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學生醫保卡一般在什麼地方辦,隨時都可以辦理嗎
小學生醫保卡在哪裡辦理?小學生的醫保卡的話,不是說小學生就是剛生下來,好像當時就可以辦醫保卡的呀,去你們這個社保局啊,社保局在哪不知道嗎
㈡ 學生醫保怎麼交
學生醫保費由學校辦理。
大學生醫療保險待遇期按保險年度計專算。具體時屬間為每年的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大學生參保籌資水平為每人每年120元,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
個人繳費標准為每人每年繳納20元。大學生個人繳納的居民醫保費由學校負責代收,並出具地稅部門統一印製的專用憑證。
(2)中小學生醫保卡擴展閱讀:
學生醫保就是 農村醫療保險(新農合)、城外醫療保險、單位醫保。 在校大中專、中小學生、幼兒通過校方來購買的醫療保險,參保學生如發生疾病可就近選擇一家定點醫院進行住院治療,城區學校的學生憑學生參保卡、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到所選擇醫院醫保辦(科)。
中小學生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個人繳納和政府補助兩部分組成。籌資標准為每人每年230元,其中政府補助200元,個人繳納30元;對於低保家庭和重度殘疾學生個人繳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現在全國各地都實行了學生醫保,但有一些地方還是針對性的實行本地政策,也就是除本地以外的學生不可以通過學校的途徑來購買學生醫保,這是很多學生都不能享受這個政策。如今人民對學生醫保的實行也有很多不同的意見,有很多家長認為在學校買保險至終不放心,但也有很多家長十分贊同。
參考資料:網路--學生醫保
㈢ 小學生醫保卡怎麼用
學生醫保卡的使用范圍及使用方法:
1.可以到定點葯店購買葯品,是直接從醫保卡內版扣錢的,如果卡權內錢足夠支付的話,不用另外再現金支付。因為醫保卡就是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戶。
2.生病住院時,住院費用等費用的支付可以使用醫保卡。
注意:並不是所有的葯店和醫院以及所有的葯物都可以使用醫保卡支付。這得取決於當地醫保目錄,所購買的葯品和診療項目必須是進入了當地醫保目錄內的才能用醫保卡支付
㈣ 上海學生有醫保卡嗎
有醫保卡。
小學一年級學生可持在幼兒園階段申領的《上海市社會保障卡》(無照片,以下簡稱「兒童卡」)或《上海市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專用)》(以下簡稱「醫保卡」)作為就醫憑證。
小學二年級至高三年級學生可持原學籍卡或兒童卡作為就醫憑證。其中初中六年級(預備班年級)可持原小學階段申領的學籍卡作為就醫憑證,高一年級可持原初中階段申領的學籍卡作為就醫憑證。
原兒童卡、學籍卡在有效期內,學生在本市范圍內學籍變動(轉學、升學、留級、休學等)的,其社保功能繼續有效。
原兒童卡、學籍卡遺失或損壞,屬於本市戶籍的學生,可前往就近的社保卡補換卡網點補換;屬於非本市戶籍參加本市居民醫保的學生,可前往就近的醫保經辦部門補換醫保卡。
對於從未申領過兒童卡、學籍卡的學生,屬於本市戶籍的,可前往就近的街道社區事務受理中心申領上海市社會保障卡;屬於非本市戶籍參加本市居民醫保的學生,可前往就近的醫保部門申領醫保卡。
(4)中小學生醫保卡擴展閱讀:
上海市社保卡服務中心表示,經市政府同意,現有的上海市社會保障卡將於2020年底前集中換發為載入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2019年4月—6月,高、中、小在籍學生以及幼兒園學齡前兒童在學校的統一組織下,可以通過網上服務平台辦理換發。
根據國家人保部規劃,新版社保卡與老版社保卡相比,載入了金融功能。中小幼人群家長領到卡後,到相關銀行受理網點即可同步開通金融功能和社保功能,也可以到社區受理網點僅開通社保功能(不含金融功能)。
集中換發期間,按照先信息採集、後制卡發放的原則,上海市社會保障和市民服務信息中心將根據辦理渠道和信息採集時間分批制發。新版社保卡未製作開通前,老版社保卡仍可繼續正常使用。
㈤ 小學生如何繳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在校學生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在所就讀的學校申請辦理,集中統一辦理申報繳費時間為每年的8、9兩個月。如果錯過了統一的繳費時間,也可以補辦,但也需要繳納全年的醫保費。
參加城鎮居民學生醫保可以享受住院、大病門診報銷待遇,具體如下:
一、住院待遇:
參保居民須憑證在定點醫院就醫,符合入院標準的住院費用先由個人承擔起付標准費用,起付標准以上部分由居民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報銷比例如下:
一級醫院:同一保險年度內起付標准均為100元,起付標准以上甲類費用報銷70%,乙類費用報銷60%。
二級醫院:同一保險年度內第一次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標准為150元,起付標准以上甲類費用報銷60%,乙類費用報銷45%。
三級醫院:同一保險年度內第一次住院起付標准為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標准為250元,起付標准以上甲類費用報銷50%,乙類費用報銷40%。
(5)中小學生醫保卡擴展閱讀:
目標原則:
(一)試點目標。2007年在有條件的省份選擇2至3個城市啟動試點,2008年擴大試點,爭取2009年試點城市達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國全面推開,逐步覆蓋全體城鎮非從業居民。要通過試點,探索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體系,形成合理的籌資機制、健全的管理體制和規范的運行機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二)試點原則。試點工作要堅持低水平起步,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籌資水平和保障標准,重點保障城鎮非從業居民的大病醫療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堅持自願原則,充分尊重群眾意願。
明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責任,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堅持統籌協調,做好各類醫療保障制度之間基本政策、標准和管理措施等的銜接。
參保范圍和籌資水平:
(三)參保范圍。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願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四)籌資水平。試點城市應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不同人群的基本醫療消費需求,並考慮當地居民家庭和財政的負擔能力,恰當確定籌資水平;探索建立籌資水平、繳費年限和待遇水平相掛鉤的機制。
