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辦一個私立學校需要辦哪些手續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要求,民辦學校的設立一般經由以下程序:提交籌設申請材料——提交正式申請材料——接受專家組評估考察——審批機關研究審批——民政登記。
舉辦人(單位)向審批機關提交籌設申請材料;審批機關同意籌設後,舉辦人(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正式申請材料。
審批機關在審查舉辦人(單位)提供的申辦材料並認為已符合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與要求後,組織專家組對該籌辦中的學校進行考察評估,專家組撰寫考察評估報告並送交審批機關。
審批機關召開會議,研究是否同意設置;獲得審批後,舉辦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持辦學許可證等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一)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資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二)、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籌設批准書;
2、籌設情況報告;
3、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5、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1)私立學校怎麼申請擴展閱讀
民辦學校發展意義如下:
教育的加速發展來源於制度上的創新。各國在人力資本積累過程中,之所以能夠保持人力資本的長期持續增長,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不同的階段先後經歷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加速發展的過程。各級教育的加速發展並不是一個自然過程,而是得益於制度創新:一是國家對教育的制度安排;二是教育開放。
教育向民間開放,帶來私人對教育的大規模投資。這樣一方面解決了政府辦教育的供給不足的問題,另一方面滿足了個人對於教育多樣性的需求。在實施高質量義務教育的同時,向民間部門開放教育是現代國家在解決教育治理問題上重要的公共政策選擇。
由於義務教育制度安排之外的教育是典型的純私人物品,而且在義務教育之後的教育階段(特別是對高等教育而言),受教育者所獲得的自身收益要高於教育的社會收益,家庭或者個人有足夠的投資激勵。因此,教育發展中的制度創新往往帶來教育的跨越式發展,而不是單純的積累性(或線性)增長。
先數量後質量,大力發展私立教育。日本、韓國對私立教育都採取了先放開發展,待規模擴大以後再加強管理、增加資助、提高質量的發展措施,因此才能在短期內實現中等和高等教育普及。
韓國教育從數量增長期(20世紀60年代)-改革推進期(70年代)-質量提高期(80年代)--人性化教育期(90年代),走出了一條從數量增長到質量提高的道路,私立學校的擴容和規范在其中起了主要作用。
㈡ 怎樣創建一所私立學校需要什麼程序
創建一所私立學校所需要的程序如下:
1、申辦者提交申辦報告、辦學章程、發展規范等材料,領申請;
2、申辦者提交人員、場地、資產及有關待業部門的審核材料;
3、現場察查辦學場地;
4、審核、發證。
所需要提交的資料如下:
1、申辦報告、辦學章程和發展規劃;
2、舉辦者及擬任校長(負責人)、擬聘教師和財會人員、管理人員和資格證明。
3、辦學專業設置、課程計劃(培訓計劃)和使用的教材;
4、擬辦教育機構的資產證明和辦學風險擔保證明;
5、辦學場所的使用權或所有權證明;
6、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審核材料;
7、有設校董事會的民辦教育單位的校董事成員名單,有聯合舉辦的機構,應提交聯合辦學協議。
㈢ 開辦私立學校需要什麼資質和手續
現在沒有「私立學校」的說法,正式的說法是「民辦學校」。
民辦教育機構申請辦學程序
一、申請辦學單位在辦學所在地中心校領取《民辦教育辦學申請表》一式三份。
二、將書面申請和按要求填寫好的《民辦教育辦學申請表》以及辦學所需的相關材料交辦學所在地中心校,中心校組織人員對所申請內容及提供的相關材料逐項進行審查。
三、中心校將審查合格、基本符合辦學條件的辦學單位的書面申請和《民辦教育辦學申請表》簽具意見附上相關材料一並交縣級教科局。
四、教科局對所申請內容進行復核、審批。
五、對符合條件的辦學單位頒發《民辦教育許可證》,對不具備辦學條件的,作出不同意辦學的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
六、辦理《民辦教育許可證》不收取任何費用。
申請正式成立民辦學校應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相關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應該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贈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5、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6、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7、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㈣ 如何創建一所民辦學校
1.舉辦者:屬社會組織舉辦的,舉辦者應具備法人資格;個人辦學的,應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需附材料:法人資格證明、身份證、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證明)
