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十八屆三中全會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內容 新在哪裡!
摘自《十八屆三中全會學習輔導》
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事關民生福祉,也是民心所向。《決定》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明確「統籌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葯品供應、監管體制綜合改革」的總體方向,圍繞加快公立醫院改革和鼓勵社會辦醫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充分體現了堅持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為主體、營利性醫療機構為補充,公立醫療機構為主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共同發展的辦醫原則,為建設結構合理、覆蓋城鄉的醫療服務體系、保證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不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更好的制度保證。
深化公立醫院改革,要始終堅持把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重點是健全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公立醫院運行機制。在我國醫療衛生體系中,公立醫院占據主體地位,承擔全國醫院90%左右的總服務量,公立醫院改革已經成為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醫改難點。根據《決定》關於深化公立醫院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今後,要著力從以下幾個方面抓緊推進。一是落實政府辦醫責任,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多種實現形式,落實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建立醫院理事會等多種形式法人治理結構,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進行宏觀管理和提供服務。二是建立科學的醫療績效評價機制和適應行業特點的人才培養、人事薪酬制度,重點是改革醫學教育人才培養和繼續教育模式,完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城鄉社區衛生人員培訓制度,健全內部分配機制和激勵機制,建設高素質醫療衛生人才隊伍。三是完善合理分級診療模式,建立社區醫生和居民契約服務關系。重點是建立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積極構建基層首診、分級診療、雙向轉診的就醫秩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優質醫療資源縱向流動。要重點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改革,努力實現大病不出縣;拓展城市公立醫院改革,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四是取消以葯補醫,理順醫葯價格。要解決長期以來醫葯價格倒掛問題,把葯價降下來、服務價格適當升上去,關鍵在於建立科學補償機制,推動醫保財政治理聯動,取消葯品加成政策,通過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增大財政補助等方式予以補償,強化醫療質量管理和成本控制體系,建立規范的信息公開制度,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醫療衛生事業。
鼓勵社會辦醫,對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新格局、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醫療服務需求、推動公立醫院改革意義重大。在醫療服務業越來越成為社會投資重點領域之一的形勢下,將非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更多交給社會和市場,有利於政府集中力量履行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的責任。《決定》的改革導向主要分為3部分。一是優先支持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分開的要求,開放社會資本進入的服務領域與區域,規范社會資本包括境外資本辦醫准入條件,完善公平公正的行業管理政策,改善執業環境,落實價格、稅收、醫保定點、土地、重點學科建設、職稱評定等政策,對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醫療機構給予傾斜支持。特別要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慈善醫療機構,或向醫療救助、醫療機構等慈善捐贈。二是社會資金可直接投向資源稀缺及滿足多元需求服務領域,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向高水平、規模化的大型醫療集團發展,拓展新興健康服務業,創新服務組織,適應居民對醫療康復、老年護理、臨終關懷、健康咨詢、美容整形、健身養生等服務需求。同時,允許社會力量多種形式參與公立醫院改制重組,近期要在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的前提下,支持社會資本採取合作、兼並、收購等多種形式,參與包括國有企業所辦醫院在內的部分公立醫院改制重組,增強公立醫院服務活力。三是允許醫師多點執業,支持和規范有資質人員依法開業,方便群眾就醫,允許民辦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范圍,政府通過鏈接醫保等購買服務的制度,促進基本醫療服務的有序競爭和多元參與,提高質量和效益。
理論網址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3/1128/c371950-23683158.html
『貳』 洛陽市第七人民醫院不是公立醫院改革試點醫院嗎在網上看他現在已經是...
第七人民醫院?是哪個醫院,掛牌了嗎?
既然已經改成股份制就不可能有事業編制了!
但是股份制也是可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
改制後除了少數幾個醫院還保持原公立性質,其它的都改成股份制了,而且原職公的身份也都從事業身份置換成企業身份了!改制後的醫院不可能再給你事業編制了!
『叄』 公立醫院的改革試點
始於2006年的中國新醫改,終於大盤落定。作為新醫改最艱難的一環,公立醫院改革將先試點積累經驗然後推行。民營醫院,支持民營資本辦醫、政府購買醫療服務等舉措,將和管辦分離等爭議不大的內容,共同出現在方案。
「部分公立醫院將轉為民營醫院」,對於這一項改革內容,不少網友有一種疑慮和不安,擔心這將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損害醫院的公益品質、加劇醫院的私利化和牟利化傾向。這樣的擔心,當然並非完全沒有道理———特別是借鑒以往國企改革、公立學校改制中的經驗教訓。
但從總體和根本上看,筆者依然認為,「部分公立醫院將轉為民營醫院」的改革大方向,還是值得肯定和應當堅持的。上述這些擔心,誠然可能出現,卻並不一定就是「公立醫院轉民營」在邏輯上的必然結果。
一方面,公立醫院的民營化,並不等於私利化、營利化———民營而公益(非營利)實際上完全可以做到統一、兼而有之的。另一方面,轉制部分公立醫院、實現辦醫主體的多元化,也有利於從根本上打破公立醫院的壟斷地位,推動醫療行業的競爭化,而競爭的增加,必然有利於患者醫療消費自主選擇權的充分落實和保障。
由此不難看出,「部分公立醫院是否應該轉民營」其實並不是問題,而問題在於,這種「轉民營」究竟「為什麼轉」以及「轉成什麼」。「為什麼轉」涉及的是「轉民營」的根本目的———是為政府「甩包袱」、「廉價瓜分國有資產」而轉,還是為改變公立醫院壟斷格局、促進行業競爭而轉。如果僅是前者,這樣的轉制當然是可疑的,但如果根本目的是後者,則是值得歡迎的。
「轉成什麼」所涉及的則是「轉民營」的核心價值,主要是轉成營利性的私益醫院,還是非營利的公益醫院,顯然只有堅持後者,醫院的基本社會屬性、價值回歸才能真正得到維護。以此回頭來考察和衡量此前江蘇宿遷所實行被稱為「賣光」的公立改民營的醫改嘗試,其之所以最後贏得的社會評價十分紛繁、矛盾批評者指責其並沒有解決「看病貴」的問題,違背醫療衛生領域規律;而贊之者則認為「雖然仍有部分瑕疵,但大方向是正確的」根本就在於,宿遷醫改在正確回答和妥善處理上述兩個問題上,並沒有做到平衡。一方面,雖然其在實現和促進醫療行業競爭方面,作用明顯、效果顯著,很大程度上解決了「看病難」的問題,但另一方面,對於「公益」這個醫療行業的核心價值,卻沒能真正得到捍衛,賣光後的醫院幾乎都成了以營利為目的、追逐利潤的營利性私益醫院。
在這里,有一個概念或許應進一步詳加釐清:非營利醫院的「非營利」,其實並非完全的「不營利」而僅僅是「不以營利為目的」,也就是說,公益醫療機構的營利不得進行任何分紅、成為投資人的收益,而只能用於自身的繼續發展。而要保證這一點,政府的監管和支持無疑不可或缺,如對非營利醫院(無論公立還是民營)的財務狀況實施嚴格的審計審核,同時又輔以免稅等政策扶持。
從這個意義上說,「公立醫院轉民營」能否成功,既促進競爭,又確保非營利的公益性,打消公眾對此的擔心,政府職能的成功轉型才是問題的關鍵和要害。這就要求,一方面,政府須將不該管的真正交給社會,實現醫療行業的政事分開、管辦分開,讓無論公立還是民營的醫院均成為獨立、自治,不依附於行政權力的社會主體;另一方面,
又應將本該政府履行的職責真正承擔起來,對所有醫療機構實施一律平等、中立的嚴格行業監管。
2015年10月8日財政部社會保障司透露,公立醫院改革是新一輪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核心任務。為支持推進公立醫院改革,中央財政2015年下達公立醫院改革補助資金111.24億元。一是按每個縣補助300萬元的標准下達補助資金59.31億元,支持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二是按每個試點城市一次性補助2000萬的標准下達補助資金13.2億元,支持第三批66個城市開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使試點城市擴大到100個。三是對100個試點城市所轄區,按每個區100萬元的標准下達補助資金2.73億元,支持二級及以下醫院開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四是按人均每年3萬元的標准下達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補助資金36億元,支持12萬名學員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肆』 公立醫院改制的流程及相關審批機關&收購國有資產(國有企業改制)的流程及相關審批機關
你好!以下內容是國有企業改制的基本工作流程,可以供你參考。
一、擬定方案
1、由企業向授權營運機構或企業產權管理單位提出改制申請,授權營運機構或企業產權管理單位作出同意改制批復。
2、改制企業組成由企業黨組織、經營管理層和職工代表參加的工作專班,擬定改制方案(可與審計、資產評估同時進行,並根據資產評估結果予以調整)。方案中至少需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基本情況;
(2)改制形式及涉及的資產范圍(改制企業附屬廠一並納入改制范圍的應予以說明);
(3)職工安置辦法;
(4)資產處理方式(含土地處置形式);
(5)債權債務處理方式;
