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浦口區頂山鎮居民身份證到哪裡換證
居民身份證換證需要到戶口所在地所屬的戶籍部門進行辦理身份證換證,相關的戶籍部門可以直接查看戶口簿首頁派出所蓋章為准,或者可以到當地辦證中心進行辦理身份證。
2. 南京市浦口區頂山街道浦珠中路55號到最近的人力資源保障局怎麼走
那邊人力資源保障局離那兒不太遠,大概也就5km左右,可以,坐公交車過去。
3. 南京市浦口區頂山鎮劉家窪什麼時候拆遷
這個目前還在計劃中,還沒那塊,可以當地的街道直接問下
估計是這個是還需要一段版時間,最少出通權知還要有四五個月的樣子
或者去當地的論壇和貼吧問下,比較詳細點
上面的人畢竟都是挺多的關心的人,他們估計會給你明確的答案
最好是可以到當地的相關部門的網站問下最好了
這個上面可能你問的得不到最佳的答案
畢竟這個上面的影響力也是有限,如果上面開始安排了
那你就要做好准備的了,以及以後的一個房子規劃
等等,要運籌帷幄,到時候受手訪腳亂就不好了。
———————————最後祝你工作順心,生活開心————————————
—————————覺得好就請點採納答案把,給個好評,祝願你生活更美好——————————
4. 南京市浦口區頂山街道服裝城徵收土地到底是做什麼用
浦口修建地鐵,這進一步證實了南京的經濟中心開始向浦口轉移,浦口可能將建設一個和新街口差不多的浦口高新開發區。所以徵收土地可能是為了開發商鋪或者建造樓房吧。
僅憑個人觀點。
樓主給個最佳
5. 從南京浦口頂山幼兒園轉到合肥需要那些手續
一、從抄南京浦口頂山襲幼兒園轉到合肥上學,需要根據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規定做好學籍的轉接工作即可,其它手續建議咨詢合肥當地的教育主管部門。
二、相關依據:
根據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學生學籍信息發生變化,學籍進行轉接或學生畢業(結業、肄業)時,學校應及時維護電子學籍系統中的有關信息,並將證明材料歸入學生學籍檔案。學籍主管部門應及時對學生學籍變動信息進行更新。
第十四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的,轉入學校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啟動學籍轉接手續,轉出學校及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予以核辦。
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第十五條 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後,轉出學校應及時轉出學籍檔案,並在1個月內辦結。
第十六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後,轉入學校應當以收到的學籍檔案為基礎為學生接續檔案。
6. 南京浦口區頂山鎮工會後街今年拆遷嗎
南京浦口區頂山鎮工會後街今年應該是不會拆遷
節日快樂
合家歡樂
7. 南京市浦口區頂山街道點將台徵收土地到底是做什麼用
我就住在那附近,聽說是拆掉老舊房屋後在原地重新建小區,有點將台遺址專的那座山保持屬原樣,其他附近的山要挖掉移走以騰出更大的空地。同時可能建一座高架橋從津浦鐵路上架過。只是聽說而已,周圍人都是這樣說的,應該差不多吧。
8. 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頂山街道珍珠街郵編是什麼
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頂山街道珍珠街郵編是210031
9. 南京市浦口人力保障局到南京市浦口區頂山街道明發廣場怎麼走
南京市浦口來人力保障局自到南京市浦口區頂山街道明發廣場
d14路/603路
南京市浦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步行 520米
江浦市民廣場站 上車
d14路 (或 603路 ) 10站
明發城市廣場站 下車
步行 20米
10. 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頂山派出所的聯系電話是多少
浦口分局
地址:江浦街道黃山嶺路19號
電話:58140039
戶口遷移需要先向派出所申請,因為上學遷移的是屬於大中專院校學生戶口遷移,具體如下:
《江蘇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九十三條除特別規定外,戶口遷移一般先在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准遷證,憑戶口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證,再憑戶口遷移證等手續到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符合網上辦理條件的,實行網上一站式辦理。
戶口遷移辦理過程中發現疑問的,遷入地、遷出地公安機關應當暫緩辦理,及時溝通聯系,核實有關情況,必要時向上級公安機關報告。
第九十四條不符合遷入地現行戶口遷移政策的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畢業生,可以憑戶口遷移證在原籍戶口所在地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其他持證未落戶人員可以在戶口遷出地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
第九十五條戶口遷移應當由遷移人本人到公安機關辦理。
遷移人本人因故無法辦理的,可以委託戶主或者親屬辦理,受託人應當同時提交委託人、受託人雙方居民身份證以及遷移人委託書。
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戶口遷移由其監護人辦理。
整戶遷移可以由戶主辦理。
第一百一十五條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申報學生遷入登記時,應當向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蓋有招生主管部門錄取專用章的錄取新生名冊、錄取通知書、戶口遷移證。
學生戶口遷入學生集體戶的,由學生集體戶主管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統一辦理。
