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意見的上下聯動
積極探索以多種方式建立縣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城市三級醫院長期穩定的分工協作機制。縣級醫院要發揮縣域醫療中心和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路龍頭作用,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技術幫扶指導和人員培訓,探索建立縣級醫院向鄉鎮衛生院輪換派駐院長和骨幹醫師制度,通過開展縱向技術合作、人才流動、管理支持等多種形式,提高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整體效率,形成優質醫療資源流動的長效機制,使一般常見病、慢性病、康復等患者下沉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逐步形成基層首診、分級醫療、雙向轉診的醫療服務模式。支持縣級醫院對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醫務人員進行專項培訓和定期輪訓。縣級醫院要與城市三級醫院開展危重病例遠程會診、重大疑難病例轉診等工作。
2. 關於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意見的功能定位
縣級醫院是縣域內的醫療衛生中心和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路的龍頭,並與版城市大醫院分權工協作。主要為縣域居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包括運用適宜醫療技術和葯物,開展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難疾病接治轉診;推廣應用適宜醫療技術,為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提供培訓和技術指導;承擔部分公共衛生服務,以及自然災害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等工作。
3. 關於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意見的補償機制
改革「以葯補醫」機制,鼓勵探索醫葯分開的多種形式。取消葯品加成政策,將試點縣級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醫院由此減少的合理收入,通過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予以補償。提高診療費、手術費、護理費收費標准,體現醫療技術服務合理成本和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醫療技術服務收費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政策范圍,並同步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加的政府投入由中央財政給予一定補助,地方財政要按實際情況調整支出結構,切實加大投入。
(一)發揮醫療保險補償和控費作用。縣級醫院要提供與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相適應的適宜技術服務,控制基本醫療保障范圍外的醫葯服務。醫保基金通過購買服務對醫院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予以及時補償。縮小醫保基金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與實際報銷比例的差距。改革醫保支付制度。充分發揮醫保合理控制費用和醫療服務質量的作用。落實醫保基金收支預算管理,建立醫保對統籌區域內醫療費用增長的控制機制,制定醫保基金支出總體控制目標並分解到定點醫療機構,將醫療機構次均(病種)醫療費用增長控制和個人負擔定額控制情況列入分級評價體系。推行總額預付、按病種、按人頭、按服務單元等付費方式,加強總額控制。科學合理測算和確定付費標准,建立完善醫保經辦機構和醫療機構的談判協商機制與風險分擔機制,逐步由醫保經辦機構與公立醫院通過談判方式確定服務范圍、支付方式、支付標准和服務質量要求。醫保支付政策進一步向基層傾斜,鼓勵使用中醫葯服務,引導群眾合理就醫,促進分級診療制度形成。
(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的原則,降低葯品和高值醫用耗材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政府出資購置的大型醫用設備按不含設備折舊的合理成本制訂檢查治療價格,已貸款或集資購買的大型設備原則上由政府回購,回購有困難的限期降低價格。嚴禁醫院貸款或集資購買大型醫用設備。合理提高中醫和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診療、護理、手術等項目價格,使醫療機構通過提供優質服務獲得合理補償。價格調整要與醫保支付政策銜接。改革醫療服務以項目為主的定價方式,積極開展按病種收費試點,病種數量不少於50個。
(三)規范葯品采購供應。堅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的原則,建立葯品(含高值醫用耗材)量價掛鉤、招采合一的集中招標采購機制。調動企業生產供應葯品的積極性,大力發展現代醫葯物流,減少和規范流通環節,降低配送成本。各地可在探索省級集中采購的基礎上,積極探索能夠有效保障葯品及耗材供應及時、質量可靠、價格合理的采購供應辦法。堅決治理葯品及耗材方面的商業賄賂。完善鼓勵使用基本葯物的政策措施,縣級醫院應當優先配備、使用基本葯物,提高基本葯物使用比例。
(四)落實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全面落實對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及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政策性虧損補貼、承擔公共衛生任務和緊急救治、支邊、支農等公共服務的政府投入政策。縣級政府對所辦醫院履行出資責任,禁止縣級醫院舉債建設。
對位於地廣人稀和邊遠地區的縣級醫院,可探索實行收支兩條線,政府給予必要的保障,醫院平均工資水平與當地事業單位平均工資水平相銜接。
