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的教育制度,尤其是中學教育制度
現在的教育純屬是為了考試服務,我們稱作應試教育,學生沒有自學時間,課外時間很少,現內在的學生很累,我也容不喜歡這種制度,為考試而服務,學生得不到全面發展,只培養了成績,殊不知,進入社會,光靠成績是不行的,情商,應變能力等等,都是書本學不來的,還是應該多給學生一些時間,讓他們自己去領悟,讓他們的課餘生活能更加豐富,從而培養其他方面
㈡ 中國近代第一個以教育法令形式公布並在全國實行的學制:( )
癸卯學制
為維護搖搖欲墜的統治,同時也為了適應風雲變幻的形勢,清政府制訂了新學制,並於1904年初(農歷癸卯年末)頒布了《奏定學堂章程》,亦稱「癸卯學制」。
這個章程,把教育分為蒙養院、初等小學、高等小學、中學堂、大學預科、分科大學、通儒院等,包括初等、中等、高等教育的三級七段學制。同時還設師范教育、實業教育,以培養各方面人才。
在中央政府,設學部主管全國教育,在省設提學使司,在縣(包括府、州、廳)設勸學所,分管各級教育。新學制的制訂,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各種新式學堂的興辦,也加速了青年學生出國留學。
(2)中小學章程擴展閱讀:
擬訂這個學制的指導思想是"中學為體,西學為用"。並且,大部分借鑒了日本教育體制的思想。在課程設置上,特別注重讀經,具有濃厚的封建性。
中小學均把修身列為課程之首,並特設讀經講經課。但各類學堂的培養目標和人才規格有所分化,突破了傳統教育培養官僚精英的單一目標。《奏定學堂章程》對蒙養院的規定,是中國幼兒教育制度正式建立之始。
小學堂、中學堂均分官立、公立、私立三種,在教學內容上也打破了儒家經典一統天下的局面。以中學堂為例,其學習科目包括:修身、讀經講經、中國文字、外國語(日語、英語或德語、法語、俄語)、歷史、地理、算學、博物、物理及化學、法制及理財、圖畫、體操等12門,每周上課36點鍾,讀經講經為每周9點鍾。
「癸卯學制」單獨建立了師范教育體系,分為初級師范學堂和優級師范學堂兩級,並規定師范生不交納學費,從而吸引了許多貧寒家庭的子弟入學。
㈢ 棗庄市立新小學的棗庄市立新小學學校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大力推進教育現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進依法治校的進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育部《小學管理規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是一所國辦市級實驗小學,學制為六年。
第三條學校的「一訓三風」:
校訓:「明德尚行」。
校風:「以人為本和諧發展」。
教風:「敬業愛生博學擅育」。
學風:「樂學善思合作探究」。
第四條學校辦學目標是:創辦實驗性、示範性、優質性的現代化品牌學校。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五條學校由棗庄市教育局主管,下設德育處、少先大隊、教務處、辦公室、總務處。各處室設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各自按照「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在校長的領導下履行規定職責。學校校長依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任免。
第六條學校實行內部管理體制為核心的四制改革:校長負責制、教師聘任制、崗位責任制、結構工資制。校長有下列權力:
(一)重大事務決策權。在綜合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校長對學校的重大行政事務有最後決定權。
(二)人事任免決定權。校長有權提名任免副校長;有權按規定程序任免校中層幹部;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聘用。
(三)財務基建審批權。學校財務在市教育局計財科領導下,結算中心統一管理,校長有權決定一般建設項目的列項與實施,有權增添一般教學設備,報請局黨委批准。
(四)自主招生管理權。按市教育局有關招生規定,保證招生范圍內內適齡兒童全部入學。
第七條校長履行下列義務:
(一)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遵循《憲法》和《教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認真組織開展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二)按照教育規律辦學,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開齊、開足、上好各門學科,促使學生全面發展。
(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領導班子的集體智慧和力量,並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四)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加強教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
(五)加快校園、校舍、教學設施、設備等硬體建設。
(六)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
(七)廉潔從政,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團結協作。
第八條學校黨支部積極發揮其在貫徹執行教育方針和組織教學過程中的核心、監督和保證作用,除完成好上級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外,在學校的任務主要包括:
(一)建立黨組織統一領導的黨、政、工、團、隊齊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體制,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
(二)加強對學校幹部的培養、教育、管理和監督。
(三)對學校發展規劃、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問題認真討論,參與決策。
第九條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的職權:
(一)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學校的辦學思想、發展規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等重大問題,提出建議。
