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辯論會 公立大學教學樓接受商業冠名是否可取 我是正方3辯 我辯可取求幫助
公立大學是屬於國家的,教學樓不會是商業贊助的吧,不是商家贊助的沒必要學校建築商業化
B. 美國公立大學,是否接受商業冠名
沒有冠抄名不了,只有價碼不夠。 追問: 美國多數學校接受以捐贈人姓名冠名的教學樓,是否存在清華 真維斯 樓之類的現象 回答: 很多冠名都是公益性的 追問: 能正面回答問題嗎?我想要確定的東西~ 麻煩你了 回答: 你沒指定什麼學校,我也不能一概而論,總之冠 名相 對國內還是難很多的
C. 公立大學教學樓接受商業冠名的做法可取不可取
可取。公立大學教學樓接受商業冠名是解決公立學校資金短缺主要方法之一;這也是一種既成事實,約定俗成的慣例;同時又是對捐贈者,尤其是海外愛國同胞貢獻和善意的一種肯定和回報。下面就就方面加以分析。
1、雖然公立大學是指以國家政府或地方政府資助創立維持的大學,但一般公立學校資金緊張【除了中央直屬院校】,需要合理利用資金,包括在不違反高校辦學的獨立性,並保護大學的名譽和聲望前提下多方籌措辦學經費,解決公立學校資金短缺問題。
公立大學教學樓接受商業冠名就是一種即不違反高校辦學的獨立性,並保護大學的名譽和聲望,又能解決公立學校資金短缺問題的方法。問題分析如下。
2、校以捐贈者的名字,為校園建築、教室冠名,這在中國高校廣泛存在。國家教育委員會沒有對公立學校接受商業冠名有具體規定,而且這也是任何中國產業事業在初始階段形成的一種模式,比如,在1990年亞運會,中國政府把香港愛國商人霍英東資助的亞運會游泳館命名為『英東游泳館』【後來換掉了】。所以,這是一種既成事實,約定俗成的慣例,雖然商業味太濃,但也是可以理解的。
暨南大學教學大為「富力教學大樓」,位於學校大門後顯著位置。
D. 公立大學教學樓應不應該商業冠名
大學教學樓該不該商業冠名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有些可以,有些則不版妥。
1、在國外大權學建設初期,很多都是以為學校做出巨大貢獻的人來進行冠名的,比如哈佛大學就是紀念著名的哈佛牧師向該校捐贈了一批珍貴文獻。 2、要看該商業機構是否符合學
E. 大學教學樓該不該商業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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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哪些大學的教學樓被商業冠名了?那些學校里的同學反映如何?那些版學校的校訓是什麼,冠名是否權與校訓相違背?2
企業冠名的原因是什麼?冠名以後他們能不能達到自己的目的?當本校一幢樓被冠名時,如果學生們厭惡它,那麼它的冠名意義何在?關於你們提出的三個點:1、冠名本身就是一種特殊的廣告形式:它是不是廣告形式都無所謂,關鍵是學校里能不能容得下這種廣告形式2、商業的風氣、規則、活動帶有濃重的與大學風氣相背的地方:冠名一幢樓就能帶來商業風氣、規則、活動,你們有證據嗎?3、結果使得人們對於企業和學校產生的負面印象大於正面印象,對於學校的影響不好的多,學生不滿的多餘滿意的:最好要有統計數據,要不然這一點很難辦
F. 教學樓商業冠名管理不完善的實例
清華大學一教學樓冠名「真維斯樓」內引爭議容
http://zjrb.zjol.com.cn/html/2011-05/26/content_860716.htm?div=-1
G. sos!!大學教學樓應不應該商業冠名,正方。「應該」這詞兒被對方扣住怎麼打啊
我倒不認為你方一來定被動。首先是確自定語境。大學教學樓應不應該商業冠名,何時會提出這樣的問題?就是當某個樓或學校某個項目被商業贊助了之後,才會討論是否把「教學樓冠名」作為對企業的回報。如果壓根沒有商業贊助這事,也就談不到這個議題。然後,從價值的角度談。「收人錢財,替人消災」「無功不受祿」「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這些道德層面的處事原則決定了,人家商家給你提供了資金或物質資助,理所當然的應該得到回報,冠個名字不足為奇,也並不為過。再後,從現實意義的角度談。當前中國大學的發展,需要一定程度的外資支持,這無疑有利於學校的發展和學生的學習。而教學樓冠名是吸引外資的一個很好的途徑,可以說是「低成本,高回報」,如此好事,有何「不應該」呢?最後,從標準的角度完勝對手。凡事皆有利弊,只要利大於弊,就是應該做的。 到華語辯論網網站查看回答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