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比賽的規則
一、人員范圍全國普通高中、初中、小學的在校學生。
二、「活動」項目
第五屆「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簡稱「活動」)內容分為「電腦作品評選」(簡稱「評選項目」)和「電腦機器人競賽」(簡稱「競賽項目」)。
根據不同學段中小學生的特點,「活動」按照小學組、初中組、高中組分學段設置評選項目和競賽項目。
三、「評選項目」的作品分類、要求及評比指標<回目錄>
(一)「評選項目」作品分類
小學組:電腦繪畫、電腦動畫、電子報刊、網頁
初中組:電腦繪畫、電腦動畫、電子報刊、網頁
高中組:電腦平面設計、電腦動畫、網頁、程序設計
(二)相關要求
1、作品的主題:探索與創新。
鼓勵廣大中小學生結合學習實踐活動和生活實際,積極探索、勇於創新,培養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綜合能力,並運用信息技術手段設計、創作電腦作品。
2、「作品」形態的界定
⑴ 電腦繪畫
運用各類繪畫軟體或圖形、圖像處理軟體製作完成的繪畫作品,包括主題性單幅畫或表達同一主題的組畫、連環畫。
創作的視覺形象可以是二維的或三維的,可以選擇寫實、變形或抽象的表達方式。
作品表現形式可以是手繪效果的,即用一定的技術處理手法,用電腦來模擬手繪效果;也可以是圖像素材的再加工,恰當地表達主題。
單純的攝影畫面不屬於此項作品范圍。
⑵ 電腦平面設計
為某一特定的主題或目的,運用各種圖形、圖像處理工具軟體,在電腦上原創設計製作完成的、體現設計者理念的靜態單件作品或系列作品,包括宣傳廣告設計、海報招貼設計、產品商標設計、產品包裝設計、裝飾裝潢設計、書籍裝幀設計、工業產品設計、企業形象設計及符號標志設計等。
單純的電腦繪畫、攝影,以及動態的視頻、動畫等不屬於此項作品的范圍。
作品容量不大於20MB(非壓縮文件)。
⑶ 電腦動畫
運用各類動畫軟體,通過角色(鼓勵原創角色)繪制、音效處理與動畫製作,完成的二維或三維的電腦動畫作品。
作品可以是表現一定故事情節的動畫小品,也可以是一個具有完整意義的動畫節目。
基於數碼錄像方式製作的寫實畫面不屬於此項作品范圍。
作品容量不大於20MB(非壓縮文件)。
⑷ 電子報刊
運用各類文字、繪畫、圖形、圖像處理軟體,創作的電子報或電子刊物。
電子報應該含有(真實或虛擬的)報名、刊號、出版單位或出版人、出版日期、版面數(最少在4個版面以上)、導讀欄等報紙類刊物所包含的要素。在導讀欄中應設置超級鏈接。
電子刊物應有刊物封面、封底、目錄頁、(真實或虛擬的)刊名、刊號、主辦單位、主編和編委、出版日期等刊物所包含的要素。除封面和封底外應有4頁以上正文頁,在目錄頁應設置超級鏈接。
⑸ 網頁
使用語言或網頁製作工具編制的闡釋某個主題或傳遞某類信息的作品。
作品容量不大於50MB(非壓縮文件)。
⑹ 程序設計
以各種計算機程序語言編寫的具有較為明確的設計思想、貼近作者學習生活的程序軟體或游戲軟體。
提交的作品中,應包含作品的源程序、流程圖和使用說明(幫助)。
3、作品製作
(1)中小學生要獨立進行作品的創意、設計並自己動手實現創作,指導教師可以給予指導,但不能直接動手參加製作;
(2)每件作品的主要作者最多不超過2名,每個作者限報1件作品;
(3)作品中不能有任何作品外的鏈接;
(4)網頁或網頁形式的電子報刊作品的各級文件命名須採用通用的英文字母命名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