(二)評議監督學校的領導幹部。有權建議校長或上級主管部門,對教職工予以記功、晉升或處分、免職。根據市教育局統一部署,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選。
(三)審議學校章程、四制改革方案、素質教育實施方案及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條學校建立校內師生申訴制度,教師體罰學生一次性申告待崗制度,建立校長信箱。
第十一條學校接受物價、審計部門的檢查,自覺接受社會有關方面的監督。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二條依據國家教育部《小學管理規程》,從事學校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三條學校堅持德育為首,以人為本。認真貫徹有關法規文件,進一步建設好德育機構及工作網路,使學校的德育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實效。
(一)各學科課程有機滲透德育教育,加強班集體建設,做好少先隊工作。
(二)貫徹執行《中小學生守則》和《棗庄市小學生一日常規》,培養學生良好的日常行為規范,做到對己講儀表,對人講禮貌,學習講勤奮,校內講紀律,社會講公德,樹立健康向上的整體形象。
(三)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積極配合,建立以班級為點、家庭為面、社會為體的立體教育模式。
(四)加強校外德育基地的建設。
第十四條學校貫徹實施《國旗法》,每周一早晨舉行規范化升旗儀式,接受愛國主義教育。
第十五條學校全面推廣普通話,使用規范漢字。
第十六條堅持教學中心,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採用現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第十七條依據省教育廳《課程教學計劃》實施教學活動。嚴格執行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維護課程表操作的嚴肅性,任何班級不得擅自調課。認真貫徹《課堂教學常規》,實行40分鍾課時制。
第十八條按上級有關文件統一征訂教材、學習資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切實減輕學生的負擔。
第十九條認真搞好教學研究、教育科研和校本研訓工作。組織教師積極參與教學改革,積極撰寫教育教學論文。
第二十條改革考試制度。取消期中考試,實行學期綜合考核制。
第二十一條廢除百分制,全面實行等級制記分,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二十二條依照有關條例,正常開展學校的體育和衛生工作,組織學生定期開展勞動教育、社會實踐和課外活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第二十三條班主任及任課老師不得利用寒暑假、節假日進行集體補課,不得歧視後進生。
第二十四條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休學、借讀、復學等嚴格手續程序。嚴肅招生、畢業分送、學生檔案管理等項紀律制度。
第二十五條教務處和教科室認真管理和積極使用教學設施、儀器設備、文體器材、圖書資料,尤其要注重發揮現代化教學設施的使用效益,同時做好各類教育教學資料的收集與歸檔。
第四章總務後勤管理
第二十六條總務處的工作必須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觀念,實行服務承諾制。制訂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工作規范。廉潔自律,克己奉公。
第二十七條依據《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堅持節儉、規范的原則,收入要打足,支出要合理。學校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收入經費安排意見,申請經費支持。
第二十八條學校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確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依法向學生收取費用,堅決杜絕亂收費現象。
第二十九條總務處加強校舍、校產管理,嚴防公物流失和浪費,學校校產按規定管理。發現危險隱患,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向學校和主管部門書面報告。
第三十條在不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下,依法開展勤工儉學和社會服務,辦好校辦企業,嚴格各項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校辦企業的利潤主要用於改善辦學條件和提高教師的福利待遇。
第三十一條建立健全財務制度。經費開支實行民主管理,嚴守財經紀律,帳目由財務室統一管理,並接受主管部門審查和監督。
第五章環境管理
第三十二條全體教師應齊心協力努力創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諧的育人環境。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對校園建設作整體規劃,創設符合學校特點的凈化、綠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園。
第三十三條嚴格校園環境管理。要創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內容要豐富、形式要多樣。校園內的德育長廊定期更換,校報及時出刊。紅領巾廣播站按時廣播。
第三十四條全體教師要加強道德修養,努力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和團結向上、文明協調的工作和生活環境。認真處理好家庭關系,贍養父母,尊敬老人,重視對子女的教育。鄰居之間相互體諒,相互幫助,和睦共處,處處為學生做好榜樣。
第三十五條建立健全衛生包乾和督查評比制度,配備必要的衛生設施,努力創建衛生、整潔的工作學習環境,確保校內無雜草,牆壁無污跡、地面無果殼、紙屑、煙蒂、痰跡。
第三十六條教室、辦公室及會議室等門窗玻璃齊全、桌椅排列整齊,窗明幾凈,各類物品擺放整齊。
第三十七條校內師生自行車按指定地點排放整齊,外來車輛進出校門和停放,必須執行有關規定。嚴禁流動商販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門前擺攤設點。
第三十八條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防電、防毒,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確保學校安全無事故。