(6)改制後企業發展思路和措施。
3、企業改制方案經黨政聯席會議和職工代表大會主席團會議審議通過後,報授權營運機構或企業產權管理單位審核。
4、資產規模較小的國有企業改制方案由授權營運機構或企業產權管理單位組織審查論證,並提出審核意見。
5、資產規模較大的大中型國有企業(見武漢市改制企業名單)改制,經授權營運機構或企業產權管理單位提出初審意見後,報市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方案論證,提出審核意見,其中大型企業改制應報市國資委同意。
6、改制企業將審核後的改制方案交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其中對改制形式、涉及資產范圍、職工安置辦法、資產擬處理方式、負債處理方式、參與競價的企業內部人選等重要事項,必須逐項審議,形成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7、改制企業將職工代表大會決議連同職工代表簽名報改制方案審核部門審核,由審核部門作出對企業改制方案的批復。
二、財務審計、資產評估
1、授權營運機構或企業產權管理單位聘請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
2、企業向授權營運機構或企業產權管理單位提出書面改制評估立項申請,授權營運機構或企業產權管理單位同意、批復後,報同級國資部門辦理評估立項。
3、授權營運機構或企業產權管理單位聘請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企業納入改制范圍的資產進行一次性全面評估。
4、改制企業將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書》報授權營運機構或企業產權管理單位審核後,送同級國資部門初審,其中涉及土地、房屋資產的由土地規劃、房產等有關職能部門聯合審核。
5、改制企業將經審核後的資產評估結果在企業內公示3個工作日。
6、改制企業將公示結果報授權營運機構或產權管理單位核實並形成書面意見,國資部門收到公示無異議的報告後,出具確認文件。
三、資產損失審批
1、改制企業對資產評估中經中介機構認定的資產損失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報授權營運機構或企業產權管理單位。
2、授權營運機構或企業產權管理單位對企業申報的資產損失進行審核後簽署意見分別報同級國資、財政部門審批。
3、市屬企業中凡累計金額在1500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盤虧損失由市國資辦審批。累計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的流動資產損失、累計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的長期投資損失以及應付福利費紅字等損失由市財政局審批。
市屬企業中凡累計損失達到或超過上述金額的,分別由市國資辦、市財政局初審,報國資委研究同意後下達審批意見。
四、審核職工經濟補償、安置費標准
勞動社保部門對企業職工安置分流方案進行審批,對有關補償標准進行核准,並出具核准意見。
1、職工經濟補償標准;
2、離退休人員應繳未繳的醫療保險費;
3、傷(病、殘)人員的生活和醫療補助費;
4、職工遺屬、精簡返鄉人員生活補助費。
五、進場交易
1、批准產(股)權轉讓進場交易。資產規模較小的國有企業產(股)權轉讓進場交易由授權營運機構或產權管理單位批准,資產規模較大的大中型國有企業產(股)權轉讓進場交易由市國資辦批准。
2、成立交易項目評議小組。
3、申請掛牌。由產權轉讓方向產權交易市場申請公開掛牌,並提供相應資料。
4、掛牌。按照改制企業材料製作掛牌信息在公眾媒體上發布,並在產權交易市場上進行掛牌,掛牌時間為15天。
5、資格審查。對參與投標競買方的資格進行審查,收繳競價保證金。
6、掛牌競標。掛牌期間若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意向方的實行競價交易,掛牌15天後無兩個及兩個以上購買方的進行協議轉讓。
7、評議、確定中標人。由評議小組根據評議規則,經評議後確定中標人。
8、鑒證。產權交易所對企業提供相關資料進行合規性審核,審核通過的出具《產(股)權交易鑒證書》。
『伍』 深化醫葯衛生改革的階段性重點任務
印發深化
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2012〕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
《深化
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深化
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2年是深化醫葯衛生
(以下簡稱醫改)承前啟後的關鍵一年,也是全面實施「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葯衛生
規劃暨
的開局之年。為明確任務目標,落實工作責任,鞏固擴大醫改成果,持續深入推進醫改,現提出2012年醫改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
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
的通知》(國發〔2012〕11號)精神,以建設符合我國國情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核心,堅持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保持醫改基本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著力在加快健全
體系、鞏固完善基本葯物制度和基層
運行新機制、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三個方面取得重點突破,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保持醫改良好勢頭,為實現「十二五」階段性改革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任務
(一)加快健全
體系。
1.鞏固擴大基本醫保覆蓋面。
職工
(以下簡稱職工醫保)、
(以下簡稱
醫保)和
(以下簡稱新農合)三項
參保率穩定在95%。重點做好農民工、
組織從業人員、
以及學生、學齡前兒童和新生兒參保管理工作。繼續推進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等困難群體參保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2.繼續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
(1)政府對新農合和
醫保補助標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個人繳費水平相應提高,人均籌資達到300元左右。(財政部、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職工醫保、
醫保和新農合政策范圍內
最高支付限額分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倍以上、當地居民年
的6倍以上、全國農民年人均純收入的8倍以上,且均不低於6萬元。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分別達到70%以上和75%左右,逐步縮小與實際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之間的差距,門診統籌支付比例進一步提高。探索通過個人賬戶調整等方式逐步建立職工醫保門診統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3.改革醫保支付制度。
(1)積極推行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總額預付等
改革,逐步覆蓋統籌區域內醫保
。加強付費總額控制,建立醫療保險對統籌區域內醫療費用增長的制約機制,制定
支出總體控制目標並分解到
,與付費標准相掛鉤。積極推動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的談判機制和購買服務的付費機制,通過談判確定服務范圍、
、支付標准和服務質量要求。結合
改革,探索對個人負擔的控制辦法。逐步將醫療機構總費用和次均(病種)醫療費用增長控制和個人負擔控制情況,以及醫療服務質量列入醫保評價體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2)完善差別支付機制,支付比例進一步向基層
傾斜,鼓勵使用中醫葯服務,引導群眾首診到基層。將符合條件的私人診所等非公立醫療機構和零售葯店納入醫保定點范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3)加強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完善監控管理機制,逐步建立醫保對醫療服務的實時監控系統,逐步將醫保對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延伸到對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建立聯合反欺詐機制,加大對騙保欺詐行為的處罰力度,並及時公開相關信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4.進一步加大醫療救助力度。
(1)加大救助資金投入,築牢醫療保障底線。救助范圍從低保家庭成員、
擴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難群體,資助其參加城鎮居民醫保或新農合。提高救助水平,取消醫療救助起付線,穩步提高封頂線,對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住院自負醫療費用救助比例進一步提高。(民政部、財政部負責)
(2)研究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通過政府出資、社會捐贈等多渠道籌資建立基金,解決無費用負擔能力和無主病人發生的應急醫療救治費用。抓緊制定基金管理辦法。(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5.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機制。
(1)研究制定重特大疾病保障辦法,積極探索利用基本醫保基金購買商業大病保險或建立補充保險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實解決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貧的問題。做好基本醫保、醫療救助、
等的銜接。(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保監會、民政部負責)
(2)全面推開尿毒症、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葯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等8類大病保障,將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齶裂等12類大病納入保障和救助試點范圍。(衛生部、民政部、財政部負責)
6.提高基本醫保經辦管理水平。
(1)積極推廣醫保就醫「
」,方便參保人員就醫。基本實現參保人員統籌區域內和省內醫療費用異地即時結算,加快推進以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為重點的
醫療費用異地即時結算。穩步推進職工醫保制度內跨區域轉移接續,加強各項
的銜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2)加強醫保基金收支管理,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基金堅持當年收支平衡原則,
