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民辦中小學從什麼時候開始不用收費啦
民辦中小學
任何時候
都要收費
民辦的都是盈利目的很強的,不收費怎麼混呢?
❷ 民辦學校的收費是一般是多少
好民辦的收費一般都是在3千到1萬左右,要看你的經濟能力。
❸ 民辦(私立)小學、初中是否屬於義務教育收取學費有何法律依據
這個事,我不同意「放棄權利」的觀點,我認為這個觀點是解釋不通的。專
我認為:
1、這個問屬題是一個「合同關系」合同關系的前提是雙方當事人自願,把孩子送到私立民辦學校就讀,就形成了這樣的合同關系,只要這個合同的約定,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就應當認定為合法有效。
2、回頭再看我國法律的規定,所謂「義務教育完全免費」是針對公辦學校而提出的,意在約束公辦教育主體與公民之間的關系,而非這種私立民辦教育主體與合同相對人之間的關系。所以,把孩子送去私立學校就讀,這個行為本身應適用合同法來進行調整。
3、民辦學校的學生,並沒有放棄義務教育的權利,一旦從民辦學校中退學,或者轉到公辦學校去,仍然享受義務教育的政策。
❹ 民辦學校會亂收費嗎
民辦中小學校學雜費要嚴格執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政策。其中,民辦小學學雜費繼續實行「獨立分段」收費管理。除政策允許調整收費的學生外,其他學生不受學校調整學雜費標準的影響。
並且,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收費公示制度,設定固定的收費公示欄,每學期開學之前,將所有收費項目、收費標准、收費依據、監督電話在公示欄內及校園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執行「獨立分段」政策的民辦小學,應在學生入學時(對在校三年級學生最少要提前一個學期),以書面形式告知學生家長有關學雜費標准調整的預期影響。
市發改局要求,各學校的招生簡章必須註明學校簡介、招生對象和招生人數、服務內容、教學特色、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優惠政策、退費規定等內容。
學校調整收費前要廣泛徵求
學生家長意見
「通知」規定,各學校必須嚴格按規定的時間收費和退費,學期結束前不得提前收費,且注冊繳費時間不得少於3周;受教育者經批准休學、轉學、退學,必須在辦理手續後的5個工作日內退費。
發改局表示,自2018年秋季起,各學校在申請調整收費標准前,應通過召開家委會、發放調查問卷等方式,就收費調整幅度、調價理由、增加收入使用計劃等廣泛徵求學生家長意見,並將學生家長意見匯總和採納情況、學校改進措施、調整收費對家長的承諾等資料,作為調整收費申報材料一並報送。
❺ 國家有沒有規定民辦學校小學到初中收多少學雜費
您好,國家並沒有規定民辦小學,小學到初中收多少學雜費,民辦學校每年收取的學雜費是會報到教育局去審批,審批審批通過了以後才可以收取學雜費
❻ 國家對民辦教育收費是如何管理的
一、進一步加強分支機構管理
1.全面落實對培訓機構設立分支機構(含教學點,以下同)的管理職責。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培訓機構依法規范辦學。中心城區已經存在的、跨區設立的分支機構,在辦學所在區提出獨立辦學申請且達到辦學條件的,所在區應依法審批,不得額外設置門檻;中心城區已經存在的、跨區設立的分支機構,目前暫時達不到獨立辦學條件、以原審批區培訓機構名義辦學的,要嚴格履行備案要求,及時完善相關手續。辦學場地所在區與原審批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共同依法加強管理。自2014年專項治理後,培訓機構不再跨區設立分支機構。凡擅自設立分支機構的,辦學所在區應將其作為無證辦學機構履行管理職責,報請屬地政府並會同相關職能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2.加強對培訓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調查清理。中心城區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應對所屬審批設立的培訓機構跨區設立分支機構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清理,並結合專項治理情況及時向社會公示公告清理結果。
二、進一步加強備案管理
1.落實培訓機構宣傳廣告和招生簡章的備案管理。培訓機構凡發布宣傳廣告與招生簡章的,應到所屬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備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對符合備案要求的予以備案並及時向社會公示公告。同時,要切實加強事前審查及事中、事後的指導與監管。
2.切實規范培訓機構辦學行為。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對學校發布的宣傳廣告和招生簡章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培訓機構不得隨意變更或簡化培訓機構名稱,不得利用名校名師的名義進行宣傳招生,不得有誇大其詞的虛假宣傳行為,不得故意欺騙或誤導家長與學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所屬培訓機構實事求是、客觀真實地開展宣傳,依法處理培訓機構因發布虛假廣告簡章侵害學員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進一步加強辦學許可證管理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專項治理情況,對所屬培訓機構的辦學許可證核準的辦學范圍和內容進行清理規范,不得出現無具體業務范圍及辦學內容規定的培訓機構。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指導所屬培訓機構進行「亮證」辦學,在其注冊辦學場所顯著位置懸掛辦學許可證;要求培訓機構嚴格按照核準的業務范圍和辦學內容開展培訓。任何培訓機構不得隨意變更辦學許可證核准事項;不得擅自開展辦學許可證上未載明的業務范圍和辦學內容。
四、進一步加強收費監督管理