第六章教師管理
第三十九條學校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四十條敬業愛崗,遵循教育規律,服從校長領導,勤懇工作。
第四十一條嚴肅工作紀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衣著整潔,舉止文雅,談吐文明,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第四十二條嚴格執行崗位規范,自覺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布置與批改作業、認真輔導、認真組織課外活動、認真考核。年初有工作計劃,年終有總結或專題小結。
第四十三條學校保護教師的一切合法權益,保障教師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待遇。對有重大貢獻的教師報請上級有關部門予以表彰獎勵。
第四十四條教師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優秀師德,自覺做到不講教育忌語、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擅自收費、不向學生推銷商品、不搞有償家教、不接受家長的吃請、不參與黃賭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動。
第四十五條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製度,鼓勵教師在職進修或接受其它方式的培訓。
第四十六條對取得教育教學成果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教師,根據《棗庄市立新小學教師教學工作量化考核條例》予以表彰獎勵。
第四十七條對違反《教師法》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教師,根據學校《獎懲考核細則》予以處罰,如有不服,可以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訴。
第七章學生管理
第四十八條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學生幹部實行定期輪換,使每個學生的組織能力都得到鍛煉與提高。
第四十九條對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予表彰與獎勵。
第五十條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兩免一補」」等形式提供資助。
第五十一條學生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管理,評議學校工作、教師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對教師獎懲不公正,有權在校內提出申訴。
(三)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備、圖書資料。
(四)在學習成績和操行評語等第上獲得公正評價。
(五)法律、法規和學校制度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五十二條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二)規范行為,尊敬師長,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學苦練,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紀,不隨地吐痰、不亂拋紙屑和雜物、不亂寫亂畫、不在校園內騎車、不損壞綠化,不浪費糧食;不講粗話臟話。
(五)維護學校聲譽,為學校爭光。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報棗庄市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七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第五十八條本章程如有與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一律以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准。
第五十九條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實行。
㈣ 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准(試行)的標准
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准(試行)
為適應教育改革發展的新形勢和新任務,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完善義務教育治理體系,深入實施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公平,推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下簡稱學校)依法辦學、科學管理,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制定本標准。
學校管理水平直接關繫到學校的辦學質量。學校管理標准既應考慮辦學條件的改善,更要強調學校內涵的提升。本標准針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也是對學校和校長進行考評的重要依據。
本標準的發布與實施,將推動學校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實現學校治理的法治化和規范化。
一、基本理念
(一)育人為本全面發展
堅持育人為本、全面發展的辦學宗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立德樹人作為教育的根本任務,堅持教育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相結合,全面加強和改進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將促進學生健康快樂成長作為學校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使學生成為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促進公平提高質量