4. 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實施方案》明確公立醫院體制改革試點重點在三個方面:一是改革管理體製版、運行機制和權監管機制,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包括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推進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強化醫療服務質量管理等;二是推進補償機制改革,落實公立醫院政府補助政策,推進醫葯分開,逐步取消葯品加成,積極探索醫葯分開的多種有效形式;三是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積極穩妥推進部分公立醫院轉制,鼓勵民營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院。通過改革,使公立醫院切實履行公共服務職能,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提高醫療服務效率和質量,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滿意的醫療服務。
5. 公立醫院改革的方案解讀
醫改向何處去,事關億萬人民健康,千家萬戶幸福,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經過長期醞釀,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4月6日,新華社受權發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為涉及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新醫改指明了前進方向。《意見》的提出,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國共產黨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理念的又一具體實踐。
根據《意見》,新醫改解民之憂的核心舉措一是減輕群眾負擔,突出公益性質。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醫療衛生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中國人均壽命從1949年的35歲增長到2007年的72.5歲,全民健康水平明顯提高。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原有的醫療衛生體系越來越不適應人民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看病難、看病貴」成為許多普通百姓心頭揮之不去的陰影。為解民之憂,新醫改在政府、社會、個人的三方利益調整中,突出強調政府的主導作用和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屬性。明確提出通過加大投入、強化監管、改善服務等舉措,切實發揮政府在制度、規劃、籌資、服務、監管等方面的職責,維護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促進公平公正,切實緩解醫葯費用上漲過快,個人負擔過重的問題。
二是擴大保障范圍,推進城鄉均等。過去,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不合理的問題比較突出,城鄉之間、區域之間、不同社會人群之間在享有醫療保障方面存在較大差距。因此,新醫改將解決資源配置不合理、推進醫療服務均等化作為重點,明確提出,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大力發展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爭取到2011年,建立全面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和基本葯物制度,使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得到普及,到2020年,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
三是提高服務質量,完善醫療體制。除了政府投入不足、資源配置失衡之外,體制機制不健全、不合理是造成「看病難,看病貴」的又一主要原因。新醫改著重強調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葯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分開的指導思想,明確提出完善醫葯衛生四大體系,鼓勵引導各種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加強醫葯衛生人才隊伍建設,保障醫葯衛生體系有效規范運轉,為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搭建了制度框架。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新醫改解民之憂,也是在固國之本。
在《意見》指導下,新醫改將使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得到有效解決。這不僅有利於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共享社會進步成果,而且對減少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也將具有積極意義。
「醫改」是世界性難題,能否在滿足人民不斷增長的醫療衛生需要與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之間找到平衡,既考驗執政智慧,又直接影響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在新醫改方案醞釀過程中,黨和政府積極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廣納民智,吸取歷史經驗教訓,通過突出強調公益與公平,踐行了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執政理念。
黨的十七大提出了建立中國特色的醫葯衛生體制,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意見》則為實現這一目標,規劃出惠民「路線圖」。(竇含章) 「公立醫院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這是7日發布的《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中的規定。
