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葯品的管理
一、明確責任、加強管理,建立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葯品管理的長效機制。
各學校要成立實驗室危險化學葯品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落實管理責任,切實加強管理工作。校長是第一責任人,要做好工作安排和督導;學校分管領導、教導處、、安保處和實驗教師是小組成員,要分工負責,落實責任,切實加強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葯品的采購、入庫、登記、保管、領取、使用、回收、銷毀等環節的管理,做到責任到人,管理到位。
二、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進一步改善存放條件,確保使用、存儲安全。
要進一步改善危險化學葯品的存放條件,做到危險化學葯品有專室(或專櫃)保管(「三大強酸」必須用沙箱存放),遠離教學區和火源,保證排風通暢;設置明顯標志,採取防盜、防火、防潮、防雷、防腐、防滲漏等措施。危險化學葯品要分類(見附件1)存放,相互起劇烈化學反應的危險化學葯品保管存放要相互遠離(見附件2),不能混合存放保管。危險化學葯品在存放期間,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核對庫存量,發生泄漏、變質等問題要立即解決。學校危險化學葯品要實行專人管理並一律不外借,防止學校危險化學葯品流入社會危害公共安全。一旦發現學校危險化學葯品丟失、被盜、誤用等現象,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協助公安部門追查,處理並按有關規定嚴格整改,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學習,提高認識,進一步加強師生危險化學葯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
學校領導、實驗教師和相關人員要加強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及應急知識的學習培訓。通過學習,使管理人員和實驗教師了解危險化學葯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系統掌握危險化學葯品運輸、包裝安全基本知識,掌握常用危險化學葯品的分類及其標志,儲存、使用和廢棄物處理等基本知識以及事故處理的應急措施。要制定處理危險化學葯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對學生進行危險化學葯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和實際演練,防止由於操作不當造成人身傷害。
四、認真排查,嚴格督查,進一步完善中小學危險化學葯品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各學校要認真履行職責,認真開展危險化學葯品管理工作的自查,嚴格落實購買運輸審批、安全規范存放、雙人雙鎖保管、使用流向登記管理等各項制度,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範措施。在自查中,對帳、物要逐一對照,做到帳物相符。對帳物不符的,要追查到底,查清原因。對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和管理漏洞,要立即整改、解決,確保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葯品安全管理工作萬無一失。近期要積極配合當地公安部門開展的「關於清理中小學校使用劇毒化學品工作」對學校危險化學葯品管理專項檢查工作,進一步加強管理,防範發生各類事故和案件,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社會治安穩定。
2. 中學化學實驗室應具備哪些制度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化學實驗室規則
二、學生實驗守則
三、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
四、實驗室工作人員守則
五、危險品管理制度
一、化學實驗室規則
1、進入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服從本室人員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內肅靜和整潔,做到文明實驗。
2、使用儀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填寫使用記錄,發生鼓掌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
3、保證賬、物相符;對儀器設備要定期進行保養、維修、檢驗,保持儀器設備完好和實驗數據的准確、可靠;提倡分工協作、專管專用,提高儀器設備使用率。
4、一起設備的管理、維護、保養和檔案材料的填寫、整理、保管等工作需要有專人負責。
5、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安靜、禁止吸煙,嚴禁存放個人物品,不得隨意住宿,更不得將儀器設備、場地私自租借給他人使用。
6、未經負責人同意,非本室人員不得在實驗室內做實驗;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借口長期佔用實驗室.
7、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8、校外人員進入實驗室做實驗或參觀學習,需經主觀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進行。
二、學生實驗守則
1、遵守實驗室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教師知道,保持實驗室的整潔、安靜,不準吸煙、隨地吐痰、亂仍雜物。
2、實驗前應認真預習,明確實驗目的、要求,掌握所用儀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按要求做好一切。經教師檢查許可後方可進行實驗。
3、實驗課不得遲到,衣冠不整不得進入實驗室,不準將與實驗課無關的物品帶進實驗室。
4、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認真如實地記錄各種實驗數據,不得擅離操作崗位。
5、實驗完畢後,經教師檢查儀器、工具、器皿及實驗記錄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6、發現儀器設備損壞,及時報告,查明原因。凡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7、注意安全,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火源,並向教師如實報告,採取緊急措施。
8、要愛護實驗室內一切設施,不得亂寫亂畫,禁止動用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器材和設施。
9、要勤儉節約,不浪費水、電、材料。
10、對不遵守紀律和實驗不認真者,教師有權令其停止或重做。
三、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
