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至今未審批通過但在香港生了小孩
是想咨詢所生小孩的戶籍問題吧。 首先,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以下4類非本港居民孕婦目前依然可以合法地在香港生子並取得香港戶籍: 一類:單非內地孕婦 內地籍女性與香港籍男性取得結婚證的,即為單非內地孕婦,允許正常入境香港產檢,在懷孕初期提前到醫院預訂床位,取得醫院開具的《內地孕婦分娩預約紙》,等預產期前再次到香港,憑此預約紙可放行入境,入住所預訂的醫院生孩子。 單非內地孕婦不是持港澳通行證入境香港了,而是持「探親證」進入香港境內,與香港籍男士領到結婚證後,孕婦返回內地戶口所在地,憑香港結婚證辦理此「探親證」,此證有香港逗留期為3個月。 (備註:已知在廣東省辦理「探親證」,需香港籍男士一同前住,核實雙方證件及結婚證後才行;其它省份如湖北、河南省、山西省,不需香港丈夫前住。) 二類:外國籍身份孕婦 (需持國外護照入境香港) 香港不限制外國籍孕婦赴港生子,但規定其丈夫必須為中國國籍,否則在香港出生的孩子,只有醫院開具的「出生紙」,而加入不了香港戶籍。丈夫為中國籍,寶寶才能入香港戶籍,憑「出生紙」辦理香港回鄉證、回港證、香港護照和香港身份。 三類:台灣、澳門籍孕婦 在此,也許會有不少人奇怪了,怎麼這二個地方的能去香港生孩子?在此,從業6年的赴港生子洋娃娃為大家解釋下原因,首先分析下,香港政府為什麼限制內地孕婦赴港生子,注意前面是「內地」二字,因為香港太小而人口密集,內地有有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算上偷生黑戶數量,至少有近14個億,這么龐大的人口基數,大量的內地孕婦湧入香港生二胎,經過12年的赴港生子浪潮,香港已不堪重負,才導致停止接納內地雙非孕婦。 而台灣、澳門人口數量少,再加上各項社會福利並不輸於香港,特別是台灣福利比香港還要好,這二個地區的孕婦願意去香港生孩子的數量極少,故此才沒被香港列入限制范圍。 四類:已獲得香港臨時身份證的孕婦 此類人群,多為以下幾類 1、在香港讀大學畢業留港工作滿一年,而獲得香港臨時身份證的; 2、投資移民的,大概1000萬港幣,最快1年可先獲得臨時身份證的; 3、優才計劃,行業頂尖人才移民香港的,如音樂界的郎朗、演藝界的趙薇等; 4、受聘請到香港工作的勞工,大多身懷一技之長,如高級電焊工、鉗工、鋼琴家教等; 你應該不屬於二類及三類,因此請自行核對是否屬於一類或者四類。只要是屬於的,即使審批未通過,也可以斟酌。 從2013年年初起,香港不再接收「雙非內地孕婦到香港生孩子」。隨後,除通知香港各公立醫院和私立醫院,不準再接納內地雙非孕婦之外,另派遣大批警員和醫務人員,在各陸地口岸海關和機場,嚴查內地孕婦,一經發現懷孕超過5個月者,一概不予入境香港。如果你是偷渡到香港的,那麼就只會被遣返大陸了。
B. 我是懷孕快八個月的單非孕婦,現在暫住香港,本預約了私立醫院,當是
你老公是港人, 你孩子一出生就是港孩, 驗DNA, 然後申請過去, 超快的. 你呀, 就不用跟那些雙非迫了, 因為基本法規定"港父母所生子女才能有身份證"~ 是之後香港的法官違反了基本法判了雙非有身份證, 之後會再"釋法"或"維法", 把那名法官的判決
C. 孕婦去香港生小孩最新政策,赴港生子需要什麼證件
2013年港府早前來已宣布,2013年夫自婦均非香港居民的非本地孕婦赴港產子的「配額為零」。
從13年8月10日起,香港永久性居民或持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證」)來港定居的香港居民的內地配偶,在香港接受產前檢查並在醫生的轉介下,可到香港私家醫院預約分娩。
有關夫婦須向私家醫院提交以下材料,以核實其身份:
孕婦去香港生小孩最新政策,赴港生子需要什麼證件?