一些公立醫院過多設置一些VIP高級病房、特需門診等特需醫療服務項目,引起社會爭議。業內人士指出,限定公立醫院設置過多的特需服務,是使公立醫院回歸公益性的一項舉措,也有利於充分利用緊缺的公共醫療資源為老百姓提供服務。
為維護公立醫院公益性,緩解老百姓看病就醫難題,《實施方案》還明確要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逐步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葯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政府負責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償等,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緊急救治、援外、支農、支邊等公共服務經費,對中醫院(民族醫院)、傳染病醫院、職業病防治院、精神病醫院、婦產醫院和兒童醫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傾斜。
《實施方案》指出,推進醫葯分開,逐步取消葯品加成,不得接受葯品折扣。醫院由此減少的收入或形成的虧損通過增設葯事服務費、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解決。葯事服務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適當提高醫療技術服務價格,降低葯品、醫用耗材和大型設備檢查價格。 醫保能否跨地區報銷?針對許多人的這一期待,7日發布的《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明確,我國將改進醫療保障服務,推廣參保人員就醫「一卡通」,實現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隨著人口流動的加劇,如退休後投奔子女、派駐到其他城市工作、進城務工等,越來越多的人在就醫中遇到難題--報銷手續繁瑣,在不同城市來回奔波。不少人提出,異地醫保不解決將制約市場經濟下的人才流動和福利社會框架下的異地醫療,希望出台醫療保障轉移、銜接、異地看病的切實可行方案,建立跨地區、跨省份的基本醫療轉移結算辦法,形成全國統一的醫療信息網。
為此,《實施方案》指出,建立異地就醫結算機制,探索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就地就醫、就地結算辦法。制定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解決農民工等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跨制度、跨地區轉移接續問題。做好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城鄉醫療救助之間的銜接。《實施方案》明確,允許參加新農合的農民在統籌區域內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簡化到縣域外就醫的轉診手續。
此外,為提高基本醫療保障管理服務水平,《實施方案》還提出鼓勵地方積極探索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葯服務提供方的談判機制和付費方式改革,合理確定葯品、醫療服務和醫用材料支付標准,控製成本費用。探索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基本醫療保障管理制度,並逐步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資源。在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監管的前提下,積極提倡以政府購買醫療保障服務的方式,探索委託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 即將正式啟幕的北京醫改中,被提及了近三年的「小病進社區,大病(轉診)去醫院」概念,因缺少大醫院的改革配套,難以發揮「疏導患者合理就診」實效,將在大醫院和社區的「診療共同體」中得以「矯正」。
或許我們也可以做一個通俗化的理解:「小病進社區」這樣一個美好的初衷,因為在社區很難真實享受到大醫院專家門診的高質量服務,導致原定「從今年1月1日起沒有在社區首診而直接去大醫院就診的,醫葯費將不予報銷」制度,受到患者的抵制而不得不「重新詮釋」。
新的改革不再強制「專家支援社區」,也不再強制「患者小病進社區」。這是一個務實的決策。但並不等於不再探索節約醫療成本的社區之路,而是要重新探索用市場化的道路實現社區與大醫院醫療資源的平衡,達到不通過強制而實現「社區首診」的目的。實際上,原有的「小病進社區」,什麼是小病,什麼是大病,概念本身就是模糊的,一個小感冒的背後可能隱藏著大病,標准難定,患者自然不放心。
北京市衛生局局長表示,改革關鍵是要確立社區衛生站和三甲大醫院相同的疾病診斷標准,「按患者的病情需求配給相應級別的醫生和適宜的醫療資源」,構建大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之間的「共同體」和暢通的「轉診通道」,患者不再排隊,在社區衛生服務站即可接受與大醫院統一標準的規范診療。
這樣的目標非常誘人,但用什麼方法建立統一標準的規范診療,具體路徑仍然模糊。是通過社區衛生站設備的完善?還是診斷「程序」的完善,抑或是通過遠程醫療形式與大醫院專家直接對接?如果離開了人本身,離開了在診療過程中起決定因素的「專家」,二者的「接軌」談何容易?北京的「看病難」,是「成也蕭何,敗也蕭何」的現實演繹:過於集中的優質醫療資源必然「樹大招風」,再富集的優勢醫療資源也捉襟見肘,北京患者只能和全國人民一道,進入「排隊候診」的漫長隊列。
如果不把優秀的專家資源和醫療設備從過於集中的配置方式中解放出來,實現更大范圍、更均衡的合理分配,建立衛生服務站與大醫院統一標準的診療規范同樣可能流於空想。因此,不論是中央、北京市政府和大醫院,有義務積極主動地對醫療資源匱乏地區承擔起均衡醫療資源的責任。硬體投資主要由政府來承擔,而軟體的醫療人才的培養與建設,則需要通過「解放醫生」來實現。
對於後者,北京醫改方案透露的信息則讓人看到了曙光。據悉,方案將鼓勵專家在完成基本醫療服務之後的業余時間,自願兼任完全遵循市場規律的醫院「特需服務」,或應聘社區坐堂行醫,抑或吸引社會資本自己辦診所辦醫院,滿足更多患者對專家的求診需要。
該政策意味著,有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可以在兼顧醫院本職工作的同時,在全國范圍內四處行醫,從而使醫生擺脫現有對醫院的單位依附關系,成為自由執業的社會人。直接效應是平衡醫療資源,變「大量患者上北京」為「少數醫生下基層」,既為基層百姓懸壺濟世,又為基層培養人才,大大降低社會醫療成本,「看病難」問題有望緩解;間接效應是醫生勞動價值的提升,「大處方」對醫生收入的影響降低,「看病貴」問題逐漸可緩。
看點:公立醫院改革 患者能得啥實惠?