樹立公平的教育觀和正確的質量觀,提高辦學水平,教好每一個學生,切實保障學生平等的受教育權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整體素質;建設適合學生發展的課程,實施以學生發展為本的教學;建立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三)安全和諧充滿活力
建設安全衛生的學校基礎設施,完善切實可行的安全、健康管理制度,開展以生活技能和自護、自救技能為基礎的安全和健康教育。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創建平安校園、和諧校園,為師生創造安定有序、和諧融洽、充滿活力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
(四)依法辦學科學治理
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提升校長依法科學治理能力,拓寬師生、家長和社會民眾參與學校治理的渠道,建立健全學校民主管理制度,構建和諧的家庭、學校、社區合作關系,推動學校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內容 管理職責管理任務管理要求一、平等對待每位學生維護學生平等入學權利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相關規定,落實招生入學方案,公開范圍、程序、時間、結果,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2.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入學或升學考試,不以各類競賽、考級、獎勵證書作為學生入學或升學的依據。3.實行均衡編班,不分重點班與非重點班。編班過程邀請相關人員參加,接受各方監督。4.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嚴格執行國家關於義務教育免費的規定。建立「控輟保學」工作機制5.執行國家學籍管理相關規定,使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做好學籍管理。6.執行學生考勤制度,每天統計學生到校、上課信息,實行缺勤跟蹤。7.及時將學生輟學情況書面上報主管部門,在義務教育年限內為其保留學籍,在學籍系統中進行標注。8.主動聯系輟學學生家長,針對輟學原因,積極幫助學生返校。滿足需要關注學生的需求9.制定保障教育公平的制度,通過宣傳欄和校園網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不讓一名學生因學習、家庭、身體、性別等因素而受到歧視。10.堅持合理便利原則滿足適齡殘疾兒童隨班就讀需要,並為其學習、生活提供幫助。11.創造條件為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建立資源教室,配備專兼職教師。12.為需要幫助的兒童提供情感關懷,優先滿足留守兒童寄宿需求,寄宿制學校可通過購買服務等形式配備服務人員。二、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提升學生道德品質13.加強愛國主義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公民意識教育、生態文明教育等,讓學生熟記並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14.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守則》,讓學生內化於心,外化於行。15.發揮各學科獨特育人功能,統籌課程資源,落實全員責任,體現綜合育人。16.創新德育形式,開展適合的社會實踐和公益活動,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17.在學校管理各個環節分層開展養成教育,培養學生良好行為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18.落實《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將心理健康教育貫穿於教育教學全過程。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根據學生身心發展特點,科學開展心理輔導。幫助學生學會學習19.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與氛圍,激發和保護學生的學習興趣,培養學生的學習自信心。20.遵循學生認知規律,幫助學生掌握科學的學習方法,養成良好學習習慣。21.引導學生獨立思考和主動探究,培養學生良好思維品質。22.採用靈活多樣的教學方法,因材施教,培養學生終身學習的能力。增強學生身體素質23.確保學生每天鍛煉1小時,開足並上好體育課,使每個學生掌握兩項體育運動技能,養成體育鍛煉習慣。24.制訂並實施陽光體育運動方案,積極開展體育活動。每年舉辦全員參與的運動會。25.落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定期開展學生體檢或體質健康監測,重點監測學生的視力和營養狀況,及時向家長反饋。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將學生參加體育活動及體質體能健康狀況等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6.配齊體育教師,加強科學鍛煉指導和體育安全管理。有效利用體育場地和設施器材,滿足學生體育鍛煉需要。27.科學合理安排學校作息時間,家校配合指導好學生課外活動,保證每天小學生10小時、初中生9小時睡眠。28.保障室內採光、照明、通風、課桌椅、黑板等設施達到規定標准,端正學生坐姿,做好眼保健操,降低學生近視率。提高學生藝術素養29.按照國家要求開設音樂、美術、書法課。利用當地教育資源,開發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藝術教育課程,培養學生藝術愛好。30.按照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課時數和學校班級數配備藝術教師,設置藝術教室和藝術活動室,並按照國家標准配備藝術課程教學和藝術活動器材,滿足藝術教育基本需求。31.面向全體學生組織開展藝術活動,因地制宜建立學生藝術社團或興趣小組。32.充分利用社會藝術教育資源,利用當地文化藝術場地資源開展藝術教學和實踐活動,有條件的學校可與社會藝術團體及社區建立合作關系。培養學生生活本領33.增加學生勞動和社會實踐的機會,適當布置學生家務勞動,培養勞動觀念,掌握初步勞動技能。34.為學生在校園內參加勞動創造機會,採用「校園加農戶」等方式積極組織學生參與衛生保潔、綠植養護、種植養殖等與學生年齡相適應的勞動。35.充分利用各類綜合實踐基地,組織學生到基地開展學工、學農等綜合實踐教育活動。寒暑假布置與勞動或社會實踐相關的作業。36.指導學生利用學校資源、社區資源完成個性化作業和實踐性作業。