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申論熱點:政府怎樣當好管家
【背景材料】
2011年月15日,政府工作報告正式發布。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成為今年中央政府的工作重點之一。報告指出,要強化政府社會管理職能,廣泛動員和組織群眾依法參與社會管理,發揮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完善社會管理格局。
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社會管理的話題引發代表委員們廣泛熱議。
此前,中共中央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強調,要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發社會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的總要求。
概括上述材料,寫一篇文章。
【解析】
科學管理好社會,各級黨委政府責無旁貸。當前,我國既處於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又處於社會矛盾凸顯期,社會管理領域面臨的挑戰還不少。當好這個管家,並不容易。京佳認為,要從最大限度激發社會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至少這三個方面入手。
第一,要最大限度激發社會活力,發揮黨委政府主導作用之間。
要創新社會管理,激發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一個重要前提是切實發揮好黨委的領導和政府的主導作用。
對各級黨委而言,主要是不斷提高引領、管理、服務社會的能力,尤其是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對各級政府而言,關鍵是強化其社會管理職能,努力為老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務;在黨委政府主導的前提下,發揮群眾參與的基礎性作用。
社會管理要緊緊依靠人民群眾,發揮他們的創造性。要從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的高度,來看待和處理這一問題。一定要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尊重、相信、依靠人民群眾;在社會管理中,也要處理好個性化與社會化的關系。一方面通過教育引導提升每個人的素質,另一方面通過權利、義務和責任的統一規范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最終實現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社會和諧的目的;群眾合理訴求能夠得到保障,社會保持和諧穩定,是社會管理工作的重要目的。
第二,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
社會的和諧,離不開民生的改善。要通過改善民生來搞好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
說到底,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核心就是改善民生,贏得民心;我們要牢固樹立「民生是關鍵」意識,堅持「共建、共享、共創、共有」執政理念。
我們要加大投資,解決好老百姓最關注的就業、社保、公租房、教育、衛生等民生問題,為群眾提供更高品質、更加持久、更廣覆蓋的民生套餐。
推進社會管理工作模式改革沒有固定模式,京佳認為,必須以符合地區實際為前提,以最大多數群眾滿意不滿意為衡量標准,以理順體制機制、提高政府效能、優化公共服務、保障群眾利益為目標。
第三,要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
減少不和諧因素,前提是照顧好百姓利益關切,處理好百姓利益關系。
應全力縮小貧富、城鄉、區域「三個差距」。
貧窮不是社會主義,差距拉大也不是社會主義。縮小「三個差距」,這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是促進社會和諧的根本舉措。從這個意義上說,也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應有之義。
減少不和諧因素,還要處理好百姓糾紛,化解人民內部矛盾,把矛盾消除在萌芽中。
在最基層接待群眾上訪,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發現和化解矛盾糾紛,可以避免小問題釀成大矛盾或群體性事件。
我們要求基層組織探索信訪和人民調解的一線工作法,主動介入抓預防。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隱患建檔造冊,完善工作預案,責任落實到人。
最終,把大量的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把握住了促進社會穩定和諧的主動權和主導權。
② 請問:主管領導、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的差別是
主管領導、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的差別如下:
(1)主管領導:是負責某個領域的領導,但不一定是正職。比如,一個企業里,假定最高首長是總經理,但財務這塊由財務總監負責,那麼,財務總監(即副總經理)就是財務這塊的主管領導。除非特別重大事項,財務領域的絕大多數事務的決策,到他/她這里就算到頂了。
(2)分管領導:這個很好理解,不管是國家還是公司,都有很多不同的區域和部門,分管領導就是分管某個領域或某個部門的領導,分管領導對自己所分管的部門或區域負全責,這就是分管領導!這個在國家行政部門中是很普遍的,比如說一個縣的副縣長有可能就分管本縣的農業,文化,財政等部門!
(3)主要領導:負責單位全面工作的是主要領導者。或稱一把手。
(2)中小學黨委的主導作用擴展閱讀:
首先,要把「領導」與「領導者」兩個概念區別開來,在英語里,「領導(leadship)」與「領導者(leader)」是兩個不同的單詞。在漢語里,「領導」既是名字又可做動詞,通常人們習慣把領導者稱為領導,把領導者的行為也稱為領導。實際領導者是實施領導行為的人,而領導則是領導者實施領導行為的過程。
領導行為是關鍵,正是領導行為造就了領導者。凡是實施了領導行為的人(即便他不是上級指派的「領導者」)都是真正意義上的領導者。換句話說,處於「領導者」崗位上的人的行為並非一定屬於領導行為,而處於非「領導者」崗位上的人的行為也並非都不屬於領導行為。
一個新來的CEO充其量只是企業的『頭』,他能否變成『領導者』取決於他的所作所為和人們對其所作所為的知覺」,這句話的含義是領導者和領導的本質和內在聯系。領導行為時一個動態的過程。這個過程由三方面相關的因素所構成,即領導者、被領導者和環境。
其中,領導者是起主導作用的因素,被領導者、組織環境是影響領導有效性的重要因素。領導行為是由這三個因素行為組成的復合函數,用公式表示為「領導行為=f(領導者,被領導者,組織環境)。因此,研究領導行為時,必須充分考慮各種因素的作用及相互關系。第三,領導是有目的的活動。領導行為的目的是領導者指引和影響被領導者實現團體或組織的目標。
③ 怎樣理解黨委的監督 在黨內監督中的地位和作用
黨委(黨組)在黨內監督中主要履行以下職責:一是領導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內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各項監督制度,抓好督促檢查。
要切實加強領導,把黨內監督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經常研究、及時解決黨內監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確定目標任務並作出部署。要組織實施批評和自我批評、巡視巡察、組織生活、黨內談話、考察考核、述責述廉、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等監督制度,重點加強對下一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的監督。要自覺把監督當作分內之事,把壓力傳導給所有班子成員和黨的工作部門,確保黨內監督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二是加強對同級紀委和所轄范圍內紀律檢查工作的領導,檢查其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情況。
黨章第四十三條規定,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落實黨內監督主體責任,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加強對紀委工作的領導,支持紀委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要完善總體部署,加強工作指導,狠抓工作落實,定期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規劃,每年聽取紀委工作匯報,確定重點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支持紀委向上級紀委報告線索處置和執紀審查工作,對紀委履職不到位的及時糾正處理。
三是對黨委常委會委員(黨組成員)、黨委委員,同級紀委、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監督。
在黨委會內部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制度,規范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重大問題集體研究,防止個人專斷。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使班子成員坦誠交流思想,進行嚴肅認真的批評,幫助改正缺點錯誤。定期聽取和審議同級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黨組的工作匯報,加強對黨委辦公廳、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政法委等工作部門的監督。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加強對下一級黨政一把手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處置,並督促其落實黨內監督責任。四是對上級黨委、紀委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開展監督。黨章第十條規定:「上下級組織之間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下級黨組織認為上級黨組織的決定有問題,可提出意見和建議,上級黨組織應認真研究考慮並及時回復,但下級黨組織決不允許以「監督」為名,不執行上級黨組織決定或者公開發表與上級黨組織決定相反的意見。
④ 社會治理體制是什麼
不管做什麼事?要認真對待這份工作,不能。禍害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