公立醫院系統是我國醫療體系的「主力軍」。公立醫療體系布局和運行是否合理、公立醫院服務是否良好、行為是否規范,直接關繫到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和就醫感受。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提出,2015年進一步擴大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到2017年,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全面推開。公立醫院改革將如何改?患者又能從改革中得到哪些實惠?
破除以葯補醫,建立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
【改革干貨】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力爭到2017年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葯佔比(不含中葯飲片)總體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葯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在保證公立醫院良性運行、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整體負擔不增加的前提下,試點城市要在2015年制定出台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
【專家點評】北京協和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院長劉遠立認為,長期以來,公立醫院三個渠道籌資的方式存在若干弊端,一是逼迫醫療行業成為商品銷售行業;二是讓醫院與廠商形成利益共同體,而不是與患者成為利益共同體;三是供方誘導需求的存在促使醫療費用上漲,造成不少社會資源不必要的消耗;四是增加了病人遭受「醫療傷害」的風險;五是提供了容易滋生行業腐敗的溫床。因此,公立醫院改革的最大「手術」是破除以葯補醫機制,與此同時,通過適當提高服務收費和政府補貼這兩道閘門,通過醫保支付銜接,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取消葯品加成後公立醫院收入減少的問題。
【患者感受】江西省新余市是國家第二批城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經常帶兒子去醫院的新余市民肖莉霞是改革後到醫院就診的第一批患者之一。她發現,改革後葯價確實便宜了,比如以前賣33元的易坦靜現在只要20多元,盡管兒科的專家號和診療費比以前增加了9元,但這9元全部由醫保報銷,所以改革還是讓自己減少了開銷。
強調公立醫院公益性,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
【政策干貨】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的考核評價機制。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專門的公立醫院管理機構制定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定期組織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以及院長年度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
根據醫療行業培養周期長、職業風險高、技術難度大、責任擔當重等特點,國家有關部門要加快研究制定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薪酬改革方案。嚴禁給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醫務人員個人薪酬不得與醫院的葯品、耗材、大型醫學檢查等業務收入掛鉤。
【專家點評】劉遠立說,公立醫院改革不是要革公立醫院的命,更不是要整肅廣大公立醫院系統的醫務工作者,而是要改革制約公立醫院發揮其正常社會責任的體制機制,從而讓公立醫院提供的服務變得更加「公平可及,群眾受益」。
【醫生感受】「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改革,意味著醫務人員將能夠獲取合理合法的收入,從根子上向『紅包』『回扣』說不」。新余市人民醫院兒科主任陳英說,深化編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會倒逼醫院改進管理和服務,會激勵醫務人員提升服務水平和態度,從而讓患者有更好的就醫感受。
推動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
【改革干貨】逐步增加城市公立醫院通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全科醫生預約掛號和轉診服務號源,上級醫院對經基層和全科醫生預約或轉診的患者提供優先接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等服務。到2015年底,預約轉診占公立醫院門診就診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減少三級醫院普通門診就診人次。
完善雙向轉診程序,各地要制定常見病種出入院標准和雙向轉診標准,實現不同級別和類別醫療機構之間有序轉診。
【專家點評】對於目前來說,分級診療是一個必選項,不可能跳躍這個階段。「我們要反思,怎麼提高資源配置和使用的效率。」中國人民大學醫改研究中心主任、公共管理學教授王虎峰指出,分級診療不是一種固定的形式,實際上是一種資源配置使用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下,患者應該能夠方便就醫,基層有能力提供有質量的初級醫療服務。
【患者感受】在成都市蒲江縣人民醫院血液透析室里,年近八旬、身患糖尿病多年的鍾金文剛可以在「家門口」做透析了。過去縣醫院沒有透析機,鍾金文只能每周三次趕到70公里外的成都市透析。在實施分級診療後,成都市第三人民醫院託管蒲江縣人民醫院,通過人財物「全面託管」的方式,實現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建立血液透析室。
2015年公立醫院改革投入情況
公立醫院改革是新一輪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核心任務。為支持推進公立醫院改革,中央財政2015年下達公立醫院改革補助資金111.24億元。一是按每個縣補助300萬元的標准下達補助資金59.31億元,支持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二是按每個試點城市一次性補助2000萬的標准下達補助資金13.2億元,支持第三批66個城市開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使試點城市擴大到100個。三是對100個試點城市所轄區,按每個區100萬元的標准下達補助資金2.73億元,支持二級及以下醫院開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四是按人均每年3萬元的標准下達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補助資金36億元,支持12萬名學員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6. 關於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意見的試點意見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1〕5號)、《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2〕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1年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1〕10號),為積極穩妥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指縣及縣級市公立醫院,以下簡稱縣級醫院)改革試點,現提出如下意見。