三、引領教師專業發展加強教師管理和職業道德建設37.要求教師熟知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經常開展師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強教師立德樹人的榮譽感和責任感。38.引導教師加強學習,閱讀經典,提高修養。要求教師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范健康,舉止文明禮貌。39.要求教師尊重學生人格,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收受學生或家長禮品,不從事有償補課。40.健全教師管理制度,保障教師合法權益,完善教師考核評價機制,激發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41.關心教師生活狀況和身心健康,經常組織形式多樣的活動,定期安排教師體檢。提高教師教育教學能力42.組織教師認真學習課程標准,熟練掌握學科教學的基本要求。43.定期開展集體備課、聽課、說課、評課等校本研修,研究教材、研究學生、研究教法,提高教師專業水平和教學能力。44.落實《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制定班主任隊伍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班主任學習、交流和培訓,提高班主任組織管理和教育能力。落實班主任工作量計算、津貼、獎勵、表彰等待遇和保障。45.加強教師教學基本功考核,提升教師普通話水平,規范漢字書寫,增強學科教學能力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的深度融合。建立教師專業發展支持體系46.完善教師培訓制度,制訂教師培訓規劃,指導教師制定專業發展計劃,建立教師專業發展檔案。47.按規定將培訓經費列入學校預算,支持教師參加必要的培訓,落實每位教師五年不少於360學時的培訓要求。48.引進優質培訓資源,定期開展專題培訓,促進教研與培訓有機結合,發揮校本研修基礎作用。49.鼓勵教師利用網路學習平台開展教研活動,建設教師學習共同體。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建設適合學生發展的課程50.落實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課程標准,嚴格遵守國家關於教材、教輔管理的相關規定,確保國家課程全面實施。不拔高教學要求,不加快教學進度。51.落實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要求,組織學生開展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以及勞動技術教育,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提高學生綜合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每學期組織一次綜合實踐交流活動。52.根據學生發展需要和學校、社區的資源條件,組織開發校本課程。53.引導教師創新課程實施方式,加強實踐教學環節,提高課堂效率。實施以學生發展為本的教學54.定期開展教學質量分析,研究學生的學習興趣、動機和個別化學習需要,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提高教學有效性。55.建立基於過程的學校教學質量保障機制,統籌課程、教材、教學、評價等環節,主動收集學生反饋意見,及時改進教學。56.採取啟發式、討論式、合作式等多種教學方式,提高學生參與課堂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57.合理控製作業量,布置分層作業,創新作業方式。建立促進學生發展的評價體系58.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重點考察學生的品德發展、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興趣特長、實踐能力等方面的發展情況。對照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指標體系,開展檢查,改進教育教學。59.建立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做好學生成長記錄,真實反映學生發展狀況。60.減少考試次數,實行等級加評語的評價方式。考試內容不超出課程標准,考試成績不進行公開排名,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准。提供便利實用的教學資源61.按照規定配置教學資源和設施設備,指定專人負責,建立資產台賬,定期維護保養。62.建立圖書館(室)、實驗室、功能教室等的使用管理制度,面向學生充分開放,提高使用效益。五、營造和諧安全環境建立切實可行的安全與健康管理制度63.積極藉助政府部門、社會力量、專業組織,構建學校安全風險管理體系。組織教職工學習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落實《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64.建立健全學校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採取切實措施,確保學校師生人身安全、食品飲水安全、設施安全和活動安全。有校車的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校車安全管理制度。65.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應對溺水、交通事故、不法分子入侵、校園暴力、自然災害和公共衛生事件。建設安全衛生的學校基礎設施66.配備保障學生安全與健康的基本設施和設備,落實人防、物防和技防等相關要求。67.將校舍安全信息等錄入國家教育信息管理系統並及時更新,定期對校舍、食堂、廁所、體育場地和器材、消防設施、飲用水設施等進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衛生隱患。校舍安全隱患要向主管部門及時書面報告。68.設立衛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備專兼職醫務人員,落實日常衛生保健制度。69.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和安全、衛生教育宣傳櫥窗,定期更換宣傳內容。開展以生活技能為基礎的安全健康教育70.有計劃地開展生命教育、防災減災教育、禁毒和預防艾滋病教育。71.普及疾病預防、飲食衛生常識以及生長發育和青春期保健知識。72.落實《中小學幼兒園應急疏散演練指南》,提高師生應對突發事件和自救自護能力。