼醫院改進管理和服務,會激勵醫務人員提升服務水平和態度,從而讓患者有更好的就醫感受。
推動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
【改革干貨】逐步增加城市公立醫院通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全科醫生預約掛號和轉診服務號源,上級醫院對經基層和全科醫生預約或轉診的患者提供優先接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等服務。到2015年底,預約轉診占公立醫院門診就診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減少三級醫院普通門診就診人次。
完善雙向轉診程序,各地要制定常見病種出入院標准和雙向轉診標准,實現不同級別和類別醫療機構之間有序轉診。
【專家點評】對於目前來說,分級診療是一個必選項,不可能跳躍這個階段。「我們要反思,怎麼提高資源配置和使用的效率。」中國人民大學醫改研究中心主任、公共管理學教授王虎峰指出,分級診療不是一種固定的形式,實際上是一種資源配置使用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下,患者應該能夠方便就醫,基層有能力提供有質量的初級醫療服務。
【患者感受】在成都市蒲江縣人民醫院血液透析室里,年近八旬、身患糖尿病多年的鍾金文剛可以在「家門口」做透析了。過去縣醫院沒有透析機,鍾金文只能每周三次趕到70公里外的成都市透析。在實施分級診療後,成都市第三人民醫院託管蒲江縣人民醫院,通過人財物「全面託管」的方式,實現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建立血液透析室。
2015年公立醫院改革投入情況
公立醫院改革是新一輪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核心任務。為支持推進公立醫院改革,中央財政2015年下達公立醫院改革補助資金111.24億元。一是按每個縣補助300萬元的標准下達補助資金59.31億元,支持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二是按每個試點城市一次性補助2000萬的標准下達補助資金13.2億元,支持第三批66個城市開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使試點城市擴大到100個。三是對100個試點城市所轄區,按每個區100萬元的標准下達補助資金2.73億元,支持二級及以下醫院開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四是按人均每年3萬元的標准下達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補助資金36億元,支持12萬名學員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⑧ 公立醫院的改革試點

始於2006年的中國新醫改,終於大盤落定。作為新醫改最艱難的一環,公立醫院改革將先試點積累經驗然後推行。民營醫院,支持民營資本辦醫、政府購買醫療服務等舉措,將和管辦分離等爭議不大的內容,共同出現在方案。
「部分公立醫院將轉為民營醫院」,對於這一項改革內容,不少網友有一種疑慮和不安,擔心這將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損害醫院的公益品質、加劇醫院的私利化和牟利化傾向。這樣的擔心,當然並非完全沒有道理———特別是借鑒以往國企改革、公立學校改制中的經驗教訓。
但從總體和根本上看,筆者依然認為,「部分公立醫院將轉為民營醫院」的改革大方向,還是值得肯定和應當堅持的。上述這些擔心,誠然可能出現,卻並不一定就是「公立醫院轉民營」在邏輯上的必然結果。
一方面,公立醫院的民營化,並不等於私利化、營利化———民營而公益(非營利)實際上完全可以做到統一、兼而有之的。另一方面,轉制部分公立醫院、實現辦醫主體的多元化,也有利於從根本上打破公立醫院的壟斷地位,推動醫療行業的競爭化,而競爭的增加,必然有利於患者醫療消費自主選擇權的充分落實和保障。
由此不難看出,「部分公立醫院是否應該轉民營」其實並不是問題,而問題在於,這種「轉民營」究竟「為什麼轉」以及「轉成什麼」。「為什麼轉」涉及的是「轉民營」的根本目的———是為政府「甩包袱」、「廉價瓜分國有資產」而轉,還是為改變公立醫院壟斷格局、促進行業競爭而轉。如果僅是前者,這樣的轉制當然是可疑的,但如果根本目的是後者,則是值得歡迎的。
「轉成什麼」所涉及的則是「轉民營」的核心價值,主要是轉成營利性的私益醫院,還是非營利的公益醫院,顯然只有堅持後者,醫院的基本社會屬性、價值回歸才能真正得到維護。以此回頭來考察和衡量此前江蘇宿遷所實行被稱為「賣光」的公立改民營的醫改嘗試,其之所以最後贏得的社會評價十分紛繁、矛盾批評者指責其並沒有解決「看病貴」的問題,違背醫療衛生領域規律;而贊之者則認為「雖然仍有部分瑕疵,但大方向是正確的」根本就在於,宿遷醫改在正確回答和妥善處理上述兩個問題上,並沒有做到平衡。一方面,雖然其在實現和促進醫療行業競爭方面,作用明顯、效果顯著,很大程度上解決了「看病難」的問題,但另一方面,對於「公益」這個醫療行業的核心價值,卻沒能真正得到捍衛,賣光後的醫院幾乎都成了以營利為目的、追逐利潤的營利性私益醫院。
在這里,有一個概念或許應進一步詳加釐清:非營利醫院的「非營利」,其實並非完全的「不營利」而僅僅是「不以營利為目的」,也就是說,公益醫療機構的營利不得進行任何分紅、成為投資人的收益,而只能用於自身的繼續發展。而要保證這一點,政府的監管和支持無疑不可或缺,如對非營利醫院(無論公立還是民營)的財務狀況實施嚴格的審計審核,同時又輔以免稅等政策扶持。
從這個意義上說,「公立醫院轉民營」能否成功,既促進競爭,又確保非營利的公益性,打消公眾對此的擔心,政府職能的成功轉型才是問題的關鍵和要害。這就要求,一方面,政府須將不該管的真正交給社會,實現醫療行業的政事分開、管辦分開,讓無論公立還是民營的醫院均成為獨立、自治,不依附於行政權力的社會主體;另一方面,
又應將本該政府履行的職責真正承擔起來,對所有醫療機構實施一律平等、中立的嚴格行業監管。
2015年10月8日財政部社會保障司透露,公立醫院改革是新一輪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核心任務。為支持推進公立醫院改革,中央財政2015年下達公立醫院改革補助資金111.24億元。一是按每個縣補助300萬元的標准下達補助資金59.31億元,支持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二是按每個試點城市一次性補助2000萬的標准下達補助資金13.2億元,支持第三批66個城市開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使試點城市擴大到100個。三是對100個試點城市所轄區,按每個區100萬元的標准下達補助資金2.73億元,支持二級及以下醫院開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四是按人均每年3萬元的標准下達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補助資金36億元,支持12萬名學員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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