2.擬任校長(或主要行政負責人)的資格:應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學工作經驗,有不低於大專畢業的文化程度,有崗位資格(如教師資格證、校長資格證),年齡可適當放寬(25-70周歲之間)。(需附材料:學歷證、崗位資格證、身份證等)
3.教師及管理人員:參照中小學校配備教師數,人數可適當放寬。教師應具有國家規定的任教資格(有教師資格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專職教師必須占教師數50%以上;按照辦學規模配備管理人員,並設立學校董事會(或理事會),管理人員須具有國家規定的管理資格;單獨配備會計和出納,能提供從業資格證明。(需附材料:教師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會計、出納須提供身份證、會計資格證;管理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管理資格證等)
4.辦學場地:辦學場地與辦學規模應相適應,面積應達500平方米以上,能提供房產證明。如系租賃,租期應在5年以上,辦學場地應符合消防及安全要求,能提供消防部門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消防許可證明、租賃合同(必須註明租賃面積和租期)。(需附材料:提供消防部門出具的符合辦學條件的證明材料、房產證明復印件,租賃場地的還需附租賃合同)
5.開辦資金:培訓機構10萬元以上;學歷教育30萬元以上。(所需附件: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驗資報告)。
6.聯合辦學應有聯合辦學協議。 辦學過程中有聯合辦學需求的也必須向教育部門提交申請並備案。
7.教育機構章程:內容必須詳細註明學校名稱、辦學地址、舉辦者、辦學宗旨、學校性質、辦學層次及規模、培養目標、教學形式、課程設置、招生對象及范圍、組織機構及內部管理機制、舉辦者及教師的權利和義務、資金的來源及財產和財務制度、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章程修改程序、學校終止及善後事宜(所需附件:學校章程和董事會章程)
四、辦事程序:
1.舉辦者符合審批條件的,先到民政部門預登記,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要求,規范機構名稱。填寫《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審批表》(含附件材料),上交教育行政部門。
2.初審材料,對於材料不齊全的,當場或在3個法定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材料齊全即予受理。
3.接到完整審批材料10個工作日內,派專人(兩人以上)進行實地考查。
4.考查者向評議組匯報實地考查情況,評議組對此評議,並在20個工作日內,根據符合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原則、合理的教育結構、布局的要求以及當地的社會需求,做出批准或不予批準的書面答復,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本人或網上公布辦理意見。
5.審批後同意舉辦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發文,同時頒發辦學許可證(正、副本)。
6.到民政部門申請登記,辦理登記許可證。
五、辦事時限:
1.法定期限:審批機構於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個月內。
2.承諾期限:審批機構於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2個月內。
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以《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為依據,與登記機關協同做好文化教育培訓機構的審批、分立、合並、變更、終止等相關事宜。
六、申報材料:《民辦教育機構審批表》 (內含申報條件 1、 2、 3、 4、 5、 6、 7 項中要求的書面附件證明材料)。
七、收費標准:不收費
八、申報材料涉及的規范性表格:《民辦教育機構審批表》。
九、聯系方式:職成處 3081776 3081541。
㈤ 怎樣才能辦私立學校
我同學就辦了,到教育局申請,前提要有師資教學設備等
㈥ 現在進私立學校要什麼手續
這個最大的要求就是家裡要有錢有人脈,還有就是要學習好!都知道私立學校學費高,收費貴,都是有錢人家孩子上的學校,所以私立學校也叫貴族學校!私立學校的老師比較負責,因為在私立學校,學校要求的是自己的升學率,那麼對老師的要求就是拿出成績,所以老師在教學的時候,自然就會盡自己更大的能力和努力去教學。所以私立學校貴也是有道理
㈦ 民辦教育怎麼申請辦學資質
民辦教育機構申請辦學程序
一、申請辦學單位在辦學所在地中心校領取《民辦教育辦學申請表》一式三份。
二、將書面申請和按要求填寫好的《民辦教育辦學申請表》以及辦學所需的相關材料交辦學所在地中心校,中心校組織人員對所申請內容及提供的相關材料逐項進行審查。
三、中心校將審查合格、基本符合辦學條件的辦學單位的書面申請和《民辦教育辦學申請表》簽具意見附上相關材料一並交縣級教科局。
四、教科局對所申請內容進行復核、審批。
五、對符合條件的辦學單位頒發《民辦教育許可證》,對不具備辦學條件的,作出不同意辦學的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
六、辦理《民辦教育許可證》不收取任何費用。