營造尊重包容的學校文化73.樹立尊重差異的意識,尊重不同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營造多元包容、和睦相處的環境。74.培養學生法律意識和規則意識,營造體現法治精神的校園文化氛圍。教育引導學生依法上網、文明上網、健康上網、安全上網。75.做好校園綠化、美化、凈化工作,合理布置和設計校園,有效利用空間和牆面,建設生態校園、文化校園,發揮環境育人功能。76.每年通過科技節、藝術節等形式,因地制宜組織豐富多彩的學校活動。六、建設現代學校制度提升依法科學管理能力77.每年組織學習《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增強法治觀念,提升依法治校能力。78.依法制定學校章程,規范學校治理行為,提升學校治理水平。79.制定學校發展規劃,確定年度實施方案,客觀評估辦學績效。80.健全管理制度,建立便捷規范的辦事程序,完善內部機構組織規則、議事規則等。81.指定專人負責學校法制事務,或聘請專業機構、人員作為法律顧問協助學校處理法制事務。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82.定期召開校務會議,民主決策學校重大事項。83.發揮學校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教師的先鋒模範作用。84.健全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及學校發展的重要事項,提交教代會討論通過。85.設置信息公告欄,公開校務信息,保證教職工、學生、相關社會公眾對學校重大事項、重要制度的知情權。86.落實學校領導接待日制度,設立校長信箱,搭建信息溝通平台,聽取學生、教職工和家長的意見和建議。87.發揮少先隊、共青團、學生會、學生社團的作用,引導學生自我管理或參與學校治理。88.建立師生申訴調解機制,暢通師生權利的救助渠道。構建和諧的家庭、學校、社區合作關系89.完善家長委員會,設立學校開放日,邀請家長參與學校治理,形成育人合力。90.引入社會和利益相關者的監督,密切學校與社區聯系,促進社區代表參與學校治理。91.主動爭取社會資源和社會力量支持學校改革發展。92.有序開放學校體育文化設施,服務社區居民。 三、實施要求
(一)本標準是對學校管理的基本要求,適用於全國所有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鑒於全國各地區的差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可以依據本標准和本地實際提出實施意見,細化標准要求。在實施過程中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分步實施,逐步完善,促進當地學校治理水平的提升。
(二)本標准對學校治理工作提出具體要求,是學校工作的重要依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師培訓機構要將本標准作為校長和教師培訓的重要內容,結合當地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使廣大校長和教師充分了解基本要求,掌握精神實質,指導具體工作。
(三)學校要將本標准作為學校治理的基本依據,樹立先進的學校治理理念,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機制。校長和教師要按照本標準的要求規范自身的管理和教育、教學行為,把標準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四)教育督導部門應按照本標准修訂完善義務教育學校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和標准,開展督導評估工作,促進學校規范辦學、科學管理,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
㈤ 如何促進現代學校制度的建設
現代學校制度是適應現代社會發展要求,反映學校與政府、社會關系的治理模式、制度規范和行為准則。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學校制度,是實現首都教育現代化的重要基礎。為此,《北京教育規劃綱要》提出要探索建立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和完善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 建立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主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一是落實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保障高等學校依法自主開展教學活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社會服務;二是堅持和完善公辦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完善大學校長選拔任用辦法,健全議事規則與決策程序,落實黨委、校長職權;三是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的作用,探索教授治學的有效途徑;四是堅持和完善校務公開制度,加強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建設,發揮群眾團體的作用;五是探索建立高等學校理事會或董事會,健全社會支持和監督學校發展的長效機制;六是加強高等學校章程建設,使之成為學校辦學的綱領性文件,學校法人組織的必備條件,學校依法治校的重要依據。 完善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一是完善普通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校長負責制;二是依法制定學校章程,實行校務會議等管理制度,完善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教代會進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體制機制,不斷提升學校管理的科學化、民主化和規范化水平;三是完善教職工崗位聘任制,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四是積極支持和吸引行業、企業參與職業學校建設、管理和人才培養,建立由行業專家和企業管理者參加的職業學校辦學指導委員會。
㈥ 教育部的部門規范性文件只對學校有約束力嗎
學校單方面制訂的規章制度可以具有法律效力。
