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醫院的編制和非編制人員的待遇有哪些不同呢怎麼在我們醫院{2級}沒什麼差別呢。
我先回答你的第一個問題。
醫院在編人員和編外人員待遇有什麼不同。事業單位分為三種,一種是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第二種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第三種是部分財政撥款,部分自收自資。公立醫院一般就是屬於第三種,在待遇上醫院在編人員除了有財政撥款的工資還有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保障體系,也就是所謂的「三金五險」,還有醫院收入的績效工資,而聘用人員就只有醫院自收自資的工資和績效工資,效益好的也會給繳納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就沒有了,你說你們醫院沒什麼差別就說明醫院效益好,員工待遇給的都不錯。
第二個問題
編內的為什麼還要簽訂聘用合同,去年政府機構改革,除了占行政編制的,也就是說公務員以外,其他在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都要簽訂聘用合同,進行編制實名制改革,所以你們醫院除了領導以外其他編內人員都要簽訂聘用合同,但是其他待遇和提拔方面不會受到什麼影響。
有什麼不明白的還可以問我。
② 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政府承擔職工工資問題改革後政府應承擔醫院職工工資的百分此是多少
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是這樣的,沒有葯品差價,把病床位的補助提高了 ,政府會承擔醫院職工工資的60%,其他還是自籌,政府的原則是不能因為改革醫療機構職工工資降低,待遇下降,還在試點中。
③ 縣級公立醫院屬於參公事業單位嗎
縣醫院不屬於參公單位。
一般可以分為:公務員單位、事業單位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准確劃分沒有統一標准,各個地方不一樣,有些單位在某些地區為公務員單位,但有些地方可能為參照或者一般事業單位。但公立醫院肯定屬於事業單位而不是參公單位。
公務員單位的范圍主要包括國家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民主黨派等。
事業單位主要是國家從事一些服務性質的公益單位,比如學校、醫院、圖書館等。
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這些單位工作性質和公務員基本一致,待遇完全和公務員一樣,只不過叫法不一樣而已。一般是一些政府機關二級局,由於不能直接歸為黨政機關,所以採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叫法。最典型的是監獄、勞教所、看守所、交警隊等等,不是獨立的黨政機關,一般為司法局、公安局下的二級單位。但各個地方不一樣,如交通局下的公路局、建委下的城管局,農業局下的農機局等等。有些地方是事業單位,有些地方把這些單位歸類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即參公單位。
④ 招聘縣級公立醫院控制數聘用人員是有編制的嗎
縣里醫院一般是有編制的,現在大部分也是簽合同,但是也不會輕易辭退,還是比較穩定的。
⑤ 太原公立醫院的護士都是正式工嗎一個月收入多少
公立醫院的護士簡單來說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事業編制,一種是非事業編制。事業編制也即正式在編的護士崗位,屬於公務員待遇,就穩定性來講,一般高於合同制護士。一般是由當地的衛生主管部門統一招聘分配,人事檔案歸衛生部門統一管理。
合同制護士是醫院自行招聘,與通過招聘的護士簽訂勞動合同的一種用工形式,就和企業中僱傭員工本質上是一樣。
合同制護士是醫院自己發工資,編制護士是本地衛生主管部門根據職稱,學歷,崗位等定級定工資,當然一般都會有院內獎金。
其實現在公立醫院改革,除了保險繳納基數不一樣以外,相同資質的同一崗位護士工資收入上基本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