過多的結合實際重點提高高額醫療費用支付水平,使基金既不沉澱過多,也不出現透支;職工醫保
過多的地方要採取有效辦法把
逐步降到合理水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分別負責)
(3)探索整合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管理職能和經辦資源,完善基本醫保管理和經辦運行機制。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城鄉統籌的居民
。(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負責)
(4)在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監管的前提下,鼓勵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具有資質的
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保監會負責)
7.大力發展商業
。
完善商業
,鼓勵
機構發展基本醫保之外的
產品,滿足多樣化的健康需求。鼓勵企業、個人參加商業健康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制定落實稅收等相關優惠政策。(發展改革委、保監會、財政部負責)
(二)鞏固完善基本葯物制度和基層
運行新機制。
8.鞏固完善基本葯物制度。
(1)擴大基本葯物制度實施范圍。鞏固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葯物制度的成果,落實基本葯物全部配備使用和醫保支付政策。有序推進
實施基本葯物制度,同步落實對鄉村醫生的各項補助和支持政策。對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各地政府可結合實際,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將其納入基本葯物制度實施范圍。鼓勵公立醫院和其他醫療機構優先使用基本葯物。(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規范基本葯物采購機制。全面落實《
印發建立和規范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葯物采購機制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56號),堅持招采合一、量價掛鉤、雙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監控等政策。完善基本葯物質量綜合
。對基本葯物中的獨家品種、經多次集中采購價格基本穩定且市場供應充足的基本葯物試行國家統一定價。探索建立短缺葯品監測機制,對用量小、臨床必需的緊缺品種可採取招標定點生產等方式確保供應。建立省級基本葯物集中采購使用管理信息系統,落實集中付款和供應配送政策,提高及時配送率。(發展改革委、衛生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食品葯品監管局負責)
(3)完善國家基本葯物目錄。認真總結各地基本葯物使用情況,研究調整優化國家基本葯物目錄,更好地適應群眾基本用葯需求。逐步規范基本葯物劑型、規格和包裝。規范地方增補基本葯物,增補葯品嚴格執行基本葯物制度相關政策。(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醫葯局、食品葯品監管局負責)
(4)加強基本葯物質量監管。繼續提高基本葯物質量標准,對基本葯物實行全品種覆蓋抽驗和電子監管,提高對基本葯物從生產到使用全過程監管能力。(食品葯品監管局負責)
9.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
(1)建立完善穩定長效的多渠道補償機制,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正常運轉。中央財政建立
全面實施後對地方的經常性補助機制,並納入預算安排。地方政府要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項補助以及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納入
並及時足額落實到位,實行先預撥後結算。全面落實一般診療費及醫保支付政策。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的經費。(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深化編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合理確定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總量,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功能定位和發展需要實行動態調整。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法人自主權,全面實行
度和崗位管理制度,重點選聘好院長並建立任期目標責任制。(中央編辦、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3)完善績效分配機制。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收入分配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乾和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在平穩實施績效工資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比例,合理拉開收入差距。要按時足額發放績效工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支結余部分可按規定用於改善福利待遇,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4)加快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認真細致做好債務核實和鎖定工作,多渠道籌集並落實化債資金,按時完成債務剝離和債務化解工作,堅決制止發生新債。(財政部、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負責)
10.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
(1)按照填平補齊的原則,繼續加大支持鄉鎮衛生院標准化建設的力度。(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負責)
(2)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建立涵蓋基本葯物供應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醫療服務、績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統一技術信息標准,實現與基本醫保等信息互聯互通,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規范化水平。(發展改革委、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3)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推進全科醫生
,開展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繼續為中西部鄉鎮衛生院和基層部隊招收5000名以上定向免費醫學生,安排1.5萬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崗人員進行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實施2萬名全科醫生特設崗位項目,完善落實鼓勵全科醫生長期在基層服務的政策,力爭實現每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醫生。支持100個左右全科醫生臨床培訓基地建設。中央財政繼續支持中西部地區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在崗培訓,重點開展具有全科醫學特點、促進基本葯物使用等針對性和實用性強的培訓項目,共培訓62萬人次。(衛生部、總後勤部衛生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負責)
(4)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全科醫生執業方式和服務模式改革試點,推行全科醫生(團隊)與居民建立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中醫葯等適宜技術和服務。建立健全分級診療、雙向轉診制度,積極推進基層首診負責制試點。(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醫葯局負責)
11.築牢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底。
(1)採取公建民營、
等多種方式,對
的房屋建設、設備購置給予扶持。將
納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和管理范圍。落實鄉村醫生的多渠道補償、養老政策。(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加強鄉村醫生培訓和後備力量建設。對在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每年免費培訓不少於兩次,累計培訓時間不低於兩周。採取本地人員定向培養等多種方式充實鄉村醫生隊伍,確保每個村衛生室都有鄉村醫生。(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3)加強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對鄉村醫生和村衛生室的行業管理,重點強化服務行為監管。積極推進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一體化管理。(衛生部、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三)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以縣級醫院為重點,統籌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補償機制、人事分配、葯品供應、價格機制等綜合改革,選擇在300個左右縣(市)開展縣級醫院綜合改革試點,鼓勵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具體模式。拓展深化城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
12.加快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1)改革補償機制。採取調整醫葯價格、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和落實政府辦醫責任等綜合措施和聯動政策,破除「以葯補醫」機制。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葯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醫院由此減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虧損通過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予以補償。調整後的醫療技術服務收費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增加的政府投入由中央財政給予一定補助,地方財政要按實際情況調整支出結構,切實加大投入。(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調整醫葯價格。取消葯品加成政策。提高診療費、手術費、