7. 關於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意見的人事分配
(一)創新編制和崗位管理。根據縣級醫院功能、工作量和現有編制使用情況等因素,版科學合理確定人員編權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制訂和完善編制標準的基礎上,探索實行縣級醫院編制備案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縣級醫院按國家確定的通用崗位類別、等級和結構比例,在編制規模或備案編制內按照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崗位。逐步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醫院對全部人員實行統一管理制度。
(二)深化用人機制改革。落實縣級醫院用人自主權,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堅持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靈活用人機制;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擇優聘用。結合實際妥善安置未聘人員。推進縣級醫院醫務人員養老等社會保障服務社會化。完善縣級醫院衛生人才職稱評定標准,突出臨床技能考核。
(三)完善醫院內部收入分配激勵機制。提高醫院人員經費支出占業務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醫務人員待遇。加強人員績效考核,健全以服務質量、數量和患者滿意度為核心的內部分配機制,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同工同酬,體現醫務人員技術服務價值。收入分配向臨床一線、關鍵崗位、業務骨幹、作出突出貢獻等人員傾斜,適當拉開差距。嚴禁把醫務人員個人收入與醫院的葯品和檢查收入掛鉤。
8. 關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的意見內容
關於印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衛生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的《關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各地在試點過程中的重要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向衛生部和相關部門報告。
衛 生 部
中 央 編 辦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 政 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關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
為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國務院《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國發〔2009〕12號),指導各地切實做好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把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葯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推進體制機制創新,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提高公立醫院運行效率,努力讓群眾看好病。按照「適度規模、優化結構、合理布局、提高質量、持續發展」的要求,堅持中西醫並重方針,統籌配置城鄉之間和區域之間醫療資源,促進公立醫院健康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基本醫療服務需求,切實緩解群眾看病貴、看病難問題。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公平與效率統一,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機制相結合;堅持公立醫院的主導地位,鼓勵多元化辦醫,推動不同所有制和經營性質醫院協調發展;堅持發展、改革和管理相結合,完善服務體系,創新體制機制,加強內部管理;堅持總體設計,有序推進,重點突破,系統總結;堅持中央確定改革方向和原則,立足我國國情,鼓勵地方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大膽探索創新。
二、試點的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實施步驟
(三)總體目標。
構建公益目標明確、布局合理、規模適當、結構優化、層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探索建立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分工協作機制,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形成比較科學規范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補償機制、運行機制和監管機制,加強公立醫院內部管理,促使公立醫院切實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形成公立醫院改革的總體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為全面推動公立醫院改革奠定基礎。
(四)主要任務。
——強化區域衛生規劃。合理確定公立醫院功能、數量和規模,優化結構和布局,完善服務體系。
——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建立協調、統一、高效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科學界定公立醫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責權,探索建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推進醫院院長職業化、專業化建設。
——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探索實現醫葯分開的具體途徑,改變醫療機構過度依賴葯品銷售收入維持運轉的局面,逐步取消葯品加成政策,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完善基本醫療保障支付方式,落實財政補助政策。落實中醫葯扶持政策。
——改革公立醫院運行機制。深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改進公立醫院經濟運行和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公立醫院內部管理,落實各項醫院管理制度,制訂疾病診療規程並推廣實施,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保障醫療質量,提高服務效率,控制醫療費用,方便群眾就醫。
——健全公立醫院監管機制。實施醫院信息公開,完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制度,加強醫療安全質量和經濟運行監管。
