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寧波縣級以上公立醫院是哪幾家
縣級公立醫院共有24家,分別是,慈溪市的市人民醫院、第二醫院、第三醫院、中醫院、婦保醫院、紅十字醫院、峙山醫院、皮膚病醫院等8家;餘姚市的市人民醫院、第二醫院、第三醫院、第四醫院、中醫院、市梨洲醫院等6家;奉化市的市人民醫院、中醫院、婦保院、溪口醫院等4家;寧海縣的縣第一醫院、中醫院等2家;象山縣的縣第一人民醫院、紅十字台胞醫院、中醫院、第三人民醫院等4家
㈡ 公立醫院取消編制,實行人員備案制,是不是意味著不管什麼學歷的進去都是人員備案制,同工同酬門檻降低
公立醫院取消編制,實行人員備案制,是不是意味著不管什麼學歷都是人員備內案制,同工同酬容?
公立醫院實行備案制改革,並不意味著所有的人員都實行備案制,同工同酬。
1.關於備案制的范圍:根據相關政策規定,根據縣級醫院功能、工作量和現有編制使用情況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人員編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制訂和完善編制標準的基礎上,探索實行縣級醫院編制備案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所以,公立醫院並不是取消編制,而是在編制的基礎上,部分崗位探索實行新的備案制。
2.關於薪資問題:相關政策規定,提高醫院人員經費支出占業務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醫務人員待遇。加強人員績效考核,健全以服務質量、數量和患者滿意度為核心的內部分配機制,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同工同酬,體現醫務人員技術服務價值。收入分配向臨床一線、關鍵崗位、業務骨幹、作出突出貢獻等人員傾斜,適當拉開差距。嚴禁把醫務人員個人收入與醫院的葯品和檢查收入掛鉤。所以,在薪資待遇這方面,並非簡單的同工同酬。
㈢ 縣級以上公立醫院是什麼意思
縣級以上的醫院就指縣級和縣級以上的醫院。
醫院分級按規模、條件、技術力量和管理等分成三級10等,與醫院性質、隸屬關系無關。
縣級醫院多為二級甲等、乙等醫院。
㈣ 縣級公立醫院是什麼意思
就是屬於國家的事業單位,有國家撥款支持的
㈤ 我是縣級公立醫院一名人事代理關系的職工,現在考過了職稱(檢驗師),想要聘職稱,但是單位不讓聘
一般是你有了這個資格之後醫院可以聘你,不過沒有規定一定要聘,主要看單位吧,正常初級的都會聘,中級以後就不一定了
㈥ 縣級公立醫院是否可以融資租賃購設備,是否招投標
新生事物。因為是公立醫院,按照招投標法的精神也是應該招標的。
㈦ 縣級公立醫院屬於參公事業單位嗎
縣醫院不屬於參公單位。
一般可以分為:公務員單位、事業單位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准確劃分沒有統一標准,各個地方不一樣,有些單位在某些地區為公務員單位,但有些地方可能為參照或者一般事業單位。但公立醫院肯定屬於事業單位而不是參公單位。
公務員單位的范圍主要包括國家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民主黨派等。
事業單位主要是國家從事一些服務性質的公益單位,比如學校、醫院、圖書館等。
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這些單位工作性質和公務員基本一致,待遇完全和公務員一樣,只不過叫法不一樣而已。一般是一些政府機關二級局,由於不能直接歸為黨政機關,所以採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叫法。最典型的是監獄、勞教所、看守所、交警隊等等,不是獨立的黨政機關,一般為司法局、公安局下的二級單位。但各個地方不一樣,如交通局下的公路局、建委下的城管局,農業局下的農機局等等。有些地方是事業單位,有些地方把這些單位歸類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即參公單位。
㈧ 關於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意見的補償機制
改革「以葯補醫」機制,鼓勵探索醫葯分開的多種形式。取消葯品加成政策,將試點縣級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醫院由此減少的合理收入,通過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予以補償。提高診療費、手術費、護理費收費標准,體現醫療技術服務合理成本和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醫療技術服務收費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政策范圍,並同步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加的政府投入由中央財政給予一定補助,地方財政要按實際情況調整支出結構,切實加大投入。
(一)發揮醫療保險補償和控費作用。縣級醫院要提供與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相適應的適宜技術服務,控制基本醫療保障范圍外的醫葯服務。醫保基金通過購買服務對醫院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予以及時補償。縮小醫保基金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與實際報銷比例的差距。改革醫保支付制度。充分發揮醫保合理控制費用和醫療服務質量的作用。落實醫保基金收支預算管理,建立醫保對統籌區域內醫療費用增長的控制機制,制定醫保基金支出總體控制目標並分解到定點醫療機構,將醫療機構次均(病種)醫療費用增長控制和個人負擔定額控制情況列入分級評價體系。推行總額預付、按病種、按人頭、按服務單元等付費方式,加強總額控制。科學合理測算和確定付費標准,建立完善醫保經辦機構和醫療機構的談判協商機制與風險分擔機制,逐步由醫保經辦機構與公立醫院通過談判方式確定服務范圍、支付方式、支付標准和服務質量要求。醫保支付政策進一步向基層傾斜,鼓勵使用中醫葯服務,引導群眾合理就醫,促進分級診療制度形成。
(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的原則,降低葯品和高值醫用耗材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政府出資購置的大型醫用設備按不含設備折舊的合理成本制訂檢查治療價格,已貸款或集資購買的大型設備原則上由政府回購,回購有困難的限期降低價格。嚴禁醫院貸款或集資購買大型醫用設備。合理提高中醫和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診療、護理、手術等項目價格,使醫療機構通過提供優質服務獲得合理補償。價格調整要與醫保支付政策銜接。改革醫療服務以項目為主的定價方式,積極開展按病種收費試點,病種數量不少於50個。
(三)規范葯品采購供應。堅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的原則,建立葯品(含高值醫用耗材)量價掛鉤、招采合一的集中招標采購機制。調動企業生產供應葯品的積極性,大力發展現代醫葯物流,減少和規范流通環節,降低配送成本。各地可在探索省級集中采購的基礎上,積極探索能夠有效保障葯品及耗材供應及時、質量可靠、價格合理的采購供應辦法。堅決治理葯品及耗材方面的商業賄賂。完善鼓勵使用基本葯物的政策措施,縣級醫院應當優先配備、使用基本葯物,提高基本葯物使用比例。
(四)落實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全面落實對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及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政策性虧損補貼、承擔公共衛生任務和緊急救治、支邊、支農等公共服務的政府投入政策。縣級政府對所辦醫院履行出資責任,禁止縣級醫院舉債建設。
對位於地廣人稀和邊遠地區的縣級醫院,可探索實行收支兩條線,政府給予必要的保障,醫院平均工資水平與當地事業單位平均工資水平相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