第一百一十六條大中專院校學生在學期間被批准轉學,需要在省內遷移戶口的,憑教育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辦理戶口遷移手續;需要跨省遷移戶口的,憑轉出地和轉入地教育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學生在學期間因故退學、開除學籍或者肄業的,憑學校批准文件或者相關證明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10)南京市浦口區頂山中心小學擴展閱讀:
武漢市辦理大中專院校學生戶口遷移的材料:
《江蘇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一百一十七條戶口登記在學生集體戶的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學生,在校期間申請將戶口遷回原籍或者遷到本人合法穩定住所、現家庭所在地的,向學生集體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戶口遷移證,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戶口簿(常住人口登記表);
(二)學生集體戶主管部門同意遷出證明。
第一百一十八條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學生畢業後,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辦理戶口遷移:
(一)居民戶口簿(常住人口登記表);
(二)畢業證書;
(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戶口登記在學生集體戶遷回原籍的不需要提交)。無就業報到證遷往現工作單位的,提交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證明。遷往自主創業地的,提交本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第一百一十九條戶口登記在學生集體戶的大中專院校學生,可以向原籍、本人合法穩定住所或者現家庭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遷入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
(二)擬遷入家庭居民戶口簿;
(三)戶口遷移證。
原籍地址在同一設區的市發生變化的,由現居住地公安機關按市內戶口遷移規定辦理戶口登記。
擬遷入地與原籍地不在同一設區的市,按遷入地戶口准入條件辦理戶口登記。
第一百二十條大中專院校學生畢業時已確定工作單位的,可以向錄(聘)用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戶口遷入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
(二)戶口遷移證;
(三)畢業證書;
(四)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第一百二十一條大中專院校學生畢業時未確定工作單位或者就業報到單位發生變化的,可以向錄(聘)用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集體戶口遷入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
(二)戶口遷移證;
(三)畢業證書;
(四)單位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證明。
第一百二十二條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和中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技術工人,被單位錄(聘)用的,可以向錄(聘)用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戶口遷入登記,並提供以下材料:
(一)居民戶口簿;
(二)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
(三)專業技術職稱、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獲得技師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技術工人,暫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憑(一)、(三)項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機關申報戶口遷入登記。
第一百二十三條具有中國國籍在國(境)外留學,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歸國人員,被省內單位錄(聘)用的,可以向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戶口遷入登記,並提供以下材料:
(一)居民戶口簿;
(二)護照或者旅行證件;
(三)留學歸國人員證明;
(四)單位勞動合同。
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的,按照本規定第一百零八條辦理。
第一百二十四條自主創業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技工學校學生、國(境)外留學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歸國人員,取得營業執照、依法納稅並繳納社會保險的,可以在企業注冊地公安機關申報戶口遷入登記,並提供以下材料:
(一)居民戶口簿;
(二)畢業證書(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交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或者中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四)企業納稅證明;
(五)單位參保繳費證明。
第一百二十五條城市綜合承載壓力大的特大城市,可以對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四條中落戶人員的年齡做出規定,規定年齡不得低於35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