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私立學校教師寒暑假有工資的嗎
你好,這個工資計算的方法是要看每個學校的規定的,
這個國家沒有對這一類工資進行一個全面的統一。
建議有針對性得去問一下相關的學校,
祝你工作順利。
⑵ 老師憑什麼在寒暑假也能有工資應該取消老師在寒暑假的工資嗎
老師的工資本不高,又無外快可撈,讓他來當老師看看,典型的站著說話不腰疼。如果真的是那樣,老師就會正大光明的做兼職,你知道培訓機構老師的流動量有多大嗎?沒有經濟保障的教師們更加會擠破頭皮往更大更好的城市發展,小地方往往面臨沒有教師的境遇。
能對我們的孩子傳道授業解惑的除老師外那個行業做得到?好好地待老師,因為我們家庭的未來命運就全靠老師來改變。那些不尊重老師,不懂得教育的重要性,不見得老師好的,不靠個人努力學習知識來改變命運的人終將還是淪為社會的底層而且代代相承!
第一點,老師要和公務員一樣,每天工作八個小時,每周工作五天, 第二點,老師下班以後時間必是自由的,而且可以兼職其他工作。 第三點,老師們只管上好自己的課,不參與其他的與學校無關的教學的事物。 第四點,下班之後學生和這家長有任何的問題,這個都可以拒絕,上班以後再去解決! 我加一點,我覺得教師在假期做一些有利於孩子們在科學、科技方面的事情,以及社會文化上的事情是可以的。這樣可提升社會和諧與文明,有利於社會的發展和國家的穩定! 以上這幾點要求可以支持!
⑶ 老師放寒暑假期間,還有工資嗎
按《教師法》第七條(四)款規定,教師寒暑假工資照發。
附:《中華人民專共和國教師屬法》
第七條
第七條 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 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 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 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 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 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3)私立教師寒暑假工資擴展閱讀:
1993 年 10 月後實行職務等級工資制,與國家機關職務級別工資制脫鉤,以體現教育事業單位特點。教學人員工資由職務等級工資和津貼兩部分構成。
職務等級工資為工資構成中相對固定的部分,占工資的 70%,主要體現工作能力、責任、貢獻、勞動的繁重復雜程度,適當體現年齡差異;
津貼具有浮動工資的職能,主要體現各類人員崗位特點、工作實績和勞動的數量與質量,占工資的 30 %。教學人員職務系列名稱不變。
⑷ 民辦學校寒暑假老師有沒有工資
就算是民辦學校,老師在放假的時候也會有工資,但是可能是基本工資,並沒有提成,只是基本的保障
⑸ 為什麼教師放寒暑假,要全額發放工資
現如今我們國家的教育事業是逐漸的強大,所以呢許許多多的大學生都想去當一個光榮的人民教師,但是在其他人眼中一直有一個疑惑,為什麼老師們在他們的寒暑假的時候,工資還是會發放呢?
所以呢,為了我們國家教育體系的穩定,國家是必須得發這個工資的,其實雖然老師們工作時間少,但在背後花的時間也很多,這一份工資也是他們應得的。
⑹ 教師放寒暑假是帶薪休假嗎
教師放寒暑假是帶薪休假。
《教師法》第七條對教師的基本權利作了明確的規定,其中第四點為「 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明確了教師在寒暑假期間屬於帶薪休假,並且將寒暑假的帶薪休假明確為教師的基本權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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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休假的有關規定
中國勞動法對帶薪年休假作了原則性規定,但沒有規定帶薪年休假的休假時間及具體操作辦法,而是指定由國務院制定相應的具體辦法。 2007年12月7日中國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已經通過《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二、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四、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體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⑺ 教師假期的工資是不是少一些
寒暑假公辦學校的教師有正常工資;民辦學校的教師是合同制,根據合同付薪水。
《中內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容》第七條第四項規定:「教師享有下列權利:(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一、一般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體分為編制人員和非編制人員(非編制人員就是本單位象企業聘用一樣,由單位自行規定待遇,與地方財政沒有關系)。因此,非編制人員的待遇不一定比編制人員差。「國家事業單位人員編制」,薪酬由政府財政撥款支付。
二、這種有編制的崗位任何公辦學校自己無權招聘,而由上級主管教育局制定計劃發布信息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學校里也有大量非公辦教職員;公辦有編制的教師人事管轄權在教育局,學校無人事權,也無權解僱;而沒編制的教師,學校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⑻ 考上正式教師之後,寒暑假工資和平時一樣多嗎
考上了正式的老師以後,寒暑假的工資和平時的工資是一樣多的,沒有什麼區別。
⑼ 教師放假有工資嗎
教師放假有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二章第七條規定:教師享有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的權利。
按照法律,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晉級增薪制度。地方人民政府對違反本法規定,拖欠教師工資或者侵犯教師其他合法權益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違反國家財政制度、財務制度,挪用國家財政用於教育的經費,嚴重妨礙教育教學工作,拖欠教師工資,損害教師合法權益的,由上級機關責令限期歸還被挪用的經費,並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情節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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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 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 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 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 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 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第八條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 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 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 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 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第九條 為保障教師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 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和設備;
(二) 提供必需的圖書、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三) 對教師在教育教學、科學研究中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
⑽ 在私立學校當老師,寒暑假有工資發嗎
各地的情況不同,要問學校的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