——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醫療服務領域,完善政策體系,為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經營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引導、鼓勵和支持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發展,促進不同所有制醫療衛生機構的相互合作和有序競爭,滿足群眾不同層次醫療服務需求。
(五)實施步驟。
2009年,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醫葯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國辦函〔2009〕75號)的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已經分別選擇1-2個城市(城區)作為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國家在各地試點城市范圍內,選出16個有代表性的城市,作為國家聯系指導的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
2010年開始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加強對試點城市的調研督導,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加強信息交流和指導培訓,適時開展評估工作。不斷總結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經驗,完善公立醫院改革總體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在全國逐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三、試點的主要內容
(六)完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
加強公立醫院的規劃和調控。省級人民政府制訂衛生資源配置標准,組織編制區域衛生規劃和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合理確定各級各類公立醫院的功能定位。設區的市級以上衛生行政(含中醫葯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按照區域衛生規劃和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要求,研究制訂本級政府負責舉辦公立醫院的設置和發展規劃,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明確各級各類公立醫院的類別、數量、規模、布局、結構和大型醫療設備配置標准。充分利用和優化配置現有醫療衛生資源,新增衛生資源必須符合區域衛生規劃。對部分公立醫院,可有計劃、按步驟地遷建、整合、轉型和改制等,推動公立醫院結構布局的優化調整。
建立公立醫院之間、公立醫院與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城市一級、部分二級醫院應根據區域衛生規劃改造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公立醫院通過技術支持、人員培訓、管理指導等多種方式,帶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使公立醫院改革與健全基層醫療衛生體系緊密配合、相互促進。建立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實行分級醫療、雙向轉診,在明確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的功能定位、著力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能力和水平的同時,發揮價格、基本醫療保障支付政策等的引導和調控作用,引導一般診療下沉到基層。有條件的地區,醫院可以通過合作、託管、重組等方式,促進醫療資源合理配置。發展老年護理、康復等延續服務,逐步實現急、慢性病分治。
重點加強縣級醫院能力建設,實行城鄉醫院對口支援。推進縣級醫院標准化建設,改善縣級醫院的業務用房和裝備條件。完善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制度,多形式、多渠道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逐步提高縣級醫院的人員素質和能力水平。
(七)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
明確各級政府舉辦公立醫院的職責。中央和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舉辦承擔疑難危重病症診治、醫學科研和教學綜合功能的國家級或省級醫學中心;縣(市、區)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舉辦縣級公立醫院;其他公立醫院均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舉辦。
積極探索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按照醫療服務監管職能與醫療機構舉辦職能分開的原則,推進政府衛生及其他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醫院的屬地化管理,逐步實現公立醫院統一管理。有條件的地區可以設立專門的機構,負責公立醫院的資產管理、財務監管和醫院主要負責人的聘任,建立協調、統一、高效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制訂並落實按規劃設置的公立醫院發展建設、人員編制、政府投入、醫葯價格、收入分配等政策措施,為公立醫院履行公共服務職能提供保障條件。衛生、教育等行政部門要積極研究探索高校附屬醫院管理體制改革。
(八)改革公立醫院法人治理機制。
明確政府辦醫主體,科學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責權;探索建立以理事會等為核心的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明確在重大事項方面的職責,形成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制衡的權力運行機制。落實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強化具體經營管理職能和責任,增強公立醫院的生機活力。
制定公立醫院院長任職資格、選拔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推進職業化、專業化建設。建立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醫院院長激勵約束機制。
(九)改革公立醫院內部運行機制。
完善醫院內部決策執行機制。完善院長負責制。按照法人治理結構的規定履行管理職責,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須經醫院領導班子集體討論並按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程序報批、執行。實施院務公開,推進民主管理。完善醫院組織結構、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推進醫院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現代化。
完善醫院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嚴格預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強成本核算與控制。積極推進醫院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改革,嚴格財務集中統一管理,加強資產管理,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實施內部和外部審計制度。在大型公立醫院探索實行總會計師制度。