一、香港結婚身份確認材料
二、港人丈夫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確認材料;
三、港人丈夫的前往港澳通行證正本(如港人丈夫並非永久性居民);及港人丈夫就兩人婚姻關系的真確性的宣誓書。
夫婦兩人也須同意,查核他們的內地結婚、兩人身份等文件。
D. 香港禁止雙非孕婦如果在香港旅遊是孩子早產怎麼辦,不讓生嗎那麼豈不是要出人命啊
早產?不可能,除非你3-4個月就早產。 因為香港入境處一看到旅客是孕婦,就不讓過關了。所以你說的區旅遊早產的事實不會發生的 7-8個月還看不出來?那也明顯吧?要知道,守在關口的不僅有入境處的,還有正規的醫生,他們是專門檢查孕婦的。。。所以7-8個月還能進入香港的,很少見。 讓生,算非資格人士醫療...費用,生小孩大概要10W港幣左右吧。 另外,香港政府正在處理雙非嬰兒的居留權問題。所有有可能日後的雙非都不能有居留權。
E. 香港政策擠壓內地雙非,2016年還可以去香港生孩子嗎
現時靠在香港生孩子的方法,已經被監控得很嚴,特別是在香港特區政府指內令各醫院要嚴防此容類事故發生的情況下,對於准媽媽構成各方面很大的風險。
而事實上,現在申請來港的渠道仍然不少,包括透過優才、專才、婚姻,甚至來港進修升學等方式,滿七年便能拿到香港永居戶口,實在無需要倚仗過往的來港生孩子渠道,來達到永居香港的目的。
F. 2014單非孕婦如何赴港生寶寶需要什麼證件
凡「單非」孕婦擁有特區政府要求證明文件,便取得私立醫院的預約分娩確認書。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岳表示,相信私立醫院有足夠配額,解決「單非」孕婦的問題。 特區政府公布處理「單非」孕婦赴港生寶寶的問題。周一岳表示,香港四間私立醫院,包括浸會醫院、寶血醫院、仁安醫院,以及聖德肋撒醫院已與政府協議,預留配額為「單非」孕婦提供分娩服務。 而「單非」孕婦來港分娩則需按照以往的規定,先取得預約分娩確認書,但在申請確認書前,孕婦與其港人丈夫則應提供相關的證明及作宣誓。周一岳指出,孕婦若計劃在今年年末或明年初分娩的話,她與其港人丈夫都有責任向醫院提供一系列的證明文件。 有關文件包括:香港結婚證明書或由內地公證處證明的內地婚姻證明書、港人丈夫的身份證正本、證明兩人婚姻關系真確性的宣誓書,以及已簽署授權有關部門在必要時向內地查核其夫妻身份的授權書。 雖然不敢說政策能百分之一百堵塞漏洞,但相信有關機制,會有效照顧懷孕港人內地配偶的需要,以及確保「單非」孕婦不會提供假數據。至於預產期在下月底或之前的「單非」孕婦,則會酌情處理,他們可先宣誓及取得預約確認書,再後補交文件。 就有關安排,周一岳表示,現屆政府已知會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當局亦會密切監察措施的具體運作,假如證實措施可行的話,不排除會為下屆政府在制定處理「單非」孕婦赴港生寶定的政策時作參考。不過,周一岳強調,「雙非」問題乃是居留權的問題,這問題遲早也得要解決,但以後接收內地孕婦的配額及解決問題辦法等,則應由下屆政府判斷。 對於有關的新措施,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歡迎私立醫院作出停收「雙非」孕婦的決定,認為這有助香港解決「雙非」孕婦來港產子,造成的醫療資源和其他社會服務等問題。而就周一岳今日宣布有關接收「單非」孕婦的安排,梁振英相信,措施能令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引發的問題,逐步朝正確方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