等醫療技術服務價格。降低大型設備檢查價格,政府投資購置的公立醫院大型設備按扣除折舊後的成本制定檢查價格。(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負責)
完善縣級公立醫院葯品網上集中采購,積極推進葯品帶量采購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壓縮中間環節和費用,著力降低虛高價格。(衛生部、監察部負責)
(3)發揮醫保的補償和監管作用。同步推進總額預付、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等復合支付方式,通過購買服務對醫療機構給予及時合理補償,引導醫療機構主動
、規范診療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嚴格考核基本醫保葯品目錄使用率及自費葯品控制率等指標,控制或降低群眾個人負擔。(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分別負責)
(4)落實政府辦醫責任。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公共衛生服務、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貼等投入政策。(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負責)
合理確定公立醫院(含國有企業醫院)數量和布局,嚴格控制建設標准、規模和設備配備。禁止公立醫院舉債建設。(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資委負責)
(5)加快建立現代
。按照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要求,落實縣級公立醫院經營管理和用人自主權。探索建立理事會等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
,公立醫院功能定位、發展規劃、重大投資等權力由政府辦醫主體或理事會行使。(衛生部、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負責)
建立完善院長負責制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人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繼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進公立醫院醫務人員養老等社會保障服務社會化。(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6)完善醫院內部分配
。健全以服務質量、數量和患者
為核心的內部分配機制,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提高人員經費支出占業務支出的比例,提高醫務人員待遇。院長及醫院管理層薪酬由政府辦醫主體或授權理事會確定。嚴禁將醫務人員個人收入與醫院的葯品和檢查收入掛鉤。(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
13.拓展深化城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圍繞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葯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以破除「以葯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以改革補償機制和建立現代
為抓手,深化體制機制創新,提高服務質量和運行效率,盡快形成改革的基本路子。研究探索採取設立專門管理機構等多種形式確定政府辦醫機構,履行政府舉辦公立醫院的職能。根據改革需要,在績效工資分配、定價、葯品采購等方面給予試點地區一定自主權。(衛生部、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國資委負責)
14.大力發展非公立醫療機構。
(1)各地要盡快出台鼓勵
舉辦發展醫療機構的實施細則,細化並落實鼓勵
辦醫的各項政策,支持舉辦發展一批非公立醫療機構。衛生等有關部門要限期清理修改相關政策文件。進一步開放醫療服務市場,放寬
舉辦醫療機構的准入范圍,積極引進有實力的企業、境外優質醫療資源、社會慈善力量、基金會、商業保險機構等舉辦醫療機構,對舉辦發展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給予優先支持。擴大境外資本獨資舉辦醫療機構試點范圍。鼓勵具有資質的人員(包括港、澳、台地區)依法開辦診所。進一步改善執業環境,落實價格、稅收、醫保定點、土地、重點學科建設、職稱評定等方面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可對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予以補助。積極發展醫療服務業,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向高水平、規模化的大型醫療集團和康復醫療機構發展。(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衛生部、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鼓勵公立醫院資源豐富的地區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包括國有企業所辦醫院在內的部分公立醫院改制重組。鼓勵社會資本對部分公立醫院進行多種形式的公益性支持。(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資委負責)
15.全面開展便民惠民服務。
(1)以病人為中心、以服務為導向,簡化掛號、就診、檢查、收費、取葯等醫療服務流程,積極推進區域統一預約掛號平台建設,普遍實行預約診療,開展「先診療、後結算」,改善就醫環境,明顯縮短病人等候時間,方便群眾就醫。大力推廣優質護理,倡導志願者服務。(衛生部負責)
(2)大力推行臨床路徑,加強
。開展單病種
,規范醫療行為。繼續開展抗菌葯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以電子病歷和醫院管理為核心,推進公立醫院信息化建設。醫療機構檢驗對社會開放,檢查設備和技術人員應當符合法定要求或具備法定資格,實現檢查結果互認。(衛生部負責)
16.提升縣級醫院服務能力。
加強縣級醫院以人才、技術、重點專科為核心的能力建設,每個縣重點辦好1-2所縣級醫院(含縣中醫院),提高縣域內就診率,降低縣外轉出率。啟動實施縣級醫院設立特設崗位,引進急需高層次人才。鞏固深化城市醫院對口支援縣級醫院的長期合作幫扶機制,安排6000名縣級醫院骨幹人員到三級醫院進修學習,發展面向農村及邊遠地區的遠程診療系統。(衛生部、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
(四)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
17.提高
水平。
(1)繼續做好10類
,著力提高服務質量、居民知曉率和
。城鄉居民健康檔案規范化電子建檔率達到60%以上,高血壓、糖尿病患者
人數分別達到6500萬、1800萬。將排查發現的所有重性精神病患者納入管理范圍。加強
疫苗接種工作。提高
以及農村留守兒童和老人公共衛生服務可及性。加強健康促進與教育,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導科學就醫和安全合理用葯。(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2)繼續實施重大公共衛生項目,做好傳染病、慢性病、職業病、重性精神病、重大地方病等嚴重危害群眾健康的疾病防治。完善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路,繼續支持農村院前急救體系和縣級衛生監督機構建設,加強重大疾病防控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18.推進醫療資源結構優化和布局調整。
(1)制定區域衛生規劃,明確省、市、縣衛生
標准,新增醫療衛生資源優先考慮社會資本。每千
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達到4張的,原則上不再擴大公立醫院規模。(衛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2)加強醫療服務體系薄弱環節建設,支持醫療機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加強省級兒童專科醫院和市、縣級綜合醫院兒科建設。啟動邊遠地區地市級綜合醫院建設。加強醫療衛生信息
准化建設,促進信息技術與管理、診療規范和日常監管有效融合。(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負責)
19.創新衛生人才培養使用制度。
(1)加大護士、養老護理員、葯師、兒科醫師,以及精神衛生、院前急救、衛生應急、衛生監督、醫院和醫保管理人員等緊缺人才和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出台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加快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衛生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
(2)推進醫師多點執業。各地要出台醫師多點執業實施細則,鼓勵具備行醫資格的人員申請多個地點執業,完善
、備案、考核、評價、監管政策,建立醫師管理檔案。建立健全醫療執業保險和
處理機制。(衛生部負責)
20.推進葯品生產流通領域改革。
(1)改革葯品價格形成機制,選取臨床使用量較大的葯品,依據主導企業成本,參考葯品集中采購價格和零售葯店銷售價等市場交易價格制定最高零售指導價格。完善進口葯品、高值醫用耗材的價格管理。(發展改革委負責)
(2)完善醫葯產業發展政策,規范生產流通秩序。推動醫葯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醫葯
優化升級。發展葯品現代物流和連鎖經營,提高農村和邊遠地區葯品配送能力。促進葯品生產、流通企業跨地區、跨所有制的收購兼並和聯合重組。鼓勵零售葯店發展,並按規定配備
。(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食品葯品監管局負責)
(3)完善葯品質量標准,提高仿製葯質量水平。實施新修訂的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修訂並發布實施
,定期發布葯品質量公告。嚴厲查處制售假葯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掛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證照,以及買賣
、發布虛假葯品廣告等違法違規活動。(食品葯品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三、
(一)強化目標責任制。
(二)強化財力
。
(三)強化績效考核。
(四)強化宣傳引導。