深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勵機制。科學合理核定公立醫院人員編制。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的人事管理制度。以專業技術能力、工作業績和醫德醫風為主要評價標准,完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製度。合理確定醫務人員待遇水平,完善人員績效考核制度,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體現醫務人員的工作特點,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探索實行並規范注冊醫師多地點執業的方式,引導醫務人員合理流動。
(十)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
推進醫葯分開,改革以葯補醫機制,逐步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由各地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考慮醫院功能定位、醫療保障基金承受能力、本地財政能力、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和對價格調整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
合理調整醫葯價格,逐步取消葯品加成政策。在成本核算的基礎上,合理確定醫療技術服務價格,降低葯品和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加強醫用耗材的價格管理。逐步取消葯品加成政策,對公立醫院由此而減少的合理收入,採取增設葯事服務費、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准等措施,通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予以補償。葯事服務費原則上按照葯事服務成本,並綜合考慮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報銷范圍。也可以對醫院銷售葯品開展差別加價試點,引導醫院合理用葯。
完善醫療保障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基本醫療保障費用支付方式,積極探索實行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總額預付等方式,及時足額支付符合醫療保障政策和協議規定的費用;落實醫療救助、公益慈善事業的項目管理和支付制度;完善補充保險、商業健康保險和道路交通保險支付方式,有效減輕群眾醫葯費用負擔。在加強政府指導,合理確定醫療服務指導價格,合理控制醫院醫葯總費用、次均費用的前提下,探索由醫院(醫院代表)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談判確定服務范圍、支付方式、支付標准和服務質量要求。
加大政府投入。政府負責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貼等,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緊急救治、救災、援外、支農、支邊和支援社區等公共服務經費,對中醫醫院(民族醫醫院)、傳染病醫院、職業病防治院、精神病醫院、婦產醫院和兒童醫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傾斜。
(十一)加強公立醫院管理。
加強醫療服務質量管理。健全和落實醫院管理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健全醫療質量管理組織,推行疾病診療規范和葯物臨床應用指南,規范臨床檢查、診斷、治療、使用葯物和植(介)入類醫療器械行為,持續提高醫療質量,保障患者安全。加強重點學科和人才隊伍建設,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要規范各級各類公立醫院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葯物的比例,建立健全國家基本葯物采購供應管理制度,促進公立醫院優先配備和合理使用基本葯物。推廣應用適宜技術和基本葯物,在加強規范和保障質量的基礎上逐步實行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降低醫療服務成本。研究制訂疾病診療規程並推廣實施,推動病種規范化治療。
改善醫院服務。通過採取提供預約診療服務,暢通急診綠色通道,優化服務流程,按病情分類診療等措施,努力縮短病人等候時間。建立患者投訴管理機制,及時有效處理患者投訴和醫療糾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提高醫院信息化水平。以醫院管理和電子病歷為重點推進公立醫院信息化建設,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研究制訂醫療機構內部信息管理的規定和標准,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逐步建立醫院之間、上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之間、醫院和公共衛生機構、醫保經辦機構之間的互聯互通機制,構建便捷、高效的醫院信息平台。
(十二)改革公立醫院監管機制。
實行全行業監管。加強衛生行政(含中醫葯管理)部門醫療服務監管職能,建立健全醫療服務監管機制。所有醫療衛生機構不論所有制、投資主體、隸屬關系和經營性質,均由衛生行政(含中醫葯管理)部門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完善機構、人員、技術、設備的准入和退出機制,依法實行全行業監管。
加強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安全質量監管。充分依託現有的具有較高診療技術水平和質量管理水平的公立醫院,建立完善國家、省、市(地)三級醫療質量安全控制評價體系和各級各專業醫療質量控制評價組織,加強醫療質量安全評價控制工作,持續改進醫療服務質量。完善各級各類醫院管理評價制度,繼續做好醫院管理評審評價工作。
加強公立醫院運行監管。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公立醫院功能定位和發展規劃的監管。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建設規模、標准和貸款行為,加強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管理。控制公立醫院特需服務規模,公立醫院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健全財務分析和報告制度,加強公立醫院財務監管。建立健全公立醫院財務審計和醫院院長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建立社會多方參與的監管制度,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對公立醫院的監督作用。全面推進醫院信息公開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強化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對醫療服務的監督制約作用,依照協議對醫療機構提供的服務進行監督,並納入公立醫院考核和評價內容中。充分發揮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監督作用,加強醫療行業協會(學會)在公立醫院自律管理監督中的作用。建立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積極發展醫療意外傷害保險和醫療責任保險,完善醫療糾紛調處機制,嚴厲打擊「醫鬧」行為。
