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沒去當地醫院就診,要當地開轉診證明,醫院會肯嗎,因為要到異地看病,只有開轉診證明才能報銷
如果沒有在當地醫院就診,想要在當地開轉診證明,這是不可以的,因為如果在轉診過程中,如果出現醫療事故,不僅當事的醫生有責任,醫院也有責任,所以是不可能不經過就診就開轉診證明的,這是一個原則問題。
當我們想明白這些原因之後,是不是就不會再有這樣的想法了?其實我們要理解醫者仁心,他們非常希望大家都能健康,只是醫學還沒有達到那個境界而已,需要互相理解,你們說是不是?
B. 請問私立醫院能用醫保卡嗎
能的,那是和衣胞卡沒什麼關系的,卡是醫保聯合做的,那些好的私立醫院都應該有,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能用,只是費用比較高,這點你要清楚一下!
C. 去私立醫院手術縣里能開轉診證明嗎
回答。那要看什麼手術?普通手術其實不用轉運也可以。非要嚴重的那種怎麼著,轉院,轉院證明肯定是能開的。開了轉院證明之前在這個醫院的話,一切都跟這個醫院都無關的喲。
D. 在二甲醫院看門診,醫院要求轉到民營醫院,出院了還能到原醫院開轉院手續嗎
你當時出院的時候,他就應該給你開轉院手續。
E. 去私立醫院手術縣里能開轉診證明嗎,
你想轉診去私立醫院做手術讓縣里的醫院開轉診證明,這種情況首先你想做的手術縣醫院做不了,再有你去的私立醫院可以醫保報銷的情況下醫院才會給你開轉診證明的。
F. 怎麼讓醫院開轉院證明
1、與醫方協商解決。
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條之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實踐中,就人身損害當事人自願達成和解協議,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應保護其訴權,但其不能證明在訂立協議時具有無效或者可撤銷情形的,應認定協議有效。
2、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當事人可以向醫療機構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在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
3、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到人民法院提起醫療賠償糾紛訴訟,不以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為前提。患方的舉證責任集中在患者人身損害後果(身體健康損害、死亡等)和與醫療機構的醫療關系(病歷、醫療費單據等)上。
自行選擇就診或未經規范轉診直接在三級醫院就診,在原政策基礎上,報銷比例下調10%。因為田先生並未按照分級診療制度進行就診,而是直接選擇在三級醫院就診,所以按照政策規定,她不能按照正常比例進行醫保報銷。
2017年渭南市醫療保險經辦處下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分級診療制度的通知》中規定,除了孕產婦、5周歲以下兒童、65周歲以上老年人,以及危重、急診、術後復診、精神類疾病、急性重大傳染病、惡性腫瘤等在基層不具備診治條件的群體,可自行選擇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診外,其他醫保人群都需要按照分診就醫的規定看病就診才能按照正常比例報銷。
G. 公立醫院怎麼轉到私立醫院
不能轉過去,建議就在公立醫院治療為好
H. 在私立醫院住院費用太高,患者要求轉院,而私立醫院不肯出貝轉院證明或者拉時,我該怎麼辦
不需要轉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