1、實驗室人員要嚴格執行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根據各實驗室具體情況建立本室的安全操作規定、 防盜安全制度和防火公約。明確職責,任務落實到人。
2、每個實驗室、庫房都要選派一名責任心強、熟悉情況的同志擔任安全員,全面負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發生事故應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處理和上報,重大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等待處理。
3、凡做帶有危險性的實驗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並要有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監護,否則不得進行。
4、易燃、易爆、高壓、高溫、有毒、有害等危險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病有專人妥善保管,要嚴格領用手續。
5、安全用水、電、氣,不得亂拉電線;水、電、氣一經使用完畢立即關閉開關;對雜物要及時清掃。
6、不得擅自安裝和使用煤氣爐、電爐、電暖氣和大功率加熱器,因教學、科研需要時,要經主管領導批准,人員離開時要及時切斷電源。
7、消防器材和設施要放在明顯的位置,經常檢查,發現鼓掌及時排除和維修,使之處於完好狀態。
8、各實驗室的鑰匙要加強管理,不得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
四、實驗室工作人員守則
1、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優化育人制度。
2、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3、認真做好實驗室前的准備工作,嚴格履行崗位職責。
4、嚴格要求學生按實驗程序和操作規程進行實驗。
5、要做好儀器設備、實驗器材的賬、物管理工作、做到日清月結,保持賬、物一致。
6、愛護儀器設備和餓實驗設施,不得隨意借用,更不允許私人佔用。
7、熟練掌握儀器設備的操作技能和技巧,認真做好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提高維修技術,保證儀器設備的完好率和實驗項目的開出率。
8、認真學習實驗教育理論,刻苦鑽研業務技術,不斷提高實驗教學水平。
五、危險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貯藏室內禁止閑人入內,嚴禁在室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2、劇毒物品專櫃存放,鎖匙專人保管,且雙人雙鎖,對其領、用、剩、廢、耗的數量作詳細紀錄,剩餘量及時退還實驗室,任何人不準帶出實驗室。
3、劇毒、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向外出借。
4、白磷、金屬納、鉀、液溴、乙醚等,極易燃、易揮發的物品專室存放,並定期檢查。
5、濃硫酸、苛性鹼等強腐蝕性的葯品,要從嚴控制,加強管理,教師實驗所需用量,應事先說明,用後要及時交回實驗室。
6、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實驗室常年備好沙箱、滅火器、急救箱。
7、對有毒的廢液、廢渣要集中處理,嚴禁向下水道傾倒。
3. 實驗室的化學葯品管理用到哪個法律
實驗室的化學葯品管理用到哪個法律
一、明確責任、加強管理,建立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葯品管理的長效機制。
各學校要成立實驗室危險化學葯品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落實管理責任,切實加強管理工作。校長是第一責任人,要做好工作安排和督導;學校分管領導、教導處、、安保處和實驗教師是小組成員,要分工負責,落實責任,切實加強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葯品的采購、入庫、登記、保管、領取、使用、回收、銷毀等環節的管理,做到責任到人,管理到位。
二、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進一步改善存放條件,確保使用、存儲安全。
要進一步改善危險化學葯品的存放條件,做到危險化學葯品有專室(或專櫃)保管(「三大強酸」必須用沙箱存放),遠離教學區和火源,保證排風通暢;設置明顯標志,採取防盜、防火、防潮、防雷、防腐、防滲漏等措施。危險化學葯品要分類(見附件1)存放,相互起劇烈化學反應的危險化學葯品保管存放要相互遠離(見附件2),不能混合存放保管。危險化學葯品在存放期間,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核對庫存量,發生泄漏、變質等問題要立即解決。學校危險化學葯品要實行專人管理並一律不外借,防止學校危險化學葯品流入社會危害公共安全。一旦發現學校危險化學葯品丟失、被盜、誤用等現象,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協助公安部門追查,處理並按有關規定嚴格整改,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學習,提高認識,進一步加強師生危險化學葯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
學校領導、實驗教師和相關人員要加強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及應急知識的學習培訓。通過學習,使管理人員和實驗教師了解危險化學葯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系統掌握危險化學葯品運輸、包裝安全基本知識,掌握常用危險化學葯品的分類及其標志,儲存、使用和廢棄物處理等基本知識以及事故處理的應急措施。要制定處理危險化學葯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對學生進行危險化學葯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和實際演練,防止由於操作不當造成人身傷害。
四、認真排查,嚴格督查,進一步完善中小學危險化學葯品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各學校要認真履行職責,認真開展危險化學葯品管理工作的自查,嚴格落實購買運輸審批、安全規范存放、雙人雙鎖保管、使用流向登記管理等各項制度,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範措施。在自查中,對帳、物要逐一對照,做到帳物相符。對帳物不符的,要追查到底,查清原因。對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和管理漏洞,要立即整改、解決,確保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葯品安全管理工作萬無一失。近期要積極配合當地公安部門開展的「關於清理中小學校使用劇毒化學品工作」對學校危險化學葯品管理專項檢查工作,進一步加強管理,防範發生各類事故和案件,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社會治安穩定。
4. 化學葯品管理制度,誰能告訴我啊!
