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民辦,公辦學校營業稅優惠政策是否有區別
一、民辦和公辦學校營業稅優惠政策沒有區別,從2016年5月1日起營改增以後,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民辦和公辦學校增值稅優惠政策沒有區別。
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八)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
1.學歷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經過國家教育考試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入學方式,進入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獲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的教育形式。具體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學、成人小學。
(2)初級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職業初中、成人初中。
(3)高級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專科、成人本專科、網路本專科、研究生(博士、碩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
2.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是指:
(1)普通學校。
(2)經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級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成立、國家承認其學員學歷的各類學校。
(3)經省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成立的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
(4)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師學院。
上述學校均包括符合規定的從事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但不包括職業培訓機構等國家不承認學歷的教育機構。
3.提供教育服務免徵增值稅的收入,是指對列入規定招生計劃的在籍學生提供學歷教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具體包括: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並按規定標准收取的學費、住宿費、課本費、作業本費、考試報名費收入,以及學校食堂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伙食費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學校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助費、擇校費等,不屬於免徵增值稅的范圍。
學校食堂是指依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14號)管理的學校食堂。
『貳』 什麼叫營改增,用通俗的話幫忙解釋一下。舉個例子。
營業稅改增值稅,簡稱營改增,是指以前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成繳納增值稅。營改增的最大特點是減少重復征稅,可以促使社會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環,有利於企業降低稅負。
簡單說一個產品100元生產者銷售時已經繳納了相應的稅金,購買者再次銷售時賣出150元,那麼他買來的時候100元相應的稅金可以抵減,購買者只需要對增值的50元計算繳納相應的稅金,同樣營改增就是對以前交營業稅的項目比如提供的服務也採取增值部分納稅的原則計稅。
『叄』 學校可以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嗎
學校可以是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都應當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第三條 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除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本辦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免稅銷售額。
第五條 下列納稅人不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一)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其他個人;
(二)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非企業性單位;
(三)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
(3)私立學校營改增擴展閱讀: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第九條 納稅人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表,並提供下列資料:
1、《稅務登記證》副本;
2、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3、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
4、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復印件;
5、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
『肆』 營改增後民辦學校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以下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
納稅回人銷售或者進口答下列貨物,稅率為13%:、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農業產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7%。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伍』 民辦教育能享受到哪些稅收優惠
各地政策不同,以湖南為例:民辦學校可享受五種國家規定稅收優惠政策。
民辦學校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和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基本建設的優惠政策,依法享受以下五種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1、對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2、對學校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3、對學校取得的財政撥款,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用於事業發展的專項補助收入,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4、對托兒所、幼兒園提供養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5、其他稅收優惠政策。
(5)私立學校營改增擴展閱讀:
投資方向的選擇
隨著社會越來越注重環保型經濟的發展,環保產業和產品也會享受到稅收政策的優惠。企業可以利用這個機會來實現投資方向的調整,達到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比如深圳市對於高新技術產業就規定了以下稅收優惠政策:
(1)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①對新認定的生產性高新技術企業實行兩年免徵企業所得稅,8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的優惠。對現有的高新技術企業,除享受原有「二免六減半」的企業所得稅優惠外,增加兩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②經認定的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5年免徵企業所得稅;之後3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③高新技術企業引進高新技術經過消化、吸收的新項目投產後,不論該企業以前年度是否享受過所得稅減免優惠,經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稅務部門批准,該項目所獲利潤3年免徵企業所得稅。
④對從事高新技術產品開發的企業自行研製的技術成果轉讓及其技術成果轉讓過程中所發生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所得,年凈收入在50萬元以下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的部分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陸』 私立學校營改增後食堂外包是否征增值稅
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免徵增值稅,包含食堂外包取的收入。
私立學校如果符合「學歷教育」的條件就免增值稅。
1.學歷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經過國家教育考試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入學方式,進入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獲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的教育形式。具體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學、成人小學。
(2)初級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職業初中、成人初中。
(3)高級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專科、成人本專科、網路本專科、研究生(博士、碩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
2.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是指:
(1)普通學校。
(2)經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級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成立、國家承認其學員學歷的各類學校。
(3)經省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成立的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
(4)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師學院。
上述學校均包括符合規定的從事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但不包括職業培訓機構等國家不承認學歷的教育機構。
3.提供教育服務免徵增值稅的收入,是指對列入規定招生計劃的在籍學生提供學歷教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具體包括: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並按規定標准收取的學費、住宿費、課本費、作業本費、考試報名費收入,以及學校食堂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伙食費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學校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助費、擇校費等,不屬於免徵增值稅的范圍。
學校食堂是指依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14號)管理的學校食堂。
『柒』 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後,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一、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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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
1.學歷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經過國家教育考試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入學方式,進入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獲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的教育形式。具體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學、成人小學。
(2)初級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職業初中、成人初中。
(3)高級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專科、成人本專科、網路本專科、研究生(博士、碩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
2.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是指:
(1)普通學校。
(2)經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級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成立、國家承認其學員學歷的各類學校。
(3)經省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成立的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
(4)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師學院。
上述學校均包括符合規定的從事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但不包括職業培訓機構等國家不承認學歷的教育機構。
3.提供教育服務免徵增值稅的收入,是指對列入規定招生計劃的在籍學生提供學歷教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具體包括: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並按規定標准收取的學費、住宿費、課本費、作業本費、考試報名費收入,以及學校食堂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伙食費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學校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助費、擇校費等,不屬於免徵增值稅的范圍。
學校食堂是指依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14號)管理的學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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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述增值稅優惠政策除已規定期限的項目和第五條政策外,其他均在營改增試點期間執行。如果試點納稅人在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已經按照有關政策規定享受了營業稅稅收優惠,在剩餘稅收優惠政策期限內,按照本規定享受有關增值稅優惠。」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本通知附件規定的內容,除另有規定執行時間外,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捌』 營改增後非學歷培訓機構如何繳稅
成人學歷提升的機構比較多,選擇靠譜的、口碑好的很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