『陸』 關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的意見內容
關於印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衛生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的《關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各地在試點過程中的重要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向衛生部和相關部門報告。
衛 生 部
中 央 編 辦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 政 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關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
為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國務院《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國發〔2009〕12號),指導各地切實做好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把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葯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推進體制機制創新,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提高公立醫院運行效率,努力讓群眾看好病。按照「適度規模、優化結構、合理布局、提高質量、持續發展」的要求,堅持中西醫並重方針,統籌配置城鄉之間和區域之間醫療資源,促進公立醫院健康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基本醫療服務需求,切實緩解群眾看病貴、看病難問題。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公平與效率統一,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機制相結合;堅持公立醫院的主導地位,鼓勵多元化辦醫,推動不同所有制和經營性質醫院協調發展;堅持發展、改革和管理相結合,完善服務體系,創新體制機制,加強內部管理;堅持總體設計,有序推進,重點突破,系統總結;堅持中央確定改革方向和原則,立足我國國情,鼓勵地方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大膽探索創新。
二、試點的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實施步驟
(三)總體目標。
構建公益目標明確、布局合理、規模適當、結構優化、層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探索建立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分工協作機制,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形成比較科學規范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補償機制、運行機制和監管機制,加強公立醫院內部管理,促使公立醫院切實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形成公立醫院改革的總體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為全面推動公立醫院改革奠定基礎。
(四)主要任務。
——強化區域衛生規劃。合理確定公立醫院功能、數量和規模,優化結構和布局,完善服務體系。
——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建立協調、統一、高效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科學界定公立醫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責權,探索建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推進醫院院長職業化、專業化建設。
——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探索實現醫葯分開的具體途徑,改變醫療機構過度依賴葯品銷售收入維持運轉的局面,逐步取消葯品加成政策,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完善基本醫療保障支付方式,落實財政補助政策。落實中醫葯扶持政策。
——改革公立醫院運行機制。深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改進公立醫院經濟運行和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公立醫院內部管理,落實各項醫院管理制度,制訂疾病診療規程並推廣實施,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保障醫療質量,提高服務效率,控制醫療費用,方便群眾就醫。
——健全公立醫院監管機制。實施醫院信息公開,完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制度,加強醫療安全質量和經濟運行監管。
——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醫療服務領域,完善政策體系,為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經營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引導、鼓勵和支持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發展,促進不同所有制醫療衛生機構的相互合作和有序競爭,滿足群眾不同層次醫療服務需求。
(五)實施步驟。
2009年,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醫葯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國辦函〔2009〕75號)的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已經分別選擇1-2個城市(城區)作為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國家在各地試點城市范圍內,選出16個有代表性的城市,作為國家聯系指導的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
2010年開始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加強對試點城市的調研督導,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加強信息交流和指導培訓,適時開展評估工作。不斷總結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經驗,完善公立醫院改革總體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在全國逐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三、試點的主要內容
(六)完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
加強公立醫院的規劃和調控。省級人民政府制訂衛生資源配置標准,組織編制區域衛生規劃和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合理確定各級各類公立醫院的功能定位。設區的市級以上衛生行政(含中醫葯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按照區域衛生規劃和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要求,研究制訂本級政府負責舉辦公立醫院的設置和發展規劃,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明確各級各類公立醫院的類別、數量、規模、布局、結構和大型醫療設備配置標准。充分利用和優化配置現有醫療衛生資源,新增衛生資源必須符合區域衛生規劃。對部分公立醫院,可有計劃、按步驟地遷建、整合、轉型和改制等,推動公立醫院結構布局的優化調整。
建立公立醫院之間、公立醫院與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城市一級、部分二級醫院應根據區域衛生規劃改造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公立醫院通過技術支持、人員培訓、管理指導等多種方式,帶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使公立醫院改革與健全基層醫療衛生體系緊密配合、相互促進。建立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實行分級醫療、雙向轉診,在明確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的功能定位、著力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能力和水平的同時,發揮價格、基本醫療保障支付政策等的引導和調控作用,引導一般診療下沉到基層。有條件的地區,醫院可以通過合作、託管、重組等方式,促進醫療資源合理配置。發展老年護理、康復等延續服務,逐步實現急、慢性病分治。
重點加強縣級醫院能力建設,實行城鄉醫院對口支援。推進縣級醫院標准化建設,改善縣級醫院的業務用房和裝備條件。完善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制度,多形式、多渠道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逐步提高縣級醫院的人員素質和能力水平。
(七)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
明確各級政府舉辦公立醫院的職責。中央和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舉辦承擔疑難危重病症診治、醫學科研和教學綜合功能的國家級或省級醫學中心;縣(市、區)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舉辦縣級公立醫院;其他公立醫院均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舉辦。
積極探索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按照醫療服務監管職能與醫療機構舉辦職能分開的原則,推進政府衛生及其他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醫院的屬地化管理,逐步實現公立醫院統一管理。有條件的地區可以設立專門的機構,負責公立醫院的資產管理、財務監管和醫院主要負責人的聘任,建立協調、統一、高效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制訂並落實按規劃設置的公立醫院發展建設、人員編制、政府投入、醫葯價格、收入分配等政策措施,為公立醫院履行公共服務職能提供保障條件。衛生、教育等行政部門要積極研究探索高校附屬醫院管理體制改革。
(八)改革公立醫院法人治理機制。