(一) 制定學校章程的依據 制定學校章程的依據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其中最主要的一個方面是要有法律依據,當前制定小學學校章程的法律依據主要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制定的《教師資格條例》、《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規;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小學管理規程》等章程,以及地方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有關教育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法規及規章等。在制定學校章程時絕不能與這些法律法規相抵觸。另外一個制定學校章程的依據是指從學校客觀實際出發的客觀依據,它包括學校各方面的實際情況。由於各學校實際情況不同,制定出的學校章程也就不可能一樣。如學校章程中有關學校領導體制的內容、內部管理體制的內容、學校發展目標等,都會因各學校實行的體制、機制、辦學目標等的不同而有所區別。
(二) 制定學校章程的基本原則 既然學校章程是學校的「小憲法」,在學校的內部管理中起著如此重要的作用,那在制定學校章程時決不能草率,而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學校章程的制定首先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要求,不能與現行的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規范性文件相抵觸,如法律規定學校應當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並公開收費項目,作為學校章程就不能另行規定本校的收費標准。同時學校章程不能越權,不能超越法律法規的授權范圍,不能超越本校的職權范圍,把本來應由法律法規或上級行政部門規定的內容制定在章程中。如學校章程不能自己改變學校的性質;不能對、有關行政部門或非學校人員等提出義務或禁止性要求。另外製定學校章程要將原則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學校章程作為學校的「小憲法」必須對學校重大的基本問題做出原則的規定,而對於學校某一方面的工作以及許多具體問題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做出具體規定。對於這些局部性問題,須通過制定其他管理制度來加以規范,從而形成完備的學校內部管理體系。同時,學校章程的法律地位也要求其必須有較強的可操作性,以便監督調控和學校自主管理的正常運行,不具有操作性的學校章程其實是一紙空文。其次制定學校章程必須從學校的實際情況出發,而不能脫離本校現實的辦學條件和特點、生搬硬套別的學校的經驗。當然不容否認,同一類學校由於具有諸多共同特性,決定了其學校章程的基本內容是大致相同的。
(三)制定學校章程的程序 學校章程的制定程序一般為先由學校成立專門的章程起草小組,負責章程的調研起草工作。起草小組在深入調查研究及廣泛徵求有關部門和專家學者的意見後,完成學校章程草案。然後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在起草小組反復修改的基礎上,將章程草案提交學校決策(校長辦公會和校務會議)審議。審議後,再將學校章程草案提交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後,將學校的章程報送學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准。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學校章程制定程序也就宣告結束。此時的章程,也就具有了法律上確立的地位。外界形式的變化以及學校自身的改革和發展,對學校章程都將不斷提出修改要求,因此我們在學校章程的附則中規定了修改程序,學校章程的修改必須經校務會議討論,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後生效。
㈦ 為什麼我國中小學普遍9月1日開學
1、專家回答:
浙江大學教育學院的田正平院長,他也是中國教育學會教育史專業委員會副理事長,曾出版了《中國教育史研究(近代分卷)》等著作。
田正平教授說,早在1912年,9月1日就成了我國統一的開學時間,這是孫中山先生確定的,但在這之前我國確定秋季開學有一定的歷史因素。
20世紀初,鄰國日本的學制較為完備,成為了清政府教育改革的效仿對象,當時日本的新學年是秋季開學,清政府命張百熙、榮慶、張之洞以日本學制為藍本,重擬學堂章程,於1904年1月公布《癸卯學制》,即定為秋季開學。因日本學制承襲至德國,《癸卯學制》也可說是當年歐化影響的體現。
這是中國近代首部由國家頒布的在全國范圍內推行的系統學制,首次明確了全國中小學統一的開學時間(相當於公歷的9月初)。但當時仍在使用農歷,所以9月1日開學的說法仍未可確定。
直到1912年,孫中山宣布將農歷改為世界通用的公歷。當年9月至次年8月南京臨時政府又陸續頒布了各種學校規程,史稱《壬子癸丑學制》。其中各中小學開學時間延續了清政府的提法,並進一步確定為公歷9月1日,且使用至今。
2、民間回答:
(1)教育部的規定;
(2)季節氣候的原因;
因為一般陽歷的九月是中國農歷的初秋,暑期基本結束,天氣逐漸涼爽,適合專心學習。寒假也一樣,三月一日開學時也正是初春時節,天氣開始轉暖。至於選擇一號,應該是從月初開始方便計算課時吧。主要針對北方氣候特徵考慮的。
(3)農閑農忙的原因;
因為中國最廣大的群體是農民,春天是播種的季節,這時候農民手頭的錢主要投入生產,而且是農忙時節,家長抽不出空去陪孩子交學費,而且提供學費相對困難,而秋天時農民夏收果實(9月1號時還沒有秋收,不太忙)已經收割,在市場上換回了錢,而且相對農閑,故有了一年新學年在秋天9月1日開始。
(7)中小學章程擴展閱讀:
開學日是學校在每一學年首日回校的日子。不同地區的開學日都在不同的季節,而開學日所做的事,各地亦有所不同。
中國大陸:
一年有兩個開學日:一個是一個年級的第一學期開學日,是在公歷的9月1日;另一個是一個年級的第二學期開學日,一般都是在農歷的正月十五左右。
日本及韓國:
日本及韓國的開學日一般都在春季,開學日當日會有「開學式」。
參考資料:鳳凰網-為什麼開學總是9月1日?
㈧ 中國實行第一個現代學制是壬寅學制還是癸卯學制
是癸卯學制
清未新式學校的大量創辦,使原有以科舉選才為中心、儒家經典為內容的古代學制框架已無法適應,建立新學制被提上了議事日程。1902年8月15日,由管學大臣張百熙制訂的《欽定學堂章程》正式公布,這是中國近代第一個頒發的學校系統文件,時稱「壬寅學制」。這一學制雖經公布卻未實施,成為新學制的先聲。
1903年,張之洞奉命入京主持制定新學制。1904年1月,清庭批准《奏定學堂章程》,時稱「癸卯學制」。這是中國教育史上第一個正式頒布且在全國普遍實行的學制,它的頒行結束了中國幾千年來辦教育無章程、學校無體系的狀態,確立了中國現代學制的基本模式和框架,奠定了我國現代學制的第一塊基石。該學制一直延用到1911年清朝覆滅。