申請正式成立民辦學校應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相關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應該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贈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5、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6、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7、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㈧ 辦私立學校需要辦什麼手續
辦學證(小學縣級,初高中市級)、收費許可證、資產評估證明。我們這里就這些
㈨ 民辦學校需要什麼證件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要求,民辦學校的設立一般經由以下程序:提交籌設申請材料——提交正式申請材料——接受專家組評估考察——審批機關研究審批——民政登記。
舉辦人(單位)向審批機關提交籌設申請材料;審批機關同意籌設後,舉辦人(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正式申請材料。
審批機關在審查舉辦人(單位)提供的申辦材料並認為已符合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與要求後,組織專家組對該籌辦中的學校進行考察評估,專家組撰寫考察評估報告並送交審批機關。
審批機關召開會議,研究是否同意設置;獲得審批後,舉辦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持辦學許可證等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一)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資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二)、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籌設批准書;
2、籌設情況報告;
3、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5、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9)私立學校怎麼申請擴展閱讀
民辦學校的章程主要事項:
(1)學校的名稱、地址;
(2) 辦學宗旨、規模、層次、形式等;
(3)學校資產的數額、來源、性質等;
(4)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法、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和職權等;
(5)學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長、董事長或者校長擔任);
(6)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7)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
(8)章程修改程序。
(9)學校校長的職權;
(10)教師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
(11)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民辦學校修改章程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由審批機關向社會公告。
民辦學校應當設立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並制定章程。其章程應該規定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法、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和職權等。
學校理事會或者董事會由舉辦者或者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應當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學校理事會或者董事會由五人以上組成,設理事長或者董事長一人;理事長、理事或者董事長、董事名單和其有關證明材料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
㈩ 怎樣申請就讀民辦小學
一、基本要求
民辦小學、初中設置要適應本地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要求,與本地區的各類教育事業統籌規劃,有利於各類教育資源的合理布局。
民辦小學、初中應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規、規章,接受政府的管理、監督、檢查、評估和審計,保證教育質量,培養合格人才。
二、設置標准
1、申請舉辦民辦中小學的組織,應具有法人資格。申請舉辦民辦中小學的公民,應具有政治權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符合法律、法規的學校章程。
3、配備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政策觀念強、熟悉教育業務、懂得教學規律、有組織管理能力、事業心強的一定數量的專職領導班子。正、副校長符合任職條件,從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身體健康,年齡在60歲以下,能堅持學校日常工作。
4、有數量足夠、結構合理的教師,教師學歷合格率,有教師資格證書。