明確政府辦醫主體,科學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責權;探索建立以理事會等為核心的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明確在重大事項方面的職責,形成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制衡的權力運行機制。落實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強化具體經營管理職能和責任,增強公立醫院的生機活力。
制定公立醫院院長任職資格、選拔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推進職業化、專業化建設。建立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醫院院長激勵約束機制。
(九)改革公立醫院內部運行機制。
完善醫院內部決策執行機制。完善院長負責制。按照法人治理結構的規定履行管理職責,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須經醫院領導班子集體討論並按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程序報批、執行。實施院務公開,推進民主管理。完善醫院組織結構、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推進醫院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現代化。
完善醫院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嚴格預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強成本核算與控制。積極推進醫院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改革,嚴格財務集中統一管理,加強資產管理,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實施內部和外部審計制度。在大型公立醫院探索實行總會計師制度。
深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勵機制。科學合理核定公立醫院人員編制。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的人事管理制度。以專業技術能力、工作業績和醫德醫風為主要評價標准,完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製度。合理確定醫務人員待遇水平,完善人員績效考核制度,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體現醫務人員的工作特點,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探索實行並規范注冊醫師多地點執業的方式,引導醫務人員合理流動。
(十)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
推進醫葯分開,改革以葯補醫機制,逐步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由各地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考慮醫院功能定位、醫療保障基金承受能力、本地財政能力、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和對價格調整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
合理調整醫葯價格,逐步取消葯品加成政策。在成本核算的基礎上,合理確定醫療技術服務價格,降低葯品和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加強醫用耗材的價格管理。逐步取消葯品加成政策,對公立醫院由此而減少的合理收入,採取增設葯事服務費、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准等措施,通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予以補償。葯事服務費原則上按照葯事服務成本,並綜合考慮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報銷范圍。也可以對醫院銷售葯品開展差別加價試點,引導醫院合理用葯。
完善醫療保障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基本醫療保障費用支付方式,積極探索實行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總額預付等方式,及時足額支付符合醫療保障政策和協議規定的費用;落實醫療救助、公益慈善事業的項目管理和支付制度;完善補充保險、商業健康保險和道路交通保險支付方式,有效減輕群眾醫葯費用負擔。在加強政府指導,合理確定醫療服務指導價格,合理控制醫院醫葯總費用、次均費用的前提下,探索由醫院(醫院代表)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談判確定服務范圍、支付方式、支付標准和服務質量要求。
加大政府投入。政府負責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貼等,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緊急救治、救災、援外、支農、支邊和支援社區等公共服務經費,對中醫醫院(民族醫醫院)、傳染病醫院、職業病防治院、精神病醫院、婦產醫院和兒童醫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傾斜。
(十一)加強公立醫院管理。
加強醫療服務質量管理。健全和落實醫院管理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健全醫療質量管理組織,推行疾病診療規范和葯物臨床應用指南,規范臨床檢查、診斷、治療、使用葯物和植(介)入類醫療器械行為,持續提高醫療質量,保障患者安全。加強重點學科和人才隊伍建設,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要規范各級各類公立醫院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葯物的比例,建立健全國家基本葯物采購供應管理制度,促進公立醫院優先配備和合理使用基本葯物。推廣應用適宜技術和基本葯物,在加強規范和保障質量的基礎上逐步實行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降低醫療服務成本。研究制訂疾病診療規程並推廣實施,推動病種規范化治療。
改善醫院服務。通過採取提供預約診療服務,暢通急診綠色通道,優化服務流程,按病情分類診療等措施,努力縮短病人等候時間。建立患者投訴管理機制,及時有效處理患者投訴和醫療糾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提高醫院信息化水平。以醫院管理和電子病歷為重點推進公立醫院信息化建設,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研究制訂醫療機構內部信息管理的規定和標准,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逐步建立醫院之間、上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之間、醫院和公共衛生機構、醫保經辦機構之間的互聯互通機制,構建便捷、高效的醫院信息平台。
(十二)改革公立醫院監管機制。
實行全行業監管。加強衛生行政(含中醫葯管理)部門醫療服務監管職能,建立健全醫療服務監管機制。所有醫療衛生機構不論所有制、投資主體、隸屬關系和經營性質,均由衛生行政(含中醫葯管理)部門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完善機構、人員、技術、設備的准入和退出機制,依法實行全行業監管。
加強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安全質量監管。充分依託現有的具有較高診療技術水平和質量管理水平的公立醫院,建立完善國家、省、市(地)三級醫療質量安全控制評價體系和各級各專業醫療質量控制評價組織,加強醫療質量安全評價控制工作,持續改進醫療服務質量。完善各級各類醫院管理評價制度,繼續做好醫院管理評審評價工作。
加強公立醫院運行監管。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公立醫院功能定位和發展規劃的監管。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建設規模、標准和貸款行為,加強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管理。控制公立醫院特需服務規模,公立醫院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健全財務分析和報告制度,加強公立醫院財務監管。建立健全公立醫院財務審計和醫院院長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建立社會多方參與的監管制度,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對公立醫院的監督作用。全面推進醫院信息公開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強化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對醫療服務的監督制約作用,依照協議對醫療機構提供的服務進行監督,並納入公立醫院考核和評價內容中。充分發揮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監督作用,加強醫療行業協會(學會)在公立醫院自律管理監督中的作用。建立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積極發展醫療意外傷害保險和醫療責任保險,完善醫療糾紛調處機制,嚴厲打擊「醫鬧」行為。
(十三)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
逐步探索建立符合醫學人才成長規律、適應我國國情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把住院醫師培訓作為全科醫生、專科醫生培養的必經環節。通過試點,探索完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制度模式、規范標准、體制機制和配套政策,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經費保障機制,完善編制管理、崗位設置、人員聘用和工資保障等人事保障機制和其他相關政策。試點期間重點為縣級醫院培養專科方向的住院醫師,為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培養全科方向的臨床醫師。
(十四)加快推進多元化辦醫格局。
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加快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的辦醫體制。完善政策措施,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院。在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中,要給非公立醫院留出足夠空間。非公立醫院在醫保定點、科研立項、職稱評定、繼續教育等方面,與公立醫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務准入、監督管理等方面一視同仁。政府可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由非公立醫院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和公共服務。落實非營利性醫院稅收優惠政策,完善營利性醫院稅收優惠政策。加強對非公立醫院的監管,引導非公立醫院依法經營、加強管理、嚴格自律、健康發展。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區域衛生規劃和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確定公立醫院轉制的范圍、條件、程序和配套政策措施,積極穩妥地把部分公立醫院轉制為非公立醫院,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和職工合法權益。公立醫院改制方案必須充分徵求職工意見。允許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公立醫院轉制重組。
