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小學會計制度下年末「其他應付款」結轉到下一年度執行政府會計制度,年初余額預算會計怎樣記賬
政府會計制度下也是用「其他應付款」科目,對應結轉過去就行
㈡ 誰有《關於安排2012年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的通知》(桂財教【2011】267號)文件,幫忙提供
容政辦發〔2011〕9號
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管理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財政局、教育局、監察局、審計局:
自2005年我縣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以來,義務教育經費投入逐年增加,經費管理制度框架不斷完善,有力地促進了我縣教育事業的發展。但是,通過近年來教育、財政、審計、紀檢等部門聯合開展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的專項檢查,發現一些學校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預算安排、使用和管理等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為進一步推進我縣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資金(以下簡稱保障機制資金,包括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資金、免費教科書資金、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資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等)的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管理,根據自治區財政廳、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桂財教〔2009〕215號)精神,現就加強我縣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農村中小學預算財務管理
預算財務管理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配置教育資源的手段,農村中小學必須組織力量認真抓好預算編制、預算執行、預算控制等管理工作。
(一)完善農村中小學財務管理體制
按照自治區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要求,從2011年4月1日起,全縣中小學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鄉鎮中心小學和中學應依法設置財務機構並配置財會人員,開設核算賬戶(基本賬戶),實行獨立核算。中心小學以下的學校應配備專(兼)職報賬員,其財務納入所屬中心小學統一核算,實行報賬制。
(二)建立健全農村中小學預算編制制度
各學校要按照規范的部門預算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預算編制制度。中小學預算以獨立核算的學校為基本編制單位,實行一個學校一本預算。教學點的預算由其所隸屬的學校統一編制。中小學校要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按照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編制年度預算,不得編制赤字預算,不得隨意變更和調整預算,提高年初預算到位率,收入預算要積極穩妥,按照有關規定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支出預算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基本支出預算要按國家統一的「目」級科目進行細化編制,項目支出預算要充分論證,按輕重緩急原則合理排序。
(三)加強農村中小學財務管理
進一步加強學校財務支出的管理。農村中小學預算一經批復,學校必須嚴格按照預算批復的支出項目、經費額度和規定的支出標准、使用范圍執行,把好支出審核關,各項支出要據實列支,嚴禁虛列虛支、虛報冒領和擠占挪用,不得以「白條」以及其他不規范票據充抵支出。加強學校貨幣資金的管理,嚴禁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嚴禁設立賬外賬、坐收坐支。學校購置教學儀器設備、課桌椅、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屬於政府采購范圍的,要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實行政府采購。
進一步規范會計行為。加強會計基礎工作,依法設置會計賬簿,明確核算流程,規范會計行為,做好會計決算。強化內部控制和審計,加強監督檢查和財務公開,推進民主理財,確保資金安全、規范和高效。
二、嚴格規范資金支付管理
進一步完善保障機制資金支付管理,建立包括中央財政專項資金、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和地方應承擔資金在內的保障機制資金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進一步加大對鄉鎮農村中小學經費的國庫集中支付的力度,對校舍維修改造資金、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費資金和符合直接支付條件的其他資金,將逐步推行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管理,由財政部門直接支付到收款單位或供應商;無法直接支付的公用經費和其他專項資金,按現行的財政預算管理體制的有關規定,由鄉鎮財政將資金支付到學校賬戶,或縣級財政和教育部門確定的直接核算學校經費的有關賬戶。
三、落實鄉鎮和部門責任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切實把完善農村中小學財務管理體制列入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中心工作之一抓好落實,加強各方面的溝通和協調,確保學校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縣財政局:為了確保完善農村中小學財務管理體制工作順利推進和保障機制資金規范支付,縣財政局要商縣教育局,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做好以下工作:
1.抓緊制定相關的管理辦法;
2.指導各中小學做好預算的編制工作;
3.加強對各中小學保障機制資金使用的監督,認真審核中小學資金使用計劃和使用申請,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制度;
4.負責在2011年3月下旬做好對中小學財務會計核算軟體的電腦操作培訓工作;
5.指導鄉鎮財政所在2011年4月15日前做好會計檔案的移交工作。
縣教育局:要做好完善農村中小學財務管理體制的各項前期准備工作,配合縣財政局做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管理的相關工作。
1.2011年3月5日前配備會計人員。所配備的會計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
2.2011年3月15日前配備好相應的電腦等辦公設備;
3.2011年3月20日前對各中心小學和中學財會人員進行崗前業務培訓,同時印好各村小學報賬的各種表格;
4.指導鄉鎮各中心小學和中學在2011年3月25日前做好銀行賬戶的開設工作;
5.指導各中小學校制定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對學校資金和財務收支情況的監管;
縣監察局、審計局:配合縣財政局、教育局做好學校資金的監管工作;
各中小學校:要盡快建立健全學校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學校財務人員的培訓和教育、管理工作,定期向縣財政局、教育局匯報學校財務收支情況,並將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公示。
四、強化資金使用監管
縣財政、教育、審計等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能和財務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強對各中小學校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管,定期深入各學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並形成書面材料向縣政府領導匯報。
五、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要對學校的財務管理負總責。各中小學校要嚴格執行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管理制度。對違規使用教育經費的行為,堅決依法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責任人員的責任。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主題詞:教育機制改革管理資金
抄送:縣委辦,縣人大辦,縣政協辦。
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1年2月1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