(五)繳費和補助。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參保居民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對職工家屬參保繳費給予補助。國家對個人繳費和單位補助資金制定稅收鼓勵政策。
對試點城市的參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於人均40元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從2007年起每年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對中西部地區按人均20元給予補助。在此基礎上,對屬於低保對象的或重度殘疾的學生和兒童參保所需的家庭繳費部分,政府原則上每年再按不低於人均10元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人均5元給予補助。
對其他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難居民參保所需家庭繳費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不低於人均60元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人均30元給予補助。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參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助辦法給予適當補助。財政補助的具體方案由財政部門商勞動保障、民政等部門研究確定,補助經費要納入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
(六)費用支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重點用於參保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支出,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逐步試行門診醫療費用統籌。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要合理制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完善支付辦法,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探索適合困難城鎮非從業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的醫療服務和費用支付辦法,減輕他們的醫療費用負擔。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用於支付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其他費用可以通過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醫療救助和社會慈善捐助等方式解決。
(七)組織管理。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原則上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各地要充分利用現有管理服務體系,改進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的實際,進一步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管理資源。
要探索建立健全由政府機構、參保居民、社會團體、醫葯服務機構等方面代表參加的醫療保險社會監督組織,加強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運行的監督。建立醫療保險專業技術標准組織和專家咨詢組織,完善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專業技術標准和業務規范。
根據醫療保險事業發展的需要,切實加強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運行機制,加強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建設。
(八)基金管理。要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統一管理,單獨列賬。試點城市要按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風險防範和調劑機制,確保基金安全。
(九)服務管理。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服務管理,原則上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辦法由試點城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財政、衛生等部門制定。要綜合考慮參保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
合理確定醫療服務的范圍。通過訂立和履行定點服務協議,規范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的管理,明確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和定點的醫療機構、零售葯店的權利和義務。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簡化審批手續,方便居民參保和報銷醫療費用。
明確醫療費用結算辦法,按規定與醫療機構及時結算。加強對醫療費用支出的管理,探索建立醫療保險管理服務的獎懲機制。積極推行醫療費用按病種付費、按總額預付等結算方式,探索協議確定醫療費用標準的辦法。
(十)充分發揮城市社區服務組織等的作用。整合、提升、拓寬城市社區服務組織的功能,加強社區服務平台建設,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工作。
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醫療保險定點范圍;對參保居民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要適當提高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比例。
(十一)繼續完善各項醫療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將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以及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力推進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重點解決大病統籌問題。