四、試點的組織領導
(十五)試點的領導機制。
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任務重、難度大,要充分認識公立醫院改革的重要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加強對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領導。試點工作由國務院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試點城市人民政府和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實施,衛生部組織推動試點工作,加強對試點城市工作的指導、培訓、評估和監督,其他有關部門積極支持配合。
(十六)試點的組織實施。
試點城市人民政府應建立試點工作領導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和本《指導意見》要求,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廣泛徵求意見,制訂試點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在堅持中央確定的方向和原則基礎上,努力細化、實化、具體化,突出重點方面和關鍵環節,強調體制機制創新,深入探索,大膽嘗試,力求有所突破,取得實效。試點實施方案由省級醫改領導小組審核後組織實施,並報衛生部和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制訂並落實試點的配套政策措施,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將重大問題向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有關部門報告。
(十七)試點的指導、評估和監督。
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試點城市的指導和支持。國務院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和評估,及時總結試點情況,完善有關政策措施,推進試點工作積極穩妥地開展。
(十八)創造良好試點環境。
試點地區要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加強對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的宣傳,調動廣大醫務人員參與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爭取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衛生部門與宣傳部門要緊密配合,加強對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輿情監測與研判,積極引導社會輿論,堅定改革信心,合理引導社會預期。
『柒』 公立醫院的體制改革究竟怎麼改這次會不會對一些醫院的產權動刀子呢
對於公立醫院的改制,我個人的看法是不會一概而論,應該是有差別的。主要是根據醫院的功能定位不同而有所不同。對於一些小的區、鄉、鎮醫院估計往社區衛生服務方向轉移,而大的醫院尤其是在城市醫療層面作用較大的三級醫院主要是從規范和完善政府財政補償、理順公立醫院的管理體制、維護並全面落實醫院的社會公益性,實現黨的十七大提出的「病有所醫」的民生建設目標。
首先,從我國衛生改革現狀和要求來看,經過若干年衛生改革,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依然嚴峻,在醫療衛生改革的大討論中,社會、經濟、政治研究領域的專家都提出了不同的看法,總體歸納為: 出現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不是市場化方向錯了,而是政府主導部門缺位;看病難、看病貴應歸咎於「偽市場化」,醫療衛生領域問題出於行政壟斷。然而,無論衛生改革的功過如何,堅持公益主導下的市場化改革已達成共識。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強化公立醫院公共服務職能,規范收支管理,糾正片面創收傾向。」要實現 一目標必須完善公立醫院的補償機制,核心是要提高財政補償的績效。完善公立醫院的補償機制,首先要有助於實現公立醫院體現公益性的社會目標,其次在政府有限資金投入的情況下,引導和激勵公立醫院自主、高效地實現公益目標,最大限度地提高對醫院補助的效率。
再來看看我國公立醫院補償機制的現狀,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財政補償有限,公立醫院要實現公益目標必然要能得到足夠的補償,負有公益事業主導責任的政府應對公立醫院進行足夠的補償,但是,目前政府對醫院直接的財政補償不到醫院收入的10%;而公立醫院醫生工資沒有政府補貼,來源於醫院創收,這成為誘導需求的動因,從而出現各種創收行為,如非醫療服務的產品消費為主:葯品價格補償、日益嚴重的醫療器械購買和使用的創收、耗材收入、項目投資招標收入以及合作和合資收入(包括特需服務的合作)等,在醫院的業務收入中,葯品收入又佔到50%~70%,影響醫療服務質量的提高,也造成很多過度醫療行為,浪費了有限的醫療資源,雖通過實施醫院收支兩條線的改革,旨在弱化葯品收入對醫療機構的補償作用,提高醫療技術的勞務價格,轉變醫療機構的補償機制,但以葯養醫的局面尚無很大改善。
二是獲利因素的驅動,由於利益驅使,醫院還從病人自付中獲利,如從醫保病人的非醫保項目中獲利即醫保范圍以外的葯品和材料、把體檢作為創收項目之一等,這不但嚴重影響基本醫療服務,同時也限制了高端醫療技術的健康發展。
三是醫療保障制度明顯缺陷,現有的醫療保障制度不能有效控制醫療浪費,經過數十年的醫療衛生改革,醫療保障制度從試行到逐步推廣實行,仍然存在大量問題,很難做到同一保障體系內的公平合理。與醫療服務業發展現狀相比,我國的醫療服務業監管體制還存在許多問題:整體框架還未完全形成;缺乏醫療行業的基本法律;缺乏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政府管制制度的自覺性意識,立法計劃缺乏系統性、全面性;各組成部分發展不平衡。行業准入方面,在結構准入方面相對比較完善,但在人員准入和技術准入方面有欠缺,設備設施准入也不完善。在運行監管方面,缺乏大量的技術規范,缺乏關於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社會經濟行為的管制規定,沒有建立起信息發布制度。
四是現有運行機制效率低下,在微觀管理體制上,公立醫療機構還不是真正的自主管理、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普遍存在著經營上負營不負虧的現象。在內部運行機制上,公立醫療機構還沒有打破計劃經濟時期形成的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模式,人力資源不能合理流動,不能充分體現優勞優酬、多勞多酬的分配原則。
再從如何完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來說,公立醫院的補償機制問題一直困擾著醫院的生存和發展,只有不斷完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才能促使公立醫院健康持續發展,有利於醫療衛生改革健康有序地進行,有利於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和諧發展,有利於社會的安定團結。
一是要拓寬補償渠道,我國現行的醫院補償渠道主要包括三大部分:財政補助、醫療業務收入、葯品加成收入。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衛生改革的深化,這種補償機制愈來愈顯示出其弊端:財政補償不足,迫使醫院要依靠價格補償;而價格中又沒有充分體現技術勞動的價值,有迫使醫院依賴葯品價格和設備價格補償,造成醫院補償機制循環不暢。面對如此現狀,拓寬補償渠道顯得尤為重要。
首先,應明確政府對醫療衛生事業應盡的責任,改變目前的補償結構,實現以政府為主的多元化投資主體下的醫院監管體系。以醫保為龍頭,通過對醫療保險設計改變對醫院的補償方法,如實行按人頭付費和雙向轉診,按病種付費或實行醫保的第三方委託管理,以專業化的管理機構加強對醫院的引導和監督。其次,健全公立醫院財政補償機制,關鍵還要提高財政補償的績效,既要保障公立醫院公益性的需要,促進公立醫院實現社會目標,又要符合激勵約束相容的原則,通過政府有限的資金投入,引導和激勵公立醫院自主、高效地實現公益目標,最大限度地發揮政府財政補償的效率。再者,拓寬補償渠道還可引入社會資本投資(民營資本和慈善基金);利用政府貼息貸款發展公立醫院也是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的 有效方式。政府投資作為全社會投資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社會其他投資起著示範作用和引導作用。對公立醫院的投資可以通過運用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如投資補貼、投資抵免、投資貸款貼息等)來實現。
二是要加強制度監管,要加強醫療機構內部運行機制改革步伐,規范和完善公立醫院人事和收入分配製度。目前的公立醫院是傳統的事業單位,需要用現代規范的事業法人制度來加以重造。人事制度改革可採用全員聘用制,建立能進能退的用人機制。在收入分配機制上應扭轉醫務人員工資收入、獎金與業務收入掛鉤的現象,取而代之應轉向與工作量和工作效果的考核相聯系。規范對醫務人員的激勵機制。建立以崗位為基礎,總額控制、分配合理的工資制度,遏制以葯養醫和不合理的創收行為。
三是要提高運營效率 公立醫院也要吸取企業管理的先進經驗,提高醫院運營效率。醫院的首要任務是要在一定的預算下維持基本運營,而醫療機構由於服務內容和人群的特殊性, 需要服務具有高質量,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益目標相聯系,需要處理好一般企業運營中成本利潤導向和國家政策、法律等規定的社會利益導向之間的關系,這就需要醫院注重提高運營管理水平,從而兼顧多重目標的實現。
以上觀點,在醫療行業的同道較多認可,關鍵還要看這次國家政府的決心如何,是認真扎實地逐步推進,還是打一陣乾雷後象徵性地隨便下幾顆雨點就草草收場。我們只有拭目以待了。
我的答復也許你還不夠滿意,但我想,全國的同道們都會從不同的角度來暢所欲言,說不定上面的高層人士也會出來發表高論的。那麼,我這就算是拋磚引玉了。哈哈。
『捌』 公立醫院改革的公立醫院態度
如果門診葯房變成零售葯店,公立醫院會喜歡嗎?
一家三級甲等醫院的有關人士在接受本報采訪時,含蓄地表達了觀點,「門診葯房託管也好,改製成零售葯店也好,我認為出發點與實行葯品零差價、收支兩條線是一樣的,都是為了平抑葯價,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王錦霞並不將「門診葯房改製成零售葯店」的意義,等同於「零差價」或「收支兩條線」。她毫不避諱地說——「收支兩條線」是計劃經濟的模式,亦是管辦不分的繼續;「葯品零差率」則是對醫院賣葯的變相支持,是對「醫葯分開」的迴避,更給社會零售葯店帶來了不公平、不公正的市場環境。
或許,事實可以證明王錦霞的觀點。兩年多前,「葯品零差率」已在國內試點,一篇新聞調查指出,「零差率」的最大贏家並非患者,而是醫保機構和公費醫療機構。
住院葯房 暫時按兵不動?