1.堅持培訓機構收費公示制度。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應督促培訓機構認真執行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要求,自主合理確定收費項目和標准。各培訓機構要在辦學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准、投訴電話等內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2.規范培訓機構合同管理。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應督促培訓機構與學員(或未成年學員監護人)簽訂培訓合同。培訓合同要體現權利、義務對等與公平合理原則,杜絕出現免除培訓機構責任、無理加重學員責任、強行排除學員權益的霸王條款。
3.妥善處理培訓機構的學員退費。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維護培訓學員的合法權益,督促培訓機構向學員開具規范的收費票據。培訓機構與學員因退費出現糾紛時,教育主管部門應協調涉事培訓機構積極處理。調解無效應建議雙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五、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學生培訓管理
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應督促培訓機構認真遵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及要求,推動行業自律,體現社會責任。培訓機構要認真履行《成都市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自律公約》,不得以各類義務教育成績與培訓入學掛鉤,不得舉辦與義務教育升學相掛鉤的培訓班,不得為義務教育中小學招生入學提供考試等服務,不得有奧數、學科競賽等加重學生學習負擔的培訓行為。
六、進一步加強任職教師管理
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和督促培訓機構,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具備國家規定資格的教師,聘請的外籍教師應具備准入和資格認定證件與手續。各培訓機構要依法與教師簽訂勞動務工合同,明確雙方的的權利與義務,切實維護任職教師合法權益。
七、進一步規范培訓機構辦學行為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據自身職責與職能,按照我國《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落實管理職責。對所屬培訓機構存在的各類違法違規辦學行為,依據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分別提出實施整改、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行政處罰,努力維護我市教育培訓市場秩序,切實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結合每年民辦學校辦學情況年度登記進行摸底調查,及時發現、處理未經審批的無證培訓機構。需要進行取締的,應報告屬地政府並提請組織相關部門聯合執法。
八、進一步保障社會公眾知情權
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應將所審批設立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年檢情況、檢查清理的相關情況、辨別合法培訓機構的方法及渠道、學員與培訓機構發生經濟糾紛後的處理許可權及流程等信息,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和有關媒體加大公示公告等宣傳的力度,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提高社會公眾對培訓機構相關信息的知曉率,方便學生及家長理性選擇培訓服務。
❼ 教育部規定小學收費標準是多少
只說重點:
教育部並沒有規定小學收費標准。
公辦小學不收學費。
民辦小學的學費,
是由各市、縣自定。
❽ 教育法私立學校收費規定
《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一條明確規定:學費應按學年或學期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
高校行政事業性收費應當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管理和核算,並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財務隸屬關系及時全額上繳財政專戶或國庫,支出由財政部門按預算核撥。
服務性收費原則上也應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不具備條件的,可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收取,但應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進行管理和核算,嚴禁由高校財務部門之外的其他部門自立賬戶進行管理和核算。
(8)民辦中小學收費擴展閱讀:
服務收費:高校為學生提供自主選擇的服務,並收取相應的服務費。服務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和非營利性的原則,立即收取,不與學費統一收取,禁止高校強制服務,或只收取免費服務。
學院以學校或學院(系、學院、中心等)的名義,自願向學生和社會人員提供各種培訓服務,並向他們收取培訓費。具體收費標准由高等學校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營利性的原則制定,報當地省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備案後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❾ 民辦學校學費怎麼樣
可以。教學能力也很好。
私立學校高一年在13000左右,各地物價局統一核準的,不再分那麼詳細條目,住宿生也是另外加宿舍費。
公立學校學費一年500+,雜費300+,高一要軍訓,還有定製校服200~300。 再加上一些其它費用,總體上1500+是肯定的(住宿生另外加宿舍費)。當然各地會有些出入,這只是參考而不是標准。
(9)民辦中小學收費擴展閱讀:
民辦學校招生注意事項:
1、不按核準的辦學層次、辦學規模和招生計劃進行招生。
2、藉助中間方(含社會培訓機構)通過組織考試,競賽或培訓等形式選拔生源。
3、將各類學科競賽成績,奧賽成績,社會藝術考級,特長評級等作為招生錄取依據。
4、委託小學推薦生源,組織小學或變相組織小學推薦優秀生源。
5、發布虛假的招生簡章,廣告等信息。