5、民辦中學辦學規模不少於6班,班額不超過50人;民辦小學辦學規模不少於12班,班額不超過45人。
6、有固定、獨立、相對集中的土地和校舍。生均佔地面積,中學達12平方米以上,小學達10平方米以上。生均建築面積,中學達6平方米以上,小學達4平方米以上。綠化面積生均在1平方米以上。
7、民辦中學應有供學生體育活動的場地,18個班級以上的要有250米以上的環形跑道,有100米的直跑道。民辦小學有操場,6個班級以上的要有60米直跑道。
8、學校無危房。有符合衛生條件的廁所,有衛生設施。有滿足師生就餐、寄宿需要的食堂、宿舍,食堂面積人均0.5平方米以上。
9、民辦普通中小學教學儀器達到省Ⅱ類標准以上,電教設備基本達到省Ⅱ類標准。中學的音、美、勞器材按國家教委全日制中學Ⅱ類標准配備,體育器材達到浙江省農村中學體育器材設施配備的基本標准。小學的音、美、勞、體設備按省Ⅱ類配備。民辦普通中學有比較規范的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室,有圖書室、音樂室、美術室、檔案室、勞技室。民辦小學有音樂室、自然實驗室、體育器材室和圖書閱覽室、少先隊室。
10、民辦職業中學應有與專業性質相符,學生人數相配的實驗儀器、設備、標本、模型及實驗場所;實驗課開出率,文化課不低於90%,專業課不低於80%;有與專業對口的校內實習基地及較穩定的校外實習基地,工科專業課保證實習學生每生一個工位。
11、生均圖書20冊以上,報紙15種、雜志50種以上。教師工具書、參考書、掛圖滿足教學需要。
12、有必備的辦學資金,舉辦者具有為其學校提供穩定的經常辦學資金的能力和條件(不包括向學生收費部分),開辦注冊資金(含資產投入)不少於30萬元。
三、設置申請
民辦小學、初中的設置分籌辦和正式建校兩個階段。達到設置標准要求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建校;未達到設置標准要求的,可以先申請籌辦。
民辦小學、初中籌辦期限為3年。籌辦期間,達到設置標準的可申請正式建校;籌辦期結束時,達不到設置標準的,應予以解散或申請改辦其他層次的學校。
四、申請籌辦民辦中小學須報以下材料:
(一)申辦報告;
(二)舉辦組織的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資格證明,或舉辦者個人的身份、資歷證明;
(三)擬任校董及校董會主持人,擬聘校長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員、教師的資格、資歷證明;
(四)擬辦學校的章程和發展規劃;
(五)教學場所、設施等校產證明;
(六)辦學資金的驗資證明,以及舉辦者、校董會籌措經費的能力和條件的證明;
(七)審批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五、舉辦者提交的擬辦學校章程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學校名稱;
(二)辦學宗旨;
(三)學校的地址;
(四)學校規模和學制,招生的對象和范圍;
(五)校董會以及校董會主持人和成員產生辦法、職權,校董會的議事規則;
(六)學校內部管理體制;
(七)組織機構設置;
(八)校長、學校其他主要管理人員和教師的聘任、解聘、辭職及職權、職責和待遇;
(九)學校財務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
(十)學校解散的辦法,解散時的善後事項;
(十一)章程修改的程序;
(十二)其他需要由章程規定的事項。
六、申請正式建校報送的材料:
(一)舉辦者申請正式建校的材料;
(二)籌辦期的辦學情況和管理情況;
(三)財務、財產情況及有關部門的審計報告;
(四)民辦高中轄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意見;
(五)其他有關文件。
六、評議審批
1、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應成立教育機構設置評議組織。
2、在接到申辦者的辦學申請後,由審批機關進行審查,對申請材料齊備、基本辦學條件達到要求的,委託同級教育機構設置評議組織進行評議。對申請材料不完備的申請,審批機關不予委託評議,並及時通知申辦者。
3、集中受理設置評議。審批機關在接到設置評議組織的評議結論後的30天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並將決定通知申辦者。審批同意的由審批機關發給申辦者准予設立或准予籌辦學校的批文和《辦學許可證》。
六、變更、調整與撤銷
1、民辦中小學校董會修改章程,變更學校名稱、性質、層次、校址及校董會主持人等,應按審批程序辦理變更手續;變更其他事項,應報審批機關備案。
2、民辦中小學的調整,應由學校和舉辦者提前提出申請,經批准後,由學校和學校舉辦者負責妥善安置在校學生,並在教育行政部門監督下處理校產等。
3、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別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暫停辦學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者,由審批機關予以撤銷:
(一)管理混亂、教學質量低下、造成惡劣影響的;
(二)抽逃資金的;
(三)亂收費的;
(四)濫用辦學積累,情節嚴重而又拒不改正的;
(五)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情節嚴重的。
4、 因嚴重違背學校章程、違背辦學宗旨被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的民辦中小學,其舉辦者和校長應負責對在校學生妥善安置。審批機關應組織財務、審計等部門對學校資產進行清算,清算後的剩餘財產,包括校舍、場地等除依法返還給舉辦者的部分外,其餘部分由審批機關統籌安排,用於發展教育事業;如資不抵債,其虧損部分由舉辦者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