繼續著力解決國有困難企業、關閉破產企業等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鼓勵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城鎮居民,以多種方式就業並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進一步規范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支付政策,強化醫療服務管理。
加快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一步完善城市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搞好各項醫療保障制度的銜接。
(十二)協同推進醫療衛生體制和葯品生產流通體制改革。根據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統籌協調醫療衛生、葯品生產流通和醫療保障體系的改革和制度銜接,充分發揮醫療保障體系在籌集醫療資金、提高醫療質量和控制醫療費用等方面的作用。
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區域衛生規劃,健全醫療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衛生行業標准體系,加強對醫療服務和葯品市場的監管。規范醫療服務行為,逐步建立和完善臨床操作規范、臨床診療指南、臨床用葯規范和出入院標准等技術標准。
加快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充分發揮社區衛生服務和中醫葯服務在醫療服務中的作用,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實行參保居民分級醫療的辦法。
(十三)建立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在國務院領導下,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部際聯席會議)負責組織協調和宏觀指導試點工作,研究制定相關政策並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並就重大問題向國務院提出報告和建議。
(十四)選擇確定試點城市。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條件選擇2至3個試點城市,報部際聯席會議審定。試點城市的試點實施方案報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由省(區、市)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十五)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勞動保障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財政、衛生、民政、教育、葯品監督和中醫葯管理等有關部門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各部門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協同配合,加快推進各項配套改革。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為推進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創造良好的環境、提供有力的支持,確保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
(十六)精心組織實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指導意見規定的試點目標和任務、基本政策和工作步驟,統籌規劃,積極穩妥地推進本行政區域的試點工作。
試點城市要在充分調研、周密測算、多方論證的基礎上,制訂試點實施方案並精心組織實施。已經先行開展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城市,要及時總結經驗,完善制度,進一步探索更加符合實際的基本醫療保險的體制和機制。
參考資料: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網路
㈥ 小學生如何辦理醫保卡
在校學生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在所就讀的學校申請辦理,集中統一辦理申報繳費時間為每年的8、9兩個月。如果錯過了統一的繳費時間,也可以補辦,但也需要繳納全年的醫保費。參加城鎮居民學生醫保可以享受住院、大病門診報銷待遇,具體如下:
一、住院待遇:
參保居民須憑證在定點醫院就醫,符合入院標準的住院費用先由個人承擔起付標准費用,起付標准以上部分由居民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報銷比例如下:
一級醫院:同一保險年度內起付標准均為100元,起付標准以上甲類費用報銷70%,乙類費用報銷60%。
二級醫院:同一保險年度內第一次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標准為150元,起付標准以上甲類費用報銷60%,乙類費用報銷45%。
三級醫院:同一保險年度內第一次住院起付標准為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標准為250元,起付標准以上甲類費用報銷50%,乙類費用報銷40%。
二、大病門診待遇:
參保居民患惡性腫瘤、帕金森氏綜合症、嚴重精神病、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及處於器官移植後抗排斥治療期、慢性腎功能尿毒症期可辦理城鎮居民醫保大病門診,大病門診實行費用定額管理,定額內費用報銷50%。
三、辦理報銷所需材料:
醫療費結算票據、費用明細、疾病診斷書、病例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醫保卡、患者本人身份證原件、XX銀行存摺(卡)原件及復印件,異地轉診患者還需提供《XX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異地轉診申請表》。
註:報銷材料如需復印留存的,請在辦理報銷業務前自行復印,醫保部門受理業務後不負責查找報銷材料。
(6)中小學生醫保卡擴展閱讀
少兒居民醫保、社/醫保卡指南:
1、所需材料:戶口本原件+戶口本的第一頁及寶寶本人頁復印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辦理地點:戶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
3、辦理費用:社/醫保卡25塊,醫保每年60元。
4、享受待遇:住院支付50%,門急診支付50%。
5、注意:報完戶口就去辦。登記後的10個工作日後去拿卡+就醫記錄冊,以後看病時需醫保帶好卡冊。
㈦ 長沙中小學生社會醫保卡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長沙銀行醫保卡的激活,兩種方式:1、撥打96511,按照提示進行操作;2、自己帶上身份證和醫保卡到長沙銀行櫃台辦理,你就說是激活醫保卡。
希望採納!
