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太和縣同馨家園小區,快10年了不給辦房產證,找誰維權
房產證辦不下來的原因有哪些?
1、開發商沒有拿到土地使用證或者沒有繳清土地出讓金
沒有土地證,就是屬於五證不全了,後續即使繼續開工,也屬於違建,房產證沒可能下來。
2、開發商已經破產或者被取消資質
開發商破產,項目就會爛尾,如果找不到新的開發商接盤開發,房產證也很難下來。
3、項目仍然處於抵押狀態
這種情況屬於在建工程抵押,一般沒什麼問題,但如果開發商沒有及時還清抵押貸款,抵押就不能解除,購房者即使簽了合同也無法備案,不但貸款下不來,辦理房產證也不可能了。
4、項目竣工驗收未通過
項目通過竣工驗收,表明項目達到了交房標准,是辦理房產證的必要條件。
5、開發商未繳納契稅
現在的新房契稅一般都是由開發商代收,然後統一上繳稅務機關,拿到完稅證明。實際上很多開發商都不會及時上繳契稅,比如收房時交契稅,兩年後再辦理房產證。打個時間差,免費使用這筆資金是常有的事。
6、商品房面積出現誤差,沒有完成「多退少補」
商品房面積差基本上都會有,一般不會超出3%的紅線,但也需要補交或退回房款。如果這個問題沒有解決,房屋終面積就無法確認,產權登記也辦不下來。
7、代辦流程出現問題
如果代辦人員出現違規操作,房產證也有可能無法辦下來。
房產證辦不下來要怎麼辦?
1、協商解決
帶上合同等,找開發商協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分歧不大,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協議,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處理方式,並由開發商對購房者進行賠償。
2、發律師函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託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對對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對方積極主動承擔責任,比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賠償,還是需要提起訴訟。
3、提起訴訟
如果經過協商和發函,開發商還是拒不解決問題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