(十三)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
逐步探索建立符合醫學人才成長規律、適應我國國情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把住院醫師培訓作為全科醫生、專科醫生培養的必經環節。通過試點,探索完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制度模式、規范標准、體制機制和配套政策,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經費保障機制,完善編制管理、崗位設置、人員聘用和工資保障等人事保障機制和其他相關政策。試點期間重點為縣級醫院培養專科方向的住院醫師,為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培養全科方向的臨床醫師。
(十四)加快推進多元化辦醫格局。
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加快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的辦醫體制。完善政策措施,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院。在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中,要給非公立醫院留出足夠空間。非公立醫院在醫保定點、科研立項、職稱評定、繼續教育等方面,與公立醫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務准入、監督管理等方面一視同仁。政府可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由非公立醫院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和公共服務。落實非營利性醫院稅收優惠政策,完善營利性醫院稅收優惠政策。加強對非公立醫院的監管,引導非公立醫院依法經營、加強管理、嚴格自律、健康發展。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區域衛生規劃和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確定公立醫院轉制的范圍、條件、程序和配套政策措施,積極穩妥地把部分公立醫院轉制為非公立醫院,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和職工合法權益。公立醫院改制方案必須充分徵求職工意見。允許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公立醫院轉制重組。
四、試點的組織領導
(十五)試點的領導機制。
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任務重、難度大,要充分認識公立醫院改革的重要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加強對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領導。試點工作由國務院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試點城市人民政府和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實施,衛生部組織推動試點工作,加強對試點城市工作的指導、培訓、評估和監督,其他有關部門積極支持配合。
(十六)試點的組織實施。
試點城市人民政府應建立試點工作領導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和本《指導意見》要求,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廣泛徵求意見,制訂試點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在堅持中央確定的方向和原則基礎上,努力細化、實化、具體化,突出重點方面和關鍵環節,強調體制機制創新,深入探索,大膽嘗試,力求有所突破,取得實效。試點實施方案由省級醫改領導小組審核後組織實施,並報衛生部和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制訂並落實試點的配套政策措施,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將重大問題向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有關部門報告。
(十七)試點的指導、評估和監督。
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試點城市的指導和支持。國務院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和評估,及時總結試點情況,完善有關政策措施,推進試點工作積極穩妥地開展。
(十八)創造良好試點環境。
試點地區要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加強對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的宣傳,調動廣大醫務人員參與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爭取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衛生部門與宣傳部門要緊密配合,加強對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輿情監測與研判,積極引導社會輿論,堅定改革信心,合理引導社會預期。
9. 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政府承擔職工工資問題改革後政府應承擔醫院職工工資的百分此是多少
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是這樣的,沒有葯品差價,把病床位的補助提高了 ,政府會承擔醫院職工工資的60%,其他還是自籌,政府的原則是不能因為改革醫療機構職工工資降低,待遇下降,還在試點中。
10. 我國公立醫院改革!改的是什麼!
一、推進來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源。公立醫院要堅持維護公益性和社會效益原則,以病人
為中心。鼓勵各地積極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界定公立醫院所有者和管理者
的責權。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
二、建立規范的公立醫院運行機制。公立醫院要遵循公益性質和社會效益原則,堅持以
病人為中心,優化服務流程,規范用葯、檢查和醫療行為。推進醫葯分開,積極探索多種有
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葯補醫機制。通過實行葯品購銷差別加價、設立葯事服務費等多種方式逐
步改革或取消葯品加成政策,同時採取適當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
式等措施完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
三、落實公立醫院政府補助政策。逐步加大政府投入,主要用於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
扶持重點學科發展、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補貼政策性虧損等,對承擔的公共衛
生服務等任務給予專項補助,形成規范合理的公立醫院政府投入機制。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建
設規模、標准和貸款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