㈧ 小學生社保卡怎麼繳費
在校生檄費時間及方式如下:
1、參保學生於每年3月至5月25日向所在學校申請參保;
2、學校於每年3月至5月向學生代收未成年人醫療保險費,並向地稅部門辦理學生參保登記手續;
3、學校於每年6月向地稅部門辦理代收醫療保險費的繳費手續。
中小學生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個人繳納和政府補助兩部分組成。籌資標准為每人每年230元,其中政府補助200元,個人繳納30元;對於低保家庭和重度殘疾學生個人繳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現在全國各地都實行了學生醫保,但有一些地方還是針對性的實行本地政策,也就是除本地以外的學生不可以通過學校的途徑來購買學生醫保,這是很多學生都不能享受這個政策。
(8)中小學生醫保卡擴展閱讀:
社保卡作用
1、個人社會保障相關信息記錄、電子憑證和信息查詢等;
2、記錄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戶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詢本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納情況;
4、可持卡到醫院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到葯店買葯;
5、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和生育等社保事務;
6、查詢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累計總額等信息;
7、辦理領取養老金等社保事務,進行求職、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職業培訓等。
8、用於身份證明。
㈨ 小學生有醫保卡嗎
小學生來有醫保卡。自
社會保障卡是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參保人就醫、購葯而辦理的用於驗明身份,記錄、儲存個人賬戶資金及使用情況的電子信息卡片。學生辦社保卡主要是指醫保卡,針對你在學校期間發生的疾病、就醫等,可以通過社保卡報銷一部分。
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可以通過電話向申領網點預約或直接前往街道(鎮)社會保障卡申領服務網點申請辦理社會保障卡(包括學籍卡)。申領時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申領表(集體戶口市民需要攜帶戶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等相關資料。
社保卡作用:
1.個人社會保障相關信息記錄、電子憑證和信息查詢等;
2.記錄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戶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詢本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納情況;
4.可持卡到醫院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到葯店買葯;
5.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和生育等社保事務;
6.查詢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累計總額等信息;
7.辦理領取養老金等社保事務,進行求職、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職業培訓等。
8.用於身份證明。
㈩ 上海市中小學生醫保卡怎麼用
學一年級學生可持在幼兒園階段申領的《上海市社會保障卡》(無照片,以下簡稱「兒童卡」)或《上海市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專用)》作為就醫憑證。
小學二年級至高三年級學生可持原學籍卡或兒童卡作為就醫憑證。其中初中六年級(預備班年級)可持原小學階段申領的學籍卡作為就醫憑證,高一年級可持原初中階段申領的學籍卡作為就醫憑證。
原兒童卡、學籍卡在有效期內,學生在本市范圍內學籍變動(轉學、升學、留級、休學等)的,其社保功能繼續有效。
原兒童卡、學籍卡遺失或損壞,屬於本市戶籍的學生,可前往就近的社保卡補換卡網點補換;屬於非本市戶籍參加本市居民醫保的學生,可前往就近的醫保經辦部門補換醫保卡。
現階段醫療保險卡消磁、丟失後,按規定將直接更換社會保障卡,具體流程:
(一)若換卡前後為同一銀行,本人憑有效證件到職工醫療保險卡服務銀行辦理掛失手續,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憑銀行的《掛失通知單》及本人有效證件,受理社會保障卡的申領,時間為45個工作日。領到社會保障卡並注資後,原醫療保險卡內金額自動轉到社保卡,無需辦理清戶。
(二)若換卡前後非同一銀行,領取社保卡的流程也是一樣。但原醫療保險卡內的金額不會自動轉到社保卡,需要憑有效證件到所參保區的社保分中心,開具《職工醫療保險卡清戶通知單》。憑通知單及本人有效證件到原職工醫療保險卡服務銀行,辦理醫療保險卡的清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