「癸卯學制」包括學務綱要、各學堂管理通則、考試章程、獎勵章程、及各級各學堂章程等共22件。對從蒙養院到通儒院等各類學堂,從普通教育,師范教育到實業教育,從教員任用到學校管理,從立學宗旨、培養目標、入學規則、學習年限、課程設置、教學方法、儀器設備、校舍建築到考試、獎勵等各個方面,均作了詳盡的規定。
這一學校體系基本是模仿日本的。縱向分為三段七級,分別為初等教育段(蒙養院、初等小學堂和高等小學堂)、中等教育段(中學堂)、高等教育段(高等學堂或大學預科、分科大學、通儒院)。規定初等小學堂5年,高等小學堂5年,中學堂5年,高等學堂(大學預科)3年,大學堂3-4年;即從小學到大學畢業約需22年左右。此外,還有最高等級的通儒院,學制5年。在橫向的方面,中學堂分普通學堂、實業學堂和師范學堂。在分科大學堂之外,還有優級師范學堂、高等實業學堂等。屬於高等教育性質的還有洋學館、方言學堂、進士館和仕學館。由此構成了縱向三級水平、橫向三足鼎立的整體結構。
「癸卯學制」體現了「中體西用」的方針,強調以儒家倫理陶冶學生品行,輔以西學技藝,並加以嚴格的紀律和管理。所設課程體系十分突出道德教育,中小學均把修身列為課程之首,並特設讀經講經課。但各類學堂的培養目標和人才規格有所分化,突破了傳統教育培養官僚精英的單一目標。《奏定學堂章程》對蒙養院的規定,是中國幼兒教育制度正式建立之始。小學堂、中學堂均分官立、公立、私立三種,在教學內容上也打破了儒家經典一統天下的局面。以中學堂為例,其學習科目包括:修身、讀經講經、中國文字、外國語(日語、英語或德語、法語、俄語)、歷史、地理、算學、博物、物理及化學、法制及理財、圖畫、體操等12門,每周上課36點鍾,讀經講經為每周9點鍾。「癸卯學制」單獨建立了師范教育體系,分為初級師范學堂和優級師范學堂兩級,並規定師范生不交納學費,從而吸引了許多貧寒家庭的子弟入學。此外,還建立了實業教育系統。實業學堂分為實業教員講習所、農業學堂、工業學堂、商業學堂、商船學堂五類,各項實業學堂又分高等、中等、初等三級。
《奏定學堂章程》規定大學堂「以謹遵諭旨,端正趨向,造就通才為宗旨。大學堂以各項學術藝能之人材足供任用為效。」規定大學堂分八科,將經學單設且列為群學之首,是一種妥協變通,但畢竟打破了由經學、史學、諸子學、詞章學構成的「四部之學」的傳統學術格局,奠定了近代學術的分科基礎。民國成立之後,大學分科確定為文、理、法、商、醫、農、工七科,從而完成了從傳統的「四部之學」到現代「七科之學」的轉變。
1905年12月,清政府成立學部,為中國歷史上首次出現正式的、獨立的和專門的中央教育行政機構建制。此前,清代的教育行政圍繞科舉考試,並不直接面對各類學校。國家一級的教育行政管理職能分屬國子監和禮部。國子監既是全國最高學府,也負責中央官學的管理,禮部則負責管理各地的教育事務,兩部門許可權部分重疊,又不能囊括;翻譯、船政、水陸軍事學堂等新式學堂則分屬各部門,不受禮部、國子監管理,新舊學校、新舊衙門並存。學部的建立經歷了約十年之久的「難產」,識者認為「關鍵在於設學部將動搖禮部等舊機構的地位,觸動傳統政治文化的核心」。 學部的設立突破了中央行政體制改革的瓶頸,此後一年,清政府中央官制的全面改革即順利實施。此後,各省設提學司,各廳州縣設勸學所,建立起從中央到地方統一的教育行政系統。
科舉制的終結一波三折,從戊戌變法時提出變科舉,到科舉制的真正廢止,經歷了7年時間。1901年,湖廣總督張之洞、兩江總督劉坤一合奏《籌議變通政治人才為先折》,時稱「江楚會奏」,提出設文武學堂、酌改文科、停罷武科、獎勵游學四項要務,但在是否廢止科舉上措辭模糊。清廷繼戊戌之後第二次明令廢除八股,改試策論,並停罷武科。1904年,張百熙、榮慶、張之洞等上奏建議變通科舉,遞減科舉取士名額以學堂生員補充,為清廷批准。此後,日俄戰爭爆發,立憲呼聲高漲,革命迫在眉睫。1905年9月2日,袁世凱、趙爾巽、張之洞等上《奏請廢科舉折》,請立停科舉以廣學堂,提出廢除科舉的主張。面對危局,清延當日即正式下詔立停科舉。光緒帝下諭:「著即自丙午科為始,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各省歲科考試亦即停止」。 自隋朝以來,實行1300餘年的科舉取士制度終告結束。
科舉制的斷然廢止,既表明了當時釜底抽薪、破舊立新的決裂態度,也是一個水到渠成的過程。此時,癸卯學制已經頒行,京師大學堂也已起步,一個新的教育制度的架構已經形成。但這場「不流血的革命」引起社會系統的全面震盪,以及對中國社會現代化的復雜影響,人們在日後才有越來越深切的認識。
中國的教育現代化,自上一個世紀之交始,至今已經百年。當前,中國社會正處在一場新的巨變之中。教育不僅成為重中之重,而且又一次成為眾矢之的。我們需要認真回顧中國教育現代化的百年歷程,深刻反思中國教育改革的經驗和教訓,從而進一步認識教育在社會現代化過程中的特殊作用,確定我們在新世紀教育改革的價值、目標和任務。
http://learning.sohu.com/2004/04/22/56/article219925677.shtml
㈨ 學校自主管理的依據是a學校章程b政府指令c規章制度d辦學規范
《教育法》規定:「國家實行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學校教育制度。」 由此形成了我國學校教育制度的層次結構,即: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
其中,學前教育,也稱幼兒教育,一般是指根據一定的培養目標和幼兒的身心特點對入學前的幼兒所進行的有計劃的教育,是我國學校教育的預備階段和基礎階段。
初等教育,又稱小學教育,學習年限為5至6年,其任務是對6至12周歲的少年兒童進行德、智、體諸方面的基礎教育。
中等教育,是在初等教育基礎上繼續實施的中等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在整個學校教育系統中有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分為初級中等教育和高級中等教育兩個階段,學習年限各3年,或初中4年高中3年。教育對象主要是12至18周歲的少年和青年。實施普通中等教育的機構是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實施職業教育的機構是初等職業學校、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
高等教育是學校教育的最高階段,是中等教育基礎上的專業教育,更標志著一個國家文化、科學、技術及教育的最高發展水平。《高等教育法》規定:「高等教育的任務是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發展科學技術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㈩ 1903年頒布的奏定學堂章程里各級各類學堂必須開設什麼課程
設立體操科。
自1840年鴉片戰爭後,清政府推行「新政」進行改革,對教育制度的重大變革就是廢除科舉,並於1903年頒布了《奏定學堂章程》,規定各級各類學堂都設立體操科,從而使中國學校體育首次出現了體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