化學葯品及試劑溶液品種很多,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險性。對其加強管理不僅是保證分析數據質量的需要,也是確保安全的需要。
一、化學葯品的存放管理要求
1.化學試劑必須入庫,由專人保管,非化驗人員不得進入試劑室,外來人員嚴禁私拿亂放。
2.易燃易爆試劑應存放 於通風良好的房間內,室內通風要求良好,同時不應和易然物放在一起。嚴禁在化驗 室存放大於20L的瓶裝易然液體。
3.相互混合或接觸後可以產生激烈反應、燃燒、爆炸、放出有毒氣體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化合物稱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這種化合物多為氧化性物質與還原性物質。
4.腐蝕性試劑應合理存放,禁止磕碰、打擊,以防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5.要注意化學試劑的存放期限,一些試劑在存放過程中會逐漸變質甚至形成危害物,像醚類、烯烴等在見光條件下接觸空氣可形成過氧化物,放置越久越危害,一般存放周期不超過一年。
6.化學葯品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均應;裝於棕色瓶中或用黑紙包好。
7.發現試劑瓶上標簽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制標簽,無標簽或標簽無法辨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品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後果。
8.劇毒品應存放於專門的櫃中,建立領用需經審批,雙人簽字制度,同時要求管理或使用人員應熟悉葯性。
19. 庫房管理人員要認真負責,保持室內乾燥、潔凈、通風、避光,試劑排列有序。E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處理
在化驗工作中經常會產生有毒的廢液、廢渣以及廢氣,尤其是某些劇毒物質,如直接排出就可能污染周圍的空氣和水源,造成環境污染,結合我化驗室現狀,特介紹以下幾種處理方法:
1.無機酸類.將廢液慢慢到入過量的含碳酸鈉或氫氧化鈣的水中,中和後用大量水沖洗。
2.無機鹼類.用6mol/L鹽酸水溶液中和,大量水沖洗。
3.含氟廢掖.加入石灰使之生成氟化鈣沉澱。
4.含重金屬廢液的處理.加入鹼液使之變成難溶的氫氧化物沉澱,經過濾分離後處理。
5.六價鉻廢液.可用亞鐵經過濾分離後處理。還原成三價鉻,加入鹼液使之變成難溶的氫氧化物沉澱。
6.少量的廢氣一般可由通風裝置直接排到室外,但排氣管必須高於附近屋頂3米。
三、常見化學燒傷的急救與治療
燒傷物質
急救與治療方法
鹼類:KOH、NaOH、NH3.H2O、CaO等
立即用大量水洗滌,再用稀乙酸溶液(20g/L)沖洗或撒上硼酸粉,最後用清水沖洗,消毒拭乾後,塗上燙傷油膏,用消毒紗布包好。
酸類:H2SO4、HCL、HNO3、
甲酸、苦味酸
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碳酸氫鈉飽和溶液洗滌,最後用清水沖洗干凈,消毒拭乾後,塗上燙傷油膏,用消毒紗布包好。
鉻酸鹽:鉻酸、重鉻酸鉀
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硫化銨溶液沖洗或用5%硫代硫酸鈉溶液清洗。
氫氟酸
先用大量冷水沖洗,再用5%的碳酸氫鈉溶液洗,然後用甘油與氧化鎂(2:1)懸浮液塗抹,並用消毒紗布包好。
氯化鋅、硝酸銀
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5%的碳酸氫鈉溶液洗。
四、一些特殊葯品在使用中的注意事項
1.開啟易揮發的試劑瓶(如濃鹽酸,濃氨水等)時,尤其在夏季或室溫較高情況下,應先經流水冷卻後再打開,且不可將瓶口對著自己或他人,以防氣液沖出引起事故。
2. 裝過強腐蝕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應由操作者親手洗凈,如曾使用毒物進行工作,工作完畢應立即洗手。
3. 濃硫酸與水混合時必須邊攪拌邊將濃酸徐徐注入水中,且應在耐熱容器內進行,不得將水倒入濃硫酸中,否則引起爆炸或燒傷事故。凡在稀釋時能放出大量熱的酸鹼,稀釋時都應照此規定操作。
4. 氫氟酸燒傷較其它酸鹼燒傷更危險,如不及時處理,將使骨胳組織壞死。使用時最好戴上橡膠手套,操作完畢後應立即洗手防止意外燒傷。
5.高氯酸的使用規則。1)濃熱高氯酸是強氧化劑,與有機物或還原劑接觸會發生爆炸,所以應避免與此類物質接觸,並且在高氯酸操作時不能戴手套。2)熱的濃高氯酸與某些粉狀金屬作用時,因產生氫可能引起爆炸,所以應防止其單獨與金屬粉未作用。
6. 產生有毒氣體,或揮發性酸氣的操作,如配製氨水溶液等必須在通風櫃內進行。同時取用腐蝕性葯品時盡可能戴上防護眼鏡和戴手套。
7.加熱易燃溶劑如酒精必須在水浴或嚴密的電熱板上,不得用火或電爐直接加熱易燃易爆試劑。
5. 教育局中小學實驗室應有哪些制度
復1、湖南省中小學校學生實驗守則制(試行)
2、湖南省中小學校實驗室人員工作職責(試行)
3、湖南省中小學校實驗室(科學探究實驗室)管理制度(試行)
4、湖南省中小學校教學儀器、葯品管理制度(試行)
5、湖南省中小學校實驗室化學葯品管理制度(試行)
6、湖南省中小學校教學儀器、葯品借還領用制度(試行)
7、湖南省中小學校教學儀器報損、賠償、維修制度(試行)
8、湖南省中小學校實驗室危險品安全保管使用制度(試行)
9、湖南省中小學校計算機室管理制度(試行)
10、湖南省中小學校語音室管理制度(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