「門診葯房是大頭,因此先從這里動手。」王錦霞提供的數字表明,據衛生部統計,2007年門診病人平均葯費占醫療總費用的50%。2008年的衛生統計報告顯示,門診病人葯費比重仍高達50%以上。2008年,全國門診共計28.4億人次,住院為9800萬人次,「從這兩個數字對比,也能看出門診葯費的比重。同時,看住院葯房也應保留,在急用葯、手術用葯上更利於醫治患者。」
省內一家醫院的一位中層幹部認為,王錦霞的演算法不夠科學,因為住院方面的人次雖少,但單次葯費遠超門診單次葯費。兩者的差距並不能從看病人次上清晰反映,「有的醫院,可能住院葯費比門診葯費更高。」
省內另一家三級甲等醫院的外科醫生也贊同這一觀點,「門診葯房改制,對我們影響不太大,因為患者本來就喜歡在醫院開完葯,再到外面葯店買葯,這樣的患者甚至可能是大部分。相對來說,影響外科會比較小,對內科影響確實比較大。」
怎樣保證葯品質量?
長春市中心醫院院長陳明強表示,「如果把門診葯房改為零售葯房,一定要有配套措施。醫院進葯有嚴格程序,除了極特殊情況,葯品質量都是合格的。改製成零售葯房後,首先我們要考慮怎樣確保葯品質量,其次是財政要有投入。」
門診葯房作為醫院的一塊大蛋糕,一刀切走如何善後,必須考慮。否則,醫院處境將很尷尬,這也意味著即使把門診葯房改為零售葯店,也將會衍生其他的以葯養醫之法。對此,王錦霞認為,新醫改方案中提出三年投入8500億元的規劃,每年2800億元,按照2007年醫院葯品銷售額4037億計算,醫院葯品獲利額為606億元。因此,財政補足沒問題。
『玖』 公立醫院改制,民間資本投資醫院的法律法規
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您必須經過衛生局批准,按照衛生局要求提供法人資料,去工商回局注答冊,不和醫保掛鉤也是無法生存的,在咨詢社保需要什麼手續,得到醫保定點資格,您必須一個部門一個部門的辦,法律、法規是沒有的。慢慢跑吧,祝您順利。
『拾』 醫改以來對公立醫院的改革出台了哪些政策
聚焦1、試點城市名單揭曉,方案靈活方向明確
23日,衛生部、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新發布的《關於確定公立醫院改革國家聯系試點城市及有關工作的通知》中公布了16個試點城市的名單,其中包括東、中部的各六個城市及西部四個城市。
《通知》指出,各國家聯系試點城市要按要求,針對本地公立醫院的突出問題,結合本地工作基礎和環境條件,制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既可以推進綜合改革,也可以重點突破個別或若干關鍵環節;既可以在全市范圍內縣級(二級)以上公立醫院開展試點,也可以選取部分有代表性的公立醫院進行試點。
而與月初原則上通過的《指導意見》相比,此次正式出台的版本包括四個部分共十八條,並明確了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等內容。九項試點的主要內容為:一是完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加強公立醫院規劃和調控,優化公立醫院結構布局,建立公立醫院之間、公立醫院與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二是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明確各級政府舉辦公立醫院的職責,積極探索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逐步實現公立醫院統一管理,建立協調、統一、高效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三是改革公立醫院法人治理機制,明確政府辦醫主體,科學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責權,探索建立以理事會等為核心的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制定公立醫院院長任職資格、選拔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醫院院長激勵約束機制;四是改革公立醫院內部運行機制,完善醫院內部決策執行機制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深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勵機制;五是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合理調整醫葯價格,逐步取消葯品加成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實現由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補償,完善醫療保障支付制度;六是加強公立醫院管理,確保醫療安全,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改善醫院服務;七是改革公立醫院監管機制,加強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安全質量監管和經濟運行監管,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對公立醫院的監督作用;八是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開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九是加快推進多元化辦醫格局,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院。
哈爾濱醫科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杜樂勛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盡管社會上普遍看重公立醫院改革進程中降葯價等具有直接利益影響的內容,但其實《指導意見》中的每個細節都關系著改革整體的成敗,也值得各界關注與跟進。杜樂勛還指出,盡管《指導意見》只是在方向上明確了一個范圍,並沒有實際約束效力,但這正是為了避免讓整個公立醫院改制變得過於模式化。「因地制宜,才能更加靈活的把總體的指導精神應用到各地的醫改當中,」杜樂勛說。
重塑全行業
聚焦2 、新醫改或可重塑全行業,醫葯分開利好相關領域
此前,基本葯物目錄制度的執行在加速了一些中小企業被兼並、整合進程的同時,也使得那些進入國家葯物目錄的企業不得不快馬加鞭擴大產能,滿足即將到來的爆發式市場需求。月初,隨著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關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公立醫院改革正式破冰。盡管有專家曾表示,由於試點范圍有限以及不容忽視並有待實踐的一些細節問題,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所帶來的沖擊在今後一到兩年內對行業的整體格局不會產生實質影響。但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從長期來看,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經驗有可能將逐步改變醫葯行業的傳統布局和規則。
這其中,由作為公立醫院改革亮點之一的取消葯品加成所引發的變局,無疑成為了與患者和醫院利益關系最為密切的一個環節。不難預想,隨著試點醫院逐步擺脫對葯品收入的依賴,其對葯品價格也將變得不敏感。同時,基本葯物目錄品種和國產廉價葯都會面臨不少市場份額提升的機遇,基本葯物目錄品種在大醫院的使用份額更會有顯著提升。有分析人士指出,不排除改革試點期間全國醫院葯品市場有加速擴容的可能。
另一方面,根據政府向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提供的補償方案來看,補償標準是通過每家醫院的合理收入和支出來擬定,因此也有分析猜測,醫院從自身利益出發可能會由於增加收入基數而催生醫院用葯市場在2010年出現高增長的局面。這也意味著面向醫院的葯品生產企業,其銷售收入面臨提高的可能,並且普葯、專科葯都有受益機會。此外,若取消葯品加成且補償到位,外企原研葯失去了價格加成給醫院帶來利潤的優勢,其銷售份額下降幅度無疑將變得明顯,這也將有利於國產仿製葯和仿創葯企業搶占市場,而這對於行業企業顯然也是普遍利好的。
除了我國葯企自身受益外,在取消葯品加成的政策驅動下不少投資顧問也紛紛表示看好醫療服務行業在未來面對的機遇。由於葯品加成向來在很大程度上支撐著我國公立醫院的收入,僅依靠政府財政進行這一部分收入缺口的補貼並不能完全緩解醫院財政系統可能面臨的壓力,因此依靠醫療服務收費無疑將成為試點醫院獲益的重要途徑,而這對於以生產醫療診